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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环境统计年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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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环境统计年报、公报

201*年环境统计年报(中国环境统计局?)

综述

201*-01-18

2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环境质量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年各项工作任务。与201*年相比,20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5%和14.3%,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的总量减排目标。

201*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比上年增加1.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79.8亿吨,比上年增加6.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238.1万吨,比上年减少3.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0.3万吨,比上年减少1.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2185.1万吨,比上年减少1.3%。烟尘排放量829.1万吨,比上年减少2.2%。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比上年减少14.3%。氮氧化物排放量1852.4万吨,比上年增加9.4%。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亿吨,比上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6.2亿吨,比上年增加16.9%;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4亿吨,比上年增加14.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7亿吨,比上年增加20.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比上年减少29.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6.7%,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全国共统计了城市污水处理厂2881座,比上年增加68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2.9%,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

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年)

201*-01-18

2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把环境保护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年各项工作任务。与201*年相比,20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5%和14.3%,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的总量减排目标。

201*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8.5%,比上年增长1.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79.8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1.5%,比上年增加6.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38.1万吨,比上年减少3.1%。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4.8万吨,比上年减少1.1%;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03.3万吨,比上年减少4.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0.3万吨,比上年减少1.9%。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27.3万吨,与上年持平;生活氨氮排放量93.0万吨,比上年减少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1*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185.1万吨,比上年减少1.3%。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864.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5.3%,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20.7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4.7%,比上年增加8.0%。烟尘排放量829.1万吨,比上年减少2.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603.2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2.8%,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烟尘排放量225.9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7.2%,比上年减少7.2%。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比上年减少14.3%。工业燃料燃烧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3.1%和89.8%,分别比上年提高1.4和0.8个百分点。

20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亿吨,比上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6.7%,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截止201*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为2588个,总面积14944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4.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319个,面积约9268万公顷。

201*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6654.2亿元,比上年增加47.0%,占当年GDP的1.67%。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24.2亿元,比上年增加68.2%;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97.0亿元,比上年减少10.3%;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2033.0亿元,比上年增加29.4%。附表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1.废水排放总量(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氨氮排放总量(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城市污水处理率(%)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二.废气排放及其治理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烟尘排放总量(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生活烟尘排放量3.工业粉尘排放量(万吨)4.工业燃料燃烧SO2排放达标率(%)5.工业生产工艺SO2排放达标率(%)三.工业固体废物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亿吨)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万吨)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万吨)6.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7.“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亿元)四.环境污染治理投资1.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总额(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三同时”项目环保工程投资额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2.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当年GDP(%)五.工业污染治理1.当年施工污染治理项目数(个)2.污染治理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亿元)其中:治理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体废物六.自然生态保护1.自然保护区个数(个)其中:国家级省级2.自然保护区面积(万公顷)3.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七.环境管理(一)环境法制

1.当年颁布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数(件)2.当年颁布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数(件)3.当年颁布环境保护地方性政府规章数(件)4.当年做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数(起)5.当年受理的环境行政复议案件数(起)6.当年做出判决的环境犯罪案件数(起)(二)排污申报核定1.一般工业企业排污单位申报核定户数(户)2.污水处理厂(场)申报核定户数(户)51008820961322201*68206941125883198591494414.96597397130.1188.814.36654.239720334224.21.6724.116177266.723918.357263.8498.21778.52185.11864.4320.7829.1603.2225.9448.793.189.9617.3237.5379.81238.1434.8803.3120.327.39395.385.782.372.(三)排污费征收

1.排污费解缴入库户数(户)2.排污费征收金额(万元)(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数(个)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五)“三同时”执行1.“三同时”执行率(%)2.完成环保验收项目总投资(亿元)3.完成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亿元)(六)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1.已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数(个)2.环保模范城市数(个)3.参加“城考”城市数(个)(七)环境监测1.环境监测仪器数量(台(套))2.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数(个)3.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数(个)4.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个)5.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城市数(个)6.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重点企业数(个)(八)污染源自动监控1.已实施自动监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数(家)其中:水排放口数(个)气排放口数(个)2.国控企业排放口自动监控已验收数(个)其中:水排放口数(个)气排放口数(个)3.国控企业排放口自动监控已审核数(个)其中:水排放口数(个)气排放口数(个)(九)环境科技1.当年设立的科研课题数(项)2.科研课题经费数(万元)3.当年获科学技术奖励数(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一等4.当年颁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数(项)(十)环境宣教1.召开新闻发布会(次)2.发布新闻通稿(篇)3.组织宣传活动(次)(十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各级人大、政协环保议案、提案数2.已办理人大、政协环保议案、提案数(十二)突发环境事件1.突发环境事件次数(次)其中:水污染大气污染海洋污染固体废物污染2.污染与破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八.环保系统能力建设1.各级环保系统机构数(个)及人数(人)其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2.各级环境监测站数(个)及人数(人)其中:国家级省级12849/19391143/2584371/124271937/424628606/1292841892/71542587/546981/15436/29904201*51573352256.911889116002495578611296113344719.85614103798858905816101135189492489324645428716979514468113498361221480241529716559849853.7203339019099.94011721881899.地市级县级3.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数(个)及人数(人)其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4.各级环境科研所数(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339/156972211/358573068/6246813/41535/1078354/91802658/51795237/64983/58530/2468204/3445说明:各项统计数据未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

