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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业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0:18:07 | 移动端: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业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余庆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业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余庆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餐饮业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余卫监发[201*]54号

各科室:

为落实《余庆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余党办发[201*]159号)及《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餐饮业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力争在短时间内使辖区餐饮业等五小行业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辖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所成立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大成(所长)副组长:王勇(副所长)

成员:李文波(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张仕义杨胜利徐军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目标和工作指标

整治目标是:辖区五小行业卫生状况得到根本好转;无证经营得到遏制;餐饮等单位干净卫生,消除量化分级管理D级单位。工作指标是: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8%以上;小型餐饮单位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小型餐饮单位建立台帐并规范登记率达到95%;餐具消毒率达到95%,监测合格率达到9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学校周边、车站和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等。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小型餐饮业(食堂)、小饮食摊点、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型洗浴场所、建筑工地临时食堂及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种交易会及庙会等。整治的重点项目:

(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二)卫生设施和卫生条件;

(三)内外环境卫生、垃圾废弃物处理;

(四)采购食品及原材料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特别是奶制品、调味品、粮、油、肉、蔬菜、碘盐、清真食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糕点、豆制品、禽蛋及其制品、粉条及其制品等;(五)卫生制度的落实;

(六)公共用具的消毒,要统一消毒设施和消毒方法,指导到位;(七)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时间从201*年10月1日至201*年11月30日。(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年10月1日201*年10月15日。全所总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入开展监督人员培训,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责任到组到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安排各类小型餐饮业(食堂)、小饮食摊点、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型洗浴场所以及建筑工地的临时食堂严格对照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整治阶段

201*年10月16日--201*年11月30日。各监督科室、责任小组及责任监督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对不规范的卫生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验收。依法严厉查处严重违法或拒不改正的食品、公共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加大媒体暴光力度。(三)总结阶段

201*年12月1日201*年12月5日。公共卫生监督科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汇总上报。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吃透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目前严峻的卫生安全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讲政治的高度投入此项行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确保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将此项活动与乳制品专项整治及自治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许可审查室按要求严格开展现场许可审查工作,提高五小行业的卫生许可门槛。监测技术科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五小行业的例行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信息、宣传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监督科室要针对重点区域的五小行业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同时落实好巡查制度,发现严重违法问题,立即严肃查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办公室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广泛宣传卫生保障好、信誉度高的企业典型,引导企业自律;大力普及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监督举报卫生违法行为的自觉性。要严格按要求调查、处理、回复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要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到网上公示系统。

(四)狠抓检查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所领导小组随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回头看”。所与科室、科室与个人逐层签定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文件严肃追究责任。

(五)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相关科室要大力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五小行业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监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结果进行管理,对C级单位要责令其积极整改,对D级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的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扩展阅读:黄冈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黄冈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意识,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及“四城联创”指挥部关于201*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面整治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划分标准见附件1)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其经营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本着“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2、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经营单位持有效行政许可证、照且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持证率达100%,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率达100%。

3、卫生设施、设备符合标准要求:防蝇、防鼠、防尘、防潮等“四防”设施到位,功能区域布局基本合理。

4、无流动餐饮行业经营摊点。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整治工作在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四城联创”

指挥部的具体组织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

2、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专项整治由“四城联创”指挥部统一部署,市卫生局创卫办牵头,按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由市区两级各监管机构组织实施;整治行动中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既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更要体现街道、社区的主体作用;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的要追究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3、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注重实效

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为重点和突破口,点面结合、分类实施,立足整改达标,务求取得实效。

4、疏堵结合,加强监管,长效管理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餐饮业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副组长:区长局长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市委宣传部(职务)同志市卫生局(职务)同志

市环保局(职务)同志市城建委(职务)同志市经贸委(职务)同志市规划局(职务)同志市环卫局(职务)同志市工商局(职务)同志市质监局(职务)同志市财政局(职务)同志市公安局(职务)同志市教育局(职务)同志市文化局(职务)同志市商务局(职务)同志市广播电视局(职务)同志市卫生局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纪检组长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创卫办及其他成员部门(各确定1名联络员)组成。办公地点位于市卫生局内(地址:黄州开发新港大道号,联系电话和传真:,电子邮箱:)。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1、黄州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辖区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区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加大督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责任人:副区长。

