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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要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19:57:11 | 移动端:无障碍设计要点

无障碍设计要点

无障碍设计要点

一、道路

1、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道不宜大于2.5%。在人行道路面有高差需要设台阶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并要求在一侧或两侧设扶手。

2、设有红绿灯的路口,人过街音响装置。二、中高层建筑

1、高层、中高层住宅的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的设计应方便乘轮椅者的出行,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

三、公共服务设施:

1、公共服务建筑的主要入口有地面高差时,必须要修建方便轮椅通行和进出的坡道,为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出行。

2、公共服务入口大厅及通道的地面要平整而不能光滑。

3、公共服务设施设轮椅残疾人使用的厕位或专用洗手间;设有电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乘轮椅和视觉残疾人使用;设有楼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拄拐杖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设有公共电话、查询、饮水器、服务台、自动售物等设施的高度,要适合乘轮椅者使用。

4、公共厕所的入口到室内要全方位的安排无障碍设施,如入口坡道,轮椅可回旋的通道,轮椅可进入的厕位及安全抓杆,小便器安全抓杆,洗手盆安全抓杆等。

三、公共绿地

1、公共绿地的入口与通路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平面应平缓防滑;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直经坡和扶手。

2、在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3、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4、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组团绿地内宜设置沙坑、爬梯之类的游戏设施,边上放上坐椅。

四、停车位

1、距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2、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4、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障碍志牌。

附表二

建筑节能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应有建筑节能专篇。根据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政策,

实现全省居住建筑总体节能达到65%(居住)和50%(公共)的目标,在申报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必须要求在设计说明部分增设节能专篇,在节能专篇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整体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居住建节能到65%,公共建筑节能达到50%的要求;

2、外墙采用节能材料,外墙做外保温处理。3、屋顶应用保温材料做屋面保温处理。4、外门窗采用节能保温材料制作。5、外凸构件做冷热桥处理。6、防盗门须具备防盗、防火功能。

7、工程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禁止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用水器具。

8、居住建筑的室内供热设施按照分户计量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9、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能耗指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项目能耗指标进行设计。

10、开发商结合自身条件,在工程中采用的节能项目,比如: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地热能、海洋能、浅层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在申报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时体现。

对于不符合以上建筑节能标准的,予以整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整改符合标准后重新报批。

扩展阅读: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7大准则

防护: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以防残障人士跌倒摔伤。厕所的门上要装防护门板,以免轮椅的脚踏板碰破门。

布局:厕所应设于路旁,出入方便。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合理,便器两侧都应留有便于轮椅接近的空间。

辅助: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0厘米的范围之内。方便:水龙头开关应便于操作,可采用脚踏式,长柄式,感应式。呼救:厕所内应设紧急呼救按扭。

畅通: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得大于20毫米,方便残疾人和轮椅通过。

尺度:门扇开启的净

宽不得小于0.8米,以方便轮椅通过。厕所内应留有1.5米*1.5米的轮椅回转空间。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8.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此类建筑的人口、公共走道、公共厕所、浴室、擞洗室以及无障碍住房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二)建筑人口

1.无障碍人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当建筑人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其室外地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50。

2.有台阶的人口,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通行轮椅的人口平台最小宽度,一般为1.5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2.0m。

4.无障碍人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篷。

5.人口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一般为1。2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1.5m。

(三)坡道

1。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2.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3.不同位置的坡道,其最大坡度和最小宽度规定:(1)只设坡道的建筑人口以及室外通路:1:20,1.5m(2)有台阶的建筑入口:1:12,1。2m(3)室内坡道:1:12,1.0m(4)困难地段:1:10-1:8,1.2m。此类大坡度只可用于受场地限制的改建建筑物和室外通道。4.不同坡度坡道的每段最大高度及水平长度:

1:20,1.5m,30m;1:16,1.Om,16m;1:12,0.75m,9m;1:10,0.6m,6m;l:8,0.35m,2.8m。

5.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最小深度为1.5m。6.坡道表面应平整而不应光滑。

(四)通路、走道和地面

1,走道最小宽度:(1)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m(2)居住建筑走廊1.2m(3)中小型公建走道及基地人行通路1.5m(4)大型公建走道1.8m

2.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之间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路面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3.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1.3mx0.9m。从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不应大于0.1m,距地面应小于0.6m。

4.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m;(2)走道两侧应设扶手;(3)走道两侧墙面应设高0.35m护墙板;(4)走道及室内地面应平整,并应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5)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6)走道内不得设置障碍物,光照度不应小于120lx。在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其他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施。

