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主要工作成绩
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化海洋管理创新,积极服务沿海开发,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用海项目报批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专门工作组,加大项目报批力度,服务沿海开发开放。三夹沙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准,成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批重新“开闸”后全国第一个获批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另腰沙一期起步施工基地、腰沙围垦二期通道工程等24宗用海项目获批,争取建设用海指标827公顷,占江苏全省的55.1%,较好地满足了沿海地区用海需求。
2.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全省领先。支持南通陆海统筹发展、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发展等列入省政府与国家海洋局战略合作协议条款。南通列为国家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市政府与省国开行、省海洋与渔业局签署了支持南通海洋经济发展金融合作备忘录,建立了项目库,首批项目29个,至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计划为南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600亿元的信贷规模,目前已获批贷款60.5亿元。有效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总额4亿多元,其中海域金分成项目1.4亿元、海岛保护项目0.52亿元、省级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0.32亿元、海洋捕捞渔船柴油补助1.66亿元、渔港建设补助0.18亿元、渔船更新改造补助0.37亿元。
3.海域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贯彻海域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积极服务陆海统筹发展。制定和实施《建设用海海域基准价格评估技术规范》,为实现成陆海域与毗邻区域土地“同权同价”奠定了基础。深入实施《南通市海域使用权和海上构(建)筑物登记出资管理办法(试行)》,累计融资达127.3亿元,占江苏70%左右。深入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全市以海域证替代土地证办结报建审批手续40多宗,位于全国地级市首位。制定和实施《南通市海域使用权、海上构(建)筑物招标出让和流转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搭建了程序平台。制定和实施《关于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服务工作。
4.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不断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12月25日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率先完成县县建有海洋环境监测站目标。稳步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举行南通市海洋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协议书集中签约。落实协议资金1.75亿元,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000万单位、价值900万元。
5.渔业转型升级进程明显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全国投资最多、规模最大、能力最强的闸内渔港吕四国家中心渔港现代化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高效设施渔业规模持续扩大,新增高效设施渔业面积4万亩,累计达45.6万亩,占比达23.4%,提高3个百分点。渔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南美白对虾、乌鱼等特色产业不断做大做强。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得到培育,新增市级家庭渔场17家、市级渔业龙头企业3家。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南极磷虾科技创新联盟在我市成立。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突破,池塘工厂化养殖等技术居省内领先水平。渔业走出去成效明显,全国首个专业南极磷虾捕捞和加工基地落户我市,总投资10亿元、注册资金3亿元的南极磷虾企业成立,全国第一艘专业南极磷虾捕捞船完成设计,船网工具指标获农业部批准,项目达产后可望形成百亿元级产业;组建了全省最大、直接参加国际公海渔业资源竞争的大洋性远洋渔业船队,启东顺丰远洋渔业公司2艘全省最大的鱿鱼钓渔船出航,远洋渔业在外渔船总数46艘,年产量5万吨,占全省的90%以上。渔业接二连三步伐加快,水产品加工业、出口贸易、休闲渔业、渔港经济等规模不断壮大。
6.渔业安全和执法保障不断加强。全面推广如东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事故较上年下降12%。稳步推进平安渔业创建,海安县、如东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通过省级考评组验收,并推荐报国家安监局和农业部认定。内河河道网具清障有效开展,总体进度达95.6%,两年任务一年完成。海上“清网”行动成效显著,对没收的3000多口违规渔具组织公开销毁行动,得到省局汤建鸣局长的充分肯定。组织打击电力捕鱼专项执法行动和电捕工具集中销毁活动,产生较好影响。
7.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加强思想教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组织“学传统精神、察基层实情、观发展成果、增工作动力”特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主动适应经济、行政、作风新常态,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三诺”并行和“一评五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制度,重点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海域使用审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用柴油补贴发放等为重点的监督执纪,从源头上防范腐败事件的发生。
二、2020年工作思路、目标和举措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海洋与渔业强市目标,认真履行海洋管理和渔业行政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围绕五中全会五大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顺应全面改革大势,继续推进海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面落实生态建设各项举措;瞄准农业现代化目标,加大现代渔业建设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渔业生产安全、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实现一个突破。制定《南通市海域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暂定名,下同),将海域管理制度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层面,为全市海洋开发和管理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
提升两个占比。202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1900亿元,进一步提升海洋经济在全省海洋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全市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480亿元,进一步提升渔业经济总量在全市大农业中的占比。
保障三大安全。即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海洋与渔业水域污染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渔业安全重大责任事故。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一是加快编制“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规划海洋资源开发,统筹海洋产业空间布局,研究并提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和产业重点,争取上级部门将我市“十三五”期间拟重点发展的海洋工程、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渔业等产业,纳入国家、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并予以政策倾斜和资金等扶持,促进我市海洋经济质量、效益迈上新的台阶。同时,加快编制沿海滩涂围垦及开发利用规划等编制工作,组织好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南通篇章中期修编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开发性金融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省海洋与渔业局、南通市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南通市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合作备忘录》,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涉海项目获得贷款支持。三是积极培育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启动省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培植和认定工作,力争有1-2个园区认定为省级示范园区,获得上级财政资金及经济政策扶持。