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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绿盾201*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9 22:44:47 | 移动端:遵义县绿盾201*总结

遵义县绿盾201*总结

遵义县“绿盾20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流、人流的迅猛增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任务十分严峻。一些单位和个人在调进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木质包装材料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申请检疫和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给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造成了极大隐患。通过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从整体上提高我县检疫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对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我县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黔林检通[201*]129号通知和六盘水会议精神,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为严肃查处在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生态安全,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局于201*年6月8至7月14日,在全县开展了“绿盾201*”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联合绥阳县、桐梓县开展专项工作。采取重点突破,以县城为中心点,向四周辐射、县局林政和林业派出所、法制科重点协助的方法开展此次检疫执法行动工作。

此次检疫执法行动共查各类松木840立方米,包装箱40个、电缆盘79个,查处4起,发放资料180余份,宣传240人次。其中,有检疫证书的2户,无检疫证书的2户,取样26个,镜检26个,其中拟松材线虫的2个,无任何病虫害的24个。

对华廷贵等4家木材加工厂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木材,共计处罚8000元。

二、工作措施与方法

全县检疫执法行动由市林业绿化局组织领导,我县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遵义县绿盾201*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县局办公室负责法律指导和宣传报道,林业派出所、林政科、木材检疫检查站及各镇(乡)林业站协同配合,对使用电(光)缆等大型设备的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公司以及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市场、木材堆放货场、等进行认真的清理,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的有关资料,讲解、宣传植物检疫知识,国家林业局201*年第2号公告。对被查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调运台账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同时还要

求企业签订了松木及其制品使用承诺书。了解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对松木等重要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对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查处。省检疫站黄以黔站长、高级工程师兰星平、遵义市检疫站叶晓红站长亲临我县指导检疫执法工作。在此期间,我县还开展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噻虫啉喷雾工作,面积4000亩。

三、经验体会

(一)、各镇(乡)林业站、林业派出所、林政科是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主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

(二)、检疫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实事求是,执法程序规范,查处有据。

(三)、继续加大检疫执法宣传力度,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侵害性的认识培训力度。

(四)、检疫执法贵在持之以恒,一如既往,只能加大执法力度,不能削弱。只能壮大队伍,不能减少。

四、存在的问题及以后工作努力方向(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宣传力度不够

主要问题是宣传力度不够,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宣传不够,二是普及林业有害生物基础知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个原因就是执法服装不齐的问题和经费不足的问

题,也是制约我县检疫执法的因素之一。

2、对木材加工企业木材的去向很难控制,监督困难。(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坚持继续每月清理各木材加工厂、点、场及各单位使用的松类植物包装箱。

2、加大宣传力度,多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检疫执法知名度。

遵义县林业局二O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扩展阅读:“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办造字〔201*〕73号

关于印发“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

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批示及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1*〕18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5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严峻态势,我局决定201*年在全国开展“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局制定了《“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见附件)。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

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批示及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1*18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5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严峻态势,国家林业局决定20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预期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执法检查行动目的和意义

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十一五”期间年均发生面积1.7亿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价值损失约1100亿元。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快,重大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剧。其中,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造成的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价值损失高达110亿元,占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损失的10%。松材线虫病自20世纪80年代初传入我国,目前在15个省185个县(市、区)的局部地区发生危害,并呈现向西、向北扩散的态势。美国白蛾自20世纪70年代末传入辽宁省丹东市,目前尚有8省372个县(市、区)的局部地区发生危害,呈现向南、向北扩散的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大量事实表明,违反植物检疫法

律法规使用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以及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木材及其制品,是造成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主要原因。

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质量不高、整体功能不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十分艰巨。此次行动是我局首次开展的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是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有助于促进各级林业检疫机构的执法意识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从而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营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活动,总结检疫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检疫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种子、苗木、花卉和繁殖材料及木材生产经营检疫监管,有利于奠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法制建设基础。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打击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人为传播,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促进绿色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执法检查行动主要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201*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号)《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林造发201*52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

