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鹚洲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鹭鹚洲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浮石镇鹭鹚洲村地处浮石镇西北部、融江河的一个小岛上,距县城所在地8公里,距镇政府所在地4公里,水上交通便利。全村辖3个自然屯,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00人,205户,并设有村完小一所,现有学生36人。全村总面积2050亩,其中水果及蔬菜面积401亩,其它林地面积1350亩,村集体林场168亩,是一个以林果蔬生产为主的自然村,岛上群众户户种果,四季瓜果飘香。
近年来,由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各种利益的冲突,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鹭鹚洲村于201*年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村民委,有专门办公室1间,调解庭1间。有专职主任1人,专职调解员2人,共有人民调解员7人,调解联络员10人。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为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了规划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我村积极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该组织的作用,取得一定的成绩,受到群众好评。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201*年10月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指导,我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莫显豪被选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上任后,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立即把为人公正,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村两委同志吸收到调解委中。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小组,完善了村屯纠纷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组织,实行一组一名纠纷信息员的安排。全村共有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12人。工作中,调解员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讲方法讲技巧讲胆识讲策略。因此,为调解委赢得很高的威信,取得很好的效果。201*年,我村共发生各种民间纠纷5起,全部在屯级调解小组化解,调结率为100%,调成率为100%。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无”。即无民间纠纷积压,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纠纷,无非正常性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侵害,人民调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较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同时获得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群众的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抓好规范化调解委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
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了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按要求制作了调委会的标牌、公示栏,刻制了公章,村委专门腾出两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办公室及调解室。并按规范化要求,统一内部布局,与此同时,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公示制度、民间纠纷排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并向社会公布调解委的职责,业务范围和调解程序等。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再次完善了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我村调解员的素质,我还建立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坚持平时自学,主要学习涉及农村较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人民调解》《物权法》及案例分析等,并利用集中的机会研讨相关案件。同时还要求调解员参加司法所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学习“人民调解制度务实”、“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若干规定”“三大纠纷调处方法与技巧等”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我村调解员掌握了调解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工作程序及如何制定规范的调解协议书等,掌握民间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通过各种培训,目前,我村人民调解员已经养成学习的自觉性。
三、积极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各类纠纷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大事。
为充分发挥调解委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把社会矛盾及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村里,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防、调、化作用。每当纠纷发生时,调解员都身先士卒,及时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工作,并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他们走法律渠道。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如:201*年,中寨屯的部分村民到捞沙船上闹事,调解委主任张兆君及时组织调解员赶到现场化解,做群众思想工作,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一场一触激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化解。201*年6月,村民沈某建房,吴某认为沈某所挖的屋地基占了他的园地,声称不许建房,发生纠纷,现任调解委主任沈少明及时组织双方调解,经多方协调,双方握手言和。
在抓好调解纠纷的同时,调委会还针对该村村民法律意识不强,部分村民法律素质较底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平时,他们利用信息栏,每月出一期法制板报。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了“鹭鹚洲村法制文艺宣传队”,文艺队的法制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彩调、对口相声,三句半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电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赌博坏处多”、“生男生女一个样”、“要做尊纪守法的好公民”等节目深受群众的好评。通过宣传本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每逢重大节假日文艺队还到镇政府和其他村去表演。成为浮石镇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队伍。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村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和说服教育等手段,积极防范和调解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经济作用,使人民调解在基层真正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鸬鹚洲村人民调解委员
20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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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和调整。与此同时,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因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金融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度上升。这既影响了党委政府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的特点和成因,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和纠纷,对于维护农村政治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而
深远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模式
农村"群体性事件"是新时期农村工作最辣手的问题.通过调研和分
析,发现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要有如下几个"模式".
一是"情绪宣泄式".这样的群体性事件,以农民对社会对政府不满导致心态失衡为内因,以政府干部执行任务时某个环节考虑欠周为诱因.这个诱因不一定要很"特殊".可以是政府干部下乡抓计划生育与对象户的一点小摩擦引起的,也可以是执法部门执法过程某个程序与群众有争议诱发的,先是群众的围观起哄,发展到围攻漫骂政府工作人员,场面往往如干柴待火,稍不控制,马上激化.但这样的事件群众只顾宣泄,没有事先组织,没有即定目标,没有谈判条件,往往是情绪宣泄完了,心火燃烧尽了,场面就慢慢平静下来,如雷阵雨般"骤下速晴",留给政府的只是政治上的负
面影响,而实际上倒没有什么大的后遗症.
