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依法行政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质监部门依法行政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广东省局法规处蔡若夫
今年是“五.五”普法收官之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正在全面总结过去五年的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下一个五年的依法行政工作。4月底省局召开了全省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省局赖天生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当前我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和转折关头,客观地存在着许多新矛盾,制约事业的前进与发展。只有正确把握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处理好质监部门依法行政四大关系,才能变挑战为机遇,推动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质监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技术手段要求越来越高。以近期中国石化汽油质量安全事件为鉴,一方面监管的缺失暴露了质监部门在监管体制、机制、技术能力上的“软肋”;另一方面,这起事件引发了“中国制造”和“中国品牌”的信任危机,给有关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究其根源,一是片面认识“服务与监管”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看重名牌数量增加了多少、企业效益提升了多少,这种错误的导向使相关部门重奖牌、重评比,企业盲目求大求快,忽略了社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从而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失之于软。二是片面认识“服务与监管”的关系导致服务水平的降低。谈到对企业的服务只是满足于给企业发发宣传单、讲讲课,而不是找准企业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对症施治,满足于常规性工作,没有创新、没有突破,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不能有效体现。质监部门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是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做强做大不可替代的技术保障,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质量水平的可靠支撑。从监管的目的来看,监管就是通过履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职能,从而服务于规范市场秩序,服务于提升全社会总体质量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是最大、最根本的服务。从监管的手段来看,既有对假冒伪劣的整治,又有对质量水平的提升,既有对质量强省的建设,又有对质量安全的把关,既有对企业的督促,又有对社会整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可以说,监管的手段就是服务的手段。从监管的效果看,一方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另一方面,整体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通过有效监管,产品总体质量状况好转。监管达到了服务的目的,严监管达到了优服务的效果。从这种意义上讲,依法监管就是服务。准确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定位,认真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把质监人员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和监察巡查等监管工作融入到对企业的服务之中,把质监人员的监管行为置于企业及群众的监督之中,形成了企业评价服务、监管提升服务、服务体现监管的良性循环,实现寓监管于服务。二、处理好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
执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尺度进行处罚,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体现,也是国家和人民对执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依法行政,才能在执法中实现立法宗旨。5月17日,省质监局举办了一期广东质监学习论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同志在作报告时指出,依法行政必须结合国情,体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其中,执法者的灵活性十分重要,只讲原则,没有灵活性,处理决定就可能显失公平,难以体现过罚相当,现实作用与长远作用的理性结合,可能也会导致决定难以执行到位,原则性也就得不到体现。在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上,还要注意不可把市场利益原则引入执法领域,忽视执法中的原则性,把灵活性无限扩大,甚至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罚过放行,这样就谈不上公正执法,而且还可能使执法者承担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放纵假冒伪劣的风险。
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结合,以合法性为主、合理性为辅。正确掌握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如某水泥厂水泥袋不符合新标准,如果按《产品质量法》第49条处罚,也是合法的,但因为其不直接影响安全,这样处罚显然过重,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件》较为合理。如果水泥安全性指标不合格,则必须适用《产品质量法》。又如,某医院使用的电梯,报警电话不通,如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查封,将影响到医院救死扶伤,这时,就不能死扣“程序”,可考虑与院方共同研究一个既能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又不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办法,而不是一封了之。这样,就可以取得院方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利于及时整改,处罚到位。三、处理好行政许可的事实性、程序性和合法性的关系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推行电子政务,在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通过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通过上述方式提出申请并发生争议时,往往涉及到申请人的身份识别以及视听资料证据的认定等问题。鉴于视听资料证据的特殊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缺乏,导致事实认定难度较大。另外,行政许可要求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在这方面形式有余而实质不足,具有法律意义的主要是统一办理制度。统一办理是指由一个部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由该部门将行政许可申请转送其他部门会签,再由该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的实施制度。还有就是对行政许可决定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行政许可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这方面的理解仍然需要有一个过程。
