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考核表
石桥镇赤水九义校协警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月份:9月201*年9月21日A级指标评分标准权重实得分肖顺宋星未按规定每天进行三1、在公安机关的指导、次巡逻的,1次扣1学校的领导下,开展维分;在上学、放学时护校园治安秩序和安段未维持校门及周边全防范工作,负责校园秩序的,1次扣1分;20门卫,值班值守,重点未对进入校园社会人区域重点部位治安巡员以及车辆、行课期逻防控,预防和减少违间离校学生进行检法犯罪等工作。查、询问、验证、等记的,一人次扣1分。1818对工作不负责,敷衍2、配合做好学校重大了事,不听从指挥、活动的治安巡逻防范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工作。2分。3、及时制止校园内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将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处理。555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报告不及时、处置不10当的,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99未按规定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的,4、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一次扣2分;发现隐每月协助学校开展一患不报告的,一次扣15次学生携带的违禁物2分;不积极配合,品的请教。工作敷衍了事的,每次扣2分。5、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学校的各类突发公共强、工作不细心、推141455
事件,接受校园师生员诿塞责的,一次扣2工治安求助,劝解发生分。在学校的治安纠纷,尽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6、完成派驻学校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属于维护社会治安秩2分。序的其他工作。7、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管理、登记。对参与邪对“三知”情况不明教组织人员、吸毒人的扣2分,登记不实员、精神病患者等管控扣1分。有效,并做到“三知”(人员熟悉、住址清楚、去向明)。555544着装不规范一次扣1分,执勤时因态度粗8、值班着装规范,文暴与师生发生纠纷一明执勤;坚守工作岗次扣5分;脱岗、漏15位,值班巡逻登记清岗一次扣5分;值班、楚。巡逻布登记一次扣2分。9、熟悉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收集和上报校区周边治安信息,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校案件。不熟悉扣1分,未收集扣5分,登记不齐扣1分,不主动配合扣1分。1414555违法使用防护器材一10、依法使用并妥善保次扣5分,防护器材10管各类防护器材。遗失扣10分。101011、协助公安派出所将对消防安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监督落实到安全隐患发现不报告位,检查记录清楚。一次扣3分。555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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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
第五条成立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扣分方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工一次的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二)加分方式:加分的总分值最高不得超过30分:1、撰写经验材料、论文被县局、市局、省厅、公安部及其部门采用(含网站主页)或转发,分别加0.1分、0.5分、1分、3分;各类文章被县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党报(刊物)、公安报(刊物)刊登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4分。2、民警(协警)考核年度内获得表彰奖励的加分。
(1)被评为全国劳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10分,被评为省劳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5分,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3分,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2分,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协警)的加0.5分。(2)被授予一级、二级英模称号的分别加10分、5分;(3)个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专项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0.5分。
(4)个人被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
(5)抓获网上刑拘、逮捕逃犯的一次加5分;
(6)抓获现场抢劫、抢夺够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员的一次加5分;
(7)破获刑事案件一起加3分;(8)查获三教对象、通报通缉人或物的一次加2分;(9)查获赃物、可疑物品或携带此物品的人、或携带作案工具(或管制刀具)的人员、形迹可疑一次加2分;
(10)在执勤工作中,为民办好事实事,受到群众好评,经领导认可在抢险救灾、追捕逃犯工作中,机智勇敢、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一次加5分;
(11)、受到上级和其它部门表扬的一次加2分;
3、因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加分或扣分条件的,只按加分或扣分的最高分值实行一次加(扣)分,不重复加、扣分。第四章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考核采取民警(协警)个人自评、直接领导审核、考核小组核定相结合的方式。经核定,计算生成民警(协警)的每月考核成绩。1、方法、程序。
对民警(协警)警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月考排名、季度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其具体步骤:
月排名:结合每月工作小结,采取民警(协警)自评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月对民警(协警)警考核一次。先由民警(协警)对照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进行自我评议,然后由单位考核小组对所属民警(协警)进行考核,并按民警(协警)实际得分排列名次,张榜公布。同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局备案。季初评:采取累计考与单项考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对民警(协警)本季度内每月考核分数累计,同时视情对开展的专项工作进行单项考。根据民警(协警)季度考核总分初定考核等级,报考核组审核后张榜公示,并报县局考核办备案。
年总评:需要年终考核的内容列入12月份考核,计入12月份考核结果。累计民警(协警)每月考核分数,年终评定出民警(协警)全年考核等级。由考核组审核。
考核采取看、听、查、评等多种方式,过程要公开,结果要公示,并实行考核复议制度。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组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县局考核办申请复核。第五章考核等级评定
第十条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中:评为一级必须达到90分以上;评为二级必须达到80分以上;评为三级必须达到60分以上;60分以下为四级。
考核结果报考核组审定。
第十一条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外,年度考评结果不得评定为一级:(一)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以上的;
(二)受到县局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或告诫两次以上的;;(四)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第十二条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外,年度考评可直接评定为四级:(一)因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年度内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镇党委政府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告诫的;
(三)出现重大执法过错的;
(四)旷工连续超过5天,累计超过10天,未达到辞退条件的;(五)其他应评为四级的情形。
第十三条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重大疾病除外)、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民警(协警),参加季度考核,年度考评不确定等级,相关事项按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民警(协警),参加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定。第六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民警(协警)实行奖惩。以年度目标个人奖金为基数,被评为一级的民警(协警)协警再奖励元;被评为二级的民警(协警)按基数发给;被评为三级的民警(协警)扣发奖金元;被评为四级的民警(协警)不发目标奖。
第十六条年度优秀公务员在绩效考评为一级的民警中评选产生,被评为三级的民警)年终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被评为四级的民警(协警)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所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试行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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