扩展阅读:201*年环境统计年报(WORD正版)

综述

20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环境质量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年各项工作任务。与201*年相比,20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5%和14.3%,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的总量减排目标。201*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比上年增加1.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79.8亿吨,比上年增加6.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238.1万吨,比上年减少3.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0.3万吨,比上年减少1.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2185.1万吨,比上年减少1.3%。烟尘排放量829.1万吨,比上年减少2.2%。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比上年减少14.3%。氮氧化物排放量1852.4万吨,比上年增加9.4%。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亿吨,比上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6.2亿吨,比上年增加16.9%;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4亿吨,比上年增加14.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7亿吨,比上年增加20.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比上年减少29.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6.7%,比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全国共统计了城市污水处理厂2881座,比上年增加68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2.9%,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

1.1统计企业基本情况

201*年,发表调查了112799家工业企业,对其他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按比率进行估算。

1.1.1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情况

发表调查的企业中,共有15635套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80332套废水治理设施,共投入运行费545.3亿元。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415.4万吨,氨氮82.6万吨,石油类35.4万吨,挥发酚7.3万吨,氰化物0.7万吨。

企业在用的工业锅炉和炉窑数分别为8.5和8.3万台,共安装10227套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18.7万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脱硫设施26611套),投入运行费1054.5亿元。共去除二氧化硫3304.0万吨(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去除2231.3万吨),烟尘3894.1万吨,粉尘9501.7万吨。1.1.2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资情况

201*年,调查工业企业中,共实施工业污染治理项目6597个,其中废水治理项目2942个,废气治理项目2519个,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72个。当年竣工的项目数5866个,其中废水治理项目2575个,废气治理项目2294个,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30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总额为397.0亿元,其中,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30.1亿元,新增设计处理能力907.2万吨/日。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88.8亿元,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9028万标立方米/时。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4.3亿元,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4.7万吨/日。1.2

废水

1.2.1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排放情况

201*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

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比上年增加1.3%;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8.5%,比上年有所降低。

生活污水排放量379.8亿吨,比上年增加7.0%;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1.5%,高于上年。

自201*年以来,废水排放总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始终呈增长趋势,而工业废水排放量近年来总体上稳中有降。

表1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对比

项目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废水排放量(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氨氮排放量(万吨)吨)合计工业生活合计工业生活合计工业生活433.0439.5460.0482.4524.5536.8556.8571.7589.7202.7230.31404.8607.5207.2232.31366.9584.0212.4247.61333.6511.9221.1261.31339.2509.7243.1281.41414.2554.7240.2296.61428.2542.3246.6310.21381.8511.0241.7330.01320.7457.6234.5355.21277.5439.7797.3782.9821.7829.5859.4885.9870.8863.1837.8125.2128.8129.7133.0149.8141.3132.4127.0122.641.342.140.442.252.542.534.129.727.383.986.789.390.897.398.898.397.395.201*增长率(%)617.3237.5379.81238.1434.8803.3120.34.71.36.9-3.1-1.1-4.1-1.927.393.00-2.4注:增长率指201*年与201*年相比,下同。

图1全国废水排放量年际对比

(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38.1万吨,比上年减少3.1%。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4.8万吨,比上年减少1.1%;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5.1%。

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03.3万吨,比上年减少4.1%;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64.9%。

“十一五”期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年下降了12.5%,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

图2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年际对比

(3)氨氮排放情况

201*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0.3万吨,比上年减少1.9%。工业氨氮排放量27.3万吨,与上年持平;工业氨氮占氨氮排放总量的22.7%。生活氨氮排放量93.0万吨,比上年减少2.4%;生活氨氮占氨氮排放总量的77.3%。

“十一五”期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和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均呈现下降趋势,且工业氨氮排放量下降较快。

图3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年际对比

(4)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1*年,全国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01万吨,比上年减少6.6%;挥发酚排放量966.0吨,比上年减少7.5%;氰化物排放量241.8吨,比上年减少3.4%。工业废水中五项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砷)排放量自“十一五”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

表2全国废水中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对比单位:吨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增长率(%)汞镉六价铬铅砷5.64.85.53.02.72.61.21.361.391.05-24.5110.5105.684.556.362.149.439.339.532.330.1-6.8121.4111.1103.1150.8105.696.469.075.355.454.8-1.1489.9484.8568.5366.2378.3339.1319.7240.9182.2140.8-22.7408.4346.2373.7306.1453.2245.2187.4215.0197.3118.1-40.1

图4工业废水中五项重金属历年排放趋势

1.2.2各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广西,6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278.1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45.1%。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江苏,生活污水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与上年相同。

图5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10位的省份依次为广西、广东、湖南、江苏、四川、山东、河南、湖北、河北和辽宁,10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02.3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6.7%。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广西,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

