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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年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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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年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司法所201*年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分项总项评分标准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阶段性普法工作安排;落实“九个一工程”,“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单位”创建等工作任务(查文件、工作台账),(社区司法所的普法机构、工作安排检查中心团场文件,工作情况检查社区工作台帐)(6分)。每缺一项扣0.5分。2、党委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查会议记录)(1.5分)。每少一次扣0.5分;3、建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队)并开展工作;举办“六五”骨干培训班(查文件、工作台帐);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组建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等。(查文件、工作台账)(1.5分)。每缺一项扣0.5分4、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8、12.4等)。(查文件、工作台账)(1.5分)。每缺一项扣0.2分。5、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了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查中心组学习记录);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参学率、参考率达100%,组织普法考试不少于2次。(查文件、工作台账)(1.5分)。每少一次扣0.2分。6、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打击非法宗教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查文件、工作台账)。(1分)没有开展不得分。7、各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法制课每年不少于10个课时;青少年培训率要达到95%以上。(查聘书、工作台账、查上法制课教案)(1分)。没有聘任副校长扣0.2分,每少一课时扣0.2分,无授课记录、教案扣0.5分扣分考评科室法宣科法宣科普法宣科社会管理创新66分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8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和外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按照计划的内容组织统一考试每年不少于2次。(查文件、台账、试卷)(2.5分)每缺一项扣0.2分,少一次六进活动扣190.2分,少一次考试扣0.2分。分9、普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查工作台账)(0.5分)。10、积极完成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分。(查稿件)(1分)。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11、按师市普法办要求完成兵团六五普法教材征订任务的(1分)。没有完成任务扣0.5分,没有征订教材的扣1分。法宣科

总项分项法治团场创建评分标准1、法治团场(单位)创建活动有方案(1分)、有总结(1分);2、通过师市法治团场(单位)创建考核验收(1分);获兵团法治团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1分);3、认真组织开展了《团场章程》宣传活动,有活动资料(1分);4、团场政务企务公开全面落实,有固定的宣传栏(1分);连队对生产经营费用等进行了公开,有公开栏(1分);扣分考评科室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法宣科社会管理创新8.55、有完整的团场和连队民主理财、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干部制度(0.5分);连队有连规民约(0.5分);团场和连队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0.5分);分6、民主法治连队创建活动覆盖率为100%,75%以上的基层连队等基层单位在民主法治连(社区、单位)中验收合格,团场对辖区民主法治连(社区、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和命名表彰(1分)。法律援助十件实事工程建设9分1、按时完成当年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任务(含彩票公益金案件)。承办案件基础分3分,完成任务得7分,超额完成任务每20件加0.5分,最高不超过9分。未承办案件不得分。法援科2、法律援助宣传信息每年不少于2篇(1分),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1分)。信息每少一篇扣0.5分,未开展宣传活动扣1分。法援科总项分项评分标准扣分考评科室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1、团场(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责任制(0.5分);2、社区矫正工作有人员接收、评估、管理、帮扶、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0.5分);有独立社区矫正办公室、办公设备齐全(0.5分);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执法考评、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社区矫正的管理(0.5分);3、矫正对象一人一档,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0.5分);认真做好辖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和教育、谈话、监督、管控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解矫手续完备、档案齐全、记录及时规范(1.5分);4、年内至少组织2次辖区内监所外执行人员调查摸底(0.5分);至少组织一次社区矫正评查活动(0.5分);启动社区矫正工作“1353”工程(0.5分);对C类人员进行个别教育,有记录(0.5分);5、建立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机制,有分类登记表,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0.5分);社区矫正对象危险评估机制有效建立,有社区矫正危险评估登记表(0.5分);6、开展经常性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工作,有工作记录,(0.5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有劳动记录,每月不少于8小时(0.5分);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0.5分);7、与辖区法院、检察院、社区、派出所建立社区矫正联合管控机制(0.5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审批制度,有工作记录(0.5分);社区对象无违法犯罪现象发生(0.5分);8、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工作,集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质地位和主要任务(1分),没宣传的不得分;9、因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管理不力导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对该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制。1、组织机构健全(0.5分),帮教安置工作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1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2、帮教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0.5分);3、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活动,对辖区5年内刑满释放3年内解除劳教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已衔接的释教人员名册并做到“六清楚、六到位”(1分);4、对已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8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0.5分);5、依法规范、完善危险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危险倾向评估,完善评估、分类帮教一人一档制度,并按评估结果实施分类教育、管理和帮扶,查看资料(1.5分);社区矫正工作11分社会管理创新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6、对三、四级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多助一”帮扶制度,有工作记录(0.5分);7.5分7、至少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教育或个人走访活动,有谈话笔录(1分);8、使用安置帮教管理软件有效传递工作信息,按时上报信息(0.5分),信息上报无错误(0.5分)。

