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璧山县教育委员会
2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县委、县府《关于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包项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抓好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1、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了以教委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201*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包项责任制的通知》(璧教工委〔201*〕32号),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2、坚持考核制度,确保责任落实。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民主测评、信访调查、投诉举报等渠道,开展了教育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共评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76个,合格单位2个。考核结果做到“五结合”:即责任制考核与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廉政文化进校园考核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相结合。
(二)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学习贯彻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十项规定,着力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班子成员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商品房买卖中明显以低于市场价格或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用他人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无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的问题和违规购置小汽车的现象;无以赌博和变相赌博形式收敛钱财的问题;无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无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和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2、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上报了书面材料。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定期如实上报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等情况。全县近200名校级领导干部向县教委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4、认真开展党政领导述职述廉工作,广泛收集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扎实进行整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纠风工作
县教委按照市教委和县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璧山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六个重点”,建立“六项制度”,开展“两个承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努力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1、突出“六个重点”,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一是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义务教育阶段住读生全部免费住宿。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为名,收取学生择校择班费。三是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执行公办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实行择校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四是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定购违法违规出版发行教辅材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五是坚持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坚决杜绝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六是贯彻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2、建立六项制度,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实行教育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者,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均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是严格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严格实行教育乱收费通报和曝光制度。五是健全完善学校经费审计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六是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评选表彰制度。
3、开展两个承诺,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全县65所学校校长签订了《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书》,4600多名教师签订了《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督促校长教师廉洁自律,切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今年春秋两季,均实现了开学教育收费“零投诉”。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对22所示范学校进行了复查,其中21所学校合格,另有4所学校新创建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没有发现违规招投标、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行为。三是开展了教育经费审计工作。各学校通过内部审计、县教委审计组审计、交叉审计和市审计组重点审计等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学校资金管理,提高了学校贯
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法规的力度,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减少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发生。
(四)严格标准,规范办理,加大查信办案工作力度
1、规范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组织学习《信访条例》等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与各镇乡教管中心、中小学校负责签订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实行了安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教育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2、扎实开展信访办案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工作,信访人员接到信访件后,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有效地减少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截止到今年10月,我委共办理信访件110件,其中受理上级转办案件96件,接到人民来信来14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69人次,信访件办结率为100%,按期办结率达99%,优质办结率达95%以上。今年以来,教育系统共查处学校教育乱收费3起,涉及5名教师,共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24万元,县教委对相关责任教师及责任学校、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3、加强信访培训工作,促进我县教育系统信访办案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201*年,教委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县级组织的纪检监察信访专题培训5人次,参加市级培训1人次,参加国家级培训1人次,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学校负责人和教管中心主任培训信访培训80多人次,大大提高了我县教育系统的信访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4、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认真研制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大下访”活动的通知》、《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在“争当人民好公仆,推动璧山大发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大下访活动方案》等文件,对我县教育系统积案进行认真排查梳理,重点化解一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今年,我县教育系统共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800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或建议60余条,为群众解决问题200余起。其中,纪检监察干部共深入基层和联系乡镇开展大下访活动62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0余条,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0余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件次。
5、认真抓好了教育系统的信访稳控工作。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我们把做好了被辞退民师的不稳定问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通过走访慰问、积案化解和政策宣传、法制教育等方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责任落实,实行了领导包案,包片化解的策略,对个别重点牵头人员按照“人盯人”的要求落实了稳控措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个零目标”的任务。教委主要领导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纪工委书记亲自审批每一件信访件。县教委领导亲自出面解决纠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1、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一是继续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深入学习,专题讨论,对照检查单位和个人。三是学以致用,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严格执法,执政为民,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
2、制定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首先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定党委会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范权力运作的制度,使教育系统内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其次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细致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严格督促整改,及时发现并纠正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
3、积极推行办事公开。进一步深化教委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和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正性、实用性,努力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干部教师的民主政治意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事前监控。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控,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4、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按规定建立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相关制度,建立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机制。制作了效能监察规定有关专栏,