五)门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大力度的弹簧门。2.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

3.轮椅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为:(1)自动门1.0m(2)其他门0.8m

4.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其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门扇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六)楼梯与台阶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与台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有休息平台的直线形(包括直角形和折返形)楼梯,不应采用无休息平台的楼梯和弧形楼梯。踏步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者。

2.楼梯梯段最小宽度:公共建筑1.5m居住建筑1.2m3,楼梯两侧应设扶手;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扶手。

4,踏面应乎整而不应光滑;明步踏面应设高不小于50mm安全挡台。距踏步起点与终点2530mm应设提示盲道。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应有区分和对比。5.踏步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般公建楼梯0.28m,0.15m

幼儿园、小学校楼梯0.26m,0.14m住宅、公寓公用楼梯0.26m,0.16m室外台阶0.30m,0.14m

(七)扶手

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设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65m。2,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伸应大于或等于0.3m。

3.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

4.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应为40-50mm;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应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或矩形扶手的宽度应为3545mm。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应为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宜为7080nun。

5.交通、医疗建筑和政府接待部门等公共建筑,在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盲文说明牌。

(八)电梯与升降平台

1.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2.候梯厅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候梯厅最小深度为1,8m;(2)呼梯按钮高

0.9-1.1m;(3)电梯门洞最小净宽度0.9m;(4)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5)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并设提示盲道。

3。残疾人使用的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开启最小净宽度为0。8m;(2)轿厢最小深度为1.4m,最小宽度为1.1m;(3)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的扶手;(4)轿厢侧面高0.9-1.1m处应设带盲文的选层按钮;(5)轿厢正面高0.9m至顶部应安装镜子;(6)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4.只有客货两用电梯时,应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服务。5.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人口、大厅、通道等地面高差处,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有困难时,应选用升降平台取代轮椅坡道;(2)升降平台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0.9m,平台应设扶手或挡板及启动按钮。

(九)厕所、浴室

I.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1)人口、通道与门扇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定;

(2)洗手盆两侧和前缘50rmn应设安全抓杆,洗手盆前应有1.1mx0.8m轮椅面积;(3)男厕所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0.6-0.7m、高1.2m的安全抓杆,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m;

(4)男女公厕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无障碍厕位面积,新建不应小于1,8mx1.4m,改建不应小于2.0mxl.0m;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人口净宽不应小于0.8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o.7m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设高1.4m的垂直抓杆;

(5)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内侧应距墙面40mm,并应安装坚固。2.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1)政府机关、大型公建及城市主要地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2)人口与门扇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定,且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3)最小面积2mx2m;

(4)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m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设高1.4m的垂直抓杆;洗手盆两侧和前缘50mm应设安全抓杆;

(5)放物台长、宽、高为0.8mx0。5mxO.6m;可设高1.2m的挂衣钩;(6)距地面高0.4-0.5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7)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内侧应距墙面40mm,并应安装坚固。3.公共浴室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1)人口、通道与门扇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定,且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2)无障碍淋浴间应:门外开不小于3。5m2,设高0.45m的洗浴坐椅,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应设高0.7m水平抓杆和高1.4m的垂直抓杆。

(3)无障碍盆浴间应:门外开不小于4.5m2,浴盆一端应设深度不小于0.4m的洗浴座台,浴盆一侧应设洗面盆,浴盆内侧应设高0.6m和0.9m的水平抓杆,水平抓杆的长度不小于0.5m,浴间短边净宽不小于2m。

(4)距地面高0.40.5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5)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内侧应距墙面40mm,并应安装坚固。

(十)轮椅坐席

1.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2.轮椅席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2)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

(3)每个轮椅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mx0.8m;

(4)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

(5)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6)轮椅席占总席位的比例:文艺演出场所、阅览室等0.3%-0.4%;体育馆0.1%,0.2%;体育场0.015%-0.03%

(7)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地段设置,但应设无障碍标志,平时可作安放坐椅等用。

(十一)无障碍客房

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和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房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方便;(2)餐厅、购物和康乐等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

2.标准间客房数量: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障碍客房;100-400间,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

3.客房内过道最小宽度:(1)出口及床前过道1.5m;(2)床间距离1.2m。4.客房门应符合残疾人使用要求

5.卫生间设计要求:(1)门外开,最小净宽0.8m;(2)室内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面积;(3)卫生洁具及安全抓杆要求同公共厕所和浴室的无障碍设施要求。

