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局知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都非常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并形成了优良传统。今年以来,我们在往年的基础上,主要加强和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在各服务大厅为船民提供了饮水机、阅报栏等便民服务设施,还配备了显示屏,及时向广大船员通报航道通航情况和天气预报;公布了政风、行风举报电话,了解船员对规费征收、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局属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一线与广大船民进行面对面交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这些措施,密切了港航干部职工与广大船民的关系,营造了健康和谐的港航环境。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港航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我市发展优势所在,近年来,市港航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港航建设力度,这些都离不开市港航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市港航局的职能都有哪些?
答:(高局长)市港航局是主管全市港航建设、管理的政府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预测水路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水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监督管理全市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对违反水路运输、航道管理规定、扰乱航运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全市水路运输以及与水路运输相关的船舶检验、港航稽查、运输服务、船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布局规划,组织港口、航道、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制定我市航道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航运规费的征收管理;指导全市水路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主持人:好,高局长,刚才通过您的介绍,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市港航局的职能。那么,我们济宁作为运河之都和沿运重要港口城市,请高局长给我们讲一讲,全市水运行业的整体情况?
答:(高局长)近年来,我市港航事业发展迅猛,目前,全市通航里程1100多公里,总吞吐能力4000多万吨;全市拥有各类运输船舶11000余艘,400多万个载重吨,货物运输由过去单一的煤炭运输发展至现在以煤炭运输为主,液体化工产品、建材、钢材、农产品等为辅的综合运输体系,201*年完成水路运输货运量4196万吨。同时,通过开展水路运输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特别是通过开展对船舶经营秩序、港口建设经营秩序、航道通航秩序的专项整治,全市已基本形成统一开放、公开公正、竞争有序、规范运作的水路运输市场环境。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港航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市港航局先后被授予全国交通文明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国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交通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先进单位,京杭运河济宁段被评为全国文明样板航道。
主持人:高局长,近年来,一批港口、船闸陆续建成投产,为区域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那么,请您具体谈谈今年的港航设施建设情况?答:(高局长)今年以来,市港航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
重点筹划、重点督导、重点组织实施,着重加大了微山一线船闸改建、微山湖村村通航道、洙水河航道(桥梁)和红色旅游码头等8项续建工程建设力度。京杭运河(东平湖~济宁段)续建工程、龙拱港区进港航道、济宁运河物流交易服务中心、白马河航道改造等6项工程正在紧张筹措和实施。还有21项港航工程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8月初,省物价局批准我市通过贷款融资方式升级改造北大溜、老万福河航道,两条航道升级改造后,将大大改善鱼台、金乡以及市中区的运输结构,为当地的煤炭、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粮食等物资外运和南货北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使两条航道腹地的资源优势
转化为经济优势。
主持人:高局长,刚才通过您的介绍,我了解到济宁港航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更是日新月异。最后,请高局长展望一下我市港航业发展蓝图?答:(高局长)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统一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推进、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航道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港口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成一干多支、干支相连、配套联动、管理科学的水运体系,航道通过能力翻一番,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1亿吨。通过建设高等级的航道网,集约化、现代化、环保型的港口群和临港工业与物流业园区,全力推动我市港航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最后,我代表市港航局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和支持我市港航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地感谢,并欢迎大家一如继往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
主持人:市航道管理处王允征主任介绍一下航道管理处主要职能?
答:(市航道管理处王主任)济宁市航道管理处是隶属于济宁市港航局,从事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执法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市港航局下达的任务与计划,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管理、养护和建设。
二、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三、参加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负责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五、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先进技术交流和对航道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六、协助港航局有关部门对航道养护费、船舶过闸费等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发布内河航道变迁、航标移动、航道尺度和水情以及航道工程施工作业和航道通告。
八、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九、领导和监督检查船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管理人员,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和中修、大修方案,对新建船闸的规划、设计、施工提出意见,参加船闸的竣工验收和交接工作。
十、根据市港航局授权,对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十一、完成市港航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人:请王主任介绍一下我市辖区内航道情况?
