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乡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项行动工作总结
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乡各有关部门、各村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201*年武平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统一步骤,阶段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了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村支部、村委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乡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指导和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到乡、村、单位齐抓共管,确保这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拟定了《***20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我乡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乡“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事项、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各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村内的整治重点进行了明确,从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方面为全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注重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采取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法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等有效形式,安排部署和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提高了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各企业业主、各养殖户主动配合,及时主动提供企业、养殖场相关资料和监测数据;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打击力度,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确定整治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县201*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我乡环保专项行动主要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制定下发《全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科学划定全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定期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泥水质抽测;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并下发《***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实施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环保监管。二是着力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上游主要污染物排查。全面建立我乡养殖业管理台帐,以村为单位,对养殖50头以上的养殖场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并印发《**乡生猪养殖“三区”划定及污染治理方案的通知》,明确划定禁养区、适度养殖区及限养区等。同时,认真开展禁养区养殖场情况调查,并下发《**乡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抓紧组织实施生猪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禁养区养殖场拆除的宣传、动员及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逐步缩小规模拟拆除养殖场22户,关闭养殖场8户,实施拆除3户,通过治理并申报“三评”养殖场33户,有效降低养殖业污染排放。三是全面治理生活垃圾。一是积极开展**村等境内重点流域清杂治理。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有效实施农村“三改”,同时,先后完成**等村垃圾池建设;三是完成***圾焚烧处理场规划造址,有望近期开工承建。四是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组织实施全乡工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专人负责各木制品厂、电站等工业污染的监督治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对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使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部分企业业主、养殖户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淘汰的要及时转产淘汰,该关停治理的要督促企业关停治理,确保执法到位。
扩展阅读:20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7)
大同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专项环保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同环专办发[201*]7号
大同市20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大同市20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94号),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我市今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201*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结合本地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
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在今年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的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56人次,检查企业1382个次,立案19起,结案19起;处理各级信访案件101件,结案101件;截至10月21日,我市今年二级以上良好天气数达到280天,其中一级天气为86天,同比增加8天,提前71天实现省下达好天气目标任务。
一、组织实施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管副市长作了全面的工作部署,出台了《大同市20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管副市长郝月生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刘法明、环保局长赵晓宁、市监察局局长赤建忠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监委、工商、住建、司法、安监、市政、电力、自来水、铁路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大同市、县区两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于5月6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排查,于8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目前我市重金属企业共29家,其中正常生产的有13家,在建1家,停产15家。市属3家: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机加镀铁厂、国营东华机械厂;广灵县1家(在建):广灵县聚源银业公司;阳高县2家:山西晋能集团金光铁合金有限公司、阳高县宏丰钼业有限公司(停产);灵丘县正常生产9家:大同晋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丘县恒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选厂、山西金地矿业公司铅锌选矿厂、灵丘县金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选厂、灵丘县富森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选厂、山西鑫光工贸有限公司铅锌选厂、灵丘县宏达铅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丘县金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丘县梨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不景气、无资源而停产的14家:西福田铅锌选厂、嘉鑫铅银选厂、灵丘县宝鑫公司铅锌选厂、灵丘县华山铅锌选厂、鸿福成矿业铅锌选厂、灵丘县星泰铅锌选厂、昌正矿业银锰选厂、金明星铅银选厂、灵丘县矿业公司选矿厂、天石
