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汇报材料201*.12.20
切实关注民生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芦溪县住房保障中心(201*年12月20日)
尊敬的夏主席,各位副主席、常委:
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构成,也包括在一些城市、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自201*年以来,我县共投资7000余万元完成建设经济住房0.64万平方米72套,廉租住房4.18万平方米836套,棚户区改造面积达0.86万平方米,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486户。截止目前,共解决了3758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现就我县201*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1.201*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118套590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为3300平方米。县政府在丰泉村征地48亩用于新建保障性住房,取名惠民小区。当年实际完
成廉租房建设118套59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48套4270平方米,完成投资额达657万元。
2.201*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房建设任务为359套,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为3000平方米。为满足各乡镇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我县投资1436万元分别在芦溪镇狮子岩新建廉租房30套1500平方米,上埠镇新建廉租房18套900平方米,宣风镇新建廉租房48套2400平方米,惠民小区新建263套13150平方米;投资170万元在惠民小区新建经济适用房24套2130平方米。目前,该批保障性住房均己竣工,其中三个乡镇单栋建设的廉租房已交付使用,24套经济适用房也已交付使用。
3.201*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359套17950平方米,实际建成408套20400平方米,分别选址于芦溪镇惠民小区、芦溪镇柳江花园、宣风镇红桥名居3处,总投资2244万元。其中柳江花园6栋192套9600平方米;惠民小区2栋120套6000平方米;红桥民居2栋96套4800平方米。目前,该三个项目均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工程,红桥名居于9月10日提前交付,用于安银河地质灾害受灾群众。
4.201*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廉租房建设任务为359套17950平方米,公租房建设任务为48套288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19户1300平方米。我县根据规划需要,确定分三个项目建设,即康馨花园3栋156套;新城小区1栋120套;紫珠花园5栋132套;48套公租房配建在康馨花园。其中:康馨花园(芦溪镇花生岭)新建廉租房156套7800平方米,配建公租房48套288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8月份开工建设,现
己完成三层主体施工;新城小区(上埠镇新街)新建廉租房120套60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7月份开工建设,已完成二层主体施工;紫珠花园(宣风生物产业园)新建廉租房132套6600平方米,已办理项目报建所需各项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7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五层主体施工。开工率达114%。
(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芦溪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及市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我县201*年共向989户2801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4万,201*年共向1447户,3886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4万元,201*年共向1448户3886人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3万元,201*年一至三季度共向1278户3324人发放租赁补贴118万元,四季度还将向1273户3297人发放租赁补贴39万元。
(三)棚户区改造情况
201*年,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8户0.2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38户0.44万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补偿。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9户0.13万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完成拆迁面积0.42万平方米,拆迁户数达53户,已办理69套安房相关报建手续,走完招投标程序,完成三通一平,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全力以赴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顺利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先后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涉及县本级规费全部免除,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科学选址,精心施工,努力把廉租住房建成优质工程。注重科学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制定了我县“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根据建设规划,项目建设采取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插花建设为主、成片建设为辅的原则。在建筑设计方面,遵从“占地不多环境好,户型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好”的原则,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设计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每一个单体建筑的户型面积、使用功能、外观造型、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考虑,既控制户型面积,又优化使用功能,同时还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建造成本。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布局上尽量靠近城区,兼顾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就业、子女教育、就医。
(三)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努力把廉租住房建成廉洁工程、责任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关注度高,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程序规定严,办理手续多。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把廉租住房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责任工程,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明确提出了“把廉租住房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优质工
程、责任工程,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管理制度、一套配套措施的“四个一”工作方法,并建立了项目工作组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的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县政府将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政府土地出让净收入不低于10%、住房公积金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实行“四专”(专款、专户、专用、专帐)管理,并要求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申领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严格把关,并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部门多,所需手续复杂,费用减免不能按省、市文件精神落实到位,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二是县财政基础薄弱,建设资金配套压力大,自201*年至今县政府配套资金无法到位,导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巨大,配套设施建设不能完成。
三是现有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为下属单位借用人员,均无编制,无办公经费,岗位不稳定,造成不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省政府奖励资金不能奖励到位,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廉租住房定额面积50m/套不能满足我县低收入家庭居住需要,不久的将来,可能造成廉租房空的状况。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我县已纳入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各项工作已有序进行,下步我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推进工程建设。
