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
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
12月5日,为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应彭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民监督员共10位到检察院视察工作。
视察组听取了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知易作工作汇报后,察看了检察技术大楼、办案工作区、信访接待室、信息化机房等办公办案场所和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普遍反映,我县检察机关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职责,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开展量刑建议特色检察工作、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代表们还对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等提出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坤指出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切实落实“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县检察院今年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检察工作向服务基层延伸,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向坤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忠实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把法律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把解决群众的涉法涉诉问题与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化解民怨、解决民忧有机结合起来,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多做说理疏导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自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法律监督权依法公正行使。
扩展阅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年1月7日在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长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全面、健康、协调的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一定成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严重刑事犯罪高位运行的情况,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反“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年来,共批准逮捕4453件6588人;提起公诉4348件7414人;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152件45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3件250人,提起公诉114件267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315件2137人,提起公诉1182件2130人;批准逮捕黄、赌、毒案件870件1274人,提起公诉761件1298人。同时,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
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坚持把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方式,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7人,提起公诉235人。其中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6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26人;批准逮捕职务侵占、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104人,提起公诉156人。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宽处理。201*年以来,共对212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3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托县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201*年建立了检察机关办案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在审查批捕、起诉阶段成功调解各类社会矛盾31件,分别依法作出构罪不捕和相对不诉决定。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拟作出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抗诉和撤案等决定,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评估。积极办理涉检信访,共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51件,处理告急访、集体访33批次,息诉市、县重点信访件21件,息诉或报结省院集中交办涉检信访案件15件,省政法委集中交办涉检信访案件7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外来人员做到平等司法。加强案件决定前的社会调查和决定后的监督、管护、帮教及维权工作,加强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201*年以来,共对48名未成年人,170名外来人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名未成年人,19名外来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健全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信息,走访监外执行对象,敦促其遵纪守法。开展检察服务进村居(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规范村干部依法办事,教育青少年学法懂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先后在重点联系村居、企业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设法制讲座46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次。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积极拓宽思路,探索依法办案的新路子,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相续开展查办商业贿赂、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201*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1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2件102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5人。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金额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24件,10万元至100万元的24件,100万元以上的3件;占全部查处案件的70.8%。查处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人,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34人;占全部查处人数的30%。其中楠溪江河道疏浚工程贿赂串案和永嘉工业园区受贿窝串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我院高度重视追逃工作,通过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周密布控,先后成功抓获了5名职务犯罪潜逃人员,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促使1名潜逃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规范执法,注重办案效果。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注意把握和处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和反腐败的关系,正确区分不正之风与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不断提高办案效果。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审录分离、移送审查。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依法办案十条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认真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年来,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到92.1%和100%。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年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科。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展览、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广告和编发廉政信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对39个县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了预防机制。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做好个案预防,做到一案一释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预防一片的效果。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现查询系统全国联网,接受查询1223件次。三、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强化侦查监督。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不定期审查公安机关立案情况。监督立案53件,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捕228人,无罪不捕31人;纠正漏报捕89人,追加起诉漏罪63人,追加起诉漏犯78人,追加起诉事实44起。坚持依法有理有节开展纠正违法工作,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份,纠正侦查阶段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审判监督。健全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等制度,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和刑事抗诉工作,落实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刑事抗诉19件,市中院改判9件,发回重审1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效途径,共受理申请民事、行政抗诉186件,对认为确实错误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抗诉50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0件。同时加大息诉服判说理解释,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开展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案件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留所服刑及保外就医等问题,认真审查监督呈报减刑案件,纠正不符合减刑条件或不宜减刑。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与监管场所的信息、监控系统联网;积极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文明看管。依法对人民法院刑期计算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有效纠正和防止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注意发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1*年立案侦查了县看守所民警黄某受贿案。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要求,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院”以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参与省、市检察院组织的技能比赛、对年轻人实行辅岗锻炼,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能。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引领,认真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自觉接受专项监督,报告专题工作。及时依法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转交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15名人民监督员,对13件拟作不起诉和撤销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对举报线索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建立线索评估制度,规范侦查权的启动,防止有案不查和违法办案。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部署,共向市检察院提请批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对撤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实行报备,对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评估,不定期对执法情况和检风检纪进行督查。
五年以来,经过全体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喜人的业绩。我院201*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1*年被评为温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科室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集体二等功1次;7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0人被评为市级优秀检察官;2人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称号,1人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优秀干警,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信访接待员;1人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有差距;二是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反腐败的力度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年的重点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民检察事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201*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防范处置金融领域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犯罪。完善诉求表达机制,深化检察长接待信访制度,确保群众来访渠道畅通。积极参加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检察服务进村居(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完善检察工作联络室机制。建立统一接待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进一步保障社会和谐性和稳定性。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更加注重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果。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健全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探索建立批捕、起诉阶段为盲、聋、哑、未成年等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健全不起诉、撤案、撤回起诉、无罪案件的报告机制。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良。
四、加强诉讼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力度、质量和实效。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化立案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犯罪。加强对侦查机关另案处理案件和漏捕、漏诉案件的监督。规范刑事抗诉工作,扩大量刑建议适用范围,健全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为载体,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深化检务督察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树立良好检风。建立案件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析、综合考评的管理监督模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化考核、严格化奖惩,加强院务管理和考评。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打造幸福永嘉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履行职责的要求相比,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能力、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检察事业人才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作风还不完全适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工作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发展进步的关键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正确执行法律,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措施和办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化、细化、实化措施,着力在检察环节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
(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更好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着力保障民生,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抓好强化诉讼监督一系列改革规定的落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和量刑建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
(六)更加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决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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