图6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3)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前10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湖南、河南、山东、江苏、四川、湖北、辽宁、河北和广西,10个省份的氨氮排放量为66.3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55.1%。工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南,生活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

图7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1.2.3工业行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201*年,在统计的39个工业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与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109.1亿吨,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废水排放量的51.5%。

图8工业行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与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9.5万吨,污染贡献率占60.0%。

表3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污染贡献率变化趋势单位:%行业造纸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累计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201*年34.514.410.85.665.333.013.311.26.764.232.413.711.56.163.733.612.811.76.864.934.712.810.37.665.432.814.910.68.066.328.913.911.38.362.326.013.612.28.260.0注:污染贡献率指该行业某种污染物排放量与所有统计行业中此污染物排放总量之比下同。

因201*年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执行GB/T4754-201*,行业分类有所变化,故本表起始年份为201*年。

与201*年相比,201*年造纸与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及纺织业的污染贡献率均有所下降,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污染贡献率不降反升。201*年造纸与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三个行业的经济贡献率均变化不大,但纺织业经济贡献率下降较快。(3)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201*年,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与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为14.0万吨,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氨氮排放量的56.9%。

图9工业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4)行业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情况201*年,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砷)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及金属制品业,4个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为291.9吨,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排放量的84.6%。

图10工业行业重金属排放情况

(5)行业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年,石油类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为5725.9吨,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56.5%。

图11工业行业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1.2.4七大流域接纳废水及污染治理情况1.2.4.1接纳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情况

201*年,辽河、海河、淮河、长江、黄河、松花江和珠江七大流域共有88608家工业企业纳入重点调查统计范围,占全部重点调查统计企业数的78.6%。(1)废水

七大流域共接纳废水514.6亿吨,比上年增加6.7%,占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83.4%;接纳工业废水190.3亿吨,比上年增加3.2%,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80.1%;接纳生活污水324.3亿吨,比上年增加8.8%,占全国生活污水排放量的85.4%。

表4七大流域废水及污染物接纳情况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增长率(%)废水(亿吨)总计工业生活379.3172.5206.8412.0180.8231.2433.6191.0242.6447.3185.3262.0482.5184.4298.1514.6190.3324.36.73.28.8化学需氧量(万吨)总计工业生活1059.8406.3653.61136.4422.5713.91114.1410.5703.61070.0365.6704.41053.4356.5696.91025.3350.8674.5-2.7-1.6-3.2氨氮(万吨)总计工业生活110.940.470.5113.036.276.8107.128.978.2103.124.978.2102.123.478.7100.623.077.6-1.5-1.7-1.4注:从201*年起,本年报中松花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统计范围较往年有所扩大。其中,松花江流域包括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流域,珠江流域包括珠江流域和粤桂琼沿海诸河流域。从201*年起,本年报中流域数据的汇总方法有所变化,流域规划所含区县的全部数据,不再沿用以前的按“排水去向”汇总数据的方法,汇总的区县数有所减少。以下湖泊数据同。

图12七大流域废水接纳情况

长江接纳的废水量占七大流域接纳总量的41.0%,列第一位;其次是珠江,占17.9%;第三位是海河,占12.8%。(2)化学需氧量七大流域接纳化学需氧量1025.3万吨,比上年降低2.7%,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2.8%;接纳工业化学需氧量350.8万吨,比上年降低1.6%,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0.7%;接纳生活化学需氧量674.5万吨,比上降低3.2%,占全国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4.0%。

图13七大流域化学需氧量接纳情况

(3)氨氮

七大流域接纳氨氮100.6万吨,比上年减少1.5%,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83.6%;接纳工业氨氮23.0万吨,比上年减少1.7%,占全国工业氨氮排放量的84.2%;接纳生活氨氮77.6万吨,与上年减少1.4%,占全国生活氨氮排放量的83.4%。

图14七大流域氨氮接纳情况

1.2.4.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治理与投资情况

201*年,七大流域共有废水治理设施65093套,年运行费用446.2亿元,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108.1万吨,氨氮63.5万吨,石油类31.0万吨,挥发酚6.7万吨,氰化物0.5万吨。七大流域实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1935个,竣工166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00.2亿元,占全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的77.0%。

七大流域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为510.6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1%。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2543座,比上年增加649座,共形成1063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处理生活污水242.8亿吨/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图15七大流域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情况

1.2.5五大湖泊接纳废水及污染治理情况1.2.5.1接纳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情况

201*年,滇池、巢湖、太湖、洞庭湖和鄱阳湖流域重点调查统计企业7131家,接纳废水排放量45.8亿吨,比上年增加9.3%;其中工业废水21.8亿吨,比上年增加7.9%;生活污水24.0亿吨,比上年增加10.6%。接纳化学需氧量51.2万吨,比上年减少6.6%;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23.2万吨,比上年增加0.9%;生活化学需氧量28.0万吨,比上年减少11.9%。接纳氨氮4.4万吨,比上年减少2.2%;其中工业氨氮1.2万吨,比上年减少14.3%;生活氨氮3.2万吨,比上年增加3.2%。