答:(市航道管理处王主任)我市辖区通航航道主要由京杭运河主航道和京杭运河支流航道、湖区航道组成。201*年底,内河航道总里程1100多公里,其中三级航道140公里,可通航千吨级船舶;五级航道64公里,可通航300吨级船舶;六级航道258公里,可通航100吨级船舶;七级航道及以下646公里。按流经地划分,可分为:(1)跨省航道4条。(2)跨地区航道6条。(3)跨县航道15条。(4)县内航道28条。主要通航设施有:
(1)通航建筑物主要有船闸四座,其中韩庄二线船闸和微山船闸为二级船闸,韩庄一线船闸由于受通航条件制约及船舶大型化影响,目前已不再运营,微山一线船闸已于
201*年底进行改建,预计201*底建成通航。
(2)助航设施主要有:京杭运河三级航道按一类标准配布了航标,新建支流航道按二类标准配布了航标,实现了昼夜通航;另外,在重点航段布设了相应数量的浮标、指向牌,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并且,根据港航发展情况,管理部门正在逐年完善航标布设格局。
主持人:请王主任详细介绍一下我市三级航道沿线航标配布情况?
答:(市航道管理处王主任)我市140公里三级主航道内现有示位标11座、侧面标28座、左右通航标2座、浮标40个、指向牌37块、桥涵标16个、水上交通安全标志66个。航道沿线航标间距基本小于两公里。有一支30余人的专业航标养护队伍,航标维护管理的专用船舶4艘。
目前的配布类别为内河航标一类配布。内河航标一类配布的要求是,配布的航标夜晚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我市辖区主航道航标维护等级也为一类维护。根据《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的规定一类维护航标维护正常率不小于99%。一类维护航道日常检查的周期不宜大于5天,定期检查周期不宜大于20天,每月应增加夜航1次。
随着我市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数量的增加,为保障船舶安全、快速航行,我们将不断提高对航道设施的管理力度、资金投入和维护水平。给广大船民创造一个更加优良的“黄金水道”。
主持人:请问王主任,修建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工程建设,应该如何办理行政审批?答:(市航道管理处王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规定: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影响航道尺度,恶化通航条件,不得危害航行安全。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设计文件中有关航道事项应事先征得航道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航道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如工程已经实施,造成断航或恶化通航条件后果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航道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设施,恢复原有通航条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申报条件】:
1、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法人资格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3、建设项目为取得项目发改部门批准之后的项目【申报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有关批复文件
3、建设单位申报材料,包括:①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申请内容包括建设理由、与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等);②与通航有关设施所在河段的河道地形图以及相关水文资料;③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总体布置图以及与通航标准相关的设计图纸【申报程序】:
1、申请人进行项目咨询,受理部门给予申请人明白纸,当场一次性告知报批所需资料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申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和整理材料;2、申请人正式报送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当场或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书面凭证;①不与受理的说明理由,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②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3、审核阶段。正式受理后,受理部门进行现场堪察、调查研究、集中讨论等,有需要申请人答复的重大事项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必需及时答复;4、转报阶段。受理部门形成审核意见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省交通厅港航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做出许可与否决定
5、发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结时限】: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书面凭证,转报时限:受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转报决定书,传达时限:受理机关在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决定书后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主持人:请稽查支队王支队长介绍一下济宁市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的主要职能?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
济宁市水路交通稽查支队具体有以下九项职责:
(一)依照有关港航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港口(码头)、船舶(浮动设施)和碍航物的所有人、经营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稽查;对船舶海事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实施航道巡查,对水路运输和船舶通航秩序进行现场管理,对水路“三乱”和航道碍航物进行治理,确保航道畅通。
(三)对船舶(浮动设施)安全状况及设施实施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予以纠正和处罚。
依法对严重超载船舶进行处罚。
(四)对船舶(浮动设施)证书、证件和文书进行检查。
对持伪造、变造、涂改、过期的证书、证件和文书从事航行、作业的,责令其停止航行、作业,依法没收以上证书、证件和文书,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到有关部门办理合格证书、证件和文书。
对无船舶证书、证件和文书从事航行、作业的,责令其停止航行、作业,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的,现场纠正其违法行为,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对不足最低船员配额和使用未取得适任证书人员驾驶船舶的,责令其停止航行、作业,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运输船舶营运证件和运输票据进行稽查。对未取得营运资格或者违反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从事营运的,责令其停止营业,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对偷逃水运规费的船舶,除足额补缴偷逃的规费外,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六)对船舶(浮动设施)防污、国旗悬挂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纠正和处罚。
(七)对港口(码头)建设、经营、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报批程序、岸线规划、未取得经营资格和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从事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配合市港航局法规科对全市水路交通执法人员着装、仪容、标志及证件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予以现场纠正。
主持人:刚才你谈到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的主要职能,那么请问稽查支队主要稽查哪
几方面的内容?
