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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53:55 | 移动端:201*年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确保医患纠纷定性、定责以及调解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积极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为百姓创造了和谐的就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组建机构,建章立制。根据市卫生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推荐,组建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亲自为105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公道正派的主任医师、主任律师颁发聘书。为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制度》、《来信回函制度》、《调解指南》、《当事人须知》、《调解纪律》、《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回访制度》等,初步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医调委还实现了来访登记、受理、调解、结案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信息自动化。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医患纠纷调解既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的医患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挂牌成立仪式上,我们邀请了**日报、法制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商报、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电视台《司法行政视点》就医患纠纷调解适时制作了两期专题节目。医调委在办公场所全文公布了《人民调解法》和《厦门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还不定期编发医患纠纷调解简报,在人流多的地方解答咨询、发放《医患纠纷调解法律法规汇编》和《医患纠纷调解指南》等材料。通过广泛宣传,市医调委运作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特别是患者和患者家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有医患纠纷通过正常的调解渠道解决的新途径,“医闹”现象大幅度减少。

三、发挥优势,初见成效。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中立性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我们在接待和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站在中间立场,靠辛勒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设法通过法、理、情来做各方的说服工作,赢得各方认可和赞许,虽然没有公权力,但逐渐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年,共接待医患纠纷来访咨询***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申请**起,市医调委实际组织调解**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有**起,调解成功率达70%。共索赔7859452元,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确保了100%的履行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从目前全市的工作情况看,虽然是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一些历史遗留的,老上访的疑难性医患纠纷也有寻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和调解的意向。我们认为,如果能让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引入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来调解,而不再使医患纠纷双方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那我们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达到了,影响全市稳定的一大难题就破解了。下步的工作重点,一是建议尽快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司法部和省综治办、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明确规定县(区)都要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我市现有1500余家合法医疗机构,每年发生重大医患纠纷均超过300起。全市各区各镇街均相当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介入,积极调解。现迫切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成立各区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便民利民”的综治原则。二是建议尽快修订《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

扩展阅读:纠纷调解委员会201*年年终工作总结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一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况

201*年是我县和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作的第二年。我医调委在县司法、卫生两个主管局的领导、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作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新机制已日趋成熟,各方面工作均卓有成效地开展。全年受理惠安县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两地医疗纠纷案共24件(含协调往年旧案2件,即县妇幼保健院、东岭中心卫生院各1件),比201*年15件上升60%,调结24件,调解成功率100%;患方诉求赔偿金额677.8978万元,实际调赔金额94.70895万元。

我医调委在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尽力促进相关部门良性互动,推动医疗纠纷应急处和调赔联动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我医调委继201*年受到省创建平安医院检查组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好评后,201*年又迎来省政法委调研督导组领导莅临检查,受到充分肯定。社会对我医调委的认可公信度与日俱增,不仅县、市有关报刊先后报道,至今还有患方赠送锦旗8面表示感谢。

二、主要做法

医调委着重从“四个力促”、“四个推动”狠下功夫。

(一)、力促发挥主力能动作用,推动第三方调解机制日趋完善。我医调委3名专职人员同心合力,确立和坚持“为医院服务、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认真践行“双腿要勤、屁股要正、身段要低、嘴巴要软”十六字箴言。一年来,以《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各级领导对我医调委充分肯定和殷切希望为动力,坚持每周一集中交流工作情况、每月上下半月各集中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制度,坚持用各种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并且先后应邀到南安市医院听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革新博士“医疗纠纷的特点

与防范对策”的专题讲座,参加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调解队伍法律、道德和业务素养,依法依规调处医疗纠纷,经受了“出气筒”、“稳压器”的检验,不断在调解中探索提高,掌握规律和经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医调委这第三方化解医疗纠纷新机制、新事物的健康成长和日趋完善。

(二)、力促医方致力主动整改,推动预防与调处医疗纠纷到位。201*年县医调委受理和调结的24件医疗纠纷案件,其分布情况是:惠安县医院8件、惠安县妇幼保健院3件、惠安县中医院1件、东岭中心卫生院2件、东桥卫生院1件,净峰卫生院2件;台商投资区5件(玉埕医院2件、东园中心卫生院3件);另受县卫生局委托协助调解2件(惠兴医院和崇武港第四卫生所各1件)。

医调委注重在做好化解医患矛盾的调解工作中,找出医方带有普遍存在的六个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提醒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一是该做的检查没做,导致纠纷发生后举证不能;二是缺乏耐心细致的体格检查,往往成为漏诊、误诊的主要根源;三是对病历在医疗纠纷调解与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仍有书写和更改不规范的现象;四是告知签字手续落实不到位,发生纠纷承担责任;五是医疗规章制度不够落实,对患者有悖常规的要求过于迁就引发医疗纠纷;六是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服务态度不好。

