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工作总结
海洋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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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周年宣传活动。为更好的开展我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高用海者的法律意识,年初,我局籍《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作《海域法》宣传短片,并在番禺电视台播放。二是在《番禺日报》刊登《海域法》全文,定期报道全区海域管理动态。三是在我区主要渔区和海岸竖立宣传告示牌。四是向用海单位和涉海部门派发《海域法》宣传小册子。
2、组织“201*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为打击违法用海行为,推动海洋经济综合发展,促进我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8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番禺海盾201*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严厉打击和威慑海洋违法用海行为,有效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促进海域使用登记办证率的提高。据统计,全年初审《海域使用权证》43个,占全区用海单位的42%。
(二)提高海洋资源保护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努力促进我区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1、认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今年是南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以来的第五个年头,休渔期的各项工作逐渐步向自觉化、制度化、常规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5月中旬,我区召开伏季休渔工作会议,通过了《番禺区201*年休渔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国“非典”疫情,对全区休渔工作作了统一部署。二是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播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额和标语等方式,扩大宣传,使休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三是认真抓好伏季休渔“四防”安全工作,将休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至8月1日12时止,全区182艘休渔对象,无发生任何违反休渔制度行为。
2、做好增殖放流工作。为促进海洋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局积极做好江河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今年6月8日,以水产品交易市场码头为省人工增殖放流中心现场,论文代写共投放四大家鱼2100万尾,中华鲟5000尾。省、市及区有关部门的领导200多人参加了放流活动。
3、营建莲花山狗虱涌公益性红树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今年4月,我局于石楼镇莲花山东面,狮子洋西岸,占地约200亩的滩涂(长1100米,宽120米)营建红树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目前,红树林长势良好,林高3米以上,吸引不少飞禽野鸟栖息其间,滩涂区域水生动物明显增多,整治效果明显。此外,小虎燕尾滩涂公益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的论证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4、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年初,对全区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通过派发宣传单、专项执法以及现场教育等形式,提高经营利用者(尤其是酒楼食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201*年全区共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66个。
5、做好海洋资源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渔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渔业水域生产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积极贯彻实施《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相对分开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渔政大队积极参与广州渔政支队组织的广州地区“护渔四号”联检和省总队组织的“碧海”行动、“护渔三号”行动。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辛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加强渔船和渔场管理、打击非法捕捞和违法用海行为、保护海洋环境和完善安全措施、维护海上生产秩序的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112月,渔政44163、渔政44164两艘执法船累计开航204天,航程7336.5海里,处理违章渔船202艘次。共处理违法电鱼案件8宗,清理滩边罟28200米,大口笼384个,“三无”渔船5宗。从严查处禁渔区线内底拖网作业和电、炸、毒等违法捕鱼作业。