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在于减少审批、许可事项,目前我省省局以下各级行政许可仍高达35项,其中省本级20项。另外就是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对涉及质监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收费、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了一系列法制审查。例如,在设定环节,区分行政许可的设定与规定,取消部门规章、省级以下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设定权。在实施环节,明确实施机关的范围;规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在法律意义上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定实施机关的公示义务;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负有诚信义务;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与听证程序。在监督检查中明确区分行政许可决定的撤回、撤销、吊销与注销等等。四、处理好监督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的关系
从全局来看,监管机构和技术机构是质监部门的左手和右手,是质监部门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两个拳头、两个手段;从职能分工来看,技术机构要为监管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监管机构也要为技术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在具体工作中,两者的关系并非都处理得很好。主要问题是监管机构为技术机构的法制保障不力;企业该送检的没有送检,该委检的没有委检,该监检的,不接受监检。技术机构也存在一些如“合格率过高”,检验周期过长,检验费太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监管机构的工作。解决这些问题,一靠教育,二靠制度。首先,要教育监管和检验人员树立全局观念和职业道德。其次,要靠制度。可以尝试一些类似招投标确定承检技术机构的新办法,建立检验费保障制度。可以尝试由监督机构牵头,经常性地组织一些联合行动,如专项抽查,设立执法监督抽查服务平台,建立相应的检验费用管理机制。可以尝试建立监督机制,对发现监管和检验人员违法违规、互相拆台的问题,抓住典型,公开处理,以教育和警示有关人员。处理好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的“四大关系”,真正落实质监部门“三服务”和“五个转变”工作要求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实施依法行政,是一个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促进质监事业的不断发展。
(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
浅议质监部门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02.12信息来源:襄州质监局
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一方面给质监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由于肩负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任的特殊性,也时刻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如何正确行使质监部门的职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首先必须对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质监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是其职责所在。同时,服务发展是质监工作的根本目的,建设服务型质监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质监的迫切需要,要使质监机关真正成为高效务实的行政执法机关,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质监机关的服务功能和强化全体质监干部的服务意识。
依法监管,是质监部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从监管的目的来看,监管就是通过履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职能,从而服务于规范市场秩序,服务于提升全社会总体质量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是最大、最根本的服务。从监管的手段来看,既有对假冒伪劣的整治,又有对质量水平的提升,既有对质量兴企的建设,又有对质量安全的把关,既有对企业的督促,又有对社会整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可以说,监管的手段就是服务的手段。从监管的效果看,一方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另一方面,整体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通过有效监管,产品总体质量状况好转。监管达到了服务的目的,严监管达到了优服务的效果。从这种意义上讲,依法监管就是服务。准确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定位,认真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把质监人员的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和监察巡查等监管工作融入到对企业的服务之中,把质监人员的监管行为置于企业及群众的监督之中,形成了企业评价服务、监管提升服务、服务体现监管的良性循环,实现寓监管于服务。
就某个实施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而言,质监机关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时,他很可能体会到的仅仅是“监管”,感觉不到“服务”的存在。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就认为监管与服务不可兼得,并由此产生了不知如何取舍的困惑。但是,如果用联系的、全面的观点来分析,质监部门对行政违法相对人的严格执法,维护的是大多数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利益和公共安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如果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严格执法对行政违法相对人而言实质上也是一种服务和爱护。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质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是职责,不严格执法就是失职、渎职,而服务又是一切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执法就背离了立法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就是服务。一方面要寓监管于服务中,改进质量监管方式和方法,通过优质服务来实现监管;另一方面要在服务和发展中实现监管。(杨婷)