(一)继续加大县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保证保障性住房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二)抓好对已制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契税、信贷、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努力减低承建工程单位的负担,通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绿色通道,形成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三)抓好工程质量、进度与工程后期分配入住等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政策,保证入住居民住得起、住的稳、住得好。
(四)抓好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除用好管好中央、省里下发专项资金外,做好自筹资金的储备与下拨,以保证资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
2扩展阅读:“住房保障杯”汇报材料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伊宁市城市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汇报材料
伊宁市人民政府伊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伊宁市城市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首先,我代表伊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检查考核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接下来,我就伊宁市开展“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单项杯竞赛活动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介绍
伊宁市地处伊犁河谷中部,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政治、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全市总面积675.5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流动人口7万人)。根据201*年8月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全市共有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8733户,其中: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5431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3302户。
近年来,伊宁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把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作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伊宁市“一带三轴九组团”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城市住房总量130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城市物业覆盖率35%;已建成实现入住保障性住房7800套,有新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7818套,并已在201*年底实现了对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应保尽保,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二、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住房保障体系超常规发展(一)高位推动不断强化城市住房保障组织体系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住房保障部门直接抓的同时,适时根据实际需要对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201*年,将原房改办更名为住房保障办,并下设项目中心、建设中心、物业中心和纠纷调处中心四个部门,分别负责项目申报、工程建设、物业服务和矛盾纠纷排解调处工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立足长远不断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201*年,伊宁市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伊宁市已编制完成《201*201*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201*年住房保障规划》、《“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等一系列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更好开展提供了蓝图;同时,我市还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再次修订,突出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今年,伊宁市又制定了《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住房保障制度,使保障性住房从项目申报到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审核、分配入住及后期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全部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快建设全力打造多层次全方位住房保障体系1、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到201*年底,伊宁市已累计投入资金3.7亿元,建设廉租住房6340套31万平方米,建成了民安、民生、星光等六大廉租住房小区,安解决低保家庭无房户、住房困难户近2万人,基本实现了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7088万元,新建廉租住
房760套,改建回购240套。目前,新建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配建及改建回购项目已签订回购协议。
2、公租房工程加快建设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2.9亿元,在合作区42号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18万平方米,用于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相对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租赁需求。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3、限价商品房工程开始实施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3.5亿元,建设限价商品房1500套14万平方米,用于保障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已进入招拍挂土地审批程序。
4、征收安房工程进展迅速201*年,伊宁市投入资金7887万元,在伊犁街建设征收安住房600套5.5万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的安用房,用于解决征迁户的居住问题。工程于201*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房屋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预计10月20日全部竣工。
5、棚户区改造工程齐头并进201*年,伊宁市投入资金5200万元,在潘津乡皮里青煤矿实施对615户棚户区居民的改造工程。工程于201*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住房工程已全面竣工并实现入住,10月底将完成改造区内所有配套工程;201*年,伊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318户,目前已按照《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了征收决定,已全部签订征收议,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6、游牧民定居示范工程实现入住英也尔乡游牧民定居工程占地总面积191.5亩,总投资3260万元,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按照家庭不同情况分别建造60100平方米的房屋。工程于201*年8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年10月30日,定居房及道路、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全部竣工,安
游牧民252户2980人。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我市始终注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土地供应。结合城市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和“大融合、小分散”的原则确定整体用地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规范、合理与优先。二是努力探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自治区债券资金,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201*年,伊宁市开始通过吸纳拆迁安资金和信贷资金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同国家开发银行、乌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201*年,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资金缺、融资难和财政压力大的境况,伊宁市按照自治区《关于组建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公司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成立了国有控股的“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公司”,从事城市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投资、建设与管理,从根本上破解了制约保障性住房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不仅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滚动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规范租赁补贴资金使用,延伸项目建设。按照租赁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将中央下达租赁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改建和回购廉租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01*年,我市将申请到的611万元国家补助资金,以租金核减的形式向752户低保家庭发放补贴59万元,剩余552万元用于改建回购廉租住房。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项目监管。保障性住房在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上,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在审批、立项、环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严格按照《建筑法》及相关行业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实力强的施
