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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1:31:31 | 移动端: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关于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广大市民参政议政、关注民生、传播文明、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我办创建“文明街道”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推进网上文明传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创新志愿服务网络化模式,推进志愿服务全面发展,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传播者、倡导者、实践者,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壮大网上宣传力量,做好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二、队伍建设

(一)基本条件。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政治思想过硬,热心精神文明建设,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社会风尚;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文字写作水平和熟练运用互联网能力,熟悉网络宣传工作。

(二)注册登记。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由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盟点,在各大论坛进行登记注册。(三)日常管理。县文明办负责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建设管理,组织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固定的网络联系方式(如QQ群:群号220691455)和固定邮箱(guorenqiaokeli0520@126.com)。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信息报送。收集整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引导网络舆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等方式,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各级文明网站等主流网站讨论,引导网上舆论。

(三)传播网上文明。围绕中宣部、中央、省、市、县文明办等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电子邮箱、QQ、MSN等方式向网民发送有关宣传内容,并在各重点网站的博客、论坛等互动平台,转发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阳光新城第二社区201*年3年10日

扩展阅读:关于做好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萍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萍文明办字[201*]36号

关于做好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级文明单位,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和省文明办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光军同志任组长,各县区文明办负责同志任组员,依托萍乡文明网具体负责全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指导协调本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各县区文明办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二、人员条件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政治性强,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

三、人员来源

重点依托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

1、市、县区相关部门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2、各级文明单位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3、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师生;4、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四、主要工作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需做好以下工作:

1、借助本单位网站,通过链接网上活动和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栏等形式,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落实各级文明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3、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宣传推广本辖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5、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五、有关要求

1、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市各大中专院校

及中小学校至少分别上报1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由各县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分别集中后,上报市文明办。

2、市直文明单位由萍乡文明网负责,其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市直文明单位志愿者不得少于50人,各县区志愿者不得少于30人,学校志愿者不得少于30人。

3、各县区文明办请于201*年8月20日前,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名册和申报表报市文明办。

4、市文明办采用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文明创建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评选内容范围。

5、市文明办将依托萍乡文明网(),制定考评办法,进行定期考核,并将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6、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也可到萍乡志愿者站()注册后,直接上传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

联系人:郑江伟,联系电话:6833212,传真:6833011,电子邮箱:px@pxwmw.cn,QQ群:29015698

附件:

1、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申报表2、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名册

附件1:

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申报表

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Q/微博:性别政治面貌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照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市)区、市直机关文明办审核意见

附件2:

萍乡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联系方式序号12345678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备注电子信箱QQ/微博5

91011121314151617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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