1、开展清理取缔非法修造船厂(点)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清理取缔非法修造船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规范我区船舶修造业,保障船舶修造厂(点)合法权益,杜绝“三无”、三证不齐渔船生产源头,今年13月份,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我局牵头,联合工商、质监、交通(航务)、海事部门,组成专项行动组,对我区63间修造船厂(点)进行普查、清理整顿,其中证照齐全的13间,占20.6%;无任何证照的27间,占42.9%;证照不齐的23间,占36.5%。对无任何证照的修造船厂(点)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证照不齐的23间,要求船厂限期补办手续。10月6日,省渔船检验局对我区13间具有固定的厂房、配备了一定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具有相当的生产能力的证照不齐船厂进行了初审、抽检,有关申请技术认可的材料已上报省船检局。10月15日,为巩固和扩大清理取缔成果,防止非法渔船修造厂死灰复燃,广州渔政支队、区打私办、工商、海事、区海洋与渔业局、运政以及广州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对番禺区沙滩船厂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均未发现有死灰复燃的违法经营现象。2、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防治“非典”工作形势的需要,强化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合法经营,从严打击非法经营、宰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今年我们开展了三次水生野生动物检查行动。一是元月8日,按照上级精神,我渔政大队参加广州支队联合查处“食人鲳”行动,派出4名执法人员,对酒楼、市场、养殖场、动物观赏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食人鲳”。二是6月中旬,我渔政大队在番禺辖区内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三是11月18日至20日,根据省总队《关于开展秋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州支队的统一部署下,我渔政大队抽调精干执法人员18人,分为二组行动,对番禺区所管辖的酒楼、宾馆、食肆、水产品交易市场、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酒楼90家,查出违规酒楼12家(其中有11家无证经营)。这些违规经营的水生野生动物数量都很少,情况不算严重,均作了教育处理。
3、认真配合打私办抓好反走私工作。为确保我区渔船正常开展渔业生产,防止渔船走私,我局积极配合海关、边防等部门做好海上渔船反走私工作,共参与区打私办联合行动3次,查处1宗走私红油案件,缴获红油4.5吨;我大队执法过程中查处渔船走私案件4宗,并即时将案件移交给海关处理。(二)加强渔船渔港管理,促进渔区经济发展
渔港好比是渔船的家,是渔业生产的后勤基地,它集渔船补给、避风、水产品销售、养殖以及渔村城镇建设为一体,是一切渔业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一年来,我局狠抓渔港建设,完善渔船管理,改善渔区基础设施,促进渔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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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海洋与渔业局201*年工作总结
海洋与渔业局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紧抓政策体制机遇,开拓创新,务实工作,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我局被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人事厅评为“福建省海洋综合管理先进单位”;被国家海洋局、国家人事部评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一、科学管理海洋开发,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一)××市海岸带管理中心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占地13亩、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总投资3376万元的××市海岸带管理中心大楼于201*年3月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这为我市的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防灾减灾创造了设施先进,配备齐全的工作条件,是我市海洋与渔业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达到新的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二)扎实推进海域管理基础性工作。完成《××湾整治利用规划(送审稿)》、《湄洲湾用海规划(送审稿)》、《××市围填海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成立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委员会,规范本级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评审工作程序。实行新的海域统计制度。建立渔业用海数字档案,规范各县用海权属管理。海域勘界档案通过省档案局和省海域勘界办组织的验收。
(三)做好重点用海项目的服务与管理。积极配合中化外走马埭配套化工码头、福炼乙烯成品油码头改扩建项目、××湾跨海通道、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华电晋江电厂、惠安电厂等项目用海的申请报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港秀涂作业区人工岛规划方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对秀涂人工岛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工作。
(四)开展海域使用预审、确权、年审工作。市本级办结用海确权登记35宗;受理用海预申请4宗;办结年审31宗;征收海域使用金约417万元;新确权面积约244公顷。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登记2宗,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合计8819万元,贷款额合计4500万元。
(五)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顺利通过验收。该系统于2月13日顺利通过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并被国家海洋局评为系统建设先进单位。目前该系统已具备开展市级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的条件,可为提高我市海域管理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六)编制我市围填海初步规划,实行填海指标控制制度。编制我市围填海初步规划,规划面积达108平方公里,围填区域共22块。目前我市“围头湾东石至金井”37平方公里区域及“南安石井”16平方公里区域两个区块已被列入福建省围填海规划中。组织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收集涉及围填海的用海项目,统计、填报201*年度围填海需求合计6556公顷。积极争取填海指标,保障建设项目用海需要。
