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首先,我代表***工商局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来参加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有关部门多年来对我局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下面,我根据会议的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按照国家、省201*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意见的要求,对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1、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取得新进展。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更加密切,信息沟通更加顺畅,综合治理效果更加明显。市委宣传部加强广告导向管理,通报媒体广告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和督促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处理各自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综合采用暂停广告发布、责令公开更正、责令暂停销售等行政措施,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治力度。这里要重点指出的是,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已收到职业举报人实名举报我市媒体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8次,其中北京北方狼商务调查有限公司举报3次、广州唐兴华举报4次、常州职业举报人姚全上门呈送举报信1次,举报次数、频率为历年之最。5月初,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我局行政约谈了相关媒体,对今后如何应对职业举报人进行了交流与商讨,理顺相关职责。相关媒体也表示控制并逐年递减违法广告比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强化日常监管,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果。上半年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和非法涉性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虚假违法广告责任主体,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告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工商部门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广电部门清理了一批虚假、夸大、低俗不良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健康资讯广告。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促进了医药广告市场秩序的好转。
3、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广告审查、监测、执法、协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工商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广告监测系统的建设,已在全市形成了全面覆盖的数字化广告监测网络,市、县二级工商部门对市、县两级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告实行了全日制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运用,准确把握了虚假违法广告的苗头和重点区域,加强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警示工作。上半年共监测市级媒体单位广告15.42万条,发现违法广告3045条,监测违法率1.97%。卫生部门根据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广告监测和行业管理经验交流会,推广医疗广告监测管理经验。相关部门根据《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媒体的广告审查责任。
二、继续做好下半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重要的文化产业,在塑造品牌、展示形象、推动创新、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传播文明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广告市场总体形势平稳向好,但是,由于利益驱动、诚信意识缺失等原因,虚假违法广告仍然存在,特别是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广告欺骗和误导患者,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日前,联席会议已印发了《20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意见,对20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这里,我请大家重视三点:
1、突出重点,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种类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现象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广告业诚信度。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的治理力度,整合监管措施和手段,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坚决遏制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监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地、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类报纸等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
2、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防范机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以及互联网是主要的广告发布传播媒介,加强对这些媒介的管理,督促媒介单位严把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关,是防范虚假违法广告传播的重要措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于今年初印发,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义务,明确了媒介单位在广告发布前的审查程序、审查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制度。今年,要以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为契机,推进媒介单位加强自律,自觉净化广告发布环境。组织开展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媒介单位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审查广告的能力。行政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大众传播媒介认真执行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导致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坚持制度治本,提高广告市场整治效能。工商部门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广告市场整治的制度和机制,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我们要把这些制度作为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一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不断丰富联席会议内容,搭建协作平台。二是继续完善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体系。研究设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信用评价指标,建立广告企业信用数据库,重点记录、归集广告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广告监测、广告案件查处等信息。广告协会要在广告监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广告行业普法、职业道德教育,构建自律性约束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得到巩固和深化
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至关重要。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统一行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如市委宣传部可以加强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落实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领导责任追究制,为整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工商部门可以进一步拓展广告监测方式和内容,把广告监管机关监测与广告审查机关、媒体行政主管部门监测相结合,重点放在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传统和新兴传播媒介上。食药监部门可以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可以对利用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虚假、涉性、低俗的犯罪行为人依法进行惩治。市纪委(市纠风办)可以加强对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追究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奋进,持续深入做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努力开创广告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扩展阅读:高金纯副局长在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高金纯副局长在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联
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广告监管情况,并对下一步广告规范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在此,我代表市工商局讲三方面意见:
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广告监管工作回顾