二是"利益驱动式".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因政府和村干部在土地和财务等公共资源的配置上不公,侵害群众的利益引起的.这样的事件,以求得该得利益为目标,以共同利益阶层为群体,以文攻(联名上访)武胁(围攻政府)为手段,以获得应得利益为落脚点.突出表现在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催讨拖欠工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当等事件上,如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及时介入协调,尽快组成工作组,按照农民的请求逐一答复并依法处理,事态一般可以得到较快的控制,这些农民群体得到该得的利益后,通常也
就罢访息诉了,
三是"权力争夺式".这样的群体事件,通常是农村中干部与干部,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日常矛盾或者选举竞争引发的.往往是权力旁落的一方为了打击并搞倒拥有实权的一方,蓄意搜集其执政期间在工作作风、土地管理、财务开支、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漏洞"和"把柄",利用村中有一定群众威望的"有识之士"或跟其有某些恩怨的"开明老板",煽动不明真相的广大群众到各级政府情愿静坐上访,以"逼宫"的方式要挟政府尽快派驻工作组查帐核地处理干部,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直到"改朝换代"夺得权力为止.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内因"往往呈存"隐性",矛盾往往错综复杂,需要政府官员运用马恩唯物辩证法去发现和分析问题,紧紧抓住事件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牵引好"牛鼻子",细心解剖好"小麻雀",才能在
纷繁复杂的事件和矛盾中理出思路,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四是"抗争维权式".这样的群体事件往往是那些受西方民主思潮影响或受西方某些所谓的"维权组织"支持的律师、"能人",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瞄准国家在司法审判、项目拆迁、民主进程、环境保护、国土管理、医保社保、优抚救助、教育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带全局性制度性根本性的问题,引导基层群众在法律申诉、媒体舆论、民主维权等方面和政府"抗争",其提出的问题牵涉面广,遗留时间长.,矛盾复杂多变,解决起来难度大,时间长,精力多,阶段性的效果也往往不尽人意,群众无法一一接受,因而事件便陷入了"上访___调处_再上访__再碉处"的怪圈,群众闹事时而"毛毛春雨".时而"狂风暴雨",时而"书面质询",时而"京都上访",搞得当地领导急于解决但碰到问题又难以拍板,于是,这样的事件就成为当地政府长时无法结案而上级时常
还要过问的"心病".
二、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
所谓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是指发生矛盾纠纷的一方或双方由多个民事主体组成,是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现阶段农村
群体性矛盾纠纷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纠纷类型趋广。过去,农村矛盾纠纷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占主流,其范围包罗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在农村土地延包过程中,三十年不变的跨度很大,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转包、退包、反包、入股、继承或征用等流转行为,如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或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据统计,目前民间纠纷的类型已由过去的10种发展到30多种,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交叉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它
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2、涉及面趋宽。由于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起因往往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容易引起共鸣,如土地承包、“一事一议”征收、非法集资不能按期兑现引发的矛盾,农村基金会受行政干预影响,操作不当,造成大量不良信贷,资金到期收不回来,农民存款取不出来引发的矛盾,牵涉群众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
威胁。
3、上访率趋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受“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等心理因素影响,抱着人越多越有理、问题越容易解决的想法,容易形成参与人数多、影响涉及面大、局面难控的上访事件。再加上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存在“唯大”、“唯上”,有了问题不是逐级反映,而是组织群体性上访,或采取越级上访的办法,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
4、调处难度大。由于目前农村分户经营,单独生产,群体性活动少、流动人员多,集体制约和监督力相对降低,传统的行政干预已难以奏效。再加上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要牵扯到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如相互推诿扯皮,调处结果往往很难让群众满意,这在客观上又把矛盾交给各级党委政府,而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精力有限,不可能事事过问,其结果易造成干群隔阂。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纠纷,又不能轻易动用警力,一着不慎,则极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增加调处工作的难度。
三、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原因
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千头万绪,但根据调查显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方面:
1、少数农村干部的不良作风,引起群众的对立情绪。不可否认,当前农村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是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路上的领路人。但是,少数干部滥用职权,生活腐化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大吃大喝;有的文化水平低,对法律和政策知之少,但却权力欲望大,独断专行,以权压人;有的不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这都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对立情绪,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在一些地方,广大村民群而攻之,有的要求改选,有的联合
上告,有的集体上访,造成矛盾激化。
2、农村民主化、法制化管理尚不够健全,与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而农村管理方式与这种发展的形势明显不相适应。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不是民主管理,村务公开,而是搞“一言堂、糊涂账”,习惯于暗箱操作。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提留款的使用、财务收支状况、享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等等,不向村民公开。另外,由于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群众性上访事件也占很大一部分比例。
3、有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让动机不纯的人钻了空子。国务院《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需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不得超过5人。但超过5人(即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的具体处罚却没有明确规定,因而使部分有“法不责众”心理的群众有恃无恐,几十人、上百人地到党委、政府去闹。加上不少地方抱着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对少数上访群众的不合理要求予以变通,使之得到不应有的实惠,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群众去