2、市卫生局:负责市区餐饮业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各成员部门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依据《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制定《黄冈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统一整治标准(餐饮业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标准见附件2);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法开展餐饮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撤销卫生行政许可;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相关成员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人:局长。

3、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餐饮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对油烟、煤尘、污水等进行治理,并对使用清洁能源的情况组织考核验收;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责任人:局长

4、市归划局:负责对城区餐饮和“五小”行业进行合理规划,对申请从事该行业的新增经营者严把审批关。

责任人:局长

5、市环卫局:负责对城区餐饮和“五小”行业经营单位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人:局长

6、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集贸市场中熟食品摊位“四防”设施整改;协助工商、城管、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城区集贸市场的各项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规范餐饮及“五小”行业的行业管理,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人:局长

7、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指导餐饮业、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专项整治不达标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未取任何行政许可违法经营的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人:局长。

8、市文化局:负责小歌舞厅、小网吧的整改和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行业卫生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人:局长。

9、市质监局:密切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监管力度,禁止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流入市场而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

责任人:局长。

10、市城建委:负责城市规范化管理,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场所;推广实施餐饮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煤改气(电)工程;强化“门前四包”,加强流动摊贩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卫生整改措施。

责任人:主任。

11、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餐饮、“五小”行业的整改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等监督部门的整改措施。

责任人:局长。

12、市经贸委:负责整顿和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责任人:主任。

1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专项资金,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责任人:局长。

14、市公安局: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安全保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人:局长。

15、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对餐饮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发布政策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

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部长市广播电视局责任人:局长。五、整治范围

1、奥康步行街、商业步行街(摩尔城)、温州商贸城等中心城区为严管整治区,严格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进行整

治,各项整治工作必须达标。

2、黄州开发区、黄州经济园为重点整治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基本达到《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3、其余区域为一般整治区,通过加强监管,督促整改,逐步规范。

六、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09年7月开始至09年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见附件3):

(一)宣传发动阶段(09年7月20日-8月15日)1、宣传动员

由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各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充分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掌握实施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使餐饮和“五小”行业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理解并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人员培训

(1)由市卫生局组织对市、区两级卫生监督员和各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整治标准的培训,各成员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辖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以吃透专项整治标准、明确整治任务。培训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对市、区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第二批对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对经营业主进行分期培训。讲解整治标准和要求,阐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沟通互动,调动业主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09年7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3、摸底调查

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成员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餐饮和“五小”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城区范围内餐饮、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和小浴室进行摸底调查;文化部门负责对小歌舞厅、小网吧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达到要求”户数、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户数”的本底资料,确定整治重点和难点。

4、统一标准制度

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制定、印发餐饮和“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标准。

5、培植示范街道

通过培植示范街道为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示范,并成为该项工作的一个亮点。确定奥康步行街为此次专项整治示范街道,各成员部门(单位)密切协作,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动员,使经营业主充分了解整改意义,并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工作;以点带面集中培植基础条件较好的经营单位,组织各业主参观学习,交流整改经验,互相促进,使示范街道内各经营单位的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有关食品卫生

和公共场所标准要求。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培植餐饮和“五小”行业整治示范街道和示范户,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开展(09年8月15日前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强化监督指导

各成员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针对摸底调查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餐饮和“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各经营业主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五小”行业整治标准积极进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09年8月15-30日)1、硬件设施改造阶段

由市城建委所属城管部门负责督促经营单位拆除违章建筑、临街炉灶;在卫生、环保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由经营单位对厨房进行规范化改造;对确实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应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由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经营户改变不安全的消毒方式,增加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频次,对消毒效果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使用安全、高效的电子消毒柜消毒;监督和指导经营单位配置防蝇、防尘、防鼠所需的纱门、纱窗、塑料门帘等卫生设施,改造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功能分区布局。

