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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机关年度考核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53:01 | 移动端:市水利局机关年度考核方案

市水利局机关年度考核方案

市水务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0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杨立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谢耀贵、王建新、刘竺山同志担任,工作人员有任宇、付振刚、孟勇等同志。日常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劳科,办公室主任由付振刚同志兼任。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民主测评、意见汇总、推优建议、总结上报等工作。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全体在编工作人员。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自201*年3月10日开始,至201*年3月31日结束。

(1)3月10日3月15日个人填报考核材料。局机关被考核人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分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一同上报。

(2)3月16日下午3:00,召开述职测评会议。根据同人字〔201*〕8、9号文件要求,局机关全体科级干部(实职)分别述职,参会的在编人员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进行测评。

(3)3月1719日,局考核工作小组汇总机关工作人员测评表,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评鉴意见报局党组。

(4)3月20日3月21日局党组研究确定优秀人选,并在全局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3月273月31将测评结果、推优人员情况填入个人年度考核表及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按要求上报审批,并将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四、有关推优工作(一)推优比例

按照同人字〔201*〕8、9号通知要求,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分别测算,其中机关的优秀比例为本单位实有占编人数(不含处级干部)的15%,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年度单位考核的优秀等次可再增加5%,合计比例为20%。优秀人选报市人事局审批。(二)推优方式

1、由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汇总的民主测评结果、分管领导评定等次及平时表现,推荐优秀人选报局党组研究确定;2、局党组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推荐的优秀人选,研究确定优秀人员,经公示后上报市人事局。五、考核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严谨对待,考核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水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扩展阅读:巴州市水利局年度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201*年度巴州水利局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201*年度巴州水利局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年度巴州水利局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州水利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年度巴州水利局机关效能考评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州水利局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党办发[201*]19号)和《关于印发〈201*年度自治州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效办发[201*]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工作业绩考评为重点,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效能考评体制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效能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能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实效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局机关各科室包括办公室(含组织人事科、开都河流域规划治理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农牧水利科、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水土保持科、防洪办、水产处、质监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改水办、水利普查办等。三、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各科室履行职能职责、执行规章制度、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科室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能职责。考评各科室贯彻执行法规、政策和州水利局各项决策部署、履行本科室职能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局长办公会督办工作情况;落实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任务,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等情况。检查对水利局作出的部署有无执行不力、政令不畅,工作有无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行规章制度。考评各科室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各项制度分解、落实情况;检查各科室是否认真落实州水利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制度、开展工作是否合乎程序。

(三)提高效能效率。考评各科室在不违反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等前提下,是否简化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便捷服务情况;检查各科室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改进工作作风。考评各科室工作作风,解决“懒、散、庸”等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检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办公秩序混乱、办公室及分摊卫生区不整洁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节目问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旷工、不参加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等问题;行政管理或服务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工作人员考评内容: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详见《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建设科室考评细则》、《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建设个人考评细则》)四、考评方法

科室效能考评采取半年考评与过程督查、年终绩效考评、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和绩差考评五种方法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半年考评与过程督查、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分别占基准分(100分)的一定比例。绩差考评按照细则实行扣分制(另行制定下发)。其中履行职能职责55分,执行规章制度10分,提高效能效率20分,改进工作作风15分。

(一)半年考评与过程督查。各科室每半年、个人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我考评。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对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考评。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效能办)每半年向科室发放《半年工作考评表》,科室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向工作人员发放《季度工作考评表》。局效能办将定期、不定期(每周2至3次)对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日常记录(督查及日常考勤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结合科室和个人自我评价、公众评价、形成半年考评结果,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年终效能考评。局效能办根据考评内容,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评数据进行汇总,并提交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众评议。由局效能办具体实施。一是采取向各县市水利(务)局及其它相关单位发放问卷进行评议;二是组织民主测评,由各科室间进行互评。

(四)领导评价。由局领导以无记名方式对各科室年度效能工作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五)绩差考评。根据局考评细则及自治州效能考评职能性指标,通过考评,反映重大事项扣分的情况。

对半年考评、年终效能考评、公众评议、领导评价、绩差考评中,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局效能办报局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考评程序