贸易铅锌硫选厂、灵丘县鄂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银河一厂铅锌选厂、鑫海银业公司、灵丘县刁泉银铜有限责任公司。
从总体情况看,上述正常生产的市属3家企业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了污水处理池和循环池,且都采取了多层防渗措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且定期由市监测站和企业内部监测人员对总排口的水样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各企业都对自身可能出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认真自查,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了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
广灵县聚源银业公司于201*年9月8日全面停止了生产,目前正在对旧生产线生产设施进行拆除。新生产线目前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并进行建设项目基础开挖工程。
山西晋能集团金光铁合金有限公司共五个车间八台矿热炉,主要产品为硅锰合金和高碳铬铁。该公司现运行三台矿热炉,8#矿热炉于今年5月21日始转产高碳铬铁(现处于试生产阶段)。经查,三台矿热炉均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且运行正常;监控、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冷却产品废水在车间内全部蒸发,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检查中主要发现该公司四车间8#矿热炉在转产前后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责令企业补办相关手续。
灵丘县9家生产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尾矿废渣渣存放于尾矿库内,也未存在违法问题;其它14家企业已停产。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污水处理厂整治情况
我市11家污水处理厂全部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10家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周边制药企业高浓度废水进入,造成出水水质长期超标,201*年被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因此污水处理厂被我市列入今年重点整治行业。
为有效地落实省环保厅晋环发[201*]551号《关于大同市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落实环保部整改要求督查情况的通报》的精神,针对省环保厅6月9日现场督查情况,6月11日市环保局组织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稽查大队及开发区环保局三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开发区重点企业实施严格监控。通过近4个月的工作,目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高浓度进水数值及频率已愈来愈低,进水基本趋于稳定。联合执法队伍成立后,围绕达标这一中心任务,针对开发区重点企业的生产运行、废水处理等情况,提出了“四查三防一确保”的工作思路,“四查”即查企业车间出水口、查企业总排口、查污水厂进水、查暗管排污;“三防”:即防止关停项目的复产、防止高浓度废水的偷排、防止高浓度废液的污染转移;“一确保”就是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达到要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监测频次,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排查行动效果明显,严防不法行为的再次发生此次联合行动本着“互通信息、互相配合”的原则,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时进行交流和探讨。日均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共对14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先后对普德药业等3家企业的可疑排污口进行了封堵;二是拆除了维敏药业等2家企业的临时排污管线;三是对重点企业产生的废水每日核定标量,防止偷排;四是对外运的废水进行跟踪落实,杜绝污染转移;五是完成市政府下达关停5家企业的任务,并不定时巡查,防止再次复产;六是对全区其余的仟源药业、普德药业等7家生产原料药和中药项目实行停产,消除进水不稳定的隐患等等。
(2)多点多次取样监测,分析查找原因
自行动以来,各环节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岗,深入车间排污口,查资料、看工艺、核水量,并从源头到末端各个环节进行取样分析。
(3)继续巩固阶段成果,确保如期达标验收
通过这一阶段工作,上游重点企业的偷排、漏排废水的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已趋于平稳。但为保证不再发生一次水质超标的现象,我们将在下一步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现在仍生产的制药企业继续加大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发现超标一次,立即责令停产;二是防止已停产的原料类制药项目复产,并对没有及时处理的废水就地封存,杜绝偷排和污
染转移的再次发生;三是对开发区其他污染源进行排查,防止新的污染问题产生,从而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稳定达到设计要求。四是为降低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物浓度。开发区加大污水处理厂整改力度,5月31日前,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全部设备、设施进行了检修、维护和保养;完成了新污泥处置晾晒场的垫层防渗及污泥晾晒工作,并于6月12日与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综合利用协议书;7月2日完成了进水口在线监测室系统建设。为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省、市环保部门还多次组织专家优化污水处理厂设计工艺方案,8月15日前投资400多万元完成了工艺优化改造工程。
2、电厂和钢铁厂烧结机脱硫设施情况(1)电厂脱硫设施情况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脱硫运行正常,旁路挡板门已全部关闭,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省环保厅在线监测平台;同煤集团大唐热电公司现有4台5千瓦的发电机组,5台240吨的流化床锅炉,均配有静电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炉内喷石灰、石粉,均运行正常。5台在线监测仪因最早安装,机器老化,数据不标准,现正在招标,重新安装;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60千瓦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2060吨/小时煤粉锅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配置了高效静电除尘器,共有2套在线监测仪,运行正常;大同二电厂一期六台机组,每台的容量是20万