扩展阅读:201*年宏观调控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201*年宏观调控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周国平
日期:201*-2-159:18:15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进一步增加,201*年,中国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关键,是在宏观调控上要处理好国际经济与国内经济的关系,“松银根”与“抑通胀”的关系,“抑通胀”、“惠民生”与“控成本”的关系,“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要处理好上述四大关系问题,关键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地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中非常关键的举措,就是要在“稳增长”的前提下,适度调低经济增长率指标,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
关键词: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四大关系
201*年是中国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叠加的一年,也是中国经济结构性矛盾与周期性矛盾交错的一年,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进一步增加。要破解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矛盾,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关键是在宏观调控上要处理好四大关系。一、处理好国际经济与国内经济的关系
201*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势头明显放缓,发达经济体扩张性政策的底线已经出现。最新数据显示,全球制造业正在加速收缩,这预示着全球经济前景还将进一步恶化。201*年是决定世界经济是继续低速增长还是重新陷入衰退的关键一年,而欧债危机的发展态势是决定国际经济形势的关键因素。欧债危机如果持续下去,它带来的冲击可能会大于美国金融危机。目前看来,欧债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因此,201*年的外部环境不会好转,甚至可能出现更坏的情况。这不仅会使我国的出口面临入世以来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而且将使我国宏观调控政策面临两难选择:如果在利率、汇率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走向上与发达国家不一致,不能满足他们摆脱危机的需求,就有可能被贴上“不负责任大国”的标签,受到围攻;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崛起势头更加明显,这有可能引起西方国家有意识、有组织的打压。而如果放弃宏观调控政策的独立性,又将使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201*年我国将面临更加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能否处理好内外经济关系是能否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处理好“松银根”与“抑通胀”的关系
201*年,我国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抑制通货膨胀和房地产泡沫起到了显著的效果,物价指数已见顶回落,房价也出现明显的松动现象,拐点逐步临近。与此同时,货币紧缩也带来了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的局面,特别是竞争性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行业利润出现不合理的挤压,下游行业和小微、民营企业利润大幅下滑,影响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同时,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虽然有效地化解了金融风险,但也使地方投资资金出现短缺,这有可能影响未来投资的增长。据预测,201*年投资增长会出现明显下降,出口增长也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消费增长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回升。在此情况下,对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进行调整,适度放松银根是十分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当前物价回落的基础仍不稳固:一是全球性宽松货币政策还在继续。201*年以来,美国货币投放大量增加,并出台了“扭曲操作”,201*年还有可能出台Q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都在降低利率,放松银根,全球流动性有可能出现再度泛滥的局面,全球经济面临着滞涨的风险。特别是201*年世界政治形势依然动荡不安,一旦美国对叙利亚和伊朗动武,国际油价有可能出现飙升(国外有机构估计会升至每桶140美元),推动国内物价再度上涨。二是我国货币存量巨大。截至201*年10月底,我国货币存量M2高达81.6万亿,超过美国约30%,而我国的经济总量只有美国的1/3,如此海量的货币存量必然会导致物价上涨。三是我国经济正处在成本上升阶段,土地等资源成本和工资结构性上涨压力持续加大。因此,当前物价指数虽已见顶回落,但通胀形势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推动成本上升的因素仍然较多,通胀压力依然较大,一旦有“风吹草动”,物价很可能再度上涨。在此形势下,过度放松货币政策不利于巩固稳定物价、调控房价的效果,也不利于解决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长期问题。因此,如何把握好“松银根”与“控通胀”的关系是201*年宏观调控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处理好“抑通胀”、“惠民生”与“控成本”的关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建立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和价格体系,合理引导资源配。其中十分重要的举措是逐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以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这一要求出发,201*年我国要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抓住物价下行的有利时机、推进资源要素与公共服务价格改革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但另一方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必然会推动生产成本和商务成本上升,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下,这有可能对稳定出口和扩大利用外资带来负面影响。据调查,目前长三角地区很多企业订单减少,出口下降,不是因为接不到订单,而是受资金紧缺和成本上涨的影响,不敢接订单。此外,当前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新情况是,201*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再次衰退风险加大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美国政府更是在历史上首次将招商引资工作提到总统令的高度,并组建了一个横跨23个部委的工作小组“选择美国”办公室,专门负责招商引资。