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并派遣专业技术过硬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在各项目部中开展了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文明施工为内容的月评比奖惩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自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五是抓好建材供应,保障工程正常施工。201*年以来,伊宁市地产建材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且价格一路暴涨。伊宁市一方面出台政策,要求地产建材企业优先供应住房保障工程和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对红砖、水泥等进行限价,并由保障性住房建设组派出专人在砖厂、水泥厂进行严盯死守、根据不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另一方面,在冬季和春季施工淡季,提前进行建材储备,从而有效保障了工程建材供应,控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六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建设。考虑入住家庭经济状况,设计制作燃煤烟道铸件,将原设计的燃气烟道变更为燃煤烟道,满足了居民燃煤需求;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习性和文化娱乐需求,在小区同步建设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监控室、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同时,建设了澡堂、洗礼房、活动室、阅览室、自行车棚、晾衣架等设施。七是多方筹集房源。加大商品房小区的配建比例,从201*年底开始,规定所有取得土地的商品房小区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的比例由5%调整为10%。
(四)积累沉淀,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模式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随着适应不同收入阶层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相继落成,伊宁市在保障性住房后期服务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
1、确保管理服务“有依据”一是通过摸底调查,对全市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信息档案,实现“一户一档”。二是对住户实施住房保障后,为每户受保障家庭建
立详细的电子档案,并定期进行回访更新,做到审核、轮候有依据。
2、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进得去”在廉租住房在分配中坚持“三审两公示”制度,申请人首先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资料,由社区进行初审、街办复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再由住房保障部门三审,并对三审合格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同时进行15天公示。合格人员方可列入廉租住房分配轮候顺序,并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程度予以分配廉租住房。
3、确保进得去家庭“住得起”对入住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一是租金按1元/平米收取,物业服务费从租金中支付,不再另行收取;二是采暖费减半征收,其中50%由低保家庭缴纳,另50%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三是协调网络机构,对安装有线电视家庭免初装费,只收取10元/月的收视费。目前,廉租房小区租金收缴率达96%,采暖费收缴率达95%。
4、确保住得起家庭“住得好”全市廉租住房小区按照商品房小区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实施保洁、保安、配套设施管理等物业服务。201*年以来,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在各廉租房小区修建葡萄长廊、花池,开展植树种花等绿化工作,目前已有三个小区杯评为绿化达标小区。
5、确保住得好家庭“有事做”为了方便入住家庭就业,增加收入,伊宁市廉租住房小区多数规划建设在毗邻大型市场或旅游景区附近,400余户家庭实现了就业;同时将小区临街一楼设计为商铺,向小区低保家庭优先优惠低价出租,安就业86户;并在小区保洁、绿化,安保等工作中优先聘用小区居民,使46户家庭增加了经济收入。
6、确保有事做家庭“有组织”小区入住家庭来自全市各个片区。为了妥善解决其社区事务服务问题,将入住小区家庭的户口全部由原居住区迁入现居住地,并在各小区成立了社区组织或社区服务站,通过社区组织居民开展一系列精
神文明活动,营造小区居民团结和谐氛围。
7、确保经济向好家庭“出得来”落实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每年定期对所有已入住廉租房住户进行入户复查,对因家庭住房、经济收入等方面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截至目前,在纪检、监察、各街办及住房保障部门的共同监管和落实下,已累计清退90余户,清退后的房屋向其他轮候家庭进行再分配。
三、以提升居住水平为核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群众居住水平显著提升1、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群众住房水平显著提升一是行业发展迅速,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截止201*年底,伊宁市城镇房屋总面积达到1306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148万平方米(成套住宅面积928万平方米,成套率8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二是房地产投资开发强劲,201*年,伊宁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84亿元,同比增长59.4%,新开工面积127.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5%。商品房销售14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4%。201*年,伊宁市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亿元,实现商品房开发140万平方米。18月,已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1.8亿元,较去年同期(14.44亿元)增长51%,完成商品房开发130.5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104.8万平方米)增长24.5%,实现商品房销售总额38.15亿元,较去年同期(19.86亿元)增长9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到90家,房地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30%。
2、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一是规范开发市场秩序和行为。要求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向消费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对每套房屋销售情况进行明确标注;不定期对各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行为。201*年至今,共查处各类严重违规案件11起,向8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3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12家无开发资质的企业被清出市场。二是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和行为。对各房地产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每年进行审核备案,对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进行限制。201*年以来,先后将29家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清退。从201*年开始,伊宁市将中介公司的资格审查前于工商登记之前,作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必收要件之一。
