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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民工工资清理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36:01 | 移动端:201*民工工资清理总结

201*民工工资清理总结

为贯彻落实《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韶人社明电[201*]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在全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的通知(韶人社明电[201*]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立即向区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得到了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区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等八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局卢界群局长任组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公安、总工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抽调2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检查小组,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成效。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浈江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采取了宣传发动,企业自查,我区各检查组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城乡结合部,实行拉网式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7户,涉及农民工10838人,补签劳动合同800份,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80万多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8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发出改正指令书35份。我区对举报投诉案件,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劳动监察机构和仲裁机构以“及时受理、快速办结”积极解决劳动争议案件11宗,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三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我区在宣传阶段,采用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劳动违法、非法用工举报投诉电话卡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会用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途径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区于201*年12月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各工作检查小组将本次专项活动的通知发至各用人单位,明确用人单位对其201*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我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对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求签订承诺书。(三)联合执法,确保取得成效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各检查小组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但也有建筑企业存在平时只发生话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同时,为确保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我局在一楼大厅设立了来信来访服务窗口,受理案件27宗,已处理16宗,涉及劳动者202人,其中农民工88人,追回工资899480元。四、存在问题

1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薄弱,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行业大部分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建筑行业工程还存在层层分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一但工程结算出现问题,往往以追讨农民工工资为名,煽动农民工上访闹事。3要进一步加大与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扩展阅读:201*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总结

花山区201*年“两节”期间农民工

工资清欠工作汇报

201*年“两节”期间,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格按照市联席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以确保全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均能足额领到工资返乡过年的工作目标,以查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工作重点,依托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全区“两节”期间共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起,涉及488名农民工,金额911.86万元,结案率为100%,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领导

一直以来,我区领导都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常听取区劳动监察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进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召开了辖区内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会议1次,召开农民工工资协调会议10次,并多次对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报的快报信息作出重要批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是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较好成绩的重要保证。区人社局制订和完善了本辖区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预案。同时,将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拖欠金额大、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鸿烈太阳广场大厦、马鞍山市城市安置房(瑞祥家园)。采秣小区二期7-10楼。花山美居等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两节”期间清欠工作进行早动员、早部署,积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排查,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管

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建筑企业、在建工地,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节前,我们开展了以街道、园区中队自查为基础,以区人社局、建委、公安等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为补充,以建立全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动态档案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各街道、园区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企业,尤其是建筑工地、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地全面自查,对可能引发农民工群体上访的企业要明确专人跟踪掌握动态,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市联席办。区人社局、建委、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责令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今年“两节”期间,共检查辖区内的建筑工地

32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28余家,其中外地建筑施工企业15家,花山区

辖区内建筑工地共32个,涉及劳动者2408人,其中农民工2305人,占用工人数比率为95%。

三、部门联动,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清欠案件的快速查处

为确保农民工均能足额领到工资高兴返乡过年,我区开通了“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绿色通道,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窗口和投诉专线电话(2476227),“两节”期间累计接待来信、来访、来电400多人次。为提前做好“两节”期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方面,积极做好隐患排查协调解决工作。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摸底的情况,主动上门与存在困难的用人单位研究解决方案,并通过市建管处、房开办等部门,积极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另一方面,区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推行“大案特办、小案快办”,力争早日结案,经过各部门联合执法,快速处理了太阳广场大厦改

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和花山廉租房、农民安置房等群体上访案件。一是妥善解决太阳广场大厦改造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遗留问题案件。鸿烈太阳广场项目群体上访事件经过花山区政府和市建管处的多次协调,最后确定由花山区政府筹措的300万元资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工程款。目前已经全部发放到五家施工单位。鸿烈太阳广场项目群体上访事件得到有效化解,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快速协调解决花山区廉租房、农民安置房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元月25日下午,几十名张庄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农民工在市政府上访,要求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和市建管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将上访的农民工带到市信访局协调处理此事。张庄村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由慈湖建安公司施工。经过紧急开会协商,慈湖建安公司表示愿意拿出资金先行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当天下午5点,第一批60万元工资已在市信访局发放,上访的农民工已全部离开。元月26号、27号两天,慈湖建安公司又在张庄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地发放农民工工资108万元。有效维护了“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三是部门联动迅速解决剑桥公寓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元月26日下午3点左右,花山路剑桥公寓项目农民工由于拿不到工资,对花山路进行了封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封堵道路的农民工已在公安部门的劝说疏导下,全部涌入剑桥公寓项目售楼部,农民工情绪较为激烈,要求立即能拿到工资。针对这一紧急情况,市建管处立即召开了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房开办、花山区解放街道、花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参加的现场协调会。会上,剑桥公寓项目建设方荣基房产公司和施工方浙江晋大公司分别汇报

了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由于该项目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楼房在二层结构封顶后建设方才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方浙江晋大公司前期垫资较多,目前已无力支付20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虽然建设方荣基房产公司已暂借施工方250万元,但由于施工方马鞍山分公司和浙江总部协调有问题,致使该笔款项无法动用。经过反复协商,项目建设方荣基房地产公司同意再借250万元给施工方发放农民工工资。会后各部门及项目甲乙双方负责人,都到售楼大厅向农民工承诺元月27日发放农民工工资,拥堵在售楼大厅的农民工才于当晚八时三十分左右离开。元月2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荣基房产公司和浙江晋大马鞍山分公司及时办理了双方的借款手续,浙江晋大马鞍山分公司在拿到2488000元借款后,已于中午一点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完毕。经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快速及时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回顾今年“两节”期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我区虽然在前期作了召开现场协调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等大量工作,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时有发生,如太阳广场大厦改造、剑桥公寓项目等项目。尤其是装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成上升趋势,有无资质均能从事装饰工作,且无行业监管。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无资质的装饰企业予以取缔,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今后我区将继续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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