考评周期:2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科室负责人填写《半年工作考评表》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半年工作自我评价”部分,工作人员填写《季度工作考评表》的“本季度个人工作总结”和“本季度工作自我评价”部分,科室《半年工作考评表》交分管局领导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工作人员《季度工作考评表》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填写初步考评定等意见。

(二)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填写初步考评意见后,要分别与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沟通,反馈考评意见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三)《半年工作考评表》、《季度工作考评表》分别于规定时间交局效能办。效能办根据日常督查考勤、上级反映、群众投诉、公众评价意见等,对《半年工作考评表》、《季度工作考评表》进行初审并汇总,提交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评定等意见后,告知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年终考评。与年终总结考核工作同步进行,首先进行效能自评。各科室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一并进行效能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总结提交局效能办。而后结合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一并交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六、汇总考评结果

(一)结果汇总。局效能办收集整理半年考评、年终考评、公众评议、领导评价、绩差考评的有关数据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及分析。效能考评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计分公式为:科室半年考评分数=自评分×30%+领导评价分×30%+群众评议分×20%+公众评议分×20%-扣分+荣誉加分

科室年度考核分数=年中考核分×40%+年终考核分×60%

(二)等次划分。效能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1)科室效能考评等级

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和协作意识,能解决工作难题;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业务工作有创新。(95分以上)良好:工作积极主动,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85分-94分)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75分-84分)

较差: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74分以下)(2)工作人员效能考评等级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乐于帮助他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廉洁自律。(95分以上)

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较好,工作积极,勤于思考;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廉洁自律。(85分-94分)

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工作缺乏热情,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质量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75分-84分)

较差: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74分以下)七、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的运用,实行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自身责任与连带责任相结合,年终评先选优工作中民主评议与效能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一)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的,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经局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调离工作岗位、行政降职或辞退处理,同时对其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适情由其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二)工作人员在日常考评督查中被局效能办查处1次的,由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查处2次的,由分管领导对其本人及其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查处3次以上的,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对其本人、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本人、科室负责人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所在科室及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优。被自治州级以上相关部门查处(经确认的)且通报1次的,本人当年不得评优,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由分管领导对其本人及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自治州级以上相关部门查处(经确认的)且通报2次以上的,当年将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同一科室,2人次以上被自治州级以上相关部门查处(经确认的)且通报的,所在科室年度考核定等为较差,对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其本人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对季度考评不合格(74分以下)的工作人员,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次,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对其进行效能告诫一次,同一年度内被效能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四)对半年考评不合格(74分以下)的科室、所属单位,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科室、所属单位,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一次,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优;连续两年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科室、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当年考核为不称职,并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1:《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建设科室考评细则》附2:《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建设个人考评细则》附3:《个人季度工作考评表》附4:《科室半年工作考评表》附5:巴州水利局机关考勤制度

附一

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考评细则(科室)

考评内容序号(A级指标)认真贯彻执行法规、政策和局各项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本科室职能职(一)履行职能职责(55分)责;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局长办公会督办工作;认真落实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任务,令行禁止;工作态度好;落实能力较强;落实效果较好;工作中无缺位、错位等问题得55分。如违反或执行不力视情每项扣5-10分。考评细则(B级指标)(二)执行规章制度(10分)提高效能效率(20分)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制度、开展工作合乎程序得10分。否则视情扣1-10分。在不违反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等前提下,尽可能简化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便捷服务;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如有违反视情每次扣5-10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较强;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办公秩序正规、办公室及分摊(三)(四)改进工作作风卫生区整洁;无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15分)节目等问题;无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旷工、不参加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等问题;行政管理或服务无“吃、拿、卡、要”等问题得15分。如有违反每人次扣科室0.5-5分。

说明:

1、此《考核细则》为《科室半年考核表》附表,根据此表科室自评结果填写科室半年考核表。

2、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总考核科室的60%。考核结果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8594分的评定为良好;7584分的评定为一般;74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若得分在95分以上科室超过或少于总考核科室的60%,则按照考核最终分数自上而下排名确定优秀。