6.客房电器与家具设计要求:(1)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2)床、坐便器、浴盆高度应为0.45m;(3)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十二)停车车位

1.距建筑入口及车库入口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2.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

4.停车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宽lm的轮椅坡道。5.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障碍标志牌。

(十三)无障碍住房

1.适用于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居住。

2.按套型设计,每套住房应设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卫生间宜靠近卧室。

3.无障碍居室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卧室最小面积应略大于常人使用的,单人卧室应不小于7m2,双人卧室应不小于10.5m2,兼起居室时应不小于16m2。橱柜挂衣钩高度不大于1.4m,深度不大于0.4m。(2)起居室最小面积14m2,墙面、门洞、家具位置应符合轮椅通行、停留及回转的要求,应有良好的朝向和视野。

4.厨房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考虑乘轮椅者进入和操作位置以及回转需要,面积应略大于普通家庭厨房;并应考虑冰箱位置和二人就餐位置。(2)净宽不应小于2m,双排布置设备时,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3)吊柜底高度不大于1.2m。(4)热水器、炉灶等设备应考虑残疾人使用的安全与方便。

5.卫生间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卫生间应方便轮椅进出。平面布置除考虑三件卫生洁具外,并应考虑轮椅进入和接近卫生洁具,又能顺利退出,故最小面积应比普通住宅卫生间略大。(2)卫生洁具和安全抓杆的安装要求与公共厕浴的无障碍设施相同。

6.门、窗和墙面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1)优先采用推拉门,其次是折叠门和平开门。

(2)门扇开启后最小宽度:户内门0.8m,公共外门1.0m;门把手一侧墙面最小宽度:一般门0.4m,起居室门及户门0.45m,公用外门0.5m。户门、卧室门、卫生间门及阳台门应设关门拉手。卫生间门还应设观察窗(3)门扇应设横执把手。

(4)外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8m,同时应设防护设施。(5)窗扇开启把手的高度不应大于1.2m,开启窗口应设纱窗。7.过道与阳台无障碍设计规定:

(1)户内门厅轮椅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通往各房间的过道宽度不应小于l.2m,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

(2)过道至少在一侧设高0.80-0.85m的扶手。(3)阳台深度不应小于1.5m。

(4)阳台与居室之间的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5)阳台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

(十四)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1.政府机关与主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通路、停车车位、建筑人口、服务台、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轮椅席、客房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

2.政府机关与主要公共建筑的人行通路应设盲道,在建筑人口、服务台、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火车与地铁站台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二、居住区无障碍设计

(一)道路

1.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级道路的人行道

2.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居住区级道路的无障碍设计同城市道路。

(二)公共绿地

1.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区级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

2,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通路、设施的地面应平缓、防滑,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4.公厕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5,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三)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和设计内容,按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的规定执行。

三、老年人建筑设计

(一)一般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各个老龄阶段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介助老人,即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

3.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出入口、老年人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4.老年人建筑宜为3层及3层以下;4层及4层以上应设电梯。

(二)出入口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mxl.5m的轮椅回旋面积。

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3.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缓坡台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0.12m,踏面宽不宜小于0.38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入口前可设升降平台。4.出人口顶部应设雨篷;平台、踏步、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三)过厅和走道

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的空间。(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门与临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的空间.

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m。3.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m和0.65m高处宜设4(40-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

(四)楼梯、坡道和电梯

1.老年人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缓坡楼梯踏步的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30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32m;踢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0.15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0.13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踢面顶端前凸不宜大于10mm。

2.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

3.不设电梯的2-33层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其净宽不宜小于1.5m,长度不宜大于12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CJ50--2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m;(2)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m的轮椅缓冲地带;(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4.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设计要求与走道扶手相同。

5.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m和0.65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电梯门宜采用慢关闭者,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五)居室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

2.老年人的起居室、卧室面积宜较常人的稍大,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m;老年人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3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m。

(六)厨房

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2.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空间尺寸和设备布置可按无障碍住房设计要求执行。

(七)卫生间1.老年入居住建筑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面积不宜小于5m2。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2.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邻近休息厅,空间尺寸和洁具布置可按无障碍公共厕所的设计要求执行。

3.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八)阳台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阳台可按无障碍住房的阳台要求设计,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m。

2.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l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m。

(九)门窗

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m。

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m。

3.起居室、卧室、卫生间、疗养室、病房等门应采用可观察的门扇。4.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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