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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商标监管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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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商标监管半年总结

旌德县工商局201*年上半年度

商标监管工作小结

上半年以来,我局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局总体工作部署,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品牌建设为目标,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商标监管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尽的努力。半年来,围绕“双打”工作要求,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1人次,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24个次,检查经营主体815户,整治重点区域4户。查处违法案件47件,其中已结案11件,罚没款0.9万元;指导企业新申请商标注册15件;新申报省著名商标3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

一年来,为引导我县企业和社会大众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实施商标战略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了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广场咨询活动,以展板的形式向市民宣传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局开展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107份,接受市民现场咨询83次。二是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商标战略。切实做好知名、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工作,各工商所结合年检向企业上门宣传商标相关知识。

二、大力实施“商标兴农”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通过实施商标兴农战略,指导注册了一批农副产品商标,培育了一批知、著名农副产品商标,全面提升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结合“商标进企业、进农村”专项活动,针对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我局以经济户口监管责任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特色产业进行跟踪帮扶,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经营者申办注册商标或集体商标,对已经拥有注册商标的经营主体,鼓励他们实行“公司+商标+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进市场,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

三、目前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

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岗位目标要求,我局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进度没有达到要求;二是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培育工作出现停滞;三是商标质押贷款工作领域难以开展;四是由于商标注册的多渠道性,导致商标备案很难进行,影响商标监管工作职能到位。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做好“双打”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确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耐心细致的做好安徽黄山胶囊有限公司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以及安徽省旌德县江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徽华龙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后续工作。

3、进一步做好商标的基础性工作,为下半年及今后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4、进一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旌德县工商局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商广科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商广科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全市商标监管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工作方针,以服务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争创驰(著)名商标为主线,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履责为先,服务为重,努力实现商标监管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双到位,全市的商标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年上半年新认定驰名商标1件(洛阳市真不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的“真不同及图”商标),上门指导并帮助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新申报驰名商标3件,新申请“洛阳牡丹红”茶地理标志商标1件,新注册商标437件,截止目前全市驰名商标14件(含司法认定4件,著名商标142件,有效注册商标9244件,均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提升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高度局党组经反复调查研究决定,采取主动进位,强化商标战略推进力度。一把手和剑光同志亲历亲为,亲自安排、亲自布置、亲自修改、亲自审定了我科起草的《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在市政府常委会上亲自汇报了我局起草该《意见》的情况说明,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肯定。201*年2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政[201*]10号)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商

标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市政府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由18个部门组成的洛阳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形成了“政府引领,工商主导,部门配合”的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格局。二是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奖励资金由过去的每件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著名商标和新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每件奖励10万元。奖励基金由市、县(区)、管委会分担。三是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商标发展目标。到201*年全市注册商标超10000件,中国驰名商标超15件,省著名商标超200件;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传统优势行业通过驰名商标的带动形成驰(著)名商标群,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二)举办讲座,提高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积极性。为了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政[201*]10号)文件落到实处,加快驰名商标创建步伐,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进程,我科立即行动,邀请国家工商报社的商标专家,于2月14日举办了如何申报驰名商标

讲座,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高科技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及洛阳真不同老字号企业参加了培训。今年上半年,二次邀请省局商标处处长王民生同志进行商标工作系统培训,先后到孟津、偃师对商标监管人员和相关企业进行商标法律法规面对面讲座,现场解答企业相关问题,全面提升全系统商标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企业争创驰(著)名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申报工作走弯路,确保培育、扶持、推荐驰(著)商标工作有序展开。今年上半年,洛阳市真不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的“真不同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省局商标处的领导支持和全科的上门指导服务下,全市共有3家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驰名商标,他们是: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隆华及图”商标、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华重及图”商标、洛阳市华通电缆有限公司的“华通Huatong”商标。另外2家企业(洛阳市钢峰铸造有限公司、洛阳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申报驰名商标的材料正在准备之中,预计下半年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

(三)打假维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为常态工作,坚持以“严厉打击保名牌,打扶并举护企业,认真履责促发展”为工作目标,以集中查处危害民生、侵犯

