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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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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试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第147号公告)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使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能够以更科学的方式选拔人才、储备力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在总结201*年至20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现将考试改革方案予以发布。

经研究,从今年开始试行改革方案,即,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今年的合格分数线,则其成绩合格的记录自今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只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考试,即可申请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但参加201*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当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使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能够以更科学的方式选拔人才、储备力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在总结201*年至20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深化考试制度改革。改革方案具体如下:一、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二、合格成绩的记录以及有效期

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三、报考科目的方式和费用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所要参加考试的部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颁发

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应当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于6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7月17日。本次考试定于201*年12月5日至6日在北京、沈阳、上海、南京、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上述考点之一报名并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开始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四七号公告确定的考试改革方案,在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和合格成绩的有效记录周期上进行了重大改革。考试科目仍然由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三部分组成,不同的是,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均高于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认为通过了当年的考试。如果上述两部分只有一部分成绩高于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首次被记录有合格成绩接下来的两年内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补考,如果没能在两年内通过该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时将重新计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为帮助应试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了《20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考试范围以其中的考试大纲确定的知识点为准。需要提醒报考人员注意的是,本次考试中,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均应当以考试日期前最新公布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审查指南》以及我局公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报考人员应当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的修订进程,并以修订后公布施行的内容为准进行备考。此外,相关法律知识科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均应当以201*年6月1日之前公布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次考试的报名方式有重大调整,在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基础上,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选择在沈阳市、济南市和广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为:http://)详细了解有关报名、证件查验、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还可登录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关于201*年全国专利代理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人士积极报名参加201*年全国专利代理资格考试,并诚挚地祝愿报考人员能够取得理想成绩并顺利通过考试,加入到专利代理服务队伍中来,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扩展阅读: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试行)

关于试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第147号)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使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能够以更科学的方式选拔人才、储备力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在总结201*年至20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现将考试改革方案予以发布。

经研究,从今年开始试行改革方案,即,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今年的合格分数线,则其成绩合格的记录自今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只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考试,即可申请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但参加201*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当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使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能够以更科学的方式选拔人才、储备力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在总结201*年至20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深化考试制度改革。改革方案具体如下:一、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二、合格成绩的记录以及有效期

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三、报考科目的方式和费用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所要参加考试的部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颁发

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应试人员应当在收到总成绩合格通知单后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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