(七)开展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前期工作。《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于20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9月19日对外公布了××市禁止海域采砂临时用海范围。同时开展海砂资源调查,科学划定了××湾、围头湾第一批海域采砂临时用海区,并于9月22日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一)××湾海洋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取得新进展。种植红树林1299亩,至今累计种植红树林201*亩,全面完成该项目任务。建立青山湾海漂垃圾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由青山湾集利旅游开发公司负责青山湾开发利用和海滩环境保护。做好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与发展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推进渔船“两桶”配置工作。在石狮祥芝、晋江深沪两地发放渔船“两桶”833套。开展全市渔业港区废弃渔船清理工作,采用机械或人工拆除、焚烧等方法,清理废弃船舶140艘。
(三)开展三个××海洋倾倒区报批工作。××湾、湄洲湾、围头湾海洋临时倾倒区于201*年上半年先后获得批准并投入使用;积极向国务院争取批准设立永久性倾倒区;对崇武中心渔港工程、泉港区东港石化、××船厂修船项目、鸿山热电厂、围头湾航道工程等7份海洋倾废申请进行预审。审查核准围头湾通海航道,鸿山、伍堡二级渔港,崇武后海游艇码头等6宗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四)组织对沿海各县201*年度落实海洋环保专项指标进行考核。在省厅开展的201*年度设区市海洋环保专项考核中,我市继续名列全省前茅。完成《201*年××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并在《××晚报》上全文刊登发布。《××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完成初稿编制。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临近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
(五)在××湾、德化县南埕、永春湖洋、晋江龙湖等地开展渔业资源放流活动,全市投放黑鲷、倒刺、鲈鱼、“四大家鱼”、斑节对虾等鱼虾苗9017.9万尾。
三、扎实推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98.44万吨,比增0.44%。其中海洋捕捞65.13万吨,比增1.46%;海水养殖31.25万吨,比减2.16%;淡水产品2.06万吨,比增1.07%;渔民人均纯收入9381元,比增7.4%。
(一)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狠抓标准化池塘改造项目,省厅下达我市2400亩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大部分项目单位已验收完毕。发展浅海养殖,新增海带养殖面积3000亩,紫菜201*亩;泉港区网箱养殖
新增鲍鱼养殖900万粒;惠安县浅海鲍鱼吊养新增600万粒。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德化县南埕镇与山东大闸蟹养殖户实行股份合作制,率先在我市开展大闸蟹养殖试验并获得成功。晋江市顺发育苗场引进美国SPF南美白对虾亲体6000对。浅海刺松藻养殖试验在我市首次获得成功。
(二)优化捕捞结构,拓展外海捕捞空间。201*年共更新改造大马力钢质渔船120艘,总投资3.6亿元,进一步拓展外海捕捞能力。捕捞业正趋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今年南转鱿鱼钓船、灯光敷网渔船411艘,比去年增加26艘。
(三)积极支持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市省级水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建(在建)生产厂房(车间)建筑面积约13.18万平方米,总投资2.24亿元,其中新批土地建设水产加工厂房4家,占地面积106亩。全市获得201*-201*年度福建省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比上一轮新增5家。德化县水口镇岱仙湖休闲渔业基地、泉港区惠屿岛休闲旅游区、××市隆达高优农牧示范中心渔业休闲基地等3个单位被确认为省级第二批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水乡渔村”。积极组织参加6.18海峡两岸科技成果交易会并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抓好渔业“五新”推广,实施《西氏鲍与皱纹盘鲍杂交育苗的推广应用项目》,全年共育出商品杂交鲍苗种100万粒;实施《新吉富罗非鱼养殖示范项目》,共引进推广新吉富罗非鱼苗种18.5万尾,分别在南安市和永春县进行池塘和水库网箱养殖试验;惠安友兴鲍鱼场开展细角螺人工育苗取得初步成功,已培育出体长37厘米的细角螺苗种1万多粒;晋江市金井三农水产养殖场开展池塘微孔增氧高效养殖示范,共建成微孔增氧技术应用示范养殖池塘60亩;引进日本“微米泡”微孔增氧设备2台,在南安市八月湖钓鱼基地开展应用对比试验。制订
《××市水产养殖病害监测工作制度》,完善水产养殖病害监测与防治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渔民技术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各级水技人员和养殖渔民1300多人次。建立××市水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将水产养殖生产、水技推广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各级水技人员和养殖生产企业。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发放《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选编》、《水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选编》等宣传材料3252份,“三项记录本”各500本。开展水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药物残留检验检测,配合农业部、省厅对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水产苗种场、养殖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等进行94批次水产品药残抽样送检。其中水产品批发市场有3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达97%。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组织对不合格单位产品来源进行调查,责令经营户停业整改,并在市场张贴公示警告,切实抓好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加强渔药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泉港、晋江、南安、惠安等4个县(市、区)扶持建设渔药专卖店5家,促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