总项分项评分标准扣分考评科室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1、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收费标准及其他制度健全并上墙公示(0.5分);法律服务工作5分2、团场(街道)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0.5分);法律顾问体系健全,有法律顾问聘书和法律顾问登记(0.5分);3、审查合同有登记和合同文本。(0.5分);草拟合同有合同文本和登记(0.5分);4、积极向团场(街道)党委提出司法建议。(0.5分);5、案件受理有登记(0.5)分;案件卷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规范(0.5分);6、积极学习《兵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有学习记录(0.5分);7、无违法、违纪,私自收案收费行为,无当事人投诉(0.5分)。1、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达到120以(0.5分);2、实现“四室一庭”,除办公室外、还应分别设有接待值班室、法律服务室(“12348”值班室)、资料档案室,人民调解庭等(0.5分);“五好“司法所建设7分3、司法所办公桌、椅、柜、电话、电脑、打印传真机、照相机、复印机、常用业务工具书等设备齐全(0.5分);4、司法所内外设有统一规范制式的标识、宣传公告牌或灯箱(0.5分);5、司法所电脑和网络应连接互联网,建立互联网的信息传送接收途径。及时上传下载工作信息(1分);6、司法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准确、齐全、分门别类;填写封面、目录、备注和编页码;文件材料字迹工整、规范、规格统一。用线装订,使用统一的卷皮,分类归档,并确定保管期。档案档案柜齐备整洁(0.5分);7、规范使用兵团司法局下发的七本工作台账(0.5分)8、以“3335工作模式”为重点,规范连队、社区等基层基础工作(1分)。9、单项和专项活动有工作方案、重点工作部署有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工作信息、报表及总结及时上报(2分),工作报表及总结不按时上报或报表信息错误的一次扣0.5分。10、全年报表报送及时、无错误的司法所加1分。社会管理创新

总项分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评分标准扣分考评科室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1、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落实(2分);2、在春节、“两会”、“7.5”等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活动资料(1分);3、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纠纷登记和调处记录(1分);4、集中排查调处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排查调处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案件的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激化和升级(1分);5、大力做好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1分);6、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1分)。无因调解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1分)。1、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按制度执行调解工作。(1分);2、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学习活动(0.5分);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并开展活动(0.5分)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9分3、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率100%,团(街道)、连(社区)、片区(楼栋)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达到“四落实”、“五有”、“六统一”的要求(1分);4、落实调解员培训工作,年度培训不少于1次。(1分);建立辖区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工作机制(0.5分)5、按时上报基层司法行政主要业务数据报表和基层业务工作情况月报表(1分);上报无错误的报表(1分);6、调解程序、内容规范合法,文书格式统一,使用兵团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台账、登记齐备(1分);7、团场(街道)、连队(社区)调委会调解庭(室)建设落实到位(0.5分);8、基层连队(社区)有专(兼)职人民调解队伍,调解组织健全(0.5分);9、基层连队(社区)调解案件有登记,重大疑难案件有卷宗(0.5分)。社会矛盾化解17分8分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基层科

