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心得
年轻律师在执业中的小小心得
陕西济维律师事务所贺东利律师
我的执业时间不到一年,但在这短暂的执业期间我对律师工作总结出如下个人小小心得:一、律师一定要有良好心态
做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良好的心态,不要因为律师前期没有案源,而认为律师前途渺茫,而应趁着自己拥有年轻资本,好好为自己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做律师业务,一定要有耐心与方法。不要怕被拒绝,只有被拒绝以后,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才能促进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研究,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所以做律师业务就是被拒绝了,也千万不要影响到我们做律师工作的信心,更不能影响到我们去开拓市场的勇气,而应该找出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怎能在以后工作中被少拒绝。因此,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拥有良好心态,也是我们成为一名成功律师的开端。二、年轻律师应认真做好咨询工作
目前律师案源问题不仅困扰着年轻律师,同时也让老律师发愁。作为年轻律师我认为应该多做一些律师咨询工作。虽然律师咨询工作比较烦琐,常常都是免费服务,但是律师咨询工作的益处也非常多:一方面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时候可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执业技能;另一方面也是为律师拓展案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毕竟年轻律师缺乏工作经验,需要更多的磨练在遇到问题时才能迎刃而解。律师在咨询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新奇怪事,在解答这些新奇怪事时一定要做到充足准备,有时需要查阅许多资料,甚至需要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作为年轻律师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这些工作,并详细解答,往往这样的案子正好与你以后工作中某案相吻合。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同时也是对自己业务知识的提高。当然,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时,你的观点和看法如果被咨询者所认可,咨询者很可能会委托你为其做法律服务,甚至成为你的免费推广员。三、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应该有更强的社会责任心
律师工作的性质,是造就律师们争强好胜性格的原因。因此,往往律师在代理案子的过程中可能各显神通,甚至律师之间参加个人成分,影响当事人的决策,最后影响办案效果。我认为作为一名成熟的律师应该在处理当事人纠纷时,尽量在言辞上不要过激,不要激化矛盾,应本着如何能更好的处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如果当事人能以调解方式解决,律师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勤快,用语要平和,以促进双方调解成功为原则。尽管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三番五次去做工作,比起诉讼工作要累的多,但能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既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不安静因素。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业务工作中更应该有社会责任心。
以上是我的一点浅薄认识,希望同仁们能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扩展阅读:年轻律师困惑与经验总结
我所接触的律师、律师助理与法官、法官助理(三)年轻律师困惑与经验总结(转)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时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很多教训,无须再试!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烟),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同时,目的不是做为开庭时的证据使用,而是证明你的工作量。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包括你有九成把握时,切记!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因为有些当事人去咨询时还没有拿定主意是否请人,乃至是否请你!如果什么都听了,那你就只能作一次免费(或者收费)的咨询了!除非是非常大的复杂案件,但是这样的案子毕竟是少数,况且有了也不一定给一个新手来做,为了生活,为了多得到一些锻炼的机会,只有如此,先把案子接到手,实习律师的精力80%都是用来对付自己的当事人的。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关键问题和案子细节,一定要看证据。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十四.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穿戴不俗,气宇轩昂。货买一张皮。(不要觉得庸俗,这是工作!)
十六.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有冲突时更换代理人,这样提出会使你显得很老练,对同事对当事人都是如此。
十七.不要把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有关法律条款全部给给当事人复印、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他认为的“法律依据”后往往不再回头找你。教训甚多。
十八.注意和当事人交谈时,要对当事人的陈述表示理解,对当事人的“冤屈”表示一下愤慨,然后再对案件中的难点发表看法。过早谈看法对你没有好处。
十九.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你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二十.把简单的案件复杂化,把复杂的案件简单化。反之接不到案子。
二一.对当事人交办的事要有责任感,但随时作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心理、时间日程和经济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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