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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全市公诉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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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全市公诉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201*年度全市公诉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1-1914:33:47浏览:96

舟检诉[201*]3号

201*年,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浙江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办法(201*年度)》和《浙江省市级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办法(201*年度)》,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努力完成考核任务,公诉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现将两级院公诉工作考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201*年全市公诉部门考核总分126.5分,其中市院18.5分,定海区院33分,普陀区院35分,岱山县院23.5分,嵊泗县院16分。具体加扣分情况:绝对不诉5人10分(定海2分,普陀4分,岱山2分,嵊泗2分);纠正违法2份4分(岱山2分,嵊泗2分);检察建议68份34分(市院4.5分,定海10分,普陀10分,岱山2.5分,嵊泗7分);追诉漏罪漏犯9人10分(市院1分,定海3分,普陀4分,岱山2分);追诉相同罪名事实提升量刑档次3人3分(普陀2分,嵊泗1分);市院支持抗诉4件4分(定海2件,普陀1件,岱山1件),抗诉被改判和采纳5件(含去年未结1件)40分(市院1件,定海2件,普陀1件,岱山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检察长出庭,全市均完成,计30分;定海3件职务犯罪案件大案改小案扣6分;嵊泗没有抗诉案件扣2分,市院扣0.5分。二、工作中好的做法1、抗诉案件质量较高

今年,市院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提高刑事抗诉质量的意见》,全市两级院均出台《关于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抗诉案件质量有突破性提高。全市两级院共提出抗诉6件,法院改判3件,发回重审2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83.33%。如普陀区院抗诉的昌茂春交通肇事案、岱山县院抗诉的洪杰强奸案、定海区院抗诉的孙雪桂盗窃、诈骗案,均获法院改判。2、追漏重在审查发现

今年,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加大侦查监督力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证人的询问、案件的分析、证据的论证,积极开展追诉漏罪、漏犯工作。201*年全市共追诉漏罪漏犯23条(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9条(人),追诉相同罪名犯罪事实提升量刑档次的2条。如普陀区院通过深挖追诉的林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刘士民强制猥亵妇女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检察建议形式多样

今年,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70多份,其中68份被采纳。检察建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建议侦查机关、法院在执法办案方面予以完善、进行行政处罚的,也有通过对系列案件的分析,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乡镇、社区、银行、宾馆等案发单位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如嵊泗县院从系列盗窃案案发的情况中分析得出预防公共场所盗窃案的注意事项,给旅馆、洗浴中心等多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下手做好预防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4、绝对不诉把握到位

全市公诉干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不构罪的案件坚决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全市今年共对5件5人案件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如普陀区院办理的邵湖武职务侵占案,侦查机关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应定职务侵占罪,因金额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构罪起点,最后作绝对不起诉,该案经复议、复核,维持原不诉决定。

5、基本分得到保证

今年,全市两级院均制定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都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使该两项基本考核项目没有失分,共得30分。三、工作存在的问题1、全市公诉工作在省院考核中情况不理想

201*年市县两级院公诉工作全省考核排名第十(金华市院因故不参加排名),且各院在同类院排名中位次落后。出现这种结果既有省院考核标准不合理的客观因素,也有自身不够努力的主观因素,如有些考核项目通过努力分数可以更高,有些考核项目可以做到不失分。对此,全市两级院公诉部门必须高度重视。2、职务犯罪案件大案改小案比率过高

今年,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时大案改小案的有3件,共扣6分。从全省考核情况来看,大案改小案而扣分的情况相当少。虽然有些案件在侦查环节证据就较单薄,过多依赖口供,但审查起诉环节对证据审查能力不够强,没有及时发现证据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体系,当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的情况下,又缺少其他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也是造成大案改小案的原因之一。3、检察建议工作开展不均衡

省院考核对检察建议工作实行10分封顶,每个院完成20份就拿到了该项考核分。但今年全市只有定海、普陀两个院完成20份检察建议,拿到10分满分,市院、岱山、嵊泗都没有拿到满分。而且,检察建议工作大多集中在第四季度,因为发回时间较集中,导致检察建议内容重复率高,有的院多份检察建议除发往单位不同外,建议内容均相同,回复内容也大致相同,主要是因为年初没有统筹规划,及早落实,导致第四季度为了完成任务而影响了质量。而且,今年省院考核认可了这种内容重复的检察建议,但今后是否会修改还是未知数。

4、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力度不够

今年,两级院公诉部门审查案件时,均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取证程序不合法等违法现象,但侦查机关由于内部的考核机制,对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意见较大,基于公检两家关系,检察机关往往口头予以纠正,导致违法情况得到纠正,但因为没有书面建议和回复,不能在考核中加分。今年,全市只有岱山和嵊泗各发出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得到了落实。而从全省情况来看,公诉工作排名位次靠前的院,纠正违法是主要得分点。四、201*年目标