总项分项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评分标准扣分考评科室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政治处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1、按照师局政治处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1分);2、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1分);3、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了各项目标任务(1分);4、与垦区局(东西线)或师局(中线)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完成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1分);5、认真开展本司法所纠风工作自查活动,推进司法所政风、行风建设,有自查报告(1分);6、无违反师司法局纠风工作要求和兵团司法局六不准规定的现象发生(1分)。公正廉洁执法16分6分1、积极开展司法所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全国第三次对口援疆会议、兵师会议、政策文件,有学习记录(1政治分);业务;学习2、认真开展业务学习,熟悉司法所常用业务知识,有学习记录(1分);3分3、积极参加团场(街道)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1分)4、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必修课成绩每人均达30分,有未完成者扣3分。提升队伍履职能力7分1、积极参加师局和兵团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和理论培训活动,有培训心得(1分);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活动计划和总结(1分);3、扎实开展了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公开承诺书上墙公示(1分);4、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有学习记录和党性分析材料(1分);5、认真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有活动计划和调研成果论文(1分);6、认真完成师司法局分配的调研论文任务(1分);7、严格执行师司法局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1分);8、单位或个人受师级表彰加0.5分、兵团级加1分、国家级加2分;政务信息超额完成信息任务每10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扩展阅读:201*司法所目标考核办法(基层科)

考核对象考核项目及分值考核内容标准考核得分1、司法所严格执行《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各类制度、缺一样扣0.5分,内容不健全扣0.5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未三公开内容上墙,建立“九个登记册“且内容完善。按规定按规定悬挂司法所统一标牌的扣1分;档案资料不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扣悬挂司法所统一标牌。档案资料齐全,管理符合要求(4分)。0.5分,扣完为止。2、按时上报年初工作意见、年终总结(纸质、电子件均可)。每差一样扣1分。报表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1次扣1分,错报一次扣一、司法按时准确上报《基层工作信息统计管理平台报表》(4分)。0.5分,实行不限制扣分。所建设3、积极开展创建“模范司法所”、“刘玉美式司法所”活动,满意率低于90%的,此大项不得分。(15分)群众对司法所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4分)。4、深入开展学习“刘玉美工作法”的活动,深入学习刘玉至少用一个实例来展现学习“刘玉美工作法”的成效,否则该项不得分。司美五情工作法,并将其贯穿到每个工作岗位和全部工作环节法(3分)所1、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三级”调解网络组织未建立健全扣1分;各调解委员会未做到“六统一”各调解委员会要做到“六统一”“五有”,村(社区)调委“五有”的,每差一项扣0.5分,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未达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70%以上,建立样本村2个以上(5分)70%以上的扣3分(抽查1-2个村),实行不限制扣分。2、对辖区内调解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培训(以教案、记录、未培训扣2分,少培训一次扣1分。二、人民信息为准)(2分)。调解(223、调解文书格式统一,调解程序和档案规范。上年度的调调解文书格式不统一、程序或档案不规范的扣1分;分)解员补贴发放到位并张榜公示;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订阅调解员补贴未发放、未公示的扣1分;当年《人民调解》杂志(3分)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未订阅当年《人民调解》杂志的扣1分。4、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专项活动工作未落实到位、未上报活动方案、总结的各扣1分;统计报解专项攻坚活动,上报活动方案、总结。按时准确上报《专表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1次扣1分,错报一次扣0.5分,实行不限项活动统计表》,及每月两篇专项活动信息或案例(5分)制扣分;信息或案例少报一篇扣0.5分。

5、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村(居委)、镇乡(街道)排查制度,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未落实排查制度扣2分;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未建立档案的扣2分;未落实调处责任的扣2分,未实纠纷建立档案,采取定时、定人、定责的办法,抓好排查调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未达96%以上扣1分。处责任落实,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7分)司法所

加分:

1、积极争创“模范司法所”、“刘玉美式司法所”获部级命名的加5分,市级命名的加3分,县级命名的加2分。获两项以上命名的,以高分论,不得重复加分。2、创新工作机制,出台创新办法由局党组认定,认可一项加5分,可重复加分。

2

基层科目标考核: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80%以上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创建模范司法所1个(20分)。标准:未达80%以上的扣10分;未完成模范司法所创建任务的扣10分。

2.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70%以上;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按时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和活动统计表(25分)。标准:未实现“应调尽调”的扣5分;调解成功率未达96%的扣5分;村调委会规范化率未达70%以上的扣5分;未按照报送专项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统计表的,每少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认真开展基层法律违法违纪查处工作(15)。

标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的,扣5分;未按时准确上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报表和年度报表的,扣5分;对被投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未及时依法查处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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