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年度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先进
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根据《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评先评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昆钢控办〔201*〕171号)文件要求,我司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经集团运营改善部研究,报请公司同意,决定上报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类别及推荐方式(一)先进集体
各单位全年设备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业绩和完成各级政府及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指标计划情况为依据,请按《201*年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填报。
(二)先进个人
各单位推荐设备管理先进、综合统计先进、节能减排管理先进各一名,填报按《201*年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填报。
二、评选方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由运营改善部进行初评后,报昆钢控股公司节能减排中心审定。
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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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获表彰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控股公司节能减排中心统一给予奖励。
四、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较为紧张,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1*年1月10日15:0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集团运营改善部。逾期未报的单位视同放弃。
邮件:snjcscb@163.com联系人:李阳15925122790附件:1.201*年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年先进个人申报表
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运营改善部
201*年1月9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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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主要先进事迹申报类别单位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主管单位意见填表:日期: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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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岗位申报类别文化程度主要事迹单位意见主管单位意见年月日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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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
紧急通知
各设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及重点企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我省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节能环保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要求,省政府决定开展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模范先进表彰活动。《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审定,现印发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节能减排模范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评先表彰对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区市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领导机构,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
各设区市及省直部门要按照《评选办法》分配的模范先进名额、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严格把关。要以节能减排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中选优,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的模范先进集体、企业及个人,要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详见《评选办法》附表),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4份。
推荐县处级干部的,要提供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提供纪检监察、发改、环保、工信、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意见,涉及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提供纪检监察和国资部门意见。
四、时间要求
4月28日前,在公示的同时,将节能和减排模范先进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和省环保厅总量处。过时不报的,视为放弃参评。公示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将公示结果函告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董小丹0311-88600507,15031111999省环保厅总量处:罗勇0311-85939023,13673239233
附件: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
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及重点企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政策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8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1*]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6号)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设区市201*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和节能减排评先表彰实施方案》的批示精神,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节能减排先进市评选范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模范集体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直部门、人民团体内设机构,设区市和县(市、区)各部门、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3.先进企业评选范围:国家和省节能重点企业、国(省)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
4.模范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直接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级机关、团体、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
5.表彰名额: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先进设区市3个,河北省十一五减排先进设区市3个;河北省201*年度节能先进市3个,河北省201*年度减排先进市3个;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74个、先进集体98个,节能减排先进企业102个,工作模范97名、先进个人242名。
二、推荐条件
1.十一五和201*年度先进设区市
节能减排先进设区市:完成201*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经考核综合排名居前,且对全省节能减排贡献较大。
2.模范集体和先进集体
在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法规制定、重点工程实施、重大技术推广、能源统计计量、减排核查核算、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先进企业
节能先进企业: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节能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能源计量器具完备,能源统计台账齐全,技术研发和改造投入大,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中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
减排先进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环保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环保监测设施完备,减排台账齐全,技术研发和改造投入大,污染治理水平在同行业中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减排成绩突出,通过减排目标考核。
4.模范和先进个人
积极投身节能、减排工作,从事节能、减排工作3年以上,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在节能减排管理、监督执法、核查核算、技术研发、统计分析、设备运行、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节能、减排先进设区市的评选分别依据201*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对符合表彰条件的,报请省政府审批。
节能减排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设区市按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基层推荐,并由县级以上政府逐级研究审核,经设区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参加评选推荐的部门和单位,须经所在党组(党委)研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经公示符合表彰条件的,报请省政府审批。另外,推荐县处级干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推荐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所在地县以上纪检监察、发改、环保、工信、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意见,涉及省管国有企业的,还须征求省国资委意见。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节能减排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
荐出的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先进个人评选向主要从事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人员和对节能减排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比例不低于70%。厅级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所占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获得双三十模范集体、先进集体、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先。按照政策法规规定不得评先的集体和个人不予考虑。
(四)对推荐的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分别填写《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呈报审批表》和《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并附201*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四、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节能减排先进市,由省政府分别授予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先进市、河北省‘十一五’减排先进市、河北省201*年度节能先进市、河北省201*年度减排先进市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集体和企业,由省政府分别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个人分别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和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
颁发奖励证书。对节能减排先进市和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模范荣誉称号的,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授予河北省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属设区市及以下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属省直部门的,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评为模范集体的省直主管部门的处室和设区市市直主管委(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任职条件优先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勇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副省长张杰辉担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学库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公务员局一名主管负责同志担任。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设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机构。
附表:1.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模范、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直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3.省直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4.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呈报审批表5.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6.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呈报审批表7.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呈报审批表8.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附表1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先进企业、模范个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唐山邯郸石家庄邢台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衡水沧州省直先进企业另增合计74集体节能模范344423223231098减排模范33342242423节能先进4555343343412减排先进4445335353414985322222251企业节能先进减排先进7775333353551模范个人67775655656141897个人先进个人11121212101110101110113884242注:每个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先报1名先进个人,由省评先领导小组从中选出节能减排工作模范18名。
附表2
省直“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先进集体
名额分配表
节能减排模范集体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计数量111111111110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电力办省人行xxx合计数量2111111111112
附表3
省直“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工作模范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电力办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合计
先进个人数量21112111111114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军区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人行省节能监察中心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XXX合计数量11111211111111111121111111111111112
附表4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集体呈报审批表
类别:节能□减排□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负责人姓名单位级别单位人数曾受何种奖励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县政府意见设区市政府意见省政府意见
附表5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类别:节能□减排□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负责人姓名单位级别单位人数曾受何种奖励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县政府意见设区市政府意见省政府意见
附表6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呈报审批表
类别:节能□减排□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所在地职工人数曾受何种奖励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县政府意见设区市政府意见省政府意见
附表7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模范呈报审批表
类别:节能□减排□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出生年月分管工作从事本工作年限政治面目工作单位曾受何种奖励和处分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县政府意见设区市政府意见省政府意见
附表8
河北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类别:节能□减排□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出生年月分管工作从事本工作年限政治面目工作单位曾受何种奖励和处分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县政府意见设区市政府意见省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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