加强了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加强了对“五个重庆”、“五个璧山”、“五个校园”、推进县委“1365”总体工作思路和建设“绿岛新区”总体部署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制定了教委机关行政效能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机关科室效能工作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制度。本年度教委机关未发生因效能问题被投诉和问责的情况。
5、继续开展教育系统“三项治理”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我县教育系统共有4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共计0.83万元;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治理工作中,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没有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在单位超标准使用公务车治理工作中,教育系统各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公务车的行为。
(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深入推进“三项行动”
1、抓好组织实施,周密部署“三项行动”。县教委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教育系统开展“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各学校吸取来凤中学陈龙、周有胜因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的教训,从抓好自身建设入手,增强开展“三项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抓好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我委认真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以制度监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在工程建设方面建立学校工程质量校长终身负责制。校长必须对其负责的学校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不因任免、交流或退休而免责;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大宗物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报批和招投标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坚持执法公示制度。县教委把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在《璧山报》刊登,对不合格幼儿园在璧山电视台公示,做到阳光审批、阳光管理;建立惠民资金“点对点”审核制度。对每一笔惠民资金的对象、资格条件、标准、数量、分配、使用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同时学生资助中心对发放的每一笔资助资金,都按照“点对点、面对面、人对人”方式,每期到学校进行实际核查2-3次,确保各项资助资金真正到位。
3、抓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我委将“三项行动”工作与学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我委开展的“扬长展优、揭短亮丑”视频展示活动相结合,对“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县教委坚持每年开展对学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4月,县教委与卫生系统开展了交叉经济审计,着重加强对教委机关和基层学校的工程建设领域、惠民资金、学生食堂、超市收入等关键环节的经济审计。二是加强中职资助资金审计工作。今年8月,县教委开展了中职学校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各学校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提高。8月31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审计局对我县中职专项资助资金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专项审计,得到检查组好评。今年5月,我委查处了石院九年制学校规避政府采购,购买5万多元的大宗物资的问题,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校长在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上进行了深刻检讨;严肃查处了正则中学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该校校长书记和两名副校长作出了免职处理。
(七)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健全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了群众公推、考察公告、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培养、任用及交流等制度。切实抓好了新教师考录制度,城区教师缺额考调等工作,考试实现“零投诉”。
2、规范审批权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许可法要求,按照市、县的规定,进行了认真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自查、清理工作,将民办学校审批时限由30天缩短为8天,大大提高了审批时效,得到群众好评。加强了审批监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权力。
3、加强资金管理,继续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改革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努力做到“六个规范”(即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规范票据;规范账户开设;规范收缴分离;规范账务归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了对收费项目、银行帐户和票据的清理力度,
严禁设立帐外帐,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消“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收付、票款分离。教育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教育统筹经费的安排使用,一直坚持与县财政协商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后联合行文执行。教育经费在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确保了教育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效益。坚持教育系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学校内部审计与教委重点抽查审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教育工委【201*】1、2、3号文件分别下发了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和加强学校管理的三个规范性文件,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执行力。4600余名教师与学校签订了师德建设责任书,65名校长与教委签订了师德建设责任书,印发以《璧山县师德建设“十条要求”“十不准规定”和“六条禁令”》为内容的告学生家长书8万余份,并在璧山报和璧山电视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加强教育,强化宣传,构筑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1、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建立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调研责任,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对深入持久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探索新思路,找准新目标,取得新成效。二全系统认真开展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通过听一堂党课、看一场警示教育片、读一本廉政书籍、定一篇廉政心得和传唱一首红歌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受到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保质保量完成了党风廉政信息和调研论文任务。教委撰写了多篇纪检监察调研文章,其中参加璧山县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获得一等奖1篇,优秀奖1篇。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征订了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法规、刊物、电教片等宣传资料,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讨。
2、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2月18日,邀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夏庆英到县教委做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县教委100余名机关干部
和学校领导深受教育。六是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学校领导100余人于3月和9月分别到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渝西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典型案例,让廉政教育触及灵魂,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加强党员干部经常化廉政教育。利用一年一度的教师暑期学习,对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提出“敬业而不保守、开拓而不浮躁、自主而不离群、勤政而又廉政”的要求,勤政廉政警钟长鸣。进一步促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教,为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继续深入抓好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召开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知识讲座,与全体党员干部交流互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继续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全县共10所学校成功创建为“璧山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各学校结合创建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教师学习、进学生活动的“五进”活动,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
5、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县教委完善了学习制度,并对全县各校组织教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组织了全体教职工参加《廉政准则》网络知识测试,开展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优化璧山发展环境大家谈”主题征文活动,全县共计征集优秀征文150余篇。
6、积极报送纪检监察信息,认真开展民主测评工作。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报送纪检监察信息。本年度教委共报送纪检监察信息20余条。教委组织全县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委机关科室负责人,对教委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工作,满意率达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高。
2、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性和针对性不足。把廉政教育看作是“软任务”,警示教育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
3、个别学校办学行为仍不够规范,在招生、考试、收费过程中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问题。
4、师德师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教师责任意识淡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情况。
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教师廉洁从教等工作。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把责任追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包项责任制,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4、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深化“三项治理”和“三项活动”;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小金库”清理,规范财经纪律;开展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活动。
6、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工作。重点围绕管权、管钱、管人三个方面,强化依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资金管理,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
璧山县教育委员会20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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