1、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考核内容落实到人

从省院两年的全院性考核情况来看,我市的公诉工作要想取得一定的进展,排名要想前移,不仅需要部门负责人的努力,也需要全体公诉干警的努力。两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亲自抓每个考核项目,积极协调公安、法院的关系,要不怕承担责任,为承办人排忧解难;公诉部门承办人要熟悉考核内容,认真审查,努力发现案件中的考核得分点,如侦查机关取证不合法、不规范,证据有瑕疵,有漏罪漏犯线索的,要大胆提出追诉漏罪漏犯、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建议,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抓好落实;如发现法院定性、适用法律、程序错误,量刑畸轻畸重,有必要提出抗诉的,要果断提出建议并报部门负责人。只有全体公诉干警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主观。才有可能更好地完成公诉考核任务,才有可能使公诉工作在全省考核中位次前移。2、考核基础分争取不予丢失

今年考核中,有的院公诉部门基础性得分项目,如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没有得满分或被扣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在省里的排名。我市由于案件量少等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基础分要完成也是不容易的,但也要努力完成。明年,如果省院考核项目未修改,全市公诉部门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出庭”、“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基础性考核项目都应完成,争取做到得满分、不扣分。3、抗诉案件数量与质量并重

抗诉案件是考核加分的重中之重,抗诉后被法院改判的,每件加9分,所以,201*年全市公诉部门仍然要在保持抗诉案件数量的同时,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不仅要注重实体的监督,也要注重程序的监督,既要对量刑畸轻案件提出抗诉,也要对量刑畸重案件提出抗诉,既要注重上诉程序的抗诉,也要注重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同时,市院要严格抬头,继续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力度,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断提高抗诉案件的改判率。

4、增强侦查监督意识,加大追漏纠违力度全市公诉部门既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关系协调,又要增强侦查监督意识,深挖漏罪、漏犯,加大纠正违法的工作力度。同时,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追诉漏罪漏犯、纠正违法的目的,使案件质量和考核得分能够得到和谐的统一。5、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控制大案改小案比率

对职务犯罪案件,公诉部门要认真落实《舟山市检察机关侦捕诉协作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适时提前介入,加强侦诉协同,提出补证意见,完善证据体系,提高办案效率,做好出庭预案,确保公诉效果,同时,要争取自侦部门的支持,努力控制大案改小案的比率。

附:201*年全市公诉工作考核加扣分情况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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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201*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宜兴市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宜安[201*]14号)的统一部署,依据《市政府关于20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政发[201*]16号)、《市政府关于201*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宜政发[201*]75号)及附件《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市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具体要求,7月6日至10日,分五个小组由市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带队,对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部门201*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及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1-6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人数8人,同比分别下降46.6%、50%;发生火灾19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41万余元,同比分别下降13.6%、净增1人、下降8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6起、死亡人数46人、受伤388人,直接经济损失37.73万元,同比分别略有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绝大部分地区和部门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新庄、官林、芳桥、万石、新街、高塍等街道(乡镇)和开发区及文广新局、水利农机局等部门能及时调整分管领导或充实安监队伍,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职责和落实村(社区)安全管理职责。大部分地区和部门能坚持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的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紧急会议精神,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每季度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在重大节庆或各级“两会”期间,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并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半年度有总结。

同时,严格对照“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今年不少地方和部门都根据《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任务书和《安全告知承诺书》的内容,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企业覆盖面,明确企业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切实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全市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的生产企业达7900多家,特别是万石等地能及时做好新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工作,做到安全监管与生产开工同步。为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在市安委会制定完善《宜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制度》后,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监管重心下移,防线前移的要求,大多数都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并将进一步延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在村、社区(居委)和重点企业中,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二)夯实基础工作多数地方和部门能明确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督促隐患整改,努力控制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各类监管电子信息及时录入,能按计划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监管,并督促企业加强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落实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的制度。上半年,各地配合市级举办化工法定培训3730人、丁蜀等12个乡镇街道组织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法定培训4838人(含环科园企业主要负责人243人),其中,工作成效比较突出的是丁蜀镇1620人、徐舍镇450人、宜城街道374人、官林镇330人、万石镇305人。此外,芳桥镇组织3期共359名高危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培训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教员培训,张渚镇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法定培训876人,宜城、湖、新街、西渚等地总体参训率较高。交通、水利、粮食等部门也积极组织下属企业开展法定培训,建设部门按行业规定认真搞好ABC分类人员资质培训。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冶金铸造、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半年度总结。在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宜政办发[201*]9号)后,能明确工作要求,配合市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水务等部门,会同相关保险机构,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同时,在建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台帐,督促企业定期评价,并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特别是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活动经费,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重要抓手,精心部署,营造声势,凝聚共识,形成氛围。6月13日、14日、20日和21日,在丁蜀、宜城、官林和周铁等镇(街道)的配合支持下,市安监、质监、建设(含燃气)、交通、公安(交巡警和消防)、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先后举办了4场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互动性,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普及到全市的各个角落。同时,在经济开发区、张渚、官林、周铁、和桥、万石、芳桥、新建等地及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连续举办为期一周的《平安是福》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晚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进一步拉近安全生产工作与群众的距离,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丁蜀、徐舍、高塍、周铁、太华等地通过影视中心播放四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片。环科园将教育片送进企业,组织员工观看并作安全知识讲座,受教育达201*多人。同时,还组织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考试,共500多人参加,并有11家企业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据不完全统计,仅乡镇(园区、街道)活动参加人数达89400人,领导发表讲话34人次,悬挂宣传横幅549条,张贴宣传画8361幅,出专栏板报864个,组织现场宣传咨询19场次,参与人数1891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773份。此外,宜兴金帆陶瓷有限公司组织近50名中层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宜兴市宏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组织近150人、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组织近100人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再教育。