(一)全市广告业呈持续良好发展态势。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已发展到1269户,从业人员7009人,广告经营额逾5.3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4%、7%、6%。国有广告经营单位21户,其广告经营额占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总经营额的58%,比上年同期增长6%,国有大众传播媒体在广告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
(二)广告市场整顿规范促进广告投放总量上升。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市医疗服务、房地产、化妆品广告的投放额占据了前三位。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后,医疗服务广告内容逐渐规范,原先属于违法广告出现比较频繁的此类广告得到了改观,刺激了广告的投放量,使得上半年该项广告的经营额首次超过房地产类广告,以4617万元的投放额高居榜首,比上年同期增长22.1%。房地产广告经营额以4008万元次之,化妆品广告经营额以3035万元超过汽车广告位居第三,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8.0%。(三)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继续加大。一是监测力度加大。今年,市工商局投入30多万元资金,对广告监测中心的广告监测设备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从提高广告监测效率着手,加强广告监测能力,实现了市级媒体广告的24小时全天候监测,1至7月共监测媒体广告89114条。我局还组织人员对全市8个县级媒体单位广告播放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告知当地工商局,由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嫌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查处力度加大。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31起,比上年增长16.1%。今年5月,在省工商局广告处的大力指导下,我市工商系统统一开展了“蓝光一号”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集中对涉嫌虚假宣传所涉及的商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下柜等措施。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13人次,检查销售点281处,查封相关药品、保健食品3383盒。此次行动从源头上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的广告市场秩序。
(四)部门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在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中,我局与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联手建立的广告协查机制发挥了作用。今年1月1日《医疗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进一步密切了与卫生部门的执法协作,共接受市卫生局转送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1份,并根据广告监测、户外广告登记、案件办理等岗位分门别类建档备查。今年1至8月,我局共接收市药监局移送的案件6件,已全部立案查处。在全市统一的“蓝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工商部门给予了很大支持,指派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指导、参与联合行动。
二、当前我市媒体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媒体及个人在认识上不到位。对当前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观努力不够;与外省市攀比意识浓,对关系百姓民生、体现老百姓依法维权的愿望关注不够;强调经济效益多,重视社会效益不够。少数媒体把关不严,发布违法广告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媒体单位广告信用指数出现两极分化趋向。根据7月份省工商局通报的半年度广告监测情况显示,瑞安日报、乐清日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累计广告信用指数属于良好档次,但有少部分媒体的信用指数明显下降。希望相关媒体单位负责人和广告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二)传统的三类违法广告问题仍然突出。监测显示,今年上半年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所有违法广告中的比重占78.7%。也就是说,在所有违法广告中,这三类广告占了四分之三以上。这些违法广告有几个特点:一是屡查屡犯,边查边犯多。我局对12种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立案查处后,向全社会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并对有关媒体单位发布通告责令停播,但8月初温州台都市生活频道仍播出其中的“八厘米高肽”违法广告。今年8月份省纠风办、市药监局等部门移送我局立案查处的8个违法广告案件中,温州商报占了6个。屡查屡犯,边查边犯现象十分严重。二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主要出现在报纸广告中。三是电台专题广告的违法情况仍较为突出。主要是超出产品功效夸大宣传,以及雇“托儿”冒充“消费者”在热线反馈中对产品功效进行保证。四是欺诈性广告增多。今年我们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不少外省的广告主竟是皮包公司,无场所,无合法身份,靠发布广告卖高价药骗钱。三、对下一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去年年底就国家工商总局的医疗广告整治情况汇报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对下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今年又把广告整治列入重点执法工作。因此,全市工商部门将继续贯彻上级对广告整治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广告整治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当前违法广告的重点是药品、保健品、医疗类广告,这一类的违法广告最终大部分是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出现。因此,我们希望媒体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违法广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现在虚假医药广告受害人大多数是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媒体单位要树立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心,不能昧着良心通过欺骗群众来获取经济利益。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肩负着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的职责,应当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带头不发布违法广告。为此,我们建议:媒体单位应当针对某些类别的违法广告比较突出的情况,主动开展市场调研,调整广告结构,促进广告转型,并且完善广告管理考核办法和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广告额不能列入正常广告经营额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频道和栏目,合理调整考核指标,给他们调整广告结构提供一个过渡期。对承包的栏目要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审核把关义务。这样既能解决发布违法广告的问题,又能促进媒体广告的健康发展,实现双赢。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为进一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列为下半年广告执法的重点,同时抓好教育、招生、房地产、网络违法广告的整治。二是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和惩处力度。继续依靠医疗广告专家咨询组的力量,分类分批认定、公布并查处虚假广告。三是对媒介单位继续坚持“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一般轻微违法广告,首先在红盾网上公布并短信提示各相关媒体单位,让相关媒体单位自己整改。但对以下五类严重违法广告,将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予以立案查处:1、虚假广告;2、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3、叫停不停、屡查屡犯的广告;4、消费者举报投诉的违法广告;5、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广告。同时,对发布违法广告数量大、情节严重、信用指数低的媒介,我们将依法采取责令停播某类广告、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直至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措施;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将依法建议卫生、药监部门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的措施。(三)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告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今年4月份,我局组织了全市广告审查员、业务员培训班。上星期,又举办了全市媒体广告法律法规培训,邀请省局广告监测中心专家来温讲课。我们注意到,目前各级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广告管理整治的法规和政策。省人大正在对《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很快就要颁布实施。去年底,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出台了《关于对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扣点警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最近,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叫停违规医疗、性保健品和性暗示广告。随着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举办相关法律法规讲座和业务培训,促使全市广告从业人员强化守法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继续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形成执法合力。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的广告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们要把这些规章和制度综合运用起来,加强与宣传、纠风、公安、药监、卫生、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新的监管机制和合力,共同努力管好我市广告市场,促进我市广告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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