餐饮和“五小”行业经营业主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认真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落实硬件设施的改造工作(以上工作于09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措施所需资金,主要由业主自筹,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2、完善软件管理阶段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2号)文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继续做好餐饮行业监管工作,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卫生许可审查关,对于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对于已取得许可的业主单位,根据其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相应的监督频次,开展监督工作;按省卫生厅部署全面推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城区范围内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重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经营业主依法经营,并将有关监管信息(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监测报告书等)悬挂于显著位置,以接受消费者监督;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做好个人卫生;制定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购食品原(辅)料索取经销商资质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使用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开展除“四害”工作并有记录,“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下(以上工作于09年8月底前完成)。

3、联合执法阶段

从09年8月16日至23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采取综合执法、分段负责、划片包干的办法,以社区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达标,对无证经营、拒不整改、整改后

仍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三)巩固达标阶段(09年8月底至迎接卫生城考核)为真实掌握餐饮和“五小”行业创卫达标情况,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对城区餐饮和“五小”行业进行模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各职能部门针对督查、评估和模拟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出现反弹,达到“整治一片,巩固一方”的效果,以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部门及社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规范管理

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整治方案,准确把握标准和要求,科学指导被监督单位整改,规范经营单位自身管理;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餐饮和“五小”行业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来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三)媒体宣传,舆论导向

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应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强大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媒体宣传一批达标典型,曝光一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以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的经营行为。

(四)信息互通,完善机制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推广整治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解释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附件1:黄冈城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划分标准附件2:黄冈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标准附件3:黄冈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表

市创卫办办公室

二00九年月

附件1: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划分标准

类别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洗浴室标准少于10座(床)少于30个床位少于50台电脑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备注“五小”行业划分参考城市规模及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市基本相当城市的划分标准,并结合本地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实际情况制定。

附件2: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标准

一、餐饮业卫生标准(一)、卫生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按经营规模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开展经常性检查,做好记录。

2、行政许可证件有效且悬挂明显处。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二)、基本卫生要求

1、经营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厨房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

2、经营场所周围25米内无开放式厕所、污水池、暴露性垃圾场(堆)等污染源,食品处理区内无厕所;餐饮店周围25米内无活鸡等禽畜类动物圈养和宰杀,内外环境整洁。

3、各加工场所按加工过程合理布局,严格将原料、半成品、成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分类加工和存放,各功能分区不得混用,防止交叉污染。

4、设有独立厨房(与就餐区有完整的物理隔断),严禁门前设灶加工操作;餐厅与厨房(包括加工场所、辅助用房)面积之比应达到2:1。

5、各场所应通风良好,采光充足;厨房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砌,地面略有坡度,墙壁应贴有1.5米高的瓷砖墙裙,天花板平整,

无漏水、霉变;有完善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6、餐饮具洗消有专人负责,并有能容纳一个餐次所产生垃圾的密闭容器。

7、从事凉菜制作的单位其凉菜间应设有预进间,内有洗手消毒、二次更衣设施,并做到专人操作、专用冷藏设施、专用砧板、刀具,有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按每10平方米30W/盏标准安装,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有净水装置和空气制冷设施,室温控制在25℃以下。

8、设有更衣室(场所),有洗手消毒、衣帽箱等设施。9、上下水道通畅,用水应符合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炒菜、烧烤等产生油烟的,必须安装带罩的抽油烟机。11、厨房与外界相通处设纱门窗(或胶皮帘)、抽油烟出口处加铁纱。

12、街头饮食摊点的基本卫生要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另行制定。

二、“五小”行业卫生标准(一)、小美容美发店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3、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卫生管理资料与操作记录齐全。4、理发、美容分区设置,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

5、配备足够数量的理发、美容工具,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6、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1987)要求。

7、有公共场所空气质量、顾客用品用具及(或)其消毒效果、用水等符合卫生要求的卫生检测报告书。

(二)、小旅店业(旅社、招待所)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每楼层床上用品换洗记录完整。床上用品数量达到每床3套。

4、客房毛毯、床罩至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客房地面、地毯清洁,无明显污垢。

5、有单独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间和消毒、保洁设施,有专用布草间,各类公共用具、用品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消毒、保洁。客房卫生间清洗操作符合卫生要求脸池、浴缸、坐便器的清洗、消毒应有各自的专用工具,单独存放,严禁混用。