四是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充分利用好海洋经济普查成果,同时争取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支持,争取发布季度海洋经济统计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深化海洋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成立法工作。加强省内外调研,组织精干力量、争取上半年完成市人大下达我局的《南通市海域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的起草,下半年顺利通过省人大的立法审议,为全市的海洋开发和管理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二是推进《关于深化海域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落实。重点推进成陆海域与相邻区域土地应“同权同价”,促进海域资源增殖保值;推进节约集约用海,解决海域资源低效利用问题;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增强政府对海域资源的调控能力;推进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实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三是更好服务重大用海项目报批。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更大力度支持,更好服务重大项目报批工作。积极主动争取上级建设用海指标支持,建设用海指标继续保持江苏沿海三市领先。
3.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围绕全国第二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编制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示范区建设进入实质运行阶段,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强海洋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完成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加强县(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建设,确保1-2个县级海洋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落实国家、省级要求,引入第三方监管,组织开展入海河口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监测维护,对主要入海河流水质逐步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入海污染情况。三是创新陆海一体化环境保护机制。健全严格的陆海联动环保监管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涉海工程陆海联合会审机制,建设陆海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健全陆海联动监管、海洋环境预警等机制,完善区域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建设协同推进制度。四是加强海洋工程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作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防范海上污染风险。五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各类生态修复资金,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确保放流数量维持在较高水平。积极开展人工鱼礁试点,加快推进海洋工程生态补偿修复项目、中央海域使用金项目以及两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
4.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渔港经济区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吕四中心渔港现代化改造、海门东灶港中心渔港和如东刘埠渔港建设,早日建成集水产捕捞、精深加工、市场销售、后期补给、滨海旅游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渔港。加快推进鱼池标准化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海淡水池塘的设施标准,改善水产养殖设施条件。加快远洋渔业发展,跟踪服务好南极磷虾项目,加快鱿鱼钓和金枪渔等远洋渔船建造,新投产远洋捕捞渔船6-8艘。二是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渔场,全市家庭渔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渔场10家。继续培育和提高渔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大力培育渔业龙头企业,力争在省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培育中有新突破。三是加强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学习借鉴山东东营规模园区建设经验,重点抓好通州湾示范区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现有渔业园区的提档升级。四是健全现代渔业体系。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强化水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水产品集中加工集聚区。大力发展观赏休闲渔业,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高品位的渔港风情休闲基地,发展一批现代渔业与乡村旅游基地,促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渔业电子商务发展,在积极引导渔业企业开拓传统水产品市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主动对接南通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拓水产品网络销售市场,提高电商销售份额。五是强化渔业科技支撑。加强高效设施渔业建设,确保新增2万亩高效设施渔业。改造提升南美白对虾产业,突破小棚养殖和露天池塘养殖等传统养殖模式的限制,大力推广PVC钢架水池生态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模式。进一步扩大池塘工业化养殖系统运用规模,重点在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池塘逐步推广运用,争取2020年新建4家池塘工业化养殖基地、面积2000平米以上。六是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扎实抓好无公害等“三品”基地、产品认证和复核换证工作,“三品”面积保持在92%以上。
5.建立渔业安全长效机制。以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为核心,按照“安全责任严落实、安全隐患严治理、安全事故严追究、安全目标严考核、安全服务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学习推广如东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创新安全生产社会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一是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二是加强渔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超员超载和养殖船住宿超员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防范较大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和违规作业行为,建立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四是继续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力争在2-3年内基本完成全市老旧渔船的更新改造任务。四是积极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和全省“文明渔港”创建工作,以“平安示范”创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的提升。五是扎实推进海洋预报减灾示范区(二期)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5.强化海监渔政执法管理。统筹好市、县(市、区)海监渔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抓好海监渔政执法管理。海监执法方面,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强化行政指导,及时发现、有效防范重大违法用海行为的发生,更好服务全市沿海开发。渔政执法方面,抓好长江禁渔、伏季休渔等常规管理,继续开展打击地扒网等违禁渔具、打击违法使用渔业投入品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巩固河道网具整治和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反弹。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既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又坚决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二是持续改进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进一步形成“敢担当,重落实、善作为”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塑造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廉洁自律。扎实开展“三清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强化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腐败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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