3、考评工作由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员分工进行日常考评,并记录、整理、保存相关资料,每半年公示一次考核情况。

4、科室自评分要实事求是,最高分不得高于98分,扣分情况应简要说明原因。如某一项自评分值与效能办掌握情况不符,则以效能办掌握情况为准适当增减分值。5、分管领导要认真核实科室自评分,并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签字。

6、考核初步结果由效能办组织专人进行汇总,上报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定等。考核结果以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为准,并于确定当日公示结果。

7、公示7日结束后,由效能办负责填写科室定等意见,由被考核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考核领导小组印章(可为代章)后统一归档。

8、加减分:凡科室获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表彰的,半年考核分别加5分、4分、分;获得本局(或与本局平级的委、办、局)、库尔勒市、街道、社区表彰的,一律加2分。年度考核可遵照此办法执行,但加分项目以本年度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凡科室人员违法犯罪并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科室,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律定等为较差;凡科室人员被自治区、自治州效能办或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给予查处,并经核实确认的科室,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扣除10分、5分,一年内累计2人次(或以上)被查处的,年度考核定等为较差;凡科室人员被局效能办查处并经核实确认的科室,半年考核扣除3分,累计3人次(或以上)被查处的,年度考核一次性扣除10分。附二

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考评细则(个人)

考评项目序号(A级指标)(B级指标)思想表现(8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分)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得8分。政治思想表现差不得分。爱岗敬业,认真对待本职工作,能履行服务承诺,转变作风,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解决问题,着装得体大方,德(一)(20分)职业道德(7举止端庄,谈吐文明,挂牌上岗,来人接待、电话接听等分)文明用语规范得7分。作风涣散,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等行为,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1-7分。社会公德(5分)带头遵守“八荣八耻”和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加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5分。有不文明行为、创建活动不积极视情节扣1-5分。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熟悉本业务学习(3分)岗位工作业务和各项政策、规定,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双语”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5分。无故不参加规定的业务培训,对本科室各项政策、规定不熟悉扣1-3分。业务能力(8能(二)(20分)管理能力(5分)分)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及时妥善解决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得5分。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扣1-8分。工作细致有条理,完成任务好;科室负责人有较强的工作前瞻性和计划性,敢抓敢管妥善协调上下左右工作关系得3分,科员服从管理,能与领导和同事处理好工作关系得2分。工作效果差、管理不严、协调能力差,不服从管理,出现差错扣1-5分。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审定本职范围内文件材料得5分。文字表达能力差,酌情扣1-4分。(4分)考评内容考评细则(C级指标)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考评细则(个人)考评项目序号(A级指标)勤(三)(20分)(四)绩工作效率(7分)(20分)

考核项目序号(A级指标)(B级指标)廉(五)(20分)遵纪守法(10分)巴州水利局201*年机关效能考评细则(个人)

说明:

1、此《考核细则》为《个人季度考核表》附表,根据此表个人自评结果填写个人季度考核

廉洁自律(10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得10分。不遵守廉政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谋私或“吃、拿、卡、要”视情节扣1-10分。考核内容考核细则(C级指标)吃苦精神(5分)服从分配(5分)工作数量(5分)工作质量(8分)工作态度(5分)(B级指标)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出勤及内务情况(5分)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无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清洁,无烟头主动参加集体公益活动,乐于接受工一次扣1分;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马虎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被局效能发现元)对突击性工作不计得失,吃苦和奉献服从领导,对上级交办的工作积极完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上级交给的工工作细致、准确、无差错得8分。因按时、按量、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临效率低下酌情扣1-7分。考评内容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认真贯彻执行水利资源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热情周到、文明行政,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得10分。法纪观念淡薄、不依法行政、不遵守规章制度,视情节扣1-10分。表。

2、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总考核人数的20%。考核结果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8594分的评定为良好;7584分的评定为一般;74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若得分在95分以上人员超过或少于总考核人数的20%,则按照考核最终分数自上而下排名确定优秀。

3、考评工作由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效能建设和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员分工进行日常考评,并记录、整理、保存相关资料,每月公示一次考勤记录,每季度公示一次考核情况。

