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防止弄虚作假、骗贷或恶意贷款。二、建立高三贫困学生基本情况信息库,及时了解学生贷款情况需求信息,了解学生在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记录,为学生贷款打下基础。
三、严格执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标准,核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
四、熟悉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准确掌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必备材料、贷款程序,对贷款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
五、及时将评议审查结果通知贷款学生,属材料不齐的,及时要求贷款学生补齐所差材料。六、积极配合省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认真搞好贷前、贷中、贷后的服务工作。
七、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档案资料建设,确保贷款信息准确、完整。八、秉公办事,严把贷款质量关。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二、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三、每年年初制定本中心工作计划,并加以落实,年末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水平。
四、抓好工作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纯、作风正、热情高、能力强的工作队伍。关心工作人员生活,优化工作环境。
五、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本中心的职能作用。
六、严格审核资助资金支出,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安全,搞好中心内部的财经管理工作。
七、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八、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相关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进行认真评议,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相关学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公示一周以上,并上报有关证明材料。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资金发放的条件、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五、适时对有关学校受助学生获得资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申请下拨资助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七、做好资助资金发放的清查、记帐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八、做好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人员要遵守财经纪律,遵守职业道
德。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自身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三、财务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帐、明细帐,编制并报送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并监督单位预算,审核、执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
四、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心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处理会计业务,做到手续完备,分清资金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透支。
五、妥善保管好帐簿、报表等资料,不定期地对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变动时,要做好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六、保证资金安全,合理开支费用,不得透支,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热爱档案工作,遵守档案工作有关规定、
规章和制度,刻苦钻研档案业务知识。
二、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登记、保管等工作。
三、保管好本中心各类档案,并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档案资料。
四、按照系统编目、编号,科学分类排列,整理好室藏档案、电子档案,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移交、统计等工作,使之达到规范标准。
五、搞好档案室管理,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保持目录、档案相符。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是机要重地,为确保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档案室是存放档案资料的专用房,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有损档案资料的物品。
三.室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防盗、防火、防鼠、防虫等设施,及时更换驱虫药物,定期检查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保证安全可靠实用。
四.库房里柜橱要按类、按序编号排列整齐,便于查找。
五.对室内的档案资料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的方针、
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本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助学金的发放需求。
三、负责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中职学生、特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四、加强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住址迁移、毕业去向等情况。
五、协助经办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催还贷款。
六、认真做好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搞好生源地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援助,规范运作资助资金,搞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八、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坚持早、午两签到,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得随意缺岗。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到份内工作积极办,份外工作协作办;突击工作共同办,常规工作主动办。三、办公时间不打牌,不下棋,不玩游戏,保持办公室安静。
四、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或学习,一律凭会议通知或电话记录,报领导审批。
五、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须书面履行请假手续,由中心负责人批准。
六、工作人员要经常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下班时要关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注意财产安全。
七、热情接待受助学生、家长以及基层来访人员。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
(一)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二)业务学习。着眼于提高本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主要学习电脑操作基本知识,学习各类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等。
二、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一下午(两个小时);自学时间自行安排;其它学习时间临时确定。三、学习要求
(一)集中学习时,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结合政治学习要整理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要求年度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四)业务学习要做好笔记。派出学习要有考察报告,要求年度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后期跟踪管理制度
一、资助中心每年要提前与还款学生保持联系,掌
握还款学生的家庭住址、毕业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了解他们及时还款的难处,并根据他们的困难对症下药,积极协助他们扫除障碍,灵活处理还款事宜。二、资助中心除留存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电话外,还需留存见证人的电话,每年至少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联系两次。三、资助中心要将助学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在在定边教育网上发布,要告知贷款毕业生随时登陆定边教育网,了解还贷相关信息,若不按期还款,则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还将不良信息载入全国生源地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四、资助中心要与各高校、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乡(镇)学校保持紧密联系,在这些单位的协助下,联系贷款学生及家长,促其还本付息。
五、资助中心要与各高中学校有力配合,着力开展学生诚信自强教育,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工作的育人功能,在广大同学中形成感恩、自强、诚信、奋进的价值取向,使贷款学生能恪守信用、大学毕业后自觉履约还款。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示制度
为确保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
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校要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校级领导为组长、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各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三、各学校必须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校上报的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也要在醒目地方公示,设公示申诉举报电话,设立接待办公室。公示五日内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部门报送需受助的学生信息。
五、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1.国家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
国家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1*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⒉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突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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