(三)突出重点工作按照各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多数地方和部门能认真组织专项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共开展检查210次,参加检查1182人次,查出隐患4438处,整改率达99%。

市各有关部门也履行职责着力加强了安全监管。其中,市建设局共组织6次大检查,涉及施工单位182家次、监理单位54家次、施工项目281个、单位工程1249只、面积507.2万平米,检查塔机577台次、井架115台次、施工电梯24台次。查出事故隐患2077条,对其中37只项目实施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8%,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市交通局在加强危化运输、客运企业、交通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农用自备船”安全使用管理,海事处出艇1131艇次,检查船舶18706次,重点规范危险货物运输、水上风景区和封闭水域旅游运营船舶。市教育局组织编写“关注生命、和谐成长”教材,落实“安全教育课”制度,并通过发放“家长告知书”、分学区召开会议,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市水利农机局认真组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长效管理。供电继续开展“三训三考”、“百问百查”、“力反违章”活动,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电信局认真贯彻《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外协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市卫生局结合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并加强市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工作,市二院已投入15万元改造病房大楼。市旅游局开展创建“平安旅游”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督查、联合抽查”等多角度、多层面监管办法,确保安全稳定。市粮食局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对下属八成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120多处隐患加强整改督促,目前整改率已达91%。

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数据库,对工业企业实施ABC分类监管工作,少数地方对较大隐患还实行了镇级挂牌督办,在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工作上,相关地方能加强协调和督促整改力度。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方面,不少镇(园区、街道)和企业两级应急救援预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还组织企业演练。交通、供电也通过演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大部分地方编制有消防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督查工作。特种设备管理有台帐,开展经常性检查,协助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领证使用,定期检测检验,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杜绝严重设备事故。

(四)积极开拓创新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各镇(园区、街道)、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开拓创新。仅举几例:

1、新建组织14家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运动会,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发动18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3家企业单独组织培训和消防演练,并组织重点规模企业安保科长外出到经济开发区等地学习考察。

2、丁蜀镇企业多人手少,但通过落实安监科“定片定人责任制度”和企、村、镇“三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从102家增加到200家,继续推行重点规模企业安全生产月度自查自纠上报制度,并做到每月村级安全员检查不少于5家、镇级检查不少于60家。

3、万石镇狠抓“隐患治理”行动,发动企业自查隐患1967条,已整改到位1962条。同时,镇党政领导参加督查23人次,安委会成员分条线对252家企业开展督查,发现隐患686条,已治理到位679条,其余都已落实措施限期整改。4、徐舍镇人大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视察,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和本镇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0多人参加,通过视察高科石化新厂区、南方涂装、中超电缆等3个企业,全面了解现代企业标准化建设、典型老企业和新兴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肯定成效和有针对性地给予了指导,有力促进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5、市交通局组织12家企业119个班组共2339人参加“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忽视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作业没有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没有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另外,无证无照进行家庭作坊式生产经营现象仍然严重。

2、部分企业职工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普遍存在知识文化层次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操作技能水平不高,基础安全知识匮乏,对操作规程的掌握不够全面,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冒险蛮干,忽视安全的操作行为得不到根本杜绝。

3、全市基层安全生产基本台帐还不够规范、完善,没有能针对市政府下发的考核意见和相关细则,一一对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效。并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监督,有反馈,有总结,有始有终,有着有落,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4、有些地方对今年“安全生产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抓得不紧,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上,并形成情况汇总不够。自身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有的不开整改通知书,或者开出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到位。

5、在高危企业监管中,在落实评价整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等方面有差距;在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上,乡镇级发文明确的不多;在应急管理方面,及时更新预案内容、明确救援物资储备、组织镇级应急演练等各地工作不平衡。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下阶段,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号)精神,按照《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通知》(宜安[201*]15号)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2、继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落实《关于印发20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安[201*]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3、继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乡镇要及早安排,落实计划,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培训。同时,更要督促企业加强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常反三违”打下基础。

4、着力抓好安全竞赛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宜安[201*]16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计划,全面发动广泛参与,针对特点精心组织,力求实效保障安全。

5、立足长远加强“三项建设”。根据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长远,加强规划,落实措施,有效推进。力求通过几年努力,使我市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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