表5五大湖泊废水及污染物接纳情况

废水(亿吨)化学需氧量(万吨)氨氮(万吨)总计工业生活总计工业生活总计工业生活201*41.022.718.366.429.636.85.72.23.5201*41.121.519.660.525.634.95.72.13.6201*40.620.220.457.123.733.45.11.63.5201*41.920.221.754.823.031.84.51.43.1201*45.821.824.051.223.228.04.41.23.2增长率(%)9.37.910.6-6.60.9-11.9-2.2-14.33.2年度

图16五大湖泊化学需氧量接纳情况

1.2.5.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治理与投资情况

201*年,五大湖泊流域共有废水治理设施5735套,年运行费用37.5亿元,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07.7万吨、氨氮3.2万吨、石油类0.8万吨、挥发酚815.3吨、氰化物52.1吨。五大湖泊流域工业废水施工治理项目数157个,竣工项目数140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6.1亿元,占全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的4.7%。工业废水治理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4.4万吨/日。

图17五大湖泊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情况

五大湖泊流域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为26.6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8.5%。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共281座,比上年增加13座,共形成1074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处理生活污水20.9亿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1.2.6三峡库区接纳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情况(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年,重点调查了三峡库区(含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共314个区县)11764家企业。三峡库区共排放废水48.2亿吨,比上年减少3.8%。其中,工业废水16.1亿吨,比上年减少16.3%;生活污水32.1亿吨,比上年增加4.0%。

三峡库区排放化学需氧量为118.9万吨,比上年减少1.6%。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36.2万吨,比上年减少1.6%;生活化学需氧量为82.7万吨,比上年减少1.6%。

三峡库区排放氨氮为10.6万吨,比上年增加0.7%。其中,工业氨氮为2.4万吨,比上年增加5.3%;生活氨氮为8.2万吨,比上年减少0.6%。

表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年度废水排放量(亿吨)合计工业201*35.720.2201*34.318.5201*38.019.2201*46.521.4201*47.020.4201*49.119.4201*50.119.2201*48.216.1增长率(%)-3.8-16.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氨氮排放量(万吨)吨)生活合计工业生活合计工业生活15.6123.855.468.38.52.65.915.7103.334.269.18.62.76.018.8104.133.870.48.82.46.525.1127.143.883.411.13.67.526.6125.541.584.010.53.17.429.7121.837.384.510.52.77.830.9120.836.884.010.52.38.332.1118.936.282.710.62.48.24.0-1.6-1.6-1.60.75.3-0.6

图18三峡库区省市废水及化学需氧量排放构成情况

三峡库区排放废水量最大的是四川,其次为重庆、贵州、云南、湖北;化学需氧量排放最大的是四川,其次为重庆、贵州、云南、湖北。(2)废水及污染物治理与投资情况201*年,三峡地区工业废水治理施工项目数264个,竣工项目数231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1.2亿元,占全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的8.6%。工业废水治理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52.8万吨/日。

三峡地区共处理工业废水33.3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4%。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338座,比上年增加98座,共形成897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处理生活污水22.8亿吨/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1.0%。

1.2.7“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途经6个地区的23个市(地级市)、105个县(县级市、县城和区)。

201*年,沿线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8570家,排放工业废水21.5亿吨,排放工业化学需氧量35.1万吨、工业氨氮2.7万吨。沿线各地区工业废水平均排放达标率为97.4%。沿线工业废水治理施工项目191个,竣工项目16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10.4亿元,新增工业废水治理能力135.1万吨/日。

沿线生活污水排放30.3亿吨,生活化学需氧量为55.1万吨,生活氨氮为7.8万吨。沿线地区统计了污水处理厂222座,污水处理能力1095万吨/日,处理生活污水量24.7亿吨。生活污水平均处理率为8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个百分点。1.2.8入海陆源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年,入海陆源的统计范围为我国沿海11个地区的163个县(区、市)。四大海域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为21539家,占全国重点调查统计工业企业数的19.1%。

表7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接纳情况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增长率(%)废水(亿吨)总计工业生活74.634.440.285.337.547.891.740.351.4100.443.157.397.242.654.6106.444.761.7109.341.967.4121.743.678.111.34.115.9化学需氧量(万吨)氨氮(万吨)总计工业生活总计工业生活168.456.4112.016.43.912.5166.853.4113.416.63.613.0179.963.4116.518.64.514.1196.161.5134.619.54.215.3180.562.7117.817.03.613.4175.454.2121.217.43.214.2171.252.1119.116.62.713.9173.055.6117.416.83.013.81.16.7-1.41.211.1-0.四大海域入海陆源的废水排放总量为121.7亿吨,比上年增加11.3%。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3.6亿吨,比上年增加4.1%,占入海陆源废水排放总量的35.8%;直排入海的工业废水量为11.8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8.1亿吨,比上年增加15.9%,占入海陆源废水排放总量的64.2%。工业废水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东海,生活污水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南海。四大海域入海陆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173.0万吨,比上年增加1.1%。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55.6万吨,比上年增加6.7%,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32.1%;生活化学需氧量117.4万吨,比上年减少1.4%,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7.9%。工业化学需氧量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东海,生活化学需氧量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南海。