上访的负作用,助长了部分动机不纯者的嚣张气焰。
4、部分群众出于个人恩怨,希望通过群体性事件达到整人的目的。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就有少数人借机对有成见的原村干部发难。他们不是通过正当渠道检举、揭发干部的问题,而是煽动、组织自己的宗族势力和不明真相的群众搞群体性事件,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目的就是不想让和自己有意见的人继续担任村干部,希望通过此手段把事情闹大,把对方整倒,尤其当有关部门几经处理,并征得上级
部门的认可后,仍不罢休,继续组织群众越级反映。
以上因素中,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是由于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理解或者不了解真情,加之我们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所致。当矛盾纠纷发生时,由于部分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人员、责任不落实,致使产生的矛盾不能及时发现和得到正确处理,久而
久之,酿成了群体性矛盾和上访事件。
四、预防和化解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对策
针对上述农村群体性社会矛盾的特点和产生原因,笔者认为,要预防和解决群体性事件,仅靠过去防、压、堵的常规作法是难以奏效的,必须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
管、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1、要增强做好预防和处置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其存在的物质基础和现实意义,往往代表了基层工作的一个侧面。所以,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预防和处置农村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到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到促改革、求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一要树立群众观念。对各级干部进行群众路线、群众观念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要真正做到位为民正、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二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推诿、不报复。要规范自己的工作,防止因工作原因人为地引起群体性事件。三要结合反腐败斗争,认真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四是要建立领导接访日。将一些群体性社会矛盾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归口办理或联合调处。对于那些涉及范围较广、社会影响大、事关各方面利益的群体性事件,
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或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
2、要切实加快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要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为契机,建立起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一是要强化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结合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在农村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农村干部能依法管理、依法自律,广大群众能依法参与社会事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二要抓好农村干部行为规范的制定和完善。发动群众制订村规民约,实行依法治村。在村规民约里对农村干部盖房审批、养老金、招待费用开支、交通、通讯工具购置等进行明确规定,使干部行为有硬性规定和约束。三是加强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农村两个议事会、民主评议会的作用,
强化对基层干部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
3、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具有超前预防作用,要充分发挥“大服务”功效,在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是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采取送法下乡、逐村讲法、赶普法大集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农村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要加快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进程,将农村财务、村务公开、果园土地承包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既要妥善解决旧有矛盾,又要完善各项依法治村制度,力争消除反复和回潮等隐患。同时,要大力推广依法理家经验,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二是要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生活的各个角落。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采取让矛盾双方签订合约、协议书、保证书、公证等方法,制约和规范矛盾各方获取利益的行为和意向,减弱、消除矛盾的磨擦和碰撞,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可让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当好领导的法律参谋,依法解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并根据领导的安排,代理解决有关涉法群体性上访案件。三是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群体性矛盾纠纷中的长处。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防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在国外被称为“东方经验”,它是党和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力助手。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投入,配齐配强调委会班子,做到“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可以建立人民调解室,采取“庭式”调解的方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逐步实现“依法调解”与“依德调解”的有机结合。
4.大力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面对群众上访,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到“六变”。变人:即转变责任人。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原来副职抓为一把手抓,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了解、掌握、研究、解决;变事:即转变观念。变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小事为事关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解决得早,解决得小,解决的了,解决的好;变访:即转变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各级领导下访,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及时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变手:即转变手段。变单纯的行政调处为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舆论监督的等多种综合手段调处解决矛盾纠纷;变级:即转变级别。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单靠下级抓为上下级有关部门互相结合抓,领导包案督办抓;变果:即转变只注重结果。转变过去单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个案结果为既看结果,更看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
