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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月活动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1:09:59 | 移动端:阿克苏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月活动总结

阿克苏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月活动总结

关于开展201*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月”

活动总结

根据自治区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新质技监质函201*1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质量兴阿”战略,地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201*年“质量月”主题活动和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和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发挥,营造了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为质量月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结合实际,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下发了质监系统《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阿地质技监函【201*】96号)、《关于在地区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地区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局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同时,制定了《20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将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细化到各个科室,做到分工明确,责

任落实,确保了质量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质量月活动有序开展。

地区质监系统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要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的协调沟通,搞好协作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氛围,努力把“质量月”各项活动引向深入。联合阿克苏地区教育局、经贸委、建设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旅游局、工商业联合会、工会、共青团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地区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阿地质技监201*76号),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主题,确定了各部门在质量月活动中的分工和职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掀起质量月活动高潮,确保质量安全取得实效

(一)为切实做好今年质量月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咨询服务、送质量知识下社区、企业和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扎扎实实进行质量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积极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阿克苏分公司协商,定于9月10日利用手机报的形式发送公益短信,短信内容为“走名牌战略之路,促地区经济发展;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发送量均为40余万条,覆盖地区8县1市。

(三)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的通知》,组织企业签署“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诚信承诺书,目前已有74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同时结合阿克苏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契机,在食品企业中大力开展爱卫保洁促质量的活动,从众多的企业中遴选出5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创卫典型,将创卫经验和成果在同行中推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根据《关于开展质量天山行宣传报道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迎接采访的准备工作;于9月16至18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朱文军带领新疆电视台、中国质量报驻新疆记者站记者“质量天山行”采访组一行4人,前来阿克苏地区质监局,在地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策划下,全面完成了阿克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施“质量兴阿”战略、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典型工作事迹经验的采访报道任务。

(五)为了扩大质监部门的社会宣传面,让群众更好地

了解质监工作,于9月20日全天,各县(市)统一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大讲堂等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行风评议员、企业代表、群众、街道办、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向代表们介绍质监部门的职能,了解和征求对质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安排参会代表参观食品检验室,同时积极向参加者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参观、咨询,使参与者了解相

关法律法规,了解了食品检验过程。

通过此次活动,搭建起了质监部门与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互动的平台,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支持质监工作。

(六)举办食品生产企业大走访活动和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我局组织分管领导和经验丰富的审查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及生产企业座谈会活动,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企业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及时解决企业的问题。

(七)为推动“质量兴阿”战略深入开展,促进阿克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9月27日,阿克苏地区质量兴县(市)经验交流会在新和县召开。新和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地区质监局分管领导、新和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及地区质监局八县一市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和新和县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

会上,新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向奎同志从5个方面就新和县如何开展质量兴县(市)活动、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做了重要讲话;新和、拜城县质监局就质量兴县(市)工作中如何发挥牵头部门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质量兴县(市)”工作的组织、筹划与协调及推进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会后,地区质监系统八县一市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就质量兴县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传阅了档案资

四、借“质量月”东风,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根据《阿克苏地区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阿克苏地区所有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经检查,查封四家未按生产要求进行灌装的企业,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了处罚,同时,召开了阿克苏地区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通报会,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完成整改后,经现场核查符合整改要求后,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样,目前正在检验中。

2、在“中秋”、“国庆”节日来临之际,为规范节日市场秩序,组织各县(市)局开展了开展月饼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实地检查了2家获证月饼生产企业、55家糕点店使用的原料、配料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车辆54车次,检查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饮料、糕点、月饼、乳制品、白酒、食醋、豆腐、饮料等生产经销企业124家,月饼委托检验15个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查获无证生产月饼案件1起。

3、9月26日,由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对阿克苏市区节日消费市场开展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家,大型超市2家,酒店餐饮场所3家,检查中大部分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良好,对存在的员工培训不到位,索证索票不全,餐饮单位生熟食品存放混乱,滥用食品添加物质的行为,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在地区 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加工企业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地区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加工企业中

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区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地区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活动安排和自治区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新质技监质函201*15号),结合201*年“质量月”主题活动和地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地区局决定在地区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201*年“质量月”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各县(市)局要按照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质监系统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质技监食函201*46号)文件的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强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在辖区内张贴自治区制定的奖励办法,加大宣传力

度,通过发动群众,及时得到线索,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使用非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对辖区内的典型案件和取得成效,可以向公众进行宣传,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由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新闻记者、大中专生、社会知名人士及消费者等参加质监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活动过程中要体现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严格要求,体现质监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同时要积极向参加者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参观、咨询,使消费者清晰了解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直观真实地见证食品生产全过程,消除对食品安全的顾虑。

(三)举办食品生产企业大走访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局要邀请食品质量管理专家、经验丰富的审查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活动,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时解决企业的问题。

(四)举办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或免费讲座活动。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邀请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举办座谈会,了解企业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或者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参加,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五)继续开展瓶(桶)装引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地区局下发的《阿克苏地区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生产、使用违禁包装材料即PET桶、生产过程质量安全制度不落实、台账不健全、实物质量抽查不合格和不配合监督抽查行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格对监督检查和现场重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桶装水的违法行为。除行政处罚外,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及时责令停产,提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联合下发的《201*年自治区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地区局下发的建材整治行动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清新居室百日行动”,建立健全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胶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规范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继续做好地区抗震安居建设工程中红砖、砂石料、建筑外窗等产品的专项整治,严肃处理前期抽检不

合格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摸清县(市)辖区内建材产品企业生产情况,按时上报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档案(201*年9月27日前)。

(七)继续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局要按照自治区局和地区局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以化肥、滴灌带等作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发现坑农害农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从速从严从重惩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紧扣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实活动内容,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完成。

(二)狠抓落实。县(市)局要将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动员企业参与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有效落实。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县(市)局要指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工作,重大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重要信息,随时上报。请各地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月活动统计表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古丽米热、刘风显联系电话:0997-21303372138953电子邮箱:aksdqzjk@xjnewqi.gov.cn

附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举办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次数邀请参举办食品生产企业走访的企业数举办食品生产企业座谈会或免费讲座活动次数参加人次序号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出动的人次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出动的车次加人数大走访活动次数填报人: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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