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婚假 丧假 年假 退休年龄
产假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
假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陪产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难产10天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丧假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丧假。有的地方规定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也可给予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丧假应当是一次性休完。至于假期是否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可由用人单位规定
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年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退休年龄
一、201*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国家退休年龄政策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国家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最新退休年龄政策65岁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退休年龄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北京退休年龄新规定、深圳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1.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自谋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多少?
1.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
2.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他规定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规定:
2.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
4.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5.违反上述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必须立即纠正。
6.违反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要清退回企业。
扩展阅读:婚假、生育假、丧假、年休假问题汇总
婚假、生育假、丧假、年休假问题汇总
一、婚假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晚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
鼓励。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津计生委[201*]65号《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三、关于《条例》第二十三条增加的婚假和护理假的掌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嫁增加七日”,是指除了享受规定的婚嫁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二、生育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天津市实施办法》
内容摘要:产前检查产前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需安排的,须经主管局报请市劳动局批准;每班安排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相应核减劳动定额;从事站立操作的,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顺产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子痫、产后出血(多于五百毫升)的,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享受难产待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流产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执行时间:201*.9.18
怀孕的女职工按医务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将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津计生委[201*]65号《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
三、关于《条例》第二十三条增加的婚假和护理假的掌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嫁增加七日”,是指除了享受规定的婚嫁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三、丧假
[1980]劳总薪字29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津劳险字[1986]271号《关于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女职工的公婆、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可给予1至3天的丧假。
四、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内容摘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内容摘要: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享受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津劳社局函〔201*〕188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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