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纪委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3人,列席322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0年的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同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研究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推进并完善改革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会提出,全党既要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2010年,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当前,要结合实际,下大气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二)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五)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企业负担中的问题。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农村、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第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要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全会强调,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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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一、瞄准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反腐“前沿”,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的“着力点”。胡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重要地位和所起的关键作用,决定了他们的思想面貌、政治倾向和日常行为具有极大的辐射作用。
(一)对重点对象要重点教育。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这是因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程度、抓的力度以及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要经常教育、督促党政“一把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亲自抓、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还要对在职领导干部定期进行专题教育,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教育,对后备干部进行必备的基础知识教育,对出现违纪苗头或已经违纪的干部进行诫勉和惩戒教育。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觉悟得到提高,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
(二)对重点时机要重点教育。一些领导干部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剑财的问题,一般集中发生在节假日和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过生日、岗位交流、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时机。在这些重点时机适时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告诫领导干部不要为亲情所累,不要被“人之常情”所迷,“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往往能收到预期效果。在这方面,党委、纪委每逢节假日,都应给党员干部及配偶发去公开信,告诫他们注意自身形象,不办出格事,不取不义之财;每逢干部岗位交流时,都要填写《廉洁易岗登记表》,公家的财产必须交接清楚,不贪图蝇头小利。
(三)对重点领域要重点教育。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部门,往往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因此,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对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使他们常想人民的养育之恩,常思党组织的培育之情,面对各种诱惑,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掌权为公,执政为民。
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任务日趋繁重,仅仅依靠纪检监察科室来完成这项工作,无论是力量上,还是效果上,都无法保证。因此,重视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整合”功能的教育格局。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大格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对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概括。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循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和党员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这一格局。一是注意发挥外部组织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密切合作,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课的培训教育之中,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之中,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以强化整合的功能。二是注意发挥内部的职能作用。即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发挥报刊、杂志的作用,人人动手撰写理论文章,加大理论教育力度;要发挥通、简报的作用,深入开展警示和引导教育,以增强教育的效果;要发挥电教方面的作用,通过组织收看案例教育电教片,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更好地符合党纪国法的规范。
(二)完善“组合”配置的教育机制。一是完善教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得到组织、宣传、文化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大教育的优势。二是完善教育工作通报机制。在每次联席会上,由主管领导进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工作任务等内容的通报,明确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重点。以案例材料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三是完善与新闻单位定期联系机制。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可以对腐败现象形成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廉政信息网页,及时了解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知识,利用手机适时发送廉政短信息,不断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四是完善教育工作总结汇报机制。在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进行认真考核的基础上,要定期召开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认真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赋予新的教育内容。五是完善教育工作表彰激励机制。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要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多种载体相结合的宣教“平台”,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新的形势要求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要更加“有用”和“有效”,进一步提高感染力和震撼力。而这种“震撼力”之源,则可以由我们科学地“组合”配置宣传教育内容而获得。
(一)创新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平台”,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影响力。党风廉政教育属思想政治教育范畴,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做长期的努力。但是,我们在实践中感觉到,党风廉政教育如果声势不大,社会氛围不浓,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应在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每年集中一定的时间开展一项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才能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与水平。可以尝试在领导干部及配偶中开展“岗位树形象”,“家庭助廉洁”活动,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
(二)创新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的“平台”,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感召力。首先,通过宣传廉洁自律的模范典型,用他们好的经验、做法来教育和启迪全体党员干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其次,选择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以案说法”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警示。由于这种宣传教育形式,具有很强的对比性和感召力,它不但能够紧紧抓住受教育者的心,而且能够产生强烈的震撼和共鸣,更能够起到比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创新灵活多样教育形式和针对性教育内容相结合的“平台”,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亲和力和感染力。哪种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能够产生最好的教育效果,就采用哪种形式和内容。如在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败斗争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时,可以采取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测试的办法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把竞赛活动进行电视现场直播,使严肃的教育活动增加娱乐性,达到扩大教育覆盖面的目的。同时,在对党员干部教育时,还要紧紧围绕“学什么管用,怎样学见效”这个主题,重点突出快、新、准、实。所谓快,就是在贯彻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上做到雷厉风行。所谓新,就是不断充实和丰富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学习内容,做到常学常新。所谓准,就是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做到对症下药。所谓实,就是充分利用廉洁自律报告会、演讲会、撰写学习体会等有效形式,真正使全体党员干部听有所记,看有所获,学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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