图19四大海域入海陆源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四大海域入海陆源排放的氨氮16.8万吨,比上年增加1.2%。其中,工业氨氮为3.0万吨,比上年增加11.1%;生活氨氮为13.8万吨,比上年减少0.7%。工业氨氮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东海,生活氨氮接纳量最大的海域是南海。

图20四大海域入海陆源氨氮排放情况

四大海域入海陆源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5727套,年运行费用98.6亿元,共去除化学需氧量296.5万吨,氨氮16.6万吨,石油类7.2万吨,挥发酚2929吨,氰化物1559吨。四大海域入海陆源工业废水治理施工项目数678个,竣工项目数613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22.7亿元,占全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的17.5%。工业废水治理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130.9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2%。

四大海域入海陆源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424座,新增113座,共形成2833.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处理生活污水59.4亿吨/年。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

1.3废气

1.3.1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煤炭及燃料油使用情况

201*年,全国环境统计的煤炭消费总量35.6亿吨,比上年增加13.3%。

工业煤炭消费量33.8亿吨,比上年增加14.5%。其中,工业煤耗中燃料煤消费量为24.1亿吨,原料煤消费量为9.7亿吨。生活煤炭消费量1.8亿吨,比上年减少5.7%。

工业(不含车船用)燃料油消费量2087万吨,比上年增加3.5%。其中,重油1159万吨,柴油885万吨。

表8全国环境统计煤炭、燃料油消耗量单位:万吨

项目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增长率(%)合计14221715281217243019561122616425045228537729766331468735636813.3煤炭消耗量工业生活燃料煤原料煤9123430571204129726436524190241107284262419078125972500261961314362760796217411620896798720376187815786421892019986280307193282101408508119466240534974651836914.514.6-5.7燃料油消费量(不含车船用)合计重油柴油2646203438727732043495262421413432734229536534472412383266620495713207261355723351850475201*1585406208711598853.5-26.9118.0(2)二氧化硫排放情况201*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519168亿立方米(标态),比上年增加19.1%。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85.1万吨,比上年减少1.3%。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64.4万吨,基本与上年持平,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5.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20.7万吨,比上年减少7.9%,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4.7%。

“十一五”期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和生活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年下降了14.3%,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

表9全国近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万吨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增长-1.3率(%)二氧化硫合计工业生活1947.81566.6381.21926.61562364.62158.71791.4367.32254.91891.4363.52549.32168.4380.92588.82237.6351.22468.12140328.12321.21991.3329.92214.41865.9348.52185.11864.4320.7-0.1-7.9合计1069.81012.71048.71094.91182.51088.8986.6901.6847.7829.1-2.2烟尘工业851.9804.2846.2886.5948.9864.5771.1670.7604.4603.2-0.1生活217.9208.5202.5208.4233.6224.3215.5230.9243.3225.9-7.2工业粉尘990.69411021904.8911.2808.4698.7584.9523.6448.7-14.3氮氧化物合计工业----------1523.811361643.41261.31624.51250.51692.71284.81852.41465.69.414.1生活-----387.8382374407.9386.8-5.2注:我国从201*年开始统计氮氧化物排放量,生活排放量中含交通源排放的氮氧化物。

图21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年际变化(3)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852.4万吨,比上年增加9.4%。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465.6万吨,比上年增加14.1%,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9.1%;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86.8万吨,比上年减少5.2%,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0.9%;其中交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90.6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5.7%。

图22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年际变化

(4)烟尘及工业粉尘排放情况

201*年,烟尘排放量为829.1万吨,比上年减少2.1%。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603.2万吨,基本与上年持平,占全国烟尘排放量的72.8%;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25.9万吨,比上年减少7.2%,占全国烟尘排放量的27.2%。

201*年,工业粉尘排放量为448.7万吨,比上年减少14.3%。

图23全国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年际变化1.3.2各地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河南、山西、河北、贵州、四川、广东、江苏和辽宁,10个省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排放量的55.6%。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是山东,占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4%;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是贵州,占全国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5.9%。

图24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和河北,6个省份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41.0%。工业和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分别是山东和广东,分别占全国工业和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0%和12.0%。

图25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情况(3)烟尘排放情况

烟尘排放量超过5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古、辽宁、山西、河南和河北,5个省份烟尘排放量占全国烟尘排放量的35.6%。工业和生活烟尘排放量最大的分别是内蒙古和辽宁,分别占全国工业和生活烟尘排放量的7.9%和10.4%。

图26各地区烟尘排放情况

(4)工业粉尘排放情况

工业粉尘排放量超过3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湖南、山西、河北和广西,4个省份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31.2%。

图27各地区工业粉尘排放情况

1.3.3工业行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20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排行前三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类行业共排放二氧化硫1245.1万吨,占统计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3.0%。

与上年相比,3类行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二氧化硫污染贡献率有所升高,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略有下降。近几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污染贡献率持续升高。

