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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年“红盾护农”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2:04:28 | 移动端:局201*年“红盾护农”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局201*年“红盾护农”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和硕县工商局“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根据州局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实际,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为目标,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农资市场监管,通过舆论护农、协调护农、制度护农、依法护农,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使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现将第一阶段“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百日执法”制定了《和硕县工商局201*年“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工商所长包片区参与执法的工作格局。

二是结合年检验照开展经营资格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年检验照期间,重点审查经营资质,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坚决不予通过年假验照,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单位仓储场地认真核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等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共发放宣传单500份。

四是强化自律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和“种子留样备查”服务等自律制度,积极推行全州农资电子监管大备案制度,畅通农资流通渠道,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方便我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五是加强农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加大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

六是加大对坑农害农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等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对检查中发现的消费者举报、投诉的大要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资市场。

截止目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56户次,规范农资经营户台账15户,立案查处农资8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户1户,查扣滴灌带3000米;起违法经营农药、种子、化肥、农膜案;1起涉嫌销售伪造产地,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农资产品案;5起未按规定建立农资相关制度案)。结案4起,案值5.85万元,罚没款1.1万元,查扣已过保质期农资4种,共计72公斤)。

和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扩展阅读:大安市工商局红盾护农阶段性总结1

大安市工商局红盾护农

阶段性工作汇报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商系统多年来精心打造的一个品牌工程,更是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大安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署此项工作。在白城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启动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后,我局迅速行动,制定并下发了《大安市工商局201*年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在大安和安广两地分别召开了农资监管专项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早动手、早布署,及早启动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前,以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靠前指导,基层分局重点巡查督促的良好格局。本阶段,我局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出发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重要农资商品销前备案工作

按照省、白城市工商局和大安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农资商品销前备案工作。凡进入我市辖区销售的农资商品,经营者在销售前应当主动到市场科进行备案。经营者申请备案时,须持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进货发票等相关凭证到市场科办理备案手续。属于厂家总代理、总经销的,申请备案时还应提交厂家授权证明。二、试点运行化肥溯源管理制度

化肥朔源管理制度,是我局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所谓化肥溯源管理,就是对进入我市销售的化肥进行全程可追溯管理。对通过备案的商品,发给带有身份识别的溯源贴,粘贴在备案商品上方可销售。此项制度的推行,不仅能有效提高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实现农资产品溯源管理。还能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降低监管成本,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还能有效解决农资购销台帐,销售凭证不健全带来的一些问题,改变农业生产事故因受害人没有索取销售凭证,缺乏依据而得不到赔偿的被动局面,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局正在大安益农公司和安广中农公司大安分公司2家化肥经销企业,试点运行粘贴销售,得到了经销商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督促其他化肥批发商、代理商,进行粘贴销售,以实现对农资商品质量的全程跟踪监管。

三、全面开展库房清理登记监管工作

对农资商品的库存监管,一直是我们监管的一个盲点。而农资商品中大部分商品都是从仓库直接卖给农民的,仓库带有很大的隐秘性,可能成为不法商贩从事违法经营的重要场所。因此,仓库和库存商品的监管,应该成为农资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我局在红盾护农方案中重点部署了库房登记清理工作,要求基层分局在受理登记时,做好库房登记工作。同时制定了农资经营户《进、销、存统计表》,由农资经营户填写,每月报送辖区分局。辖区分局将根据此表,对农资经营户的“进货、贮存、销售”进行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

四、拓展农资监管范围

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将兽药、农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水利物资等,全部纳入农资监管范围,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春节前,我局对全市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我局共有农资经营户747户,其中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经营户437户。

五、探索有效实施市场巡查的新方法

为充分调动巡查人员主动性,落实监管责任,把市场巡查工作做实,克服形式化、“闭门造车”等现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保留好监管轨迹,更好地规避监管责任,我局对市场巡查工作进行了必要的改革,推行了新式市场巡查。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市场巡查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使用新式市场巡查笔录。首先从改革市场巡查笔录入手,重新设计了新的市场巡查笔录。新式市场巡查笔录主要是一式两联不对称复写的形式,巡查人员填写完市场巡查笔录后,由被巡查人逐页签字后,给被巡查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带回分局。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弄虚作假,又可以很好的保留监管轨迹。

2、建立两级市场巡查档案。所谓两级市场巡查档案,就是在被巡查单位和基层分局分别建立相互对应的市场巡查档案。我局定制了市场监管楼案盒,发给被巡查单位,专门用于保管市场巡查笔录。要求各分局按照统一的模式按月建立市场巡查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制定详细的月计划、周安排。要求各分局在月初要制定详细的月计划并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最后以周为单位再分解到每个巡查组。巡查组周一领取市场巡查任务后按任务完成本周市场巡查工作,周未将本周市场巡查工作进行小结后报分局,再由分局长在每周的市场巡查例会上做总结。

4、开展“主题”市场巡查。市场巡查的内容涉及面广点多,为避免盲目性,同时也为了克服部分巡查人员素质差等,要求分局每次制定巡查任务都要结合分局的实际确立一个市场巡查主题,使巡查人员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5、市场巡查工作的督查考核。为使市场巡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大安市局以文件的形式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市场巡查工作意见》。每月都由分管局长带领市场科对各分局的市场巡查工作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局。

实行两级督查制。我们把市场巡查笔录分为一级市场巡查笔录、二级市场巡查笔录和三级市场巡查笔录。一级市场巡查笔录由巡查人员负责填写,用来完成日常巡查任务。二级市场巡查笔录由分局长负责填写,主要用来对分局市场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进行督查。三级市场巡查笔录由市场科负责填写,既可以以市局的名义单独进行巡查,又可以对分局的市场巡查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六、切实加强农资经营者规范化管理

加强农资经营者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全面推行以“一票通”为基础的统一销售台帐。我局印制了统一的农资进货台长、销售台帐、农资进销存统计表,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同时,要求基层分局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者动态监管档案。

认真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执照发放工作。重点清理一户多照、一个经营者多个经济主体现象以及超范围经营农药与违规经营农药等现象。目前以清理存出在上述问题的业户32户,其中违规经营农药4户,超范围经营农药2户。

七、探索以农资连锁配送中心为龙头的销售模式国家鼓励农资连锁的销售模式和成立大型农资连锁超市,现阶段我局正在组织农资经营者成立农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组织规模较大的农资经营户成立农资连锁配送中心,以连锁配送中心为龙头成立县、乡两级连锁配送店。计划在大安、安广、舍力分别成立一家连锁配送中心,积极鼓励在县、乡两地成立连锁配送店,形成以连锁配送中心组织货源,再由连锁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到连锁配送店的新的销售模式。连锁配送的商品统一由配送中心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连锁配送店不再建立进货台帐。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流通成本,统一销售价格,真正让利于民。还可以降低行政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八、全力开展农资打假护农工作

依法实施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以及往年被工商机关查处过信誉较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按照上级检测安排,依法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和消费者警示、提示,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违规经营农资商品的行为:一是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二是生产、销售国家禁用或是未经审定、批准的农资商品经营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四是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五是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有效含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行为;六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它违法销售农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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