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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东庄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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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东庄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东庄乡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把东庄乡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

今年以来,我乡在上级政府、县安监局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要求,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把握重点,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消除隐患,确保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保障了我乡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一、指导思想

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泰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为指针,围绕构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东庄”的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双基”为总抓手,严查烟花爆竹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乡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乡政府两次召开了由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乡长张存厚主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顺利作重要讲话,要求工作上早安排、早部署,工作中做到思想要统一,认识要提高,机制要完善,措施再强化,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我乡于201*年12月20日掀起了烟花爆竹宣传的高潮,充分利用了广播、扎制宣传车4台,集中时间、集中车辆,强化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形成浓厚的全社会共同关注烟花爆竹安全的氛围;要做好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重点介绍燃放安全常识,正确引导广大人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经营、不购买、不燃放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严禁在烟花爆竹摊点,加油站等危险场所附近和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在辖区内6所小学、1所中学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期间共发放明白纸4000余张,学校出板报12幅,通过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广大师生受到了很大教育。

四、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1、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在办证过程中严格审查办证个人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在许可证上张贴经营人相片,做到谁经营谁办证,对照本人办理销售许可证,共办理了销售许可证118家,避免张冠李戴,冒名顶替,便于销售期间的监管工作。2、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确保实效。零售点的发证工作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换发,做到符合条件1家,发证1家,确保工作实效。

五、联合执法,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中具体做到:一是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共4次。二是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积极的搞好了配合,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积极配合派出所,及时协调解决打非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打非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到位。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春节期间,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按照打非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和处罚2起非法行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把此项工作抓细抓实,减少监管盲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2、加大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该停的停,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绝不姑息迁就。

4、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进入市场,强化约束机制,确保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安全。

总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县政府、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得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平安东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东庄乡安监办201*年11月26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综合科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1*)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

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

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1*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5、探讨全县烟花爆竹布局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研究退出机制,将存在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退出发证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私货,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找烟花爆竹走私大户,把住射阳这道走私东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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