表10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污染贡献率年际变化单位:%

行业电力、热力业黑色金属冶炼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总计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53.55.411.670.554.95.911.472.261.75.19.576.357.16.59.873.458.97.29.075.159.07.39.175.458.28.29.375.757.88.89.275.855.110.09.574.652.810.49.973.0(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位于排名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类行业占统计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3.5%,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65.1%。

图28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图29工业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3)烟尘排放情况

201*年,烟尘排放量位于排名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与上年相同,3类行业占统计行业烟尘排放量的65.9%,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6.2%。

图30工业行业烟尘排放情况图31工业行业粉尘排放情况

(4)工业粉尘排放情况

201*年,工业粉尘排放量位于排名前2位的行业依次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两个行业占统计行业工业粉尘排放量的79.7%。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56.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22.9%。1.3.4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年,纳入重点调查统计范围的电力企业2386家。其中,独立火电厂1642家,自备电厂744家。

独立火电厂共消耗燃料煤16.6亿吨,占全国工业煤炭消耗量的49.2%。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35万吨,比上年减少4.8%,占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4.8%。独立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大于5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和江苏,占全国独立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37.3%。

独立火电厂共安装了3266套脱硫设施,比上年增加134套。去除二氧化硫1900万吨,比上年增加35.0%;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69.5%,比上年升高7.9个百分点。

图32各地区独立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1.4工业固体废物

1.4.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利用情况

20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0944万吨,比上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比上年减少30.0%。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1587万吨,比上年增加11.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61772万吨,比上年增加16.9%;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3918万吨,比上年增加14.5%。其中危险废物贮存量166万吨,比上年减少24.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7264万吨,比上年增加20.5%,其中危险废物处置量513万吨,比上年增加19.9%。“十一五”期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贮存量基本持平,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表11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单位:万吨

年度201*201*产生量排放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危险危险危险危险废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废物废物废物物8874695228942.1472904423018394509100026351.75006139230040307383423343337267154196处置量危险合计废物1449122916618242177513752663527531259339428832894135034648291389201*100428117019410.35604042727667201*1201*099517621.16779640326012201*134449116216550.67699349627876201*1515411084130220.09260156622398201*175632107911970.111031165024119201*19012713577820.0712348281921883201*2039431430710…1381868312092921947488428201*2409441587498…1617729772391816657264513增长率18.111.0-30.0016.917.614.5-24.220.519.9(%)注:1.“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指标中含有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贮存量。2.“…”表示数字小于规定单位。

图33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及排放量年际变化

1.4.2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201*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超过50万吨的省份有重庆、山西、新疆和贵州。这4个省份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70.6%。

图34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1.4.3工业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1*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超过60万吨的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个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统计工业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的60.7%。1.4.4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201*年,纳入统计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共546座。除西藏外,其余省份均建成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费用为38.9亿元,比上年增加21.0%;危险废物日处置能力17795吨。其中,焚烧处置能力为13147吨,填埋处置能力为3768吨;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为181.2万吨,比上年减少8.2%。其中,焚烧量134.4万吨,比上年减少13.6%,填埋量42.1万吨,比上年增加24.6%;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50.1万吨,比上年减少3.2%。

1.5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

201*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6654.2亿元,比上年增加47.0%,占当年GDP的1.67%。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24.2亿元,比上年增加68.2%;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397.0亿元,比上年减少10.3%;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2033.0亿元,比上年增加47.0%。

表12全国近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单位:亿元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增长率(%)城市环境基础工业污染源治设施建设投资理投资595.7785.31072.41141.21289.71314.91467.81801.02512.04224.268.2174.5188.4221.8308.1458.2483.9552.4542.6442.5397.0-10.3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336.4389.7333.5460.5640.1767.21367.42146.71570.72033.029.4投资总额1106.61363.41627.31909.82388.02566.03387.64490.34525.26654.247.01.5.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年,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燃气工程建设投资290.8亿元,比上年增加59.6%;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投资433.2亿元,比上年增加17.5%;排水工程建设投资901.6亿元,比上年增加23.5%;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投资2297.0亿元,比上年增加151.1%;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投资301.6亿元,比上年减少4.7%。

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投资分别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6.9%、10.3%、21.3%、54.4%和7.1%,排水设施和园林绿化投资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

表13全国近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构成单位:亿元

年度投资总额燃气集中供排水园林绿市容环热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595.7789.11072.41141.21289.71314.91467.81801.225124224.275.588.4133.5148.3142.4155.1160.4163.5182.2290.882121.4145.8173.4220.2223.6230269.7368.7433.2224.5275375.2352.3368331.5410496729.8901.6化163.2239.5321.9359.5411.3429525.6649.9914.92297境卫生50.664.896107.8147.8175.8141.8222316.5301.61.5.2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

201*年,在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中,废水治理资金130.1亿元,比上年减少12.9%;废气治理资金188.8亿元,比上年减少18.8%;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资金14.3亿元,比上年减少34.7%;噪声治理资金1.5亿元,比上年增加7.8%。

废水、废气、固废、噪声以及其它污染要素治理投资,分别占工业源治理总投资的32.8%、47.6%、3.6%、0.4%和15.7%,废水和废气仍是工业污染治理的重点。

