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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别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活动情况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1:36:37 | 移动端:邦别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活动情况汇报

邦别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活动情况汇报

邦别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周"

活动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根据共青团龙陵县委龙团电【201*】11号文件《关于在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全面开展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龙陵县委龙团电【201*】11号文件《关于在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邦别小学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

邦别小学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刚副组长:谷从能

成员:郭梦婷何菊萍各班班主任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宣传。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期间,我校紧紧围绕“法在我心中”这一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通过家庭、村寨、学校“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镇小学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体学生办了一期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手抄报,各少先队中队召开了“法治在我心”的主题班队会,邀请了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三、多方联动,保证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为青少年学生上好了一堂高质量的法制课,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组织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一至六年级学生观看。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积极宣传,效果显著通过一个月对全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下,如今已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普遍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了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二是建立了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村寨教育的教育关系,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相互配合,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帮助学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综合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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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汇报

桃江县司法局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贯彻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迅速落实。二是整体部署规划。我们一直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和安排。三是宣传教育到位。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教育、保护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局在每年五月的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组织全县相关单位认真宣传保护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在主要路段、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讲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县上下进一步树立了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开展现场说法。一是送法进课堂。全县各中小学都

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桃江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选聘条件和任期,该办法对法制课的计划、课时、教材以及法制副校长的培训、考核都作出了具体要求。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必须到学校上12堂法制课。每年,我局根据当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中小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编写青少年法制讲座,下发到各学校,由学校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法制讲座。武潭、马迹塘等司法所,深入各中小学调查走访,摸排出学生中存在的13种不良现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矫正,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五年来,全县共组织法律知识竞赛43次。201*年,县一中派出两名学生参加全省禁毒法律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全县围绕“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学法、知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培养学法意识,净化法制环境”、“青春与法相伴,共创美好未来”等主题开展了法制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1637件,评出优秀作品276件,其中有5件作品分别获省一、二、三等奖。以县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开辟了青少年法制专栏、法律大本营等专题网站,举办“法育未来青少年学生法制文艺网络创作”大赛,收集学生原创的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述学法用法故事的小小说、诗歌、散文、小品、漫画、

动漫等作品在网上发布,并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三是以案说法。为了增强教育实效,每遇到典型案例,组织学生现场观摩调解或庭审,让青少年现场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经常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录像,以典型案例、活生生的事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起到警示人、教育人、启迪人的积极作用。同时,开展“带法回家”活动,学生将在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向家长宣讲,这样,使普法由学生向家长延伸,由学校向社会延伸。在禁赌禁毒活动中,学校向学生宣传赌博、吸毒的危害性,然后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使部分参赌、吸毒的家长迷途知返,为了家庭幸福、子女健康成长,自觉远离赌博、吸毒,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三、依法提供援助。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共计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300多起,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0多万元。为未成年犯罪辩护158起。201*年12月25日,县法援中心接待了一位眼泪汪汪的母亲,诉说着儿子的不幸遭遇,一再请求给予救助。儿子吴某是桃江县浮邱山乡中心学校所属水口山中学的学生。4月11日下午在上第八节自习课时,同学张某与习某用书打闹过程中,吴某的左眼不幸被碰伤,导致左眼泪小管断裂,该眼视力下降,经法医鉴定构

成九级伤残。吴某经住院治疗已花去6000余元,还需继续治疗费用,而这对于一个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事后,她们只好找校方及致害者家长赔偿,而他们竟相互推诿责任,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听了这位母亲的诉说,县法援中心迅速指定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吴某的诉讼代理人,深入至学校调查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最终为吴某争取到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17000余元、另有精神抚慰金2500元,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依托社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成立了2所法制帮教学校,聘请懂法律知识、表达能力较好、社会影响较大的离退休同志为教员,并在社区设立了帮教小组,结成帮教对子。去年以来,桃花江社区法制帮教学校确定了6名帮教对象,开展帮教活动20余次。既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又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使这6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四、强化基地建设。从201*年以来,我县将学生相对集中的县一中、县七中作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由县司法局两名副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及时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困惑。法制教育基地每年要组织两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法制文艺汇演。我县还对有不良行为的在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每年开展一次摸底,建立台帐,和他们开展谈心交朋友活动,提高其法律意识,遏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苗头。近年来,我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无毒校园示范基地”

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游行活动,并在学校开设了一堂以“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法制课,使全县青少年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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