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住院后付费
医疗服务流程
参合患者就诊需要住院者,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并详细介绍“先住院、后付费”相关手续,新农合患者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告知患者携带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至我院新农合服务站办理。
服务站审核证件,同患者签订一式两份“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将患者医疗证原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留存。
患者或家属持“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及住院证到收费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入院治疗。
三级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新农合补助规定的,终止协议。符合相关规定的,入院治疗。
经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前1-2天内,向患者告知漆住院期间的大概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方便患者筹款结账。病人出院结算时将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医院应将病人的医疗证等物归还。病人出院
“先住院、后付费”
让人人享有生命“绿色通道”
一、医院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场所,涉及群众切身
利益,关系千家万户。为保障群众因病能得到及时救治,以便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医疗服务模式,我院从即日起,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为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凡符合新农合补助政策的参合患者来我院住院治疗,只需与卫生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户口簿、本人和直系陪护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证原件等证件,无需再交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仅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三、对纳入“先住院、后付费”医疗服务范围的患者,相关临床科室需根据病情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告知治疗该疾病所用的大概费用,并每日向患者出具费用一日清单。住院期间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再催患者缴纳住院押金。在患者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应预先向患者告知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患者或家属筹款结账。
四、凡享受我院“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的住院患者,请您积极配合好医务人员工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让您满意、放心。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祝您早日康复,家庭幸福!
扩展阅读:先住院,后付费
“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适用人群
参加日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加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人)及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急症患者。
“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不适用人群
对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患者,打架斗殴受伤致病患者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现阶段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政策。
“先看病,后付费”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医保(新农合)的患者在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但入院前须与医院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证(新农合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院住院处保管。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患者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区民政局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由医疗机构根据情况确定,一般为12年),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患者医疗费用未结清,且按还款协议合同到期不还,或蓄意拖欠住院费用的,纳入信息平台不良信誉记录,今后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追回未交费用。对需长期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院可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费用到2万元一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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