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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0:44:28 | 移动端: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一、社会调查员制度

1.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院于201*年11月在德阳法院系统率先引入未成年刑事案件调查员制度。

2.绵竹法院会同共青团绵竹市委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员制度规定》,并聘请了10名镇(乡)共青团负责人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员,均委托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学习表现、社会交往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在法院开庭时公开宣读,调查员制度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及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更科学、合理。目前,社会调查员参与调查的案件有12件共计25人。

3.社会调查员制度的引入,避免了审判人员先入为主的弊端,保证了社会调查的客观公正,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审判机关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

二、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成立了独立的少年审判法庭,探索和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审判、帮教体系。

2.我院选任政治、业务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3.创新法庭设置,对适用于简易程序,未成年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件等主观恶性不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以“圆桌审判”方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4.注重培育典型事例。对一些教育好、改造好的未成年犯,如在考上大学、改造好自谋职业等典型的,让他们配合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用这些活生生的人和事,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现身说法,可以更好的教育和挽救其他失足青少年,让失足青少年自醒、自尊,洁身自爱,尊纪守法。

5.注重回访帮教。会同团市委等定期到缓刑犯家中、社区、派出所或单位、学校了解情况,在节假日对他们进行看望并与他们座谈交心、沟通交流,为缓刑犯提供帮助,极大地预防了缓刑少年犯重新犯罪。

5.注重经验总结、提升。我们要谋求新发展、新跨越,就要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吸取工作失误和教训,探索和开创一条教育、挽救青少年犯新路,建立符合我们实际的帮教新路和帮教体系。

扩展阅读:关于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与成年人相比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一些未成年人心理畸形,偏激狭隘,自私自利,缺少责任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十分重要和紧迫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今年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要求,团市委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辖五县三市四区,未成年人有160多万,占全市人口的27%左右。近年来,我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构建了覆盖全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使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1996年我市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1*年又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自201*年团市委成立权益部以来,形成了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市未保委办公室和预防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共管的

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也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法院均成立了青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进一步完善了少审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发展壮大和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工作骨干。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公、检、法、司的专业人员为法制副校长;团市委聘请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组成自护教育志愿辅导团到各校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各基层团组织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市妇联在全市中小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2、抓住关键环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推进。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紧紧抓住学校、家庭、社会这三个重要环节推进未成年人德育工作。近年来,全市教育部门始终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把德育教育贯穿到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着眼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各级团队组织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社区、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团队日活动、板报、广播站为阵地,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了“十八岁成人仪式”、“雏鹰行动”、“争当文明小市民”、“学雷锋”、“手拉手”、“我做城市规划师”等德育教育实践活动。市妇联通过家长学校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既关心子女学习成绩,又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德。

3、宣传力度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得到增强。各级

团队组织借助报纸、影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演讲比赛、漫画比赛、警示语征集、升旗仪式、团队活动、社区及学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团市委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编写了10万册《鹰城青少年自护教育手册》免费发放到各学校团队组织。团市委、市中级法院以发生在我市的真实案例为蓝本,组织编排了模拟法庭巡回演出。郏县、湛河区、叶县等团县委在中小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法制道德齐步走”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未成年人的素质,增强了未成年人自觉遵纪守法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认识。

4、重点解决了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一是各级团队组织积极参与网吧、淫秽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团市委分别在在石龙区、宝丰县、卫东区举行了“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仪式,呼吁全市中小学生遵守青少年上网文明公约,拒绝不良诱惑,安全健康上网,自觉远离网吧。每年暑期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文明上网、远离网吧”、“读好书、看好片”、“城乡小伙伴手拉手”、“城市少年与下岗职工、外来务工家庭子女手拉手”等活动。二是广泛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团市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了“远离毒品,做健康小公民”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通过演出、演讲、展览等形式在社区广泛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在中央电视台、省电

