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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2:02:57 | 移动端:“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抚政发201*27号

关于印发《抚民镇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全面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就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制度,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计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1、完善政务公开,实行“阳光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计生部门关于”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的透明度。强化服务管理职能,提高民主决策水平。以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依法管理,“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止不正之风现象发生。

2、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计生干部代理服务制。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充分体现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要求。开展评议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3、加大监督力度,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启用12356“阳光热线”的基础上,镇计生办公开信访维权电话、生殖健康咨询电话、“两非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媒体监督的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目标要求1、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无行政侵权行为: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七不准”,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3、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简化群众办理各项证明、审批的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阳光计生行动”。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计划用2个月左右时间,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增强监督意识。

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阶段

我镇先确定下集场村进行“阳光计生行动”试点,然后在全镇推广。试点过程中要根据“阳光计生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保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抓住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形成“阳光计生”的长效运行机制。试点在年底前完成试点的各项工作,达到试点目标,形成试点经验,率先建成“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村、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到201*年12月底,全部实现“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活动结束后将组织总结表彰,评选出“阳光计生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村、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要加强检查监督,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扩展阅读:“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月政发[201*]6号

关于印发《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年2月23日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的目标,根据北湖区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目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行动,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促进我乡和谐发展。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计生办主任具体负责抓落实。三、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使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1、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我乡人口计生行政机关管理服务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监察现代化建设工程,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加强“阳光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决策公开、意见公开、监督公开、管理公开、评估公开、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八项公开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在村组重点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制度,同时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2、开展“下上互评”活动,深入村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各村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每个村至少聘请2名行风监督员。

2、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为村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和落实便民维权措施,主动查处和防治计划生育侵权行为,积极维护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年2月至3月10日)。

认真安排部署我乡“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利用宣传册、宣传展板、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我乡各界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意识。

(二)实施阶段(201*年3月11日至8月)。

1、制度制订阶段:我乡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务公开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八项公开制度,并对村计生干部进行工作培训。2、制度落实阶段:切实将各项公开制度纳入各项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面做到统一标准,规范形式;突出重点,规范内容;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把权利还给群众、把承诺兑现给群众。(三)考核评估阶段(201*年9月至10月)。

切实把“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探索“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四、工作要求

(一)“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

(二)各村及时成立“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结合村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三)我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北湖区月峰乡人民政府201*年2月23日

附件: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庞名良月峰乡乡长

何立军月峰乡人大主席、乡纪检书记副组长:何永红月峰乡人大副主席成员:

罗小荣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谢志平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霞月峰乡计生服务站站长史海波月峰乡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

王远江月峰乡统计站站长李林生计生执法队长李春怀奖扶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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