表14全国近年工业源污染治理投资构成单位:万元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废水729214.3714935.1873747.71055868.11337146.91511164.51960721.81945977.41494606.01301148.7废气657940.4697864.3921222.41427974.92129571.32332697.12752642.22656986.82324616.01888456.5固废186967.2161287.3161763.4226464.8274181.3182630.5182531.9196850.6218535.7142692.2噪声6424.410463.510139.213416.130613.330145.118278.628382.914100.015193.2其它164733.7299112.6251408.3357335.6810395.9782847.9606837.9597746.7372664.2621777.61.5.3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

201*年,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2033.0亿元,比上年增加29.4%。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例为30.6%,占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4.1%。

表15建设项目“三同时”投资情况占建设项环保投资额目年度(亿元)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

占全社会固定资占环境治理投336.4389.7333.5460.5640.1767.21367.42146.71570.72033.0投资总额产投资总额资总额(%)(%)(%)3.60.930.45.20.928.63.90.620.53.90.724.14.00.726.81.00.729.95.01.040.46.41.347.83.20.734.74.10.730.61.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6.1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201*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高于95%的省份依次为天津、北京、福建、河北、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海南、陕西、河南、广西、湖北、四川和浙江。

图35各地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1.6.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201*年,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2.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高于95%的省份依次为天津、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海南、福建、山东、浙江、河南、云南、黑龙江、陕西和江苏。

图36各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情况

1.6.3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201*年,全国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0.6%,与上年基本持平。达标率高于95%的省份依次为天津、河北、北京、山东、江苏、陕西、浙江、河南、上海、山西、广西、海南、吉林、湖北、安徽、江西和福建。

图37各地区工业烟尘排放达标情况

1.6.4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201*年,全国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91.4%,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达标率高于95%的省份依次为北京、天津、海南、河北、上海、陕西、福建、湖北、江苏、广西、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江西和四川。

图38各地区工业粉尘排放达标情况

1.6.5工业氮氧化物排放达标率

201*年,全国工业氮氧化物排放达标率为87.9%,与上年基本持平。达标率高于95%的省份依次为天津、上海、福建、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和湖北。

图39各地区工业氮氧化物排放达标情况

1.6.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0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6.7%,与上年基本持平。综合利用率高于90%的省份依次为天津、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

图40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1.7重点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年,113个重点城市废水排放量为370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60.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28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42亿吨。重点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重点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79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6.8%。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1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59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总量的49.0%。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3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46万吨。重点城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82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9.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941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99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3.9%。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781万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218万吨。烟尘排放量363万吨,占全国烟尘排放量43.8%。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67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9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89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42.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33万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46.8%。

重点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164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6.4%,高出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3.5个百分点。

1.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201*年,全国共统计288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比上年增加689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2331万吨/日,比上年新增1854万吨/日。全年共处理废水337.2亿吨,其中,生活污水276.9亿吨,占总处理水量的82.1%。共去除化学需氧量882.6万吨,氨氮64.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2.9%,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

图41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1.9医院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年,纳入调查的县及县以上医院10332家,共有255万张床位。废水排放量为4.5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2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8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3.6万吨,放射源总数为1.1万枚。

调查的医院共设有9703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日处理能力为411万吨,废水处理率为95.9%,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0%。

1.10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10.1环保建议、提案

201*年,各级人大建议数4971件,其中已办理4827件,处理率97.1%。各级政协提案数6918件,其中已办理6773件,处理率97.9%。1.10.2环境信访

201*年,全国环保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70.1万封,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67.7万件。其中,反映水污染的有9.2万件,大气污染的26.3万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有1.3万件,噪声污染的有26.2万件,反映“三产”等其他污染的4.6万件。来信处理率93.4%。群众来访3.5万批次,6.6万人次。其中,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水污染0.8万批次,大气污染1.4万批次,固体废物污染0.1万批次,噪声污染0.8万批次,反映其他污染0.4万批次。来访处理率94.8%。

表16环境信访工作情况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来信总大气污噪声与震来访批水污染固体废物来访人数染动次次(次)(件)污染(件)(封)(件)(件)(批)3697124753614488067621547808057595033435420474381603327567171770907461093535259886081519414811698201*43850281202465958526801223456910674254089868921303406082456666023490810890255638882371423606161227313324229885382631467128711059212335723788459863762406384390977399705127106521286699141352397374386284971696134100497260168150102425214217073798701073919672629531290826238934683659481.10.3环境法制

201*年,全国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7万起,环境行政复议案件694起,环境行政诉讼案件228起,环境犯罪案件11起。当年做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11.2万起,做出环境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598起,做出判决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168起,做出判决的环境犯罪案件8起,分别占当年办理案件的95.9%、86.2%、73.7%、72.7%。1.10.4机构建设

201*年,全国环保系统机构总数12849个。其中,国家级机构43个,省级机构371个,地市级环保机构1937个,县级环保机构8606个,乡镇环保机构1892个。各级环保行政机构3175个,各级环境监察机构3060个,各级环境监测机构2587个。