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做到“六心”。即:热心:各级各部门对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凡是来找你或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群众,无论有理无理都要在接待的时候做到热心;诚心:对待上访群众要诚心诚意;细心: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细心地听取,哪怕一个小细节也要记在心头;耐心:对来访人员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不急躁、不厌烦,耐心说服,多说暖心、稳心的话,怀着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事业心、责任心对待;公心: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正、公平、公道、公心;关心:在调解群众纠纷过程中或是调处结束后,都要对其生活、生产上存在的困难,尽力帮助解决,体现
党的温暖,体现对他们的爱护和关心。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六制”。即:预警机制:要充分发挥公安、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信息网络体系的作用,及时掌握苗头动向,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信息;排查机制: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化解;调处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处和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综合施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内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处置方案,讲究策略,因情施策,坚决防止激化矛盾;报告机制:每月有无矛盾纠纷都要逐级上报,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不能瞒报、漏报,调解前和调处后都要严格建立台账,一级向一级负责;督办考核、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的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重视工作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酿成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对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的责任人,依照该条例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鸡笼山村位于富阳市东洲街道北面,东临国际高尔夫球场,南邻富阳市东入口在建的城市小客厅,西接高桥镇。山清水秀,地理区域优越。全村总区域面积约10.85平方公里,山林面积1201*余亩,耕地面积900余亩。全村管辖三个片,16个自然村,2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450人,党员142人,村民代表63人。几年来,鸡笼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下,在东洲街道党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立足于本辖区,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
首先成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村两委会为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专门成立了以书记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其次,按照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标准,做到了“三个规范”,一是从组织人员上进行了规范,选聘了工作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二是从工作职责上规范,凡是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组成调解庭等方式依法调处,并及时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三是从工作程序上规范、完善、申请受理、调解、订立和履行调解协议等工作,健全各项制度,调解卷宗达到标准化。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
1、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调整人民调解员,按照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将懂法律、有威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按照“三权”管理的要求,选准配好调解主任,把那些品质好、威望高、懂法律、有文化、讲原则、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把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调解主任、调解员调整出来。2、组织调解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我们组织了调解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培训,学习了《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调解员还进行调解业务知识的专门培训,做到调解工作规范,调解文书制定标准、每个调委会必须有一人能独立制作高质量的调解协议书,通过学习培训,调解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事业心也增强了,对考试合格的调解员,统一配发调解工作证,持证上岗。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调解程序
制度建设是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的同时,各社区调委会也建立完善了以下七项制度,一是岗位责任制,明确调解人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使责、权、利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整体;二是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都应当进行纠纷登记,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事由、记录签名或盖章,证明登记日期,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薄,将纠纷情况详细登记。三是统计制度,按照统一表格,统一标准,按时上报,不能漏报,如实上报。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立档案保管人员,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将各种调解文书装订成卷,归档管理。五是纠纷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建立信息传递及反馈组织,搞好信息的传递,做好信息的加工处理,及时上传下达,便于疏导、调解。六是纠纷排查制度,这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主要做到明确排查的目的、意义,掌握排查的时间、范围和方法,做到逐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认真填写排查表,对排查出的纠纷能调处的及时调处,不能调处的及时上报。七是回访制度,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等。
