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整改措施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月峰乡阳光计生活动方案》,积极推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在“四评议”活动中,月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共发放“农民兄弟姐妹评议计生”评议问卷60份,回收60份,有效评议问卷57份,其中满意率为98%,基本满意率为2%。发放“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议计生活动”评议问卷20份,回收20份,满意率为100%。发放计生系统下评上评议问卷121份,收回121份,其中满意率为84%,其中满意率为16%,不满意率为0%。在“四评议”活动中,共收集意见、建议5条:
1、计生人员多下村组,多一些惠民项目
2、希望上级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视同仁,有关系的就少罚,无关系的多罚问题。
3、服务站专门对那有生育的人服务,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关心太少。
4、加强精气神,不断创新,提高素质,树良好风气5、配合结扎,希望打消炎针的钱全免费。
通过上面的数字说明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鉴于上述情况特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以便更好地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及时下村了解计生困难群众,加大“三结合”项目建设力度;
二、提高计生人员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不以权谋,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亲属牵线搭桥,正确对待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完善文明执法制度,杜绝刁难前来办事的群众,不允许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的事情发生;
三、加强计生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计生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四、加大计生宣传工作力度,主要宣传计生法规、人口政策、优生优育等内容,明确计划生育是我的国第一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完善作风政风行风监督制度,广泛向辖区张贴计划生育有奖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坚持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
通过整改,努力提高我们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尽最大力量让广大群众满意,真正把“阳光计生行动”落到实处。
月峰乡计生办
201*年4月
扩展阅读:201*年月峰乡阳光计生工作总结
月峰乡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工作总结
月峰乡地处郴州市西南边陲,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723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429人,总户数1750户。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月峰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风廉政和行业行风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总的思路,贯彻“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总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着力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与“阳光维权”一起抓,突出以村为重点、坚持镇、村联动,精心规划、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不断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促推了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至目前,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86.6%,节育措施落实率98%。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全乡“阳光计生行动”的具体要求:全面整体推进公开、评议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对“阳光计生行动”所需经费在事业费中做专项预算安排。紧接着,组织召开了村支部书记、计生专干会议,将“阳光计生行动”各项任务分解到各村,明确领导包片、计生干部包村负责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统筹结合,突出特色
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搞重复建设,坚持把“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整体部署,纳入各村、乡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安排,统筹规划、紧密配合,相互促进、整体推进。与此同时,结合本乡实际,突出特色工作。积极引导
8个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推动“阳光计生行动”纵深发展,使村民代表大会成为人口计生工作决策、公开、落实、维权、监督的核心,成为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到每家每户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按每组产生一名代表,全乡共有代表94人。代表们经常深入农户走访,传达计生法规政策以及上级会议精神。各村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重点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听取计生工作情况报告、讨论解决计生工作重大问题、听取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对计生工作进行评议测评。综合代表意见,再由村制定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实。通过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了各村计生工作阳光决策,确保了阳光维权全覆盖。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
在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同时,注重积累经验、整章建制,巩固成果。一是建立健全了公开制度。乡村都有固定公开栏,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办公室布置规范,该上墙的一律上墙,标语横幅宣传到位,切实做到了政务、村(居)务、办事、党务四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了评议制度。通过发放评议表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请农民兄弟姐妹、流动人口、计生专干进行评议,并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评议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通过12356热线监督、有奖举报监督、行风监督员监督、媒体监督、层级监督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监督实效。四是建立健全了整改反馈制度。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改起为重点,及时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五是建立健全了总结报告制度。乡计生办定期向乡党委、区计生委报告工作,各村定期向乡计生办、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六是建立健全了检查考核制度。坚持阳光计生行动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严重不到位,或发生严
重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浓厚了计生工作的氛围,激发了计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了计划生育的服务水平,确保了计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计划生育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阳光计生行动”涉及方方面面,在已有工作成绩基础上,我们一定一以贯之深入开展,并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法,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努力推动全乡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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