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打古镇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 报告
201*年打古镇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报告
通过专项行动,打古镇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吸毒合成毒品人员的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了辖区吸毒人员的底数的现状,及时发现新滋生吸毒人员,全力查找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戒毒资源,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实现各项戒毒措施的无缝衔接,把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了各村社,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充分依托公安“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深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流动吸毒人员特别是毒情严重地区吸毒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一)深入排查登记吸毒人员,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以镇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吸毒人员信息,通过深入社区(村)走访等形式,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社会面和戒毒场所内的吸毒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排查登记工作做到“六个一”,即对每一名纳入排查登记的工作对象做到“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照一次相,填一次表,检一次尿,录一人信息”,每一名工作对象的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对已经外出特别是注入到毒情严重地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责任管理部门主动与其亲属和流入地工作单位建立协作机制,跟踪其在流入地的生活、工作和戒毒等现实情况。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敦促吸毒人员主动登记、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场所和单位,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吸毒人员22人,其中6人已纳入社区戒毒对象。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及时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社区(村)相关部门及时将排查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已经通报区公安分局,由派出所录入或更新吸毒人员数据信息。同时,派出所抓紧开展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认真清理、核改不符合上网要求的数据信息,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准确、鲜活。(二)集中开展大收戒行动,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对于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一律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二是认真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提高和巩固了戒毒效果。对于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逐一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书。(三)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公安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密切关注吸毒人员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社会面上正在进行社区戒毒(康复)、自愿戒毒的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一起吸毒人员脱离管控及时报告区公安分局。对于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依法做好出所人员社区康复等后续管理工作。对于被责令社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我镇按照《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二是切实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公安“大情报”平台的吸毒人员活动信息预警功能,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建立外流吸毒人员信息通报制度和管控协作机制,对于发现的外地籍吸毒人员,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于流入其他地区的吸毒人员,及时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共同落实对外流吸毒人员的管控措施,有效防止漏管失控。20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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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打古镇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
和管控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通过专项行动,打古镇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吸毒合成毒品人员的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了辖区吸毒人员的底数的现状,及时发现新滋生吸毒人员,全力查找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戒毒资源,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实现各项戒毒措施的无缝衔接,把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了各村社,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充分依托公安“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深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流动吸毒人员特别是毒情严重地区吸毒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
(一)深入排查登记吸毒人员,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
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以镇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吸毒人员信息,通过深入社区(村)走访等形式,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社会面和戒毒场所内的吸毒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排查登记工作做到“六个一”,即对每一名纳入排查登记的工作对象做到“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照一次相,填一次表,检一次尿,录一人信息”,每一名工作对象的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对已经外出特别是注入到毒情严重地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责任管理部门主动与其亲属和流入地工作单位建立协作机制,跟踪其在流入地的生活、工作和戒毒等现实情况。
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敦促吸毒人员主动登记、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场所和单位,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吸毒人员22人,其中6人已纳入社区戒毒对象。
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及时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社区(村)相关部门及时将排查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已经通报区公安分局,由派出所录入或更新吸毒人员数据信息。同时,派出所抓紧开展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认真清理、核改不符合上网要求的数据信息,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二)集中开展大收戒行动,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对于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一律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二是认真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提高和巩固了戒毒效果。对于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逐一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书。
(三)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加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公安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密切关注吸毒人员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社会面上正在进行社区戒毒(康复)、自愿戒毒的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一起吸毒人员脱离管控及时报告区公安分局。对于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依法做好出所人员社区康复等后续管理工作。对于被责令社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我镇按照《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是切实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公安“大情报”平台的吸毒人员活动信息预警功能,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建立外流吸毒人员信息通报制度和管控协作机制,对于发现的外地籍吸毒人员,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于流入其他地区的吸毒人员,及时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共同落实对外流吸毒人员的管控措施,有效防止漏管失控。
20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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