6、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有相应容积的脸盆、脚盆、拖鞋消毒池。

7、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风扇清洁无明显积尘。有空调装置,应定期检修,清洗或更换过滤网。空调使用期间,过滤网12周清洗一次。

8、公共卫生间(舆洗间和厕所)应每日清扫、消毒,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卫生间应有机械通风设施。

9、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环境卫生好。

10、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记录。

11、“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人,达到管理要求。(三)、小浴室(含洗浴、沐足)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4、室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积水,杯(茶)具有专门的清洗、消毒、存放设施。

5、入口处有醒目的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6、有公用品消毒设施,茶具、毛巾、拖鞋、脸巾、浴巾、浴衣及修脚工具等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消毒药剂经卫生部批准,消毒记录完整。

7、包厢、休闲厅内贮衣柜、卧具洁净,床上用品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8、有现场卫生监测报告单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有除四害措施,无蝇、无鼠、无蟑螂,蚊子密度符合卫生城市标准。

10、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化,有密闭容器存放。

(四)、小歌舞厅(含歌厅、舞厅、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等)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4、内外环境整洁,杯(茶)具有专门的清洗、消毒、存放设施;使用的消毒药剂经卫生部批准,消毒记录完整。

5、有现场卫生监测报告单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有除四害措施,经营场所无蝇、无鼠、无蟑螂,蚊子密度符合卫生城市标准。

7、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不设烟缸。

8、吧台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或饮料标识齐全,无过期、变质食品。

9、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化,有密闭容器存放。

(五)、小网吧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

2、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4、内外环境整洁,禁止吸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5、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定期进行空气净化。

6、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或饮料标识齐全,不过期,不变质。7、有除四害措施,无蝇、无鼠、无蟑螂,蚊子密度符合卫生城市标准。

8、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化,有密闭容器存放。

附件3:黄冈城区餐饮业及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表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使各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充分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掌握实施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使宣传餐饮和“五小”行业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理解并积极、主动配合专动员项整治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营造社会氛围。人员1、卫生监督员培训;2、各部门(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培训;3、经营业培训主培训。要求:吃透专项整治标准、明确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备注宣传部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负责对城区范围内餐饮、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和小浴室进行摸底调查;文化部门负责对小歌舞厅、小网吧进行摸底调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一、宣传发动阶段(09年7月20日-8月15摸底各成员部门(单位)密切配合,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餐饮和“五小”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基本达到要求”户数、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户数”日)调查的本底资料,确定整治重点和难点。统一标准统一制定、印发餐饮和“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标准。制度培植示范确定示范街、区,召开经验交流会。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针对摸底调查存在的问题,对监督辖区内餐饮和“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指导意见,限期整改。同时,各经营业主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五小”行业整治标准积极进行整改。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及要求1、拆除违章搭建的各类经营场所、临街炉灶,规范化改造餐饮业操作间。硬件2、规范经营户消毒方式,增加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频次,配备安全、高设施效的电子消毒柜等消毒设施。改造3、督促经营单位配置防蝇、防尘、防鼠所需的纱门、纱窗、塑料门帘等卫生设施,改造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功能分区布局和内外环境。二、集中整治阶1、全面推行餐饮业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餐饮业量化分段(09年8月级管理率达95%,重点公共场所85%以上15-30日)完善2、规范各行业经营行为,行政许可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软件培训率95%以上。管理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与各项制度,采购索证率达100%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集中整治。要求:综合执法、分段负责、划片联合包干,严格监督检查,限期整改达标,对无证经营、拒不整改、整改后仍执法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各成员部门(单位)责任部门市城建委所属城管部门备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及工商行政部门各成员部门(单位)考核各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要求:1、提出下一步指导意见;2、三、巩固达标阶评估通报批评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单位。段(09年8月底至迎接卫生模拟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模拟检查,要求:1、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2、强化整改后的日常监督,防止出现反弹,达城考核)检查到“整治一片,巩固一方”的效果各成员部门(单位)各成员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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