(六)加强闽台渔业交流合作,扶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晋江、石狮泉台渔业合作加工示范区和惠安大港湾渔民生态养殖创业园的两个示范区规划即将完成。加强与台湾捕捞技术协会的合作,晋江深沪投资近3000万元,引进台湾大型围网(三脚虎)技术,自行设计建造三艘大型灯围渔船,投入试产,平均单产比传统灯围有明显提高。南安市溪南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引进原产台湾的甲鱼蛋79批,272吨,97.3万美元,投入甲鱼苗180万只,养殖甲鱼1380亩。惠安小乍慧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石狮市丰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引进台资25万美元、200万美元扩大生产规模。积极抓好组建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已成立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30家。
经营范围涉及甲鱼、淡水鱼类、紫菜、牡蛎、花蛤、鲍鱼、海带养殖等,合计养殖面积47000亩。
(七)开展机动渔船油补发放工作。20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从事捕捞及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为10975.70万元,目前全市已发放9332.65万元,占应发放资金的93.11%。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5300本,占应换发证的95%,换证进度全省领先。办理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李文祥等14户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14本,养殖面积26.403公顷。四、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完善安全防控体系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开展20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暨安全咨询日”活动、渔船安全消防演练等10场大型活动,共发放“渔业安全15问”6500份、船员与船舶安全技术操作简要规程1300份、号灯号型规范挂图798份、渔业安全信息系统操作手册1872份。强化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对船东、船长和船员进行渔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并建立安全管理培训考试档案。全市培训船东船长14期计1545人次,渔业船员6226人次。
(二)加快渔港建设,完成渔港建设规划布局。深沪中心渔港工程已完工,准备申报农业部验收;祥芝中心渔港已完成投资近亿元,中心渔港主体工程和陆域工程已基本竣工;崇武中心渔港已完成投资3562万元;东埔一级渔港获农业部批准,已完成投资1070万元;梅林一级渔港已列入农业部“十一五”规划,可研报告已报送农业部;泉港诚峰二级渔港已申报省发改委立项,石狮伍堡二级渔港已经省发改委立项。开展渔港建设和渔港监督管理调研。编制《××市201*-201*年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
(三)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春雷行动”、“护渔201*”等执法行动,抓住休渔期渔船集中进港停泊和IC卡核查有利时机,开展拉网式的
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渔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48份、“停航通知书”53份。加强渔船救助能力建设,升级更新1500台FT-808双模双信道电台,确保救助系统发挥应急救助功能。
(四)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22310名渔工投保渔工责任保险,投保率近100%;1703艘60PS以上渔船投保渔船财产保险,投保率近90%。组织海事救助27起,救助船员295人,挽回经济损失2571万元。五、加强综合执法检查,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一)强化海洋监察,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今年我市组织海域巡航130航次,航程6071海里,岸线巡查9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4人次,行程5723公里。一是对全市用海项目进行全面核实摸底,我市现有省、市、县三级政府批准的海洋工程项目120个,已着重核实79个用海项目的地理位置、用海类型、面积、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和海洋环评等情况。二是坚持岸线巡查制度,检查用海项目355个,查处海洋违法案件27起,收缴罚款118.5万元,发现制止各种海洋违法行为11起。三是协调处理用海纠纷5起。积极组织协调处理丰泽埔与晋江陈埭用海纠纷2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放湾设))),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二)坚持依法查处,积极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共查处渔业违法行为21起收缴罚没款19.9万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代号“春雷行动”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查处7艘违规采砂船和1艘电鱼船,罚没款29.2万元;开展“碧海201*”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船舶4艘,罚没款3万多元;积极抓好“护渔201*”专项行动与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查处违规渔船6艘,处罚4.6万元。联合市公安边防支队、海警二支队开展共创“平安海域”活动。
(三)加强渔政管理,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伏季休渔监督管理,