全国环保系统共有19.4万人。其中,环保机关人员4.6万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23.7%;环境监察人员6.2万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32.2%;环境监测人员5.5万人,占环保系统总人数的28.2%。

表17环保机关、监察机构、监测站年末实有人员情况

年份年末实有人数(人)201*201*201*142766154233156542环保机关监察机构监测站实有实有占本级环占本级环实有占本级环保人员总保人员总保人员总人数人数数的比例数的比例人数数的比例(%)(%)(人)(%)(人)(人)3917527.43793426.64362930.64070926.44187827.24651530.24059825.94425028.34581329.201*201*201*201*201*201*201*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1602461667741702901769881835551889911939112584124274246212928442134440244414143626448474562645938309246186333453526.326.425.924.624.424.123.712.019.820.326.747189500405284557427594776089662468415107891805179529.430.031.232.432.132.232.216.18.721.640.1458494698447689493355175352944546981542990156973585728.628.228.227.928.328.028.26.024.137.027.71.10.5环境科技

201*年,全国各地共完成课题研究1133项,课题研究总经费达4.5亿元,比上年减少48.0%;56项课题研究荣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其中,有1项获得国家级奖励。我国从事环境科技活动人数达1.02万人,其中科技人员0.72万人,占70.6%。全年环境科研业务费支出4.0亿元。1.10.6环境监测

201*年,全国监测用房总面积为189.1万平方米,环境监测仪器169.8万台/套。201*年,全国环境空气监测点位4468个,酸雨监测点位1612个,沙尘暴监测点位数117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11349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836个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重点企业48024个。1.10.7自然生态保护

201*年,全国各类自然保护区共计2588个,比上年增加4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944.1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5.6%。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个数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的12.3%、33.2%、16.2%、38.3%,其面积分别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62.0%、28.0%、3.1%、6.9%。

表18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单位:个

年度自然保护区数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1551175719992194234923952531253825412588171188226226243265303303319319526609654733773793780806827859269304340396421422462432416418585656779839912915986997979992表19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单位:万公顷

年度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自然保护区面积12989.013294.514398.014822.614994.915153.515188.214894.314774.714944.1国家级5903.86042.18871.38871.38898.99169.79365.69120.39267.19267.6省级5725.95907.33995.64290.24487.04441.84260.14240.24004.54174.8地市级423.2463.1429.0488.3501.5522.4537.6497.1471.2468.2县级936.0882.01102.11172.81107.51019.61024.91036.81031.91033.41.10.8环境影响评价

20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99.9%。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39.02万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分别占6.1%、43.5%和50.3%。申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环保投资7779.4亿元,占申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资总额的3.0%。

图42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

1.10.9“三同时”管理

201*年,全国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0.7万个,“三同时”执行率98.0%。执行“三同时”项目用于环保工程的实际投资为2033.0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1%,比上年上升了0.9个百分点。

图43全国实际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1.10.10排污收费

201*年,全国排污费开征单位413575户,征收总额188亿元。排污费解缴入库单位401172户,入库金额178亿元。其中,污水类解缴入库182048户,入库金额22亿元;废气类解缴入库193734户,入库金额139亿元;噪声类解缴入库93347户,入库金额14亿元;危险废物解缴入库809户,入库金额0.05亿元。表20排污费收入情况表

项目排污费解缴入库合计污水类废气类噪声类危险废物1.10.11环境宣教

户数(户)40117218204819373493347809金额(万元)17793262238231392160140065450201*,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环保教育工作继续加强。通过开展各类面向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全国召开环境类新闻发布会249次。发布环境类新闻通稿5.6万篇。组织宣传活动11296次。

1.11全国辐射环境水平

201*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1.11.1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省会城市气溶胶、沉降物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空气中氚化水活度浓度为正常环境水平。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西南和西北诸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浙闽区河流、重要湖泊和水库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开展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规定的限值。近岸海域海水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限值内。开展监测的省会和部分地级城市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

图44主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

1.11.2核电厂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江苏田湾核电站安全运行。外围辐射环境连续监测系统所测的γ辐射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年均值分别为102.6nGy/h、122.6nGy/h和101.0nGy/h,处于所在地区的天然本底范围内。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周围关键居民点空气、降水、地表水及部分生物样品中氚活度浓度,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江苏田湾核电站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氚活度浓度与核电站运行前本底值相比有所升高,但对公众造成的附加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各核电厂周围各种环境介质中除氚外其余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1.11.3其它反应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陕西省西北核技术研究所等研究设施外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土壤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饮用地下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规定的限值。

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包头核燃料元件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中核四四有限公司等核燃料循环设施及西北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北龙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外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为正常环境水平,环境介质中也未监测到由企业生产、加工、贮存、处理和运输等活动引起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升高。1.11.4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周围环境电离辐射铀矿冶设施周围环境空气中氡活度浓度,气溶胶、沉降物总α活度浓度,地下水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铀和镭-226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白云鄂博矿等部分伴生放射性矿的开采、冶炼、加工活动对企业周围局部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1.11.5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

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开展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开展监测的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磁场标准。

图45部分城市环境电磁辐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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