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对航道通航设施和通航环境进行稽查。包括航道两侧标志是否完备,航道内有没有违章作业活动,是否有碍航物,航道两侧在规定范围内有没有设置鱼网、网箱等碍航物。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船舶应缴的国家规费进行稽查。通过查看船舶的运输单据,稽查所缴规费是否漏缴少缴或偷逃规费。对偷逃水运规费的船舶,除足额补缴偷逃的规费外,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安全稽查,主要是稽查辖区内航行船舶安全资质,救生消防、船员配备,船舶的安全辅助设施。锚机、信号灯等,教育船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对航行船舶违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主持人:对向航道内倾倒垃圾、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的怎样处罚?
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碍航物体,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相当于清除费用二倍罚款。《山东省航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向航道内倾倒垃圾、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并可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201*元以下罚款。主持人:对内河航道及湖区、港区水域航道两侧外设置渔网、网簖或从事水产养殖、种植捕捞等作业的如何处罚?
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依据《山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在内河航道及湖区航道两侧顶外30米以内、港内水域航道两侧500米以内设置渔网、网簖或从事水产养殖、种植捕捞等作业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照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对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怎样进行处罚?
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
主持人: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适任证件的如何进行处罚?
答:(水路交通稽查支队王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伪造、变造、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没收有关证书或者证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阅读:港航知识手册(一)
港航知识手册(一)
时间:201*-8-239:04:00来源: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玉环港航分局
一、港口航道
港湾江、河、湖、海、水库沿岸,具有天然掩护的水域(有时也辅以人工措施),可供船舶停泊或临时避风的地方。
港口供船舶安全进出和锚泊,进行水、陆或水、水转运,以及为船舶提供各种服务设施的场所。
港区:港界范围以内的陆域和水域。是港务部门管理和装卸作业的场所。
锚地:又称泊地、停泊地。专供船舶或船队在水上抛锚停泊、避风、联检、编解队、水上过驳以及进行各种作业的水域。锚地的设置,应选择在天然水深适宜、海底平坦、锚抓力好、水域开阔、风、浪和水流较小,便于船舶进出航道,并远离礁石、浅滩以及具有良好定位条件的水域。锚地的边缘应距航道边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锚地的水深应满足船舶抛锚后留有富裕水深的要求。
港池:码头前供船舶靠离和进行装卸作业的水域。港池内要求风浪小、水流稳定,具有一定水深和宽度,能满足船舶靠离和装卸作业的要求。按码头布置形式可分为顺岸码头前的港池和突堤码头间的港池。其大小按船舶尺度、靠离码头的方式、水流和强风的影响、转头区布置等因素确定。
岸线:海岸线通常是指平均大潮高潮位时的水陆交界线;江河岸线通常是平均洪水高水位时的水陆交界线。在港口水域,岸线的使用与港口的规划、发展和合理布局密切相关,因此,分配和使用岸线应贯彻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和节约使用原则,做到合理规划、有效管理、严格控制、确保其发挥最大的效能,为港口建设和生产服务。岸线使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港章:是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对其所管理的港口的章程。其内容包括:港口的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及该港口贯彻执行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主港:又称基准港。在潮汐表中提供逐日潮汐预报(潮时和潮高)的港口。这类港口一般都设有长期连续水位观测站,它所提供的水位资料足以分析出表征该港潮汐基本特征的调和常数。