世界各国在招商引资上开展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受其影响,下半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出现较快下滑,其中欧洲对华投资由增转降,美国对华投资持续大幅下降。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在华投资的部分美资企业正在逐步从中国撤回美国。与此相呼应,美国知名顾问公司波士顿咨询集团近日发布了题为《美国制造回归》的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制造业相对美国的绝对成本优势将在未来10年迅速衰减,5年内将有30%左右从中国进口的份额重新回到美国,到2020年将有15%针对北美市场的美国企业从中国回流到美国,在国际上引起很大的震动。虽然这一报告的目的在于提振外界对美国的信心,并且目前美国制造企业回流还仅是个别现象,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回流潮,但对我国仍然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如何在“理价格”和“惠民生”的同时,努力保持中国制造的低成本竞争优势,避免生产成本和商务成本上涨过快,是201*年宏观调控中需要慎重考虑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四、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
受全球经济复苏放缓的影响,201*年以来,全国经济增速出现了逐季回落的趋势。特别是最近几个季度,出口增速快速下滑,成为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大问题。201*年是“十八大”召开年和换届年,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意义重大,防止经济出现大幅波动是明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但另一方面,当前结构调整也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201*年以来,我国经济在继续保持较快增速的同时,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凸显,一些原本要压缩和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产能不仅没有压缩和淘汰,反而出现大幅扩张,导致前三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6%,与年初设定的全年下降3.55%的目标相距甚远,结构矛盾进一步突出。201*年一旦世界经济出现“二次探底”,必将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如何在“稳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调结构”的力度,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应对短期问题的过度关注而影响长期问题的解决,是201*年宏观调控需要处理好的一个核心问题。五、结论
201*年要处理好上述四大关系问题,关键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地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个非常关键的举措,就是要在“稳增长”的前提下,适度调低经济增长率指标,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失衡的危机,对发达国家来说主要是需求过度,而对我国来说主要表现为生产过剩。因此,摆脱危机的根本途径是“调结构”。但自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外部环境持续低迷,“保增长”一直成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调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让位于“保增长”的需要。事实上,世界经济低迷时期正是“调结构”的最佳时机。从国外看,目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以“再工业化”为核心的结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但直到目前为止,其经济、社会领域的实质性结构调整尚未发生,新能源和低碳、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新增长点仍不明朗。这使得金融危机具有长期化趋势,世界经济短期内难以完全复苏。但这并不能表明未来几年发达国家的结构调整和新技术革命不会出现突破性进展。如果我们不抓住这一契机将结构调整过来,发达国家一旦完成结构调整,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和经济增长点,全球经济走出危机,重新恢复快速增长势头,我国再要“调结构”就相当困难,我们也就丧失了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因此,当前结构调整已到了关键性阶段,我们能否抓住未来几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契机,下定决心,将经济结构调整过来,化解发展中的瓶颈和结构矛盾,为危机后的新一轮发展和全球竞争奠定良好基础,将决定我国经济未来10~20年的发展前景。而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以适度放慢经济增速为代价,但从长远发展看,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从促进201*年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角度看,适度放慢经济增长速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至少可以获得三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在国际上形成“一枝独秀”的孤立局面,降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我国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取得国际社会对我国解决经济矛盾和发展困难的理解,防止西方国家的打压,为我国和平崛起创造一个尽可能宽松的环境。二是可以化解“稳增长”与“调结构”的矛盾,抓住全球经济增速放慢的契机,理顺结构,破解瓶颈,将解决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可以为“控物价”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增长环境。201*年通胀水平之所以远远超过调控目标,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增速大大超过了8%的预期目标,而年初所定的4%的通胀控制目标是与8%的增长速度相匹配的。如果经济增速过快,要将物价控制在预定目标内相当困难。因此,适当放慢经济增长速度,有助于解决“松银根”与“抑通胀”的矛盾,也有利于抑制各种生产成本过快上涨的势头,避免产生各种成本上升的叠加效应。201*年“稳增长”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但“稳增长”不是简单地“保增长”,而是要抓住经济回调的有利时机,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调整力度,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发展,为新一轮增长打下扎实的基础。因此,适度放慢经济增长速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是妥善处理宏观调控中四大关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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