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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业务学习心得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24:53 | 移动端:公诉业务学习心得

公诉业务学习心得

在公诉岗位上成长

-20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全员电视网络培训体会一周的全员公诉培训虽然已经结束,但是龙宗智教授的睿智、陈瑞华教授的严谨、王平教授知识的前瞻性、梁跟林教授对形势政策的解读、张明楷教授的幽默、赵兴春主任、白艳平研究员讲授内容的前沿性、聂建华副厅长的务实、季刚委员、邹开红主任丰富的实战经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这些公诉岗位上的人员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将所学的知识融入到日后的工作中,如何在工作中运用所学来解决新问题;在公诉岗位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使自己的业务技能不断得到提升。

作为一名公诉部门的新兵,虽然自己学习的是法律,但在实务这个大课堂里学习的内容很多,而这次的学习有助于我更快的融入公诉这个大环境中,对于如何更加透彻的理解公诉的含义、两个规定在工作中的运用、如何更加透彻的认识犯罪、恢复性司法在我国现阶段的重大意义等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一、部分重构了公诉的内含及现实意义

公诉是我国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的职能。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公检法在工作中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检察机关又是司法活动的监督机关,而公诉则承担了审查案件中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以及在审判活动中以及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因而我国的公诉工作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即要保证追究犯罪的正确性,又要对公安、法院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于公诉的意义,一般认为既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龙宗智教授则为我们系统的划分了四大意义,即程序性意义、实体性意义、社会性意义及特殊意义,让公诉人员更加深刻的立即了岗位的重要性。虽然公诉是检察院较为繁忙的一个部门,我们承担了较多的责任,但是当我们看到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害人及其亲属得到应有的补偿时,或许这才是公诉最现实的意义。二、加深了对两个规定的认识。

今年七月一日实行的两个规定是对公诉部门的一大挑战,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实施则是摆在广大公诉干警面前的一大难题。通过这次学习,对于我们更深层次的理解两个规定并且在审查案件中具体运用提出了很多实用性的措施。

何家弘教授在早几年的著作中详细的介绍了欧美一些国家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一些介绍,而这一规则中最出名的莫过于辛普森案件,而在中国近几年也出现了许多因为非法证据而产生的冤假错案,应该说两个规定的制定是具有浓厚的时代背景。

严刑之下,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到目前为止口供作为证据之王的地位没有得到改变,这就出现了为了得到有利于己的口供而刑讯逼供。《大宋提刑官》中宋慈对于口供的辨别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一不能轻信;二要注意观察犯罪嫌疑人身体是否有伤痕来判定有无刑讯;三是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激发其潜意识,辨明犯罪。

两个规定中对于目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其他种类证据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对于如何辨别证据以及在庭审中突发情况的应对,在这次学习中也有了深刻的认识。三、对“犯罪”的重新认知

由于我国的刑法制定受到前苏联法学思想的影响,一般以犯罪构成说来判定何为犯罪。但是由于现实的复杂性,判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一项繁杂的工程。

张明楷教授在介绍认定犯罪的方法时,最深刻的体会是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基础,如何将现实中的犯罪行为细化为构成要件,从而判定犯罪。在这里我觉得可以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来概括主要的体会:犯罪构成是一般性规定,现实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具体运用则体现了一个人的法学修养。如在对符合性进行判断时,一般规范依然是犯罪构成,在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对行为进行推敲,而可能对这一过程产生影响的则是案例、典型事实、其他的可能性等。四、理论前沿:恢复性司法在实践中的运用

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可以理解为惩罚性司法,即主要通过对犯罪分子的事后惩罚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而对于事前的防范及释放后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被害人的安抚措施显得略微薄弱。恢复性司法则不仅仅强调惩罚性问题,更加关注人性化的社会秩序的回复问题,试图将犯罪行为的影响降到最低,意图使其对社会、犯罪分子、被害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最能够体现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成逐年上升态势,且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另一个显著特点即再次犯罪的未成年人也逐渐增多。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看到了现实的刑罚对未成年人身心所造成的损害,而忽略了对未成年人的持续教育。

在现今的教育制度下,我们暂且不评论其为素质教育异或应试教育,在高中阶段及其以前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了了无几,但是在这一阶段踏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却占了社会的大多数。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基本是通过电影电视作品来了解社会,这给了他们许多误导,导致必然的结果是未成年人尤其是刚刚踏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成为犯罪高危人群。