视台、市电视台播出。三是开展“青春红丝带行为”,全市团干部为爱滋病患者遗孤捐款14000多元。

5、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团市委充分

发挥社区中团员青年的积极作用,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触角向社区楼院延伸,使社区逐渐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平台。团市委相继开展“心手相连社区志愿者与未成年人结对”活动,动员组织社区中的青年志愿者把“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以及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开展活动。暑期,各社区青年志愿者通过举办青少年文体活动、科普宣传活动、青少年维权咨询活动、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展览活动、读书活动等,让青少年在活动的参与与实践体验中陶冶情操,锻炼能力,增长才干。6、加强自护教育,提高了青少年的自律自护能力。多年来,各级团队组织积极开展“自护体验教育活动”,并把之作为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团市委连续三年在暑期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自护体验训练营活动,从法制教育、青少年生理心理卫生教育、防灾避险教育、意外伤害自救互救及犯罪预警能力、临界防卫原则和实用技能训练五个方面,对营员进行集中封闭训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托青少年活动阵地,采取社会化、项目化的运作方式,广泛开展以自护知识和自护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自护体验训练营、少年军(警)校、军事夏令营、爱国主义夏令营等系列活动,受益青少年达40多万人。201*年市教育局成立了全省第一家青少年

素质教育基地,对在校中学生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军事训练和学工、学农实践教育活动,现已轮训学生5万余名。自护体验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不仅提高了我市广大青少年抵御灾害事故和不法侵害的能力,而且全面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7、大力实施希望工程。1996年以来全市团队组织以“实施希望工程、关注失学孩子”为主题,动员社会各界捐资1000多万元,救助贫困学生4712名,援建、修建希望学校75所。目前,团市委已连续开展了“倾注爱心,成就未来”希望工程夏日助学行动、“为了明天的希望”--希望工程5.19劝募晚会,1000多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已经救助。

8、深入调研,做好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经验总结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市综治委、团市委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围绕近几年我市预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原因;我市预防工作存大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预防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四个方面出台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目前已上报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二、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未保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真正将其做为日常工作去开展,而是在遇到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时才临时应付一下,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持久性,有的地方对未

成年人犯罪往往重打击,轻防范,重罚款,轻教育,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与权益问题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吧、舞厅等一些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打击不力,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没有真正把网吧等场所管好管到位。

2、未保工作网络体系不够建全,机制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些专门的未保组织和制度还没有建立,如对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的留守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管理既没有专门的管理组织,也没有具体的措施和分工。而且,工作机制上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未成年人的某些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度违法行为缺乏必要的司法干预,难以及时矫治;少年犯没有单独监管,造成监管污染;少年法庭隶属刑庭,案件多,人员少,审限短,难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工作,等等。此外,乡、村两级预防组织还没有全部建立,有的虽建立起来了,还没有很好的开展工作。

3、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一些职能部门的领导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

4、法制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两法一条例”宣传不够深入,从总体上看声势不够大,没有象《交通安全法》那样,颁布时间虽短,能真正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的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法制课形式单一,无的放失,空头说教,就事论事,蜻蜓点水,学生听后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能适

应,产生厌烦感。

5、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干预和法律援助机构,我市青少年法律援助没有联网,法律援助范围也不够大。

6、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费,青少年活动场所、设施少,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宏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和总体要求,在微观上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1、全党全社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合作,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队伍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

2、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大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材之中,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坚持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不重德的错误倾向。

3、进一步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对已经完成义务教育、无业在家的闲散未成年人,各地各部门要摸底排查,逐步建立区域性的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真正把他们纳入教育、管理和服

务范围。

4、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对“留守”的未成年人,各乡(镇)、村(居委会)要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扶养交往关系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服务计划和措施,对他们做到在生活上解决困难、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

5、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加强对有害卡画册、淫秽非法“口袋本”图书、淫秽色情网站、网吧等互联网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文明健康的文化环境。

6、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干预和法律援助机构,构建我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网络。

7、各级政府要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财力支持,增加资金投入。建议各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确保未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项紧迫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影响,才能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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