采取陆岸巡查,港口死守、海上监管等措施,确保了伏休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第27届“爱鸟周”执法检查。联合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和丰泽区农林水局,对全市各大菜市场、清源山及周边餐馆等场所进行水生陆生野生动物检查。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用药监督管理,不定期对水产养殖场、苗种场进行执法检查。加强监管,严禁电鱼作业,加大对带有电鱼工具的捕捞渔船的检查和整治力度,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四)依法实施检验,促进船检工作规范发展。完成60马力以上营运渔船检验1868艘。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规范执行检验规章制度并健全三级质检保证体系,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的造船行为。加强船用产品检验工作,完成液压绞机检验发证370台件,螺旋桨检验发证150台,检修检验救生筏及释放器773套。严格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完成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审查85套。做好渔船IC卡数据核查工作,完成渔船核查6311艘。(五)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执法水平和能力提升。加强船舶签证站建设,设立了惠安大、小前峰、泉港峰尾3个船舶签证站。支队执法简易码头于9月25日开工建设。崇武大违法违规船舶滞留港区已完成疏浚工程,并完成了管理房水电和码头消防栓等设施的安装。六、加强“协同、协作、合力”机关建设。
(一)坚持贯彻执行效能建设“四项制度”。加强绩效督查,抓好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办事效率、工作态度、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强化措施、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落实各项治理任务,促进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积极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完成了270项职权目录梳理,对190项行政处罚进行细化、量化,规范处罚幅度,形成裁量意见,确保实现行政处罚的“阳光运作”。
(三)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围绕海域管理、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燃油补贴发放等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破解熟人经济,提升服务水平”专项教育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走进××市人民广播电台889新闻频道《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渔民群众进行“热线”互动交流。(四)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等宣传工作。编发《××市海洋与渔业信息》28期39条,组织对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公开政府信息116条,网络浏览量1526人次。完成《××与海》的编撰和印刷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志》完成初稿编撰和报审工作。
(五)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和办理计划生育各种手续,及时兑现相关奖励措施;做好计生信息录入滚动管理,做到计生管理信息化。深入计生挂钩单位石狮市永宁镇开展计生工作调研和面对面的督促指导,针对存在问题,帮助当地政府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提高计生管理水平。在市计生委组织的201*年度计划生育检查中,永宁镇成功“脱帽”,顺利退出计划生育黄牌警告乡镇行列。七、加强党建创先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党员干部党政纪教育,召开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有关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学习《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提高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制定《海洋与渔业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市海洋与渔业局201*年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科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促进政务工作廉洁高效。
(三)以创建第四轮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创建第九轮“五&S729;好”党支部为契机,按照“政治坚定,团结协调,廉洁奉公,开拓进取”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机关作风三大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制度,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全面建设。开展“三讲一树”和“三爱一促”活动,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做好关工委工作,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八、存在问题
(一)渔业养殖空间受到压缩,养殖面积大量减少,推进浅海开发难度加大。今年我市遭遇连续高温和特大干旱,给我市水产养殖生产带来严重影响,部分地区养殖产量明显下降。
(二)海洋开发活动带来了一系列资源与环境问题,临海工业和港口建设发展迅速,倾废入海污染物逐年增加,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海上船舶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对海域的污染损害是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
(三)海洋综合管理意识不够强,执法合力不足。工作运行机制不够规范,缺少沟通协调,指导县级开展工作还缺乏主动性。执法人员结构素质偏弱,人员少,年龄大,任务重。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救援力量仍然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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