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2
泽林中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减负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自纠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教育观念。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治教,突出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有差异地发展,保障每个学生公平受教育与公平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近期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把规范办学行为与“喜庆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结合起来,增强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强调规范办学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高度重视,在教育教学中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组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个校长领导的,明确分工的领导集体,做到上下配合,内外协调,使规范办学能顺利贯彻并落到实处,使各项工作就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三、规范招生和分班行为。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没有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辖区少年100%入学,对学区外转入学生,严格按上级有关转学的规定执行;对在校生实行均衡编班,没有举办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等,学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做到均衡配备教师,保障学生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课程计划。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无增减课程和课时现象,多次派教师参加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培训,做到开足了课,上了课,还力争效果好。学校加强对各课程课时的管理,制定制度,不准教师占用其它学科时间,向科学管理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树立轻负担高质量的典型。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采取以年级学科小组为单位,分工负责,共建资源共享平台,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提高每节课的效率。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
学校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的规定,并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提倡向课堂45分种要效益,严禁教师拖堂,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校每学期均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并给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杜绝教师利用假日补课,同时规定教职工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补习班,学校不给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文化补习班提供教学场地、设施和师资,也不接待上述文化补习班举办者进校园、教室宣传发动、发放有关书面材料。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
五、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学生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积极提倡分层次作业,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学校组织和开好家长会,教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或请家长到学校了解情况等方法,开展经常与家长联系,共同交流、探讨学生的教育问题,共同确定学生的课外作业量。教导处加强对各科作业量的协调和批改质量的管理,不定期开展学生座谈会,了解并注意学生、家长的意见反馈,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保证学生9小时的睡眠时间。严禁教师给学生布置机械重复作业。
六、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学校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调研,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不组织、不参与区域性学科会考和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项竞赛。学校加强平时学科质量监控,通过抽测等方式检查各学科的质量,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努力做到“减负不减质”。各学科的过程性教学质量监控、由学科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实际自行组织测试,学校不组织全校性质的统考。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仅做为检查教学状况的、发现教学问题的依据,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不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也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而是从学生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学生、同时也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奖励教师,努力建立符合课程改革要求的学科、教师、学生评价体系。
七、严格控制教材教辅资料。
学校开设的课程,是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出版总社当年审定的书目中选用的版本订足教材,地方课程教材,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订足。坚决不征订其他各种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学校坚决不向学生推荐其他学习资料,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八、严格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学校不随意停课放假,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及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不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部门、团体、机构举办的各种竞赛评比活动、读书活动。加强教师教学常规检查,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了使每位学生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要坚持依法治教,随时加强督查与自查整改并举,及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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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合室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合室中学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5月19日《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局陈局长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具体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5月21日上午8点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会上靳校长传达了5月19日的会议精神,成立了以靳校长为组长、王积善为副组长、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兰华、教师代表李双云、工会主席崔伶娥、教导主任李瑞鲜、政教主任张聚润、后勤主任王银仓为成员的学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22日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我乡学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法定年龄通知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全乡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且制定了积极有效的“防辍控学”责任书,保证学生进得来,留的住,学得好。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变更手续,严禁学生留级和辍学,确保了每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
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三、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依法执教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我校制定有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师德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期各校都能认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我校统一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我校能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和赛教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领导、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并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挂钩。从目前自查情况来看,全校教师中不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现象。也不存在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238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39人,
在教师配置上力求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没有举办任何违反规定的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的课时要求和课程设置办学。
五、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和乱订教辅资料的行为1、我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无任何乱收费行为。每学期开学初,认真办好公示栏,公示学校收费项目及内容,接受全校教职工、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严禁以整治校内外环境卫生、美化教室等为由以组织学生捐款或要求学生自己购买清洁工具等形式乱收费。严禁以方便学校管理为由向学生收(或变相收)出入卡等费用。严禁以学生学习为由强行向学生分摊报刊杂志费。严禁以开展活动为由向学生收服装费、化妆费。严禁以教学质量检测为由向学生收考试费。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为其他服务部门代收费。
2、坚决禁止乱补课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或延长放学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或寒冷时不得安排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
严禁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在外租借场地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兼课、兼职,且不准动
员、引导、介绍学生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民办学校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租借给民办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课活动。
3、坚决禁止乱订教辅资料
严禁学校和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代书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严禁教辅资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品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通过自查,我校领导和教师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意义深远。我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无任何违规行为,但与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合室中学20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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