医调委还针对去年底今年初医疗纠纷上升及“医闹”事件频发的趋势(县医院2件、玉埕医院1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当前医疗纠纷情势分析与对策》和相关典型案例,并认真作好和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反映相关情况,对加强医疗机构防范医疗纠纷及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及时依法处“医闹”事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为促进医疗机构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和防范工作到位,县司法、卫生两主管局于9月13日在惠安县医院主持召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反馈座谈会,近百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由县医调委作“医

疗纠纷情况反馈”及“医院在预防与化解医疗纠纷管理上问题与建议”的主题发言。医调委建议医院当前应当注重从“三抓三促三转变”入手,抓好预防与处医疗纠纷工作。即一是抓学法,促规范,转变忽视学法执法的偏向;二是抓沟通,促和谐,转变忽视思想工作的偏向;三是抓医改,促整改,转变被动消极应对的偏向。

反馈座谈会过后不久,惠安县医院予以积极回应。该院紧密结合实际,召开以表彰在全省青年医生、护士岗位比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的三名医护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整治暨“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院动员大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三)、力促应急给力互动配合,推动应急联动机制更有效运行。医疗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是个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需要多方配合综合治理。我医调委针对应急联动机制存在急待完善的问题和工作需要,着重从两方面入手借力推动良性互动。

首先,激励和依靠公安保平安。公安是“平安医院”建设的保护神,“平安医院”建设需要公安多给力。我医调委通过人大、政协提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公安机关相应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现在,公安机关普遍增强了能动执法的意识,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委会遇有应急事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基本能够及时出警、出力、出成效。

其次,通过司法局部署指导,调动基层协作调解。司法行政机关负有整合社会多方力量搭建大调解平台和指导调解的工作职责。医调委根据应急事件和疑难案件的需要,及时报告由县司法局指派和指导患方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及村、镇调解组织配合联动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及镇、村干部等社会力量贴近当事人的特点和得天独厚的优势,参与到复杂疑难的医疗纠纷乃至“医闹”事件应急调解工作当中,形成联动互动的调解格局,有利于及时平息“医闹”事件,化解疑难“骨头案”。

(四)、力促保险公司合力联动,推动调赔形成互动长效工作机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预防与处医疗纠纷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调委会与保险公司医疗纠纷理赔中心,虽然调赔两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但化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目标是一致的。我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与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的沟通互动,公正合理掌握理赔标准,合力依法依规及时调处医疗纠纷,确保及时理赔兑现到位,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我医调委在实践中探索的“加强医调委与理赔中心协作,合力提高调赔机制的公信力”的基本经验,在201*年9月初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泉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上,被推荐作典型经验交流。我医调委的举措是,注重在“三坚持、三保持”上与理赔中心良性互动:一是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保持既中立又配合,形成预防与处医疗纠纷互动联动机制合力;二是坚持公正的理赔观念,保持沟通磨合互动,提升调赔双方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公信力;三是坚持调研探索互推动,保持学习探讨交流,促进机制完善和增强处医疗纠纷的能力。我医调委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同志的认同和赞扬。

三、问题与建议。

1.有的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后,怕赔钱的惯性思维仍在作祟,对医疗过错不敢坦诚面对,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增加了调解的难度。甚至有个别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不配合医调委工作,要医调委和患方当事人直接找经治医生理会,僵局直到卫生局领导出面干预才得以解决。

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落实市、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工作情况列入年终工作一并考核,并对上述诸类情形加强教育,以正风气,防止不配合的问题再次发生。

2.赔偿标准不统一,难于掌握。《侵权责任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多,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医疗损害责任”实行一元化的理赔标准和鉴定作

出配套的司法解释,医调委在调解工作中难以把握。特别是遇到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对为何没有按新规定给予“死亡赔偿金”持有异议。长此以往,不利于成功调解结案。

建议上级决策部门能协调尽快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

四、今后打算。

我医调委成立以来,不断在探索中调解,在调解中提高,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多次的肯定和医患双方普遍赞誉。但与各地先进调委会相比,自感差距很大。真诚希望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继续多关心、多指导、多给力。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到:成绩面前找差距,一切从零再开始,合力“四为”续新篇,恒心当好“稳压器”。在新的一年内,迎接新挑战,做出新业绩、新贡献。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报:惠安县司法局、惠安县卫生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抄报:泉州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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