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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54:31 | 移动端: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医患关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处理好医患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质量管理,从更深层次拓展为民服务的空间,我院对201*年1月至201*年9月发生的医疗纠纷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我院201*年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13起,聚集围堵闹事件3起;201*年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7起;聚集围堵闹事件1起;201*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4起,未发生聚集围堵闹事件。24起纠纷均为协商解决。

近3年我院的医疗纠纷数量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当事患者多为附近农村及城镇患者,当事医务人员以中高级职称为主,外科(特别是骨外科)及妇产科为纠纷发生的高危科室。

二、存在问题

1、医院编制及医护人员数量少,人力资源欠充足,许多医院管理工作在用人时捉襟见肘,同时,合同制人员待遇低,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使得医疗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2、调解机制不健全,解决方案匮乏。当事患者极少有进行医学鉴定、诉诸法律的,协商达不到要求就闹,而医院对此缺乏有效应对措施。

3、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有待加强,医疗活动中与患者沟通不充分,不能做到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选择权。4、缺乏风险意识,对医疗纠纷防范、处理相关知识不了解。一、改进措施

医院管理层对近年来发生的纠纷进行了深深的反思,对每一起医患纠纷做了详细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今后我院在预防、解决医疗纠纷方面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1、积极申请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处理医疗纠纷事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协商、处理。

3、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对发生的纠纷,相关科室积极沟通,职能科室协助调解,并及时上报院领导。引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院聘请法律顾问,负责相关法律支持。

4、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多与患者沟通,给予患者必要的同情和帮助,对可能引起患者误解和不满的问题要多交流,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理疗安全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定期开展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培训。

扩展阅读:沅陵县医患纠纷调处情况调研报告

沅陵县201*年3月201*年3月医患纠纷

调处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规范医患纠纷处理工作,落实预防医患纠纷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沅陵县从201*年4月起就开始认真组织抓了此项工作。现将201*年4月201*年3月以来的医患纠纷调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沅陵县于201*年4月成立了沅陵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司法局局长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司法局基层股、县卫生局医政股、沅陵镇司法所、官庄镇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在县级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了调解工作室,即在沅陵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中医院、沅陵县南方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四家医院成了调解工作室。并在每个医院的调解室明确了一名县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专门负责医患纠纷的调处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医院由当地司法助理员担任医患纠纷调解员.据统计,共成立县级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4个,乡级卫生院调解工作室23个,司法行政方面配备工作人员27人,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备工作人员54人.

二、落实工作措施

建立了化解医患纠纷,创建平安医院的工作平台,对每个医院的调解工作室,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即”2个机制”4个明确:一是联动联调机制。各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与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交换信息,密切配合,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对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卫生行政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沟通、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化解矛盾。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请求医学、法学专家支持。二是回访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四个明确是:1、明确了调解工作任务、2、明确了调解工作基本原则、3、明确了医患纠纷解决渠道、4、明确了调解的工作流程三、加大调处工作力度

自201*年4月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我县共调处医患纠纷45起,成功45起,成功率达100%。其中比较突出案例如:201*年9月6日,沅陵镇龙泉山居委会李某、丁某夫妇因其小孩(三个月大)生病住院至县中医院,医生最初诊断是肺炎,后来病情有所加重,李、丁夫妇问医院医生是否要转院,答该院还从来没有因肺炎要转院的,到晚上9点多的时候,小孩出现喘气较重的情况下,李、丁夫妇仍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至第二天上午8点多才转院至常德,在途中车上氧气又不够,后至常德夭折。李、丁夫妇在痛失爱子后情绪十分冲动,纠集了几十个社会上的人,准备打闹医院,调委会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奔赴现场,一面进行现场疏导,另一面着于进行调处工作,历经4天时间,终于化解了这起医患纠纷,由院方赔偿李、丁夫妇7万元人民币,了解此案。

又如:201*年8月4日,沅陵县沅陵镇桃花岭居委会居民周某,65岁,因胆囊发炎到本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经该院医生诊断要切除胆囊,在动手术的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致周某死在手术台上,从而引起医患纠纷,患者亲属表示如不处理就把死者灵堂设在人民医院的大厅,后经调委会会同各方调处,最终妥善地解决了这起纠纷,由人民医院赔偿死者亲属13万元人民币,死者亲属再不得以任何理由滋生事端,影响医疗秩序,确保了该院的正常工作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

1、调委会缺乏工作合力。由于医患纠纷调委会是由司法、卫生等部门抽调的临时人员组成,结构松散,缺乏工作合力。

2、医患纠纷的责任难划分。患者认为鉴定机关和医院是”一家人,”而且费用高,因此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去鉴定,造成了调解工作的难度。

3、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已经成为制约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由于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本身没有经费,调解纠纷又不允许收费,调解办公经费难以支付,影响了医疗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着调解质量的提高。

4、少数医生缺少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少数医生对病人关注不够,缺少敬业精神,对病情诊断有误,造成一些医疗事故,既影响了医患关系,又增加了患者对医生职业道德的信任危机和医生诊疗水平的怀疑。

5、医学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由于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不到位,患者对医学科学的特殊性、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了解不多,缺乏必要的认识,而对疾病痊愈和治疗效果存在不切合实际的高期望值,一旦患者死亡,或治疗后留下后遗症,就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容易导致失望与愤怒,导致医患关系激化,使医患纠纷数量增加。

五、意见和建议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医患纠纷看起来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矛盾,但这一纠纷倘若不引起重视,或者听之任之,将影响社会的安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建议要从维护社会治安的高度,要从建设文明城市的高度,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要从保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重要性,把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强化风险意识,为医患纠纷调解奠定经济基础。为提高医疗机构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应建立并完善医疗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可建立由医院、医务人员、病人三方共同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带来的风险隐患,从而减轻医院、患者及社会所面临的压力,最重要的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保险公司人员作为调委会成员之一,积极参与调查、调解与处理工作。

3、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医患纠纷预防、排查、处理机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属于医院方的责任,做到不推不卸、主动承担。县卫生部门要建立内部医患纠纷定期通报和重大医患纠纷及时通报制度,问责制度,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进一步开展“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优质服务年”等活动,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加强宣传,为公正处理医患纠纷营造良好的氛围。医疗机构要强化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强透明度,满足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一些医患纠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报道。有关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沅陵县司法局基层股

20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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