企业专用港口:企业专用码头是指企业为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身的条件修建的码头。码头由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第一代港口:直到1960年,港口是水陆联运的枢纽,主要从事装卸储存和运输任务,功能较为单一。还仅仅是作为海运和内陆运输系统的连接点。那时,港口的主要活动是货物装卸和货物仓储,其他活动完全没有出现。这种思维方式严重地影响着政府和行业管理当局的有关官员们。而且,这种思维方式甚至影响到与港口产业相关的人们。困此当时人们认为,由于港口的主要功能是货物装卸、仓储和辅助航海,所以只要投资和发展港口设施就足够了。由于上述原因,在运输技术领域的重大变化被忽略了。第二代港口:第二代港口出现于19601980年之间,港口在具有货物装卸、中转和存贮功能的基础上,逐渐向工业、商业功能延伸和推进。港口不仅是运输中心,而且是工业中心和商业中心,港口与运输、贸易的头等十分密切,在土地、人力资源、内陆运输系统等方面港口也更加依赖城市社区。这些港口拥有由政府和港口当局联合组成的系统,因此港口服务的提供者们能够相互理解,并在共同的利益之上进行合作。在这些港口所进行的活动的范围由包装、给货物加标签扩展到实物配送。在港口及其腹地也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公司。与第一代港口相比,第二代港口具有新的特点货运代理人和货主之间的关系更密切了。可以说,第二代港口已经开始引进港口营销的概念,港口当局也开始注意到客户的需求,但在与客户保持长期联系方面,他们却采取消极态度。
第三代港口:从1980年起,集装箱运输迅速发展,多式联运系统出现了。生产和运输活动相互联合形成国际网络。以前的服务功能得到扩大,将物流服务和配送服务包括在内。环保设施越来越重要,因此港口和其周围地区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与过去相比,货物装卸、存储、分运仍是港口的主体功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日益增长现代综合物流业的发展,港口已成为国际贸易的综合运输中心和国际物流的主要参与者。
集装箱基地港:在航运工会确定的集装箱船舶停靠港口中,那些设施完善且有足够货源的港口称为基地港(BasicPort)。
集装箱枢纽港:集装箱枢纽港(ThrouhgContainerServicePort简称TCSP)是对集装箱港进行分类的术语,指有较大量货源,又能起到海上与陆地及海上港口间集装箱运输交接点作用的港口。港内有集装箱场(CY),集装箱货运站(CFS),可进行集装箱货物交接,并可以从这些港口到内陆地区交纳运输费以后,提供内陆运输服务。集装箱支线港: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以为其他港口输送或分流集装箱为主的港口称为支线港(FreederServicePort)。
港口库场:港口的库场是为水运货物集散服务的周转库场,它是在货主因为申报验关,安排调拨或委托有关运输部门提货以及等待船舶装运时,货物暂时存放的场所,港口库场的管理重点,在于保证暂时存放库场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加速库场的周转和库场容量的充分利用。
港口腹地:港口集散进出口货物和旅客所及的地区范围。即港口集散旅客、货物合理的吸引范围。其范围一般通过调查分析确定,或经有关部门协商划定。分为(1)直接腹地,指通过各种运输工具可以直达的地区范围;(2)中转腹地,又称间接腹地,指由港口吞吐并经另一地点中转的货物和旅客所到达的地区范围。
开放港口:按照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规定程序,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开放的口岸中的水路港口。按照口岸类别的划分,开放港口也有两类:一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一类港口,须由国务院批准开放;二是有限开放的二类港口,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
一类口岸: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其包括的范围是:(一)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海、陆、空客货口岸;(二)只允许我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国境的海、陆、空客货口岸;(三)允许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领海内的海面交货点。
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其包括的范围是:(一)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的国轮外贸运输装卸点、起运点、交货点;(二)同毗邻国家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口岸;(三)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由港监、海关、边防、卫生检疫,依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的一种联合执法工作。港监依据有关规定主要负责检查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和有关船舶航行安全事宜。
