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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2:12:43 | 移动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

安亭镇人民政府地区办

关于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核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居委会:

为了更好的改进安亭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发挥社区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服务和指导作用,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圆满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根据安亭镇党委、政府201*年12月13日《关于对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我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具体办法和措施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范围

各社区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地区办发工资的)均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各社区工作人员考核,主要根据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用年度考核和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评定标准

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测评表:

考核时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细分为十个项目,并均按不同程度设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

能较好达到考核内容所规定要求的为“优”,计10分。能基本达到考核内容所规定要求的为“良”,计8分。考核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大部分能做到,但处于一般水平的为“一般”,计5分。

对考核内容达不到“一般”要求的为“差”,计2分。各项目得分之和为个人得分。四、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小结。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区主任递交一份个人书面小结。社区主任书面小结交地区办。(12月15日前完成)

2、民主测评。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群众代表以无记名形式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得分占总分的20%。(12月20日前完成)

3、主任评定。社区主任通过考核对象的个人小结、平时观察、听取群众意见后,对所考核的人员进行评定得分。主任的评分占总分的50%。(12月31日前完成)

4、地区办综合评定。被考核对象在经过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主任评定考核得分后,由地区办党总支组织汇总后交地

区办领导最后评定。评分占总分的30%。(201*年1月7日前完成)

(三)经过考核程序后,如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还须在汇总分中再扣分:

1、在社区中或安亭镇范围内受到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者,每次扣10分;受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每次扣15分。

2、无故不参加地区办社区学习或会议者,每次扣1分。3、工作中因重大失误,造成后果者,从严扣分。(四)考核上报:

各社区居委会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考核测评表、测评汇总表于12月31日之前报镇地区办。

五、考核要求

1、规范考核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请各社区居委会在考核中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人民服务的成效和让人民满意的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人民满意为评价标准,实事求是的确定档次,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严格考核标准,奖罚分明,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要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既要认真评选出优秀等次的人员,又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得分前13名者,分别增发年终奖金3000元、201*元、1000元。

(二)年度考核得分最后13名者,分别扣除年终奖金3000元、201*元、1000元。

(三)连续两年考核最后1名者,将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进行降职安排;如发现违法违纪等现象,必要时可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实施考核后,居委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原则参照考核得分确定,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相关事宜

1、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待组织作出正式结论后再定考核等次。

4、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了安亭镇地区办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考核,镇地区办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工作旨在提高全体居委干部工作人员的素质,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因此各社区居委负责人在平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督促检查。

(三)各社区居委负责人和各条线平时应建立健全台帐,以备查考。

安亭镇人民政府地区办

二一一年二月

扩展阅读: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评议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提升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优化管理队伍,加大管理力度,特制定居委会评议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着重思想素质和工作实绩。

1、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能:具备所在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开拓进取,敢干创新,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勤:能够积极、主动、有计划、有安排地开展工作,熟悉本社区情况。热爱居委会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团结同事,对待工作热心、耐心。

4、绩:是否有较高的工作质量及效率,工作效果如何,居民和相关科室的评价如何,所在社区是否取得相关荣誉等工作成绩。二、考察方法

采用群众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结合原则开展考核工作。首先进行无记名的群众投票评议。由考核小组将全体考核人员名单印成表格,送各科室一人一份,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然后由考核小组以民主评议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民主公正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

三、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评选先进、晋级提升工作提供依据,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务和参与先进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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