4、个人自评分要实事求是,最高分不得高于98分,扣分情况应简要说明原因。如某一项自评分值与效能办掌握情况不符,则以效能办掌握情况为准适当增减分值。

5、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要认真核实个人自评分,并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签字。6、考核初步结果由效能办组织专人进行汇总,上报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定等。考核结果以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为准,并于确定当日公示结果。

7、公示7日结束后,由效能办负责填写个人定等意见,由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加盖考核领导小组印章(可为代章)后统一归档。

8、加减分:凡个人获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表彰的,季度考核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得本局(或与本局平级的委、办、局)、库尔勒市、街道、社区表彰的,一律加2分。年度考核可遵照此办法执行,但加分项目以本年度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凡个人违法犯罪并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律定等为较差(不合格);凡个人被自治区、自治州效能办或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给予查处,并经核实确认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扣除10分、5分,一年内累计2次(或以上)被查处的,年度考核定等为较差(不合格);凡个人被局效能办查处并经核实确认的,季度考核扣除3分,累计3次(或以上)被查处的,年度考核一次性扣除10分。附三

个人季度工作考评表(年第季度)

姓名政治面貌季度个人工作小结自我德(20)能(20)勤(20)绩(20)廉(20)合性别文化程度出生年月现任职务评价得分科室领导意见分管领导意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意见备注

附四

科室半年工作考评表(年半年)

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科室名称半年工作总结自我评价得分分管领导意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意见科室负责人签字履行职能职责(55)执行规章制度(10)提高效能效率(20)改进工作作风(15)合人数附五

巴州水利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制定本考勤办法。一、考勤范围

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含工勤人员)为考勤对象,非外出人员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外出人员以考勤外出记录为准。二、考勤

(一)干部职工应严格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冬、夏季作息时间上班、下班。无故超过上班时间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一天对待。考勤机使用办法:

1、干部职工上、下班在办公楼1楼考勤机处登记。

2、非外出干部职工每天考勤4次(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3、驾驶员每天2次(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司机出差以《巴州水利局派车单》为准。4、防洪值班期间,防洪值班人员每天2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同防洪值班记录相结合。

5、节假日值班干部职工进行考勤机登记,作为值班记录。

6、开会、出差、办事等不能按时打考勤机人员,要提前说明,局领导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科室人员由科室领导负责,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将根据开会通知、出差记录等进行核实,对谎报者依据《巴州水利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7、局干部职工考勤时要正确使用考勤机,听到提示离开,以避免漏录,因人为原因缺记录按考勤机记录为准。

8、考勤机上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报批评并照价赔偿。

(二)局机关考勤实行各科室和考勤机相结合考勤制度,抽查工作由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

(三)机关效能考评办公室负责监督局各科室考勤工作,局领导的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科室正、副科长(主任)负责监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考勤必须在1-5号之前报机关效能考评办公室,不得谎报、或分管领导和科长未签字、超时报等现象发生。机关效能考评办公室每月公示考勤情况。

(四)外出学习、开会、出差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如中途有事,按照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超出规定时间,按旷工计算。

(五)事假累计30天以上,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累计15天,一年累计30天的予以辞退;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一年累计超过15天的,年终考核按不称职对待,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一年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三、干部职工病、事假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州水利局党政正职到州外考察、学习、出差和休假,事先报告州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向州委秘书长报告,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外出期间,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州水利局党政副职离开巴州外考察、学习、出差和休假,经州水利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外出期间,要及时向州水利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二)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病、事假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病假一周以上者,持“医院证明”,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局办公室、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备案。

(三)一般干部职工病、事假在3天以内,由本人申请,科长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事假在3天以上者,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病假一周以上者,持“医院证明”,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局办公室、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备案。

四、干部职工探亲假、休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县级干部请探亲假、休假、婚丧假等,须写出申请报告,报局主要领导审批。(二)其他干部职工请探亲假、休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请探亲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具体规定〉》和新政发[1986]61号文件精神执行。(四)局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管理按照新人福字[1991]154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执行。

(五)局机关人员计划生育、婚丧假按照新计生政法[1998]02号《关于印发修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六)病事假管理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五、本制度自201*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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