港口通过能力:港口通过能力有理论通过能力、营运通过能力和后备通过能力三种。港口理论通过能力是港口最大可能的能力,是客观存在的。其定义是:港口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在港口设施为既定和劳动力为一定时,在一定的组织管理条件下,最大限度利用港口各生产要素所能装卸的一定结构的货物的自然吨数。港口营运通过能力的定义:港口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在港口设施为既定和劳动力为一定时,在一定的组织管理条件下,港口各生产要素在得到合理利用时所能装卸的一定结构的货物的自然吨数。港口理论通过能力是由营运通过能力和后备能力两部分组成。营运通过能力就是通常所称的实际通过能力,是企业核定的通过能力,是编制生产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的依据。后备能力则是应付运输工具或货物密集到港时的那部分能力,在非高峰时则以闲置状态存在着。影响港口通过能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1)货类方面港口的通过能力通常是指货类结构一定的通过能力。在港口生产要素为一定的前提下,不同时期通过能力的变化,主要是货类及其结构的变化引起的。(2)港口设施与设备港口的设施和设备是港口企业进行生产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们的数量和规模、性能和技术状态,是计算通过能力的基本依据。(3)港口的总体布置码头的布置,码头前沿,堆场和仓库的相对位置,码头前沿有没有足够的操作场地,机械作业是否会互相干扰;水域、陆域面积是否满足需要;港内交通布局的方便程度,与港外交通的方便程度和两者是否相互干扰;有水水中转的港区,船舶之间的换装是否方便等,都会影响通过能力。此外,还有来港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及其作业条件;装卸工人和机械司机技术素质;港口的自然条件;港航、货的各项经济指标;企业素质等方面因素。
如何提高港口通过能力:提高港口通过能力的措施可以分为扩建和挖潜两大类,前者是扩大外延,后者是增加内涵。前者包括增加码头泊位与之相适应的库场,装卸机械等等;后者则包括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所有职工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以及充分发挥各项设施的能力等等。这两类措施比较,挖掘企业的潜力是一项经常性的措施,也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措施,在港口管理中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
理货:理货是指货物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交于收货人或代理收货人,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按照货物标志进行分唛、验残、计数、制单、编制记录,公证地、实事求是地分清港贸、港航之间数字和残损责任而设立的一种专业性工作。理货按其性质分为:公证性理货和交接性理货两种。
公证性理货:公证性理货是由船方申请专业理货人员(外轮理货公司)进行的。对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实行强制理货。理货人员代表船方收货或交货。这种理货,只是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和交付,对化物的溢短、残损实事求是地做出记录,公证地代表船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被申请单位(外轮理货公司)对货物的实际溢短、残损不负赔偿责任。
交接性理货:运输部门为了货物的交接和保管而配备的专职人员代表本单位交接货物,这一类的理货就是交接性理货。港口的库场理货是将出口货物交付船方;进口货物接卸入库、保管、转运交付货主。港口在进出口货物交接中对货物的溢短、残损等情况要如实地做好记录,并取得责任方的签认,以此作为向责任方办理索赔的依据。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后发生的短少和残损,负有赔偿责任。由于港口责任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港口如何进行赔偿?依照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第三条规定,由于港口责任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事故,按下列规定赔偿:计件的货物按件赔偿,不计件的货物按港口装卸计费单位(吨)赔偿。货物灭失的赔偿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按受损前后货物价值的差额计算。进口货物的价值按到岸价格计算;出口货物的价值按离岸价格计算。
货物在港口由于哪些原因造成的损失港口负责: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试行)》第二条责任界限规定:在港口装卸、驳运、保管作业中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事故或船体、船具的损失事故,港口负责赔偿。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1)不可抗力。(2)包装不固、不良。(3)标志欠缺、不清或不当。(4)货物本身的特性或内在缺陷。(5)舱单、装货单记载的或货物外包装标明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实际不符。(6)船舶配载或积载不当;(7)由船方负责开关舱作业,未及时关舱造成货物雨湿。(8)船舶设备或属具的缺陷。(9)非港口过失发生的火灾。(10)予先不能发现的影响港口作业的潜在因素和其它非港口责任的损失。