千瓦时,六台合计120万千瓦时。共有四台脱硫设施,期中一号、六号炉是一炉一塔,二、三号和四、五号炉分别是二炉一塔,脱硫工艺都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在线监测仪共8台;二期2台机组,每台的容量是60万千瓦时,两台合计120万千瓦时。共有2台脱硫设施,脱硫工艺均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在线监测仪共4台;三期2台机组,每台的容量是66万千瓦时,两台合计132万千瓦时,共有2台脱硫设施,脱硫工艺均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在线仪表共4台。所有脱硫设施出口与进口都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均已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一至六月份,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良好。一期累计投运率为96.56%;二期累计投运率为99.67%;三期累计投运率为99.48%。
(2)同煤钢铁公司52m2烧结机脱硫设施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的52m抽风式带式烧结机,年产烧结矿约68万吨。烧结机机头烟尘采用的是高效陶瓷多管除尘器,机尾采用的是布袋除尘器。机头烟气尚未进行脱硫处理。
201*年8月,该公司委托山西东昌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52m2烧结机烟气脱硫进行了论证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公司重组工作已经起步,按规划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将对生产工艺、设备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公司计划将52m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安排与技术改造同期进行。
3、201*年挂牌督办企业后督查情况
8201*年7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发【201*】77号文件下达了对我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山西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和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挂牌督办通知,接到通知后,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相关部门按照省厅的督办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1)大同市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位于南郊区寺儿村,设计日处理废水能力30000吨,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该厂针对省厅的督办要求做出了以下整改:(1)已更换了生物菌(目前正在培养菌群,预计8月中旬完成菌群的培养和驯化工作);(2)新增了中控室(7月1日正式运行);(3)在细格栅进水中增设了挡油板;(4)安装了简易的加减装置;(5)已委托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院对该厂现有的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进,改进后把上游来水先进行调节,增加停留时间,再水解酸化和缺氧处理,然后进行生物降解和消毒,确保水质达标排放;(6)新增消毒池、沉淀池、蓄水池。
(2)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厂区位于大同市经济开发区湖滨大街22号,主要生产6-APA。该厂现已停产。
(3)山西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厂区位于永泰南路15号。主要生产7-ACA和克拉维酸钾。该厂针对省厅的督办要求做出了以下整改:
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要求该厂在201*年8月底前整体搬迁
至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二是关于废水排放超标的问题,已聘请华药专家对污水处理工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四是威奇达头孢事业部的污水处理设施已于201*年6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五是7-ACA车间的环评手续正在由山西省环科院做评价报告。我局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加快停产搬迁步伐。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深入摸底排查,自201*年至201*年7月底大同市共有建设项目901个。
违反《环评法》未批先建的工业建设项目23个。其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可行的10家企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文件,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对厂址选择不合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家未批先建企业下达了关闭不法排污企业决定书,并组织工商、电力、公安等部门对其实施断电、吊销营业执照、拆除污染设施等强制措施进行了关闭取缔;对6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未批先建的企业责令拆除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对2家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由政府责令关停;对1家违法建设企业进行了处罚。
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36家,对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措施全部建成的4家企业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对履行了环评文件正进行生产而未申请竣工验收的9家企业限期申请试生产和验收,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全落实到位的19家企业,责令停产治理,限期竣工验收;对4家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生产的企业,除责令停止试生产、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严格按照《环评法》第七、八条的规定,积极推进了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全市五大园区建设中,大同市第一医药园区规划环评7月已通过省厅审查;第二医药园区规划环评初稿已完成;大同市装备制造园区已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咨询中心编制,监测工作已完成;阳高龙泉工业园区今年四月已通过省厅审查;左云煤化工工业园区委托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编制,目前正在进行中。
三、工作经验及做法
我市环保专项行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
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了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
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新闻媒体积极组织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一)在环境违法行为监控方面,污染监控体系尚在逐步建立阶段,对排污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测监督,企业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执法有时不能到位。
(二)部分企业单位对《环评法》认识不够,主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意识不强。一些企业领导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认识不
足,忽视项目的环境影响,造成未批先建、擅自开工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限于被动局面,对区域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相对滞后,超期不验收情况较为突出。基层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技术机构能力不足。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
送:市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各县区政府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大同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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