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心得体会
普法心得体会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我就对谈谈学习“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是本人通过学习普法总结的粗浅认识,这还很肤浅,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还将继续学习普法的精髓。争做普法志愿者!
茫崖石棉矿中学:郑春梅
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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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一、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推动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普法的主体是全民,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说明力的普法。普法的客体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法教育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和努力适应的现实。所以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创新普法手段,以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普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是新形势对普法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普法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基础工程应不断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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