四、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果不得到及时调解,就很可能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调解人员素质,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每月两次经常性排查与二、八月重点月份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调解各类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近几年来,鸡笼山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87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96起,调解成功率连续三年达到99%以上,连续三年无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自杀死亡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情况。司法所的整体工作连续三年名列街道前茅,被评为先进集体。来。为此,两组村民互不相让。这天,叶厝坑组二十多名劳力全部出动,谢厝组也发动三十多人,手持锄头、扁担、集结到叶厝坑组新开的过水沟旁预备械斗。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XXX面对千钧一发的形势,立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声疾呼:“大家都是早相见晚相望的近邻,有问题要按照法律办理,何必动武呢?这样打死人是要偿命的,更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你们
XXX,男,1950年11月出生。1987年当选为村民小组长,201*年当选王桥村村委委员,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城关乡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5年来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任的精神,走遍了全村的家家户户、村头村尾,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群众中去,及时调解了各类民事纠纷和化解各类矛盾。他忠于职守,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为建立崭新的人际关系,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终日操劳不息;他热爱集体,一心为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倾注了满腔热情;他无私奉献,助人为了,展示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品质。一、勤劳实践,工作踏实
201*年10月怀着满腔热血和建设家乡的美好愿望到村里工作,任村里的村委员、村调解员。刚开始当任人民调解工作时,为了尽快熟悉业务,积极订购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书籍,边学边干,虚心向老调解员、乡司法助理员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比较快的把握了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和技巧,经过了几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取得了一些业绩。对人坦诚、为人严谨,工作踏实,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创造性的开展调解工作,对来反映情况的每位村民,热情接待,做好具体记录,每个民间纠纷案件都有书面材料。二、尽职尽责,排纠安民
XXX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非凡是担任调解员后,更是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几年来,调解了家庭、邻里、婚姻、宅基地、争田水等各类民事纠纷60余起,防止了4起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避免了6人死亡,制止了2起群体性可能发生的械斗。群众说:“哪里有不安定的因素,哪里就有XXX的足迹;哪里发生了纠纷,XXX就出现在哪里。XXX的足迹和身影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稳定和安宁。”
为做好调解工作,XXX经常吃不好,睡不下,彻夜不眠。今年4月的一天傍晚,下着毛毛细雨,XXX正预备吃晚饭。一村民及讯赶来说,叶厝坑叶某兄弟争挖水沟快打起来,XXX顶着寒风,穿着拖鞋赶去。原来是叶某兄弟为争挖后山水沟,争论不休,互不相让,老人一气之下,拿来绳子要上吊。XXX急步跨进门,阻止了争吵的行为。先安老人坐下,接着为他泡茶、点烟、煮蛋,然后具体询问纠纷发生的经过,针对问题,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终于使他消了气,放弃了轻生的念头。XXX又继续作兄弟思想工作。最后兄弟两人根据XXX的调解意见,平心静气地解决了问题。待XXX回家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
二、耐心调解,维护稳定
调解工作不是单纯地和稀泥,平时在调解过程,稳定是前提。201*年10月,村民李某家建烤烟房,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王某从烤烟房墙头摔下至死,死者家属纠集几十个人,手持柴刀、锄头来到李家,眼看将发生械斗,XXX闻讯后,急忙放下手中的活,在路上拦阻了王家的人,并说“这么多人去干什么,有事情好商量,不要一时冲动铸成大错!你们想过没有,发生命案要判刑的!”经过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和耐心细致宣传法律,王家众人才逐渐散,第二天,王家亲属又到李家吵闹,要求赔偿,弄得李家人食寐不安。XXX把这一情况及时向司法所和公安机关汇报了情况的发展过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所展开调解,凭着自己对当事双方比较了解,积极地做双方家人的思想工作,讲明冲突的厉害关系,只有坐下来诚心诚意的调解和协商,才能化解这件突发事件。经过三天两夜的积极工作,使双方家人的态度明显改善,最终达成协议,也使受害家属得到了赔偿,这宗即将发生的恶性械斗就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真诚待人,冤解怨消
俗话说:“心诚则灵”调解人员诚恳的心情,诚意的举动是打动当事人的要害。
自从调解以来,常要求自己以真诚和关爱来感化人,村民陈某和江某两家是一对关系甚好邻居,你家有事我帮忙,我家有困你去办。去年,陈某家门口道路需要重新改建,两家为了道路出入问题,两人发生了口角,而且陈某还动手打伤了江某,一对好邻居变成了仇人。XXX得知情况后,首先把江某送到医院去医治,并且还三番五次到她家里看望她,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江某的家人,同时主动找陈某谈心,使其熟悉自己的错误,并做了细致的工作,道路出入得到了很好解决,江某也获得了医药赔偿。四、竭尽全力,预防纷争
叶厝坑全组十几户人家,历来就不大和睦,有几户更是远近闻名的“惹不起”,一天村两委开完会,要求近几天作好计生入户宣传工作,XXX刚走到叶厝坑路上老远就望见田畈上黑压压的人群,料定是发生什么事了。跑步赶到问明原因,原来是叶厝坑为引水浇灌田地,在毗邻谢厝组的地界上挖了一条过水沟。谢厝组的村民不同意,把沟填了起
都回去,引水的事我们两个组的组长商量处理。”听了他的话,两个组的村民都扛回了所有的械具。后来通过XXX的三番五次调节、撮合,不仅顺利解决了两个村民组的引水问题,而且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恩恩怨怨也烟消云散。
XXX还经常与三峡移民组群众在一起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今后生活有何打算,引导他们种植烟叶、红豆杉和他们讲解本村规律和特点,为他们采取多种措施,筑牢矛盾纠纷的防线。定本文来自文秘114,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期对三峡移民组重点户进行摸排,及时做好转化工作。去年二月,在全组摸排出四个重点户、两个重点人。XXX针对他们各自不同的特点,利用雨天和夜晚,走家串户,和他们拉家常、讲法律,叙述搞好家庭关系和邻里团结的道理及与本村村民和睦关系。XXX熬过了二十多个不眠之夜。嘴巴讲干了,喝口水;眼睛熬红了,揉一揉。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四个重点户变化很快,去年以来,这四户人家只与村争吵了两次,上访一次,全组另十几户人家,也都留下了XXX辛勤工作的足迹。
经过XXX同志的努力,全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观,各类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反映良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村调委会连续二年被上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人民调解组织,XXX同志201*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年至201*年连续3年被乡综治委评为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本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事迹材料_文秘114_免费文秘网》由文秘114为您整理,更多范文请访问:-01-14/201*0114132770_2.html
东洲街道鸡笼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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