3、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稳定住房价格成效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情况,伊宁市于201*年3月公布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201*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指数控制在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16%)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的增长水平。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价格稳控实施方案。201*年上半年,伊宁市多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3042元,环比增长0.3%,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易服务质量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20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建立了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GIS地理管理信息系统、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多维分析管理系统,网上预告登记、预售登记备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电子政务等应用信息系统,实现地、楼、房的一体化,业务办理实现了初审、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及归档的一条龙办公系统,房产档案资料100%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库,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极大成效。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确保高效服务。设立了专门的业务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将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由原三级审批制变为一级审批,将新建商品房买卖、现房抵押等登记业务由原三级审批制变更为二级审批;同时,作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与权属登记效能的重大举措,201*年伊宁市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7400平方米的伊宁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大楼,该工程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计划201*年底交付使用。
(三)加强物业市场管理维修基金管理得到提升1、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年底,驻市物业服务企业已发展到32家,服务管理住宅小区及商业网点130个近600万平方米,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41个。在注重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201*年上半年共成功调解处理物业投诉案件26起,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大维护。201*年2月,由营建物业公司和人和物业公司分别承担物业服务的经典花园小区和世纪嘉苑小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20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荣誉称号。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自201*年开始,伊宁市在继续做好新开发商品房维修资金收缴的同时,积极开展对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补缴工作,从而破解老旧小区一方面因建设年代已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急待维修,另一方面却因未归集维修资金无法维修、纠纷频发的乱象。截止目前,已归集201*年以前竣工老旧住宅小维修资金200余万元;201*年4月出台了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范,并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截止201*年8月,伊宁市已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亿元,动用维修资
金344万元,对近80个符合规定的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了维修。
(四)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过程中,注重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进行行政裁决调解,坚持和谐征收,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因房屋征收产生的矛盾纠纷;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与动态服务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和处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后,伊宁市根据该条例及时制定了《伊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暨补助奖励办法(试行)》并公布实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行政强拆行为。
(五)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一步强化201*年12月,我们对全市城镇13个片区1.6万套危旧房屋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和鉴定,及时准确掌握了城镇危旧房屋总体情况,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基础数据。为准确掌握全市居民住房情况和住房发展需求,201*年7月,伊宁市对全市城乡居民住房情况再次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普查,并对危旧房屋进行了分类定级,根据危旧程度全部列入“十二五”改造新建计划,为全市住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几点体会
(一)高度重视是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条件伊宁市在近几年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中,从组织领导、项目申报到施工建设和后期管理,在人力、物力和舆论等各方面都予以了住房保障工作高度的重视。特别是201*年,更是以高度的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拓宽保障方式,将保障范围扩大至中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外来人员,大力实施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及棚户区改造工程,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了前所未
有的跨越和推进。
(二)加大投入是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伊宁市在资金投入和用地保障上,给予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极大的倾斜和支持,从根本上推动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十一五”期间,伊宁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直接资金近6亿元,从而顺利实现了对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201*年,伊宁市实施的住房保障项目达57万平方米,总投入超过8亿元,资金投放空前。
(三)立足民生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最终归宿伊宁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大量存在的各族住房困难群众。要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就是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尽最大努力解决各族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和居住水平,从而更加现实和有效地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四)创新机制是推进住房保障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当前,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其中融资问题尤为突出。“十一五”期间,伊宁市连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直接资金近6亿元,地方财政已显吃力。而201*年,7818套保障性住房约需资金8亿元无疑将给财政增加巨大压力,为此,我市通过组建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公司,依托政府投入的资本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资金,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我市将限价商品房与公共租赁房捆绑建设不仅分摊公租房建设成本(如主干道、主管线公用但成本计入限价商品房成本,从而降低公租房成本)、增强公租房规划区内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的使用功能(限价商品房规划区内的配套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市场等可以共用),还可将限价商品房的销售利润部分作为保障性住房后续建设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公租
房建设资金,推进保障性住房的滚动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近年来,伊宁市的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疆内外其他先进城市相比,我们仍然有诸多急需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们相信,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建设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伊宁市52万各族群众一定能用智慧和汗水更好谱写出住房保障工作的新篇章,为伊宁市建设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以上是伊宁市开展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的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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