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让未成年犯罪分子减轻或者免受处罚,要让其懂得什么事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在其犯罪后能够加以引导让其更加迅速的融入社会,降低因对其犯罪行为的误解而产生的再次犯罪行为。

业务学习的过程是短暂的,但是将学习的结果转化为工作上的成果则需要一定的时间。作为公诉部门的一员,岗位的专业性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更加精深的法律知识,岗位的艰苦要求我们付出更多,岗位的重要性要求我们承担更多的责任。当一个案件完结,我们扪心自问:这个案件是否应该向我认为的那样处理?每次得到的肯定回答让我们胸前的检徽更加闪亮。

扩展阅读:培训心得 徐志明

浅谈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

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全员电视网络培训心得

近日,有幸参加了由高检院政治部、公诉厅共同组织实施的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全员电视网络培训,此次培训活动为期一周,期间,听取了龙宗智、陈瑞华、张明楷等名家大师引领前沿、切合实际、深入浅出、有理有据的精彩授课,其内容涵盖了刑事政策与公诉工作、认定犯罪的方法、出庭实务若干问题等从理论到实践全方位的前沿知识,让我受益匪浅,老师们科学现代的法学理念、满腹经纶的法律知识、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热情奔放的授课方式更是让我深深折服。在理念得到更新,思想得到升华,视野得到拓展,思维得到启发的同时,我也暗暗激励自己,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并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进行深入的思考。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必须树立四大理念:

一、牢固树立先进司法理念,深入贯彻我国刑事政策。

理念决定行动,理念指导实践。先进的司法理念是对司法实践理性认识的新飞跃,是对现代司法理论的不断充实、完善和发展,先进的司法理念能引导人们开阔法律监督视野,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跃入执法新境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员,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牢固树立五大现代司法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二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使人民群众平等公正享受各种权利;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同时,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必须坚持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科学的刑事

政策相统一,始终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政策是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审时度势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立意深远。作为公诉人,在处理具体案件中,应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分处理严重犯罪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立情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牢固树立理论联系实践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能。

实践出真知,实践对于一个公诉人的成长至关重要。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应当拥有良好的法学素养,即对法律的理解程度、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能力、利用法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它要求公诉人员,首先应当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理念;其次应勇于投入实践,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以及各类学习活动;最后要树立理论联系实践的工作理念和具备科学分析案件的能力。公诉人只有勇于实践,用法学理论去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科学性,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不断积累办案经验,把每一次办案都当作一次学习提高的过程,善于总结办案中的教训和规律性问题,善于总结办案技巧方法,才能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使公诉人的业务素能不断满足圆满完成公诉职能的要求。

三、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及时了解法律前沿。

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是一名合格公诉人必备的素养,它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我国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形势决定公诉人员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许多社会管理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革之中,制度的变革和政策的更新都会影响和制约公诉工

作的开展;同时,在社会转型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各类新型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要办理好这些案件,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及时了解社会发展动向,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才能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

其次,我国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决定公诉人员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法律法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保证其生命力,就需要不断的进行修改和更新,而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公诉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公诉人员应该以最前沿、最先进的法学理念来指导实践,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处理案件。在法律法规经过更新时,公诉人就必须加强学习,第一时间用最前沿的法学知识来充实提高自己,这样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才能使公诉人行使公诉权取得最佳效果。

最后,公诉工作的性质决定公诉人员必须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公诉工作有很强的业务性,这不仅需要公诉人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转变公诉人的执法理念,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刑事政策,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这就需要公诉人永葆一种坚持不懈的学习态度和精神,做一个学习的有心人和恒心人。

四、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权益。

公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这就要求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应当树立忠于职守、崇尚法治、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自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切实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责任。

清廉,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职业本色,是公诉人员必备的职业操

守,它要求公诉人员要有清、慎、勤、忍的思想境界,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确保权为民所用,决不能以权谋私,要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杜绝“吃、拿、卡、要”,切实作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

总之,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员,除了具备上述四大理念外,还必须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快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要求在今后的公诉工作中,要始终本着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精于总结的方法,不断提升自我,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徐志明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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