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19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松科植物产品检疫管理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1*14号)、《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201*164号),以及国家林业局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201*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还有各地有关林业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法规、规章、制度等。

三、执法检查行动的主题

保“双增”目标,护生态安全,促绿色增长。四、执法检查行动的内容

(一)松木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查处情况

近3年来,各地对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松材线虫病疫区采伐、加工、销售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对公路、铁路、电力、通信、采矿等工程建设中运输、存储、使用、废弃松木及其制品(含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进行重点检查。

(二)国内林木种、苗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查处情况对近3年来,单位和个人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检疫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林业造林、城乡园林绿化等各级重点工程使用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从国外林木引种活动的管理、查处情况

对近3年来,从事国(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检疫、监管情况全面检查;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的检疫、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地方各级林业防治检疫机构及其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应急防控队伍是否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疫区公告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有关部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层层签订了责任书;防治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年度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检查考核情况等。

五、执法检查行动的方式

根据本次执法检查行动的内容,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铁道、交通、电力、电信、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以及政法、纪检监察等单位共同开展。

采取县级全面自查、省级重点抽查和国家专项督查三种形式,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交流座谈和实地查验等方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外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重点疫区县、成灾县、重点内容进行抽查;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发生区,省级抽查县数见表1,其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成灾县抽查比例各省自定。对201*年3月20日以前批准的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和从事委托代理国外引种业务的单位全部抽查;对林业造林、城乡园林绿化等各级重点工程使用跨省、跨地区调运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部抽查。国家林业局在各地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司局和单位对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和201*年以来重点省(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表1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发生区省级抽查县数全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全省美国白蛾疫区疫区县10个疫区县15全部检查。全部检查。以下个以下抽查10个,其中抽查15个,其中疫区县11疫区县16新发疫区县全部新发疫区县全部21个64个检查。检查。抽查15个,其中抽查20个,其中疫区县22疫区县65新发疫区县全部新发疫区县全部30个140个检查。检查。注:各省疫区县名单以国家林业局201*年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区公告为准。

六、执法检查行动的时间安排本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国家林业局印发开展“绿盾201*”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和总体方案,成立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4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执法检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各省设分会场,全面动员部署各项工作。各地结合实际,与本地已经开展的年度执法检查、跨省区联合执法行动有机结合,制定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行动内容,整合检查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4月底,各省将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上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15日前)

按照检查内容,各地对201*年以来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情况,对近3年来检疫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内

容完整的统计、调查等材料;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广泛收集证据材料,建立完整案卷档案。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行动打好基础。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底)

各地按照本次行动部署和要求,严肃开展对201*201*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成效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违反植物检疫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集中查处;对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对久拖不办的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限期结案。

7月底,各省将执法检查阶段工作情况上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表彰阶段(8月9月底)

各地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要对本次行动全面总结,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防治、检疫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单位、个人要通报表扬,防治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不力、检疫执法问题突出、整改成效不显著的要通报批评。

9月底前,各省要将检查工作总结及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上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我局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派检查组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各省。

七、组织领导

国家林业局联合有关部门成立“绿盾201*”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本次检疫执法检查行动。

组长:赵树丛副组长:张永利

成员:造林司、资源司、保护司、公安局、政法司、计财司、科技司、监察局、森防总站主要负责人,各省林业厅(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造林司,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具体工作。

主任:王祝雄副主任:吴坚

成员:造林司、森防总站和各省林业厅(局)分管领导。专项督察组组长原则上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具体分组情况、检查范围、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指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及单位领导参加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和工作分工,加强协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确保行动顺利进行,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各地要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有关规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度,秉公执法。查处的案件要做到一案一卷,内

容完整准确、文字规范。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公众参与,强化执法检查监督,严肃查处检查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

(三)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在行动开展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本地各部门和毗邻地区间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等信息逐级上报;重大案件、重要情况、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媒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把执法检查与广泛开展检疫法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重大意义、检疫法规、防治成效、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认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检疫检查通知抄送: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

本局发送:政法司、资源司、保护司、公安局(防火办)、计财司、

科技司。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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