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1*]46号)及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福建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实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201*年底,区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到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工备案率达到60%以上;到201*年底,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区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劳动用工备案的组织实施
首先重点抓好区内规模以上的企业的用工报备工作,然后再向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全面推开。具体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建立组织工作机构。成立开发区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小组,对开发区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有效的组织和
督导。
2、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领导,主要由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负责用工备案的实施工作。劳动工资、就业、失业、信息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涉及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用工书面检查、劳动工资核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补偿、诚信企业评选等职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用工备案制度。
3、动员部署。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劳动用工调查摸底。组织力量做好调查摸底,在掌握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2、稳步开展劳动用工备案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设立必要的工作窗口和联系渠道,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办事手续,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供制式表格下载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书面报告资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存档,应将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3、定期综合分析、开展督察活动。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
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检查活动,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完善阶段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进行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常抓不懈。在全面总结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进行提炼和规范,以此推动全区用工备案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三、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措施和要求
(一)各类用人单位统一采用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提供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在本方案实施初期,用人单位应对本单位201*年底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及劳动者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情况基本信息,201*年6月30日前,各用人单位应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报送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
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对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
(三)《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实行半年报制,由用人单位于下半年的首月上报。《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由用人单位在其与劳动者签订、解除、终止、变更和续签劳动合同后按规定时限报送。
(四)报送《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均一式两份,主要采取直接报送和通过网络传送电子数据两种形式。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与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手段,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有效实施。在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时,用人单位应当出示《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台帐)》等资料。对不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主动性,对不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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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岗位名称二、岗位目的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开展人事劳动局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和外事侨务工作,做好分管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工作职责一、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开展部门日常工作,做好分管的开发区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二、协助局长开展管委会人才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调配、人员招聘录用、员工培训发展、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三、负责制定管委会工资、福利制度,负责管委会工资、福利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的执行。四、指导、监督开发区人事劳动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职业介绍行为,促进区内人力资源的开发就业。五、负责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监控开发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六、负责开发区劳动监察、劳动安全监察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七、负责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区内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推动社保服务体系建设。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局长(局长助理)所在部门/科室人事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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