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围绕食品、药品,建材、电器等重点商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进行治理;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厂方人员配合下,查获涉嫌商标侵权汾酒、杏花村酒365瓶,案值2万余元。先后查获了假冒安钢“YA”螺纹钢产品案(案值50万余元)、侵犯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注册商标“LYC”专用权轴承案(案值10余万元)、涉嫌假冒仿冒“杜康”白酒案(案值10万元);查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小麦种子18袋330公斤,查扣洛阳百合园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杭州“娃哈哈营养快线”注册商标专用权、河南省天和泰实业有限公司仿冒“双汇”包装装潢及商标标识5.7万张、包装箱2820个,现场封存外包装8000余箱、包装箱201*余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开展“新飞”注册商标打假维权专项行动,查扣侵犯“新飞”注册商标家电48台,立案查处侵犯“新飞”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6起;组织开展了食品集中整治,查获假冒“莲花”味精697袋,计181公斤,查获“统一”绿茶100余件;组织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共查获侵权“五粮液”、“剑南春”、“茅台”、“杜康”、“泸州老窖”、“人头马、轩尼诗”XO等中外知名白酒、红酒共32种、1022箱、5907瓶,立案查处12起,涉案总值70余万元。通过开展一一系列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

为,在全市构筑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密防线,净化了市场经济发展秩序,营造了合法有序的商标发展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流通环境。

今年以来,我局广告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省局总体工作安

排,以规范广告经营主体行为目的,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媒体广告监测三个方面为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有效开展各项监管执法工作,促进了我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上半年,共监测媒体发布各类广告42538条,查处违法广告144件,罚没43万余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严把广告经营主体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广告的发生。一是继续做好广告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对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26户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检查率达100%,年检通过率100%。二是重视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员素质的培训,努力提高广告市场主体整体素质,从审查源头上设置防止虚假违法广告流向社会的“防护网”;三是严把户外广告发布关,从发布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有效降低了广告的违法量。上半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68件。

二、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为洛阳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顿。按照省局201*年广告监管工作重点安排的要求,我局继续深入

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二是继续清理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会同广告联席部门做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严厉打击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工作,鼓励网吧业主积极举报低俗网站,营造一个不查阅、不制作、不传播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低俗内容的良好氛围。三是汇同文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与广电局密切配合,针对当地广播电视广告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有效净化荧屏、声屏,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四是继续加大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治理力度,对部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实施行政约见、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有效净化广告环境。五是认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户外广告、店招(牌)、店堂内广告、医疗药品等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净化了我市市容风貌,促进了我市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媒体广告监测,注重与媒体的沟通,规范媒体广告发布行为。一是市局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

监测重心下移至区、县(市),延伸广告监测力量。市局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日常采取眼看、手翻、耳听等手段进行监测,各县区则不定期交叉监测,相互督促,每月按时向省局报送广告监测情况统计表及监测分析,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二是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辖区新闻媒体单位碰头和情况通报会,及时纠正新闻媒体单位出现的违章违法苗头。年初,我局要求各新闻媒体单位写出自查报告,确保重点媒体广告质量。在加大对违法广告查处的同时,对新闻媒体的轻微广告违规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引导和帮扶,促使其自觉纠正,规范发展。三是指导、监督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围绕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指导、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健全完善广告发布审查制度。

四、积极配合市创建办做好第三十届中国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发布工作。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工作部署》(201*年第26期)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2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在全市商业广告更换和审批内容中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工作。一是花会期间,共审批277块(含公交车体)户外商业广告,相关广告公司均按我局要求融入了牡丹元素符号。同时,为更加突出牡丹元素符号,我局还要求公交站亭商业广告也要按比例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共落实1325块。二是积极落实

户外LED显示屏播出《十八谈-洛阳篇》、牡丹题材动漫《编花篮》、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倒计时和牡丹文化节、牡丹元素类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五、开展印刷品广告专项治理工作。近一段时期,我市街头散发印刷品广告行为有所抬头,引起市民的反感,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6月11日召开了城区分局监管科长会议,对治理散发印刷品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订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要强化“属地监管”的责任意识,每周应在辖区内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对街头散发印刷品广告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安排人员在辖区内散发印刷品广告行为较为集中和易发地段进行定岗管理。2、对执法中发现的街头路边散发印刷品广告者,除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广告应全部予以没收,同时要对发布有违规内容的广告主进行立案调查,并寻找源头,找到印制企业,对印制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3、对收缴印刷品广告的执法行为要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会后,6月12日,市工商局商广科组织城区分局监管科长对市区新都汇、王府井、中央百货、老城十字街、青年宫广场、涧西丹尼斯、大张量贩等繁华商业区和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地段进行检查,共收缴印刷品近万余份。下一步,我局将对收缴的印刷品广告进行分类,按所属辖区移交给各分局进行立案查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广告工作将按照省局的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将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贯穿全年,下半年重点整治农资、招生、房地产和DM等广告,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广告的监管,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环境。

(二)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

动联席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发挥广告行业发展指导职能,研究广告行业的发展,引导和规范广告经营者自觉规范广告行为,做好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评定、公益广告大赛等活动,引导广告经营单位自律争优、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广告业发展。

(四)加强广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提高统计、登记、监管执法等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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