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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办201*年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0:13:30 | 移动端:烟花办201*年工作总结

烟花办201*年工作总结

烟花办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烟花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零售网点的监管监察力度,使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201*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一是采取印刷彩页、报纸、标语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各县(区)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及注意事项的宣传。三是积极向省局网站、市日报、早报投稿,做好信息上报。据统计,201*年共制作磁带4套,各县(区)出动宣传车45台次,散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80余幅,张贴标语3200余张,在省局网站和市日报、早报刊发政务信息38篇(含县区)。通过广泛地宣传,真正达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烟花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进行学习贯彻,组织各县(区)安全监管人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烟花办有针对性地开展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经营网点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参加省安监局、消防总队等部门组织举办的专业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参加市安监局201*年11月18日组织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各县(区)对15家批发企业负责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大幅度提高。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根针”模式。烟花办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模式。一是依据省局《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大纲,做到了检查有重点。二是配合市支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县(区)局联合检查,并充分利用县(区)局熟悉企业情况便于监管,要求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市、县一条线,直管企业安全。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企业向县(区)局递交安全责任书,建立起责任明确、规范有序、重点监管的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业务培训,15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按照8个A级要素和3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强化软件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条件,初步达到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进一步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显著效果,标志着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做到日常监管经常化,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市烟花办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制度、责任、人员、效果四落实。二是加大投入,增添安全设备,依靠科技监管,高新区安监局201*年购置了烟花爆竹探测仪,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传统村的日常监测,有效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推行县区安监局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整治监管措施,增强打击力度。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年初与岁尾,市烟花办都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201*年共检查烟花爆竹专用仓库以及部分零售网点45家次,查出隐患58处,当场整改32处,督促县(区)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跟踪督导上报复查11份。201*年12月,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氯酸盐

定性检测方法(AQ/T4116--201*),自行对15家企业的45个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药物安全检测。

四、以行政许可为抓手,提升企业安全条件

201*年度,为--家企业办理了许可证延期(变更)手续,受理并审查台前县土产杂品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和验收,高标准要求,综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五、20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制定方案,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加大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3月份组织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培训,5月份组织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业务集中学习,9月份组织各县(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三)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

(四)继续做好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情况进行摸底登记。

(五)建立企业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定期报市局烟花办登记备案。

(五)实行“四统一”标准(统一库房要素标识、统一设置库房停车装卸车线、统一烟花爆竹产品堆放界线、统一安全警示标志),整体提升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标准。

(六)定期开展氯酸钾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把进货质量关,

启动企业内部质量检验程序,防止购进含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

(七)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八)指导各县(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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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办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烟花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零售网点的监管监察力度,使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201*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一是采取印刷彩页、报纸、标语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各县(区)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及注意事项的宣传。三是积极向省局网站、市日报、早报投稿,做好信息上报。据统计,201*年共制作磁带4套,各县(区)出动宣传车45台次,散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80余幅,张贴标语3200余张,在省局网站和市日报、早报刊发政务信息38篇(含县区)。通过广泛地宣传,真正达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烟花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进行学习贯彻,组织各县(区)安全监管人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烟花办有针对性地开展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经营网点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参加省安监局、消防总队等部门组织举办的专业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参加市安监局201*年11月18日组织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业务知识培训。督促各县(区)对15家批发企业负责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大幅度提高。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根针”模式。烟花办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模式。一是依据省局《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大纲,做到了检查有重点。二是配合市支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县(区)局联合检查,并充分利用县(区)局熟悉企业情况便于监管,要求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市、县一条线,直管企业安全。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企业向县(区)局递交安全责任书,建立起责任明确、规范有序、重点监管的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业务培训,15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按照8个A级要素和3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强化软件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条件,初步达到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进一步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显著效果,标志着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做到日常监管经常化,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市烟花办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制度、责任、人员、效果四落实。二是加大投入,增添安全设备,依靠科技监管,高新区安监局201*年购置了烟花爆竹探测仪,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传统村的日常监测,有效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推行县区安监局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整治监管措施,增强打击力度。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年初与岁尾,市烟花办都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201*年共检查烟花爆竹专用仓库以及部分零售网点45家次,查出隐患58处,当场整改32处,督促县(区)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跟踪督导上报复查11份。201*年12月,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氯酸盐

定性检测方法(AQ/T4116--201*),自行对15家企业的45个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药物安全检测。

四、以行政许可为抓手,提升企业安全条件

201*年度,为--家企业办理了许可证延期(变更)手续,受理并审查台前县土产杂品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和验收,高标准要求,综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五、20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制定方案,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加大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3月份组织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培训,5月份组织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业务集中学习,9月份组织各县(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三)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

(四)继续做好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情况进行摸底登记。

(五)建立企业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定期报市局烟花办登记备案。

(五)实行“四统一”标准(统一库房要素标识、统一设置库房停车装卸车线、统一烟花爆竹产品堆放界线、统一安全警示标志),整体提升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标准。

(六)定期开展氯酸钾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把进货质量关,

启动企业内部质量检验程序,防止购进含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

(七)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八)指导各县(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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