航道: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何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通航的水域。航道分天然航道和人工航道,按使用条件和其特性的不同又各有其特性和不同的名称,如沿海航道、内河航道、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湖区航道、库区航道、人工运河、通航渠道、渠化航道等等。
拦门砂:河口口门附近河床上,由于泥沙淤积而隆起的地貌形态。形成的原因为:(1)河流挟带泥沙入海,水流扩散减速,同时又受含盐海水的顶托,促使泥沙在口门附近沉积,形成横亘河口的浅滩。(2)海岸泥沙运移,常常在湾口堆积成沙嘴或沙坝,使口门水深变浅。(3)江河的支流汇入干流因水流顶托而使泥沙沉积,也可形成横亘口门的浅滩。拦门沙是航行上的一大障碍,一般采用疏滩或筑导堤的方法来改善拦门沙上的航道水深。
引航员:旧称引水员。持有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签发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引领船舶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移泊的人员。引航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其引领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使船舶安全地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引航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丰富的航海理论基础知识和经验,熟练的船舶操纵技能,熟悉当地航道、航标、气象及水文情况和有关章则法令。我国引航员分为:一级引航员、二级引航员、三级引航员和助理引航员。
机械的装卸能力(一)额定能力:机械设备在外部条件符合其设计所规定的条件时,机械的技术状况完好,由比较熟练的司机操作,可达到的小时作业量。(二)平均能力:外界条件和本机状况与上述情况相同的作业机械,在一段较长不间断的作业过程中,所完成的作业量与作业时间之比。(三)最大能力:在装卸作业中,装卸机械在各种常见的偶发性因素影响下,其台时效率处于波动状态。例如:大型散装物料装卸机械,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物料的特性,密度、含水量等变化,物料流动性和料堆部分塌落,操作上的正常波动等因素,都有可能产生能力上的差异,因此在多种条件下,可能在作业中机械的台时效率短期发生超过额定能力较多的现象,此数值称为最大能力。(四)系统能力:系统能力则为由多台不同的装卸机械组成的一条完整的装卸作业系统的小时作业量。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是:由门架、支腿、横梁、拉杆、大梁(含前大梁、中梁、后伸梁)、梯型架、机器房、电气房、驾驶室、行走台车、车传输线等组成;机构有大车行走、主起升、小车运行、前臂梁俯仰四个主要运行机构,整机可沿平行于码头岸线上的两条轨道行走,利用液压伸缩式专用集装箱吊具进行装卸船作业。门座起重机:简称门机,是件杂货码头岸壁装卸船作业的主要设备,门机属周期循环作业机械,其主要工作机构起升、变幅和旋转可同时动作,作业灵活速度快通用性好、起重量大、起升高度高,幅度变化范围大(7m-33m),对成组的五多钢材、木材及机械设备等件杂货可以直接吊放在其轨道后幅度范围内的堆场上暂存,或直接装车外运。对配合作业的流动机械可减少其搬运作业距离。在水陆联运的港口,需要在码头前沿进行车一船直取作业时,采用门机比较有利。门机规章制度效率高,装卸件杂货平均效率一般为20t/h-30th,装卸非轻泡货时可达40t/h-70th。
集装箱正面吊运机:在集装箱装卸运输行业中集装箱正面吊运机是研制开发较晚的一种多功能机型,与其他各种集装箱专用装卸运机械相比,具胡很强的机动灵活性和多种用途。
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用于集装箱堆场上拆码垛和装卸集装箱半挂车的大型专用机械。主体结构由大梁龙门架、腿柱、底梁等组成。
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集装箱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的集进行装卸作业的专用机械。由双门架和机警向连接梁组成,门架支承在走行台车上,在轨道上行走,但门架有设悬臂梁和无悬臂梁两种型式。
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和普通门座起重机相似,具有起升、变幅、旋转、大车行走等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对起升系统做了必要的修改,使其可根据装卸货种的需要,配装不同的吊具(集装箱专用伸缩吊具、散货抓斗和吊钩),可对各种不同的货物进行作业。这种机型是目前国内外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作业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尤为适合在通过集装箱与大件、件杂货等货种组合的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集装箱装卸船平均台时效率可达15箱左右。
多用途桥式起重机:具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双重功能。并且设有吊钩,可装卸集装箱、大重件或其他通用件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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