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作总结
二○一○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为纲,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淮安经验”,以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为动力,加大工程质量巡查、抽查的监督执法力度,狠抓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加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化工地、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力争主要工作目标实现新突破,登上新台阶。
二、具体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98%。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具备备案条件的竣工工程备案率达95%。大幅度提高民生工程满意率,创造精品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下降1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
三、总体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黑建质[201*]14号)要求,针对我市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使用功能、群众关注、投诉多发的质量通病,制定我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技术措施。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监督管理,将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与工程质量巡查、不良行为管理、分户验收等工作相结合。要求住宅工程开、复前,建设单位应提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任务书,明确目标;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编制切实可行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交质量通病治理情况报告,监理单位提交质量通病治理情况评估报告。各方责任主体要树立精品意识,明确质量通病治理思路,从质量管理通病、施工工艺通病治理入手,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防止实体质量通病的发生。
(二)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建质[201*]12号)精神,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完善住宅分户验收在工程监督抽查、实物检查、工程备案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分户验收工作中的组织作用,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分户验收走过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予备案。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扎实开展分户验收工作,切实推动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提高用户的满意率,减少用户投诉率。
(三)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巡查制度。
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质[201*]8号),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强化工程质量巡查。工程质量巡查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的不定期、不事先告知、随机检查的活动。在巡查工作中突出“两个重点”,即巡查的对象突出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桩基础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建筑节能、检测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巡查的内容突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强制性条文及工艺标准、施工图执行情况。把工程质量巡查与监督检测相结合,与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相结合,与差别化管理相结合,与项目监督相结合,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作为工程质量能否备案、企业信誉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及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督力度。
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作为监督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从原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和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检测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等方面,加大监督巡查和抽查力度,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棚户区改造工程实行业主参与质量监督的指导意见》(黑建质[201*]9号),推行棚户区改造工程业主参与质量监督管理,加大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大幅度提高民生工程满意率。
(五)继续完善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等文件,制定我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要结合新的资质条件,新的业务内容,建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档案,逐步建立检测信息监管系统,确保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公正、科学、真实可靠。实行检测机构、商品砼生产厂家、施工现场联运机制,严把材料质量、商品砼质量关。同时,在监督巡查中,加大施工现场主要材料和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姑息迁就,增强质量监管的威慑力,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六)全面贯彻层级监督管理制度。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管理规定》(黑建质[201*]15号),认真履行对下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导检查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执行情况。与全市同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从而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七)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黑公通[201*]148号文件规定,做好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制定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塑料门窗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继续加大建筑节能材料、塑窗监督抽检力度,从控制节能材料质量入手,从完善建筑节能节点构造入手,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室内结露霉变及塑窗透风、变形、中空玻璃失效等质量投诉率。
(八)加强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创建标准化工地指导意见》和《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具体要求,在总结201*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通过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标准和技术规程,起到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的作用。
(九)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强化工程质量责任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出台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在4月份将分别召开桩基础施工单位、塑料门窗生产厂家、检测机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施工单位、建设和监理单位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淮安经验”和我市各项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的监管。督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工程质量。
(十)加强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黑建质[201*]15号)要求,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探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模式,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十一)增强精品意识,创优质工程。
坚持样板引路,抓好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创精品工程。对推进难度比较大的住宅分户验收、质量通病治理等,要通过现场会、观摩会、典型经验介绍等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做为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精品工程的宣传推广平台,配合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学习“淮安经验”等召开专题讲座。
(十三)继续做好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督促建设工程各方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认真做好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把群众投诉的质量问题做为监督控制重点进行治理,充分利用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一经济杠杆作用,把质量投诉与企业信誉评价挂钩,各方责任主体要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201*年要按照新的形势、任务、目标、要求,采取新的有效监管措施,促使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违背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断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扩展阅读:201*年度新疆工作总结 样本
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事关我国和谐发展的大局,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不仅是新疆自身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科技援疆作为对口援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援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年,全国科技界拉开了科技援疆工作序幕。特别是近几年来,科技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决策,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全国科技系统协力支援新疆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初步形成了科技援疆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科技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疆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为新疆的发展和建设作贡献。特别是201*年科技支疆行动启动以来,各部门、各地方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引导和支持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与新疆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对口支援。(一)发挥部门优势,合力推进科技援疆工作
各相关部门都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分工协作,将科技援疆纳入部门总体工作中,统筹部署,形成合力。
科技部一直把科技援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201*年3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部区会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了全国科技支疆行动,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支疆工作的意见》,动员全国科技力量积极为新疆的发展与稳定做贡献,使科技更好地惠及新疆各族群众。目前,已组织召开了两次科技支疆会议,促进了科技援疆工作的深入发展。同时不断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力度,“十一五”以来(201*-201*年),新疆(含兵团)所属单位共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1000余个,安排经费9亿多元,是“十五”期间经费总和的2.3倍,其中兵团承担项目(课题)238个,安排经费1.7亿元。支持新疆建设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个。201*年以来,通过科技援疆共支持新疆开展科技合作项目938项,投资总额170多亿元。
有关部委也积极开展科技援疆工作,从项目扶持、人才培养、战略咨询等方面对新疆进行支持。例如,教育部积极推进新疆高校学科和创新能力建设,先后支持新疆建立了5个重点实验室、4个工程研究中心,近五年支持新疆高校实施的科研项目数量超过各省市的平均水平,同时组织内地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同新疆开展了科研开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广泛合作。中国科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生产建设兵团分别建立了高层领导定期会商机制,启动了中科院系统科技支新工程,创建了院地合作机制,已举行了3次科技合作会议,合作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201*年以来成功举办五届“中科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促成新疆单位同中科院所属院所、内地科研机构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1863项,签约金额达到67.6亿元,加速了科研成果向新疆的转移。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院士的战略咨询作用,组织开展了有关新疆水资源、能源基地建设、深部找矿等方面的咨询论证,为新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纳入中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强了对新疆基础研究领域人才培养工作,201*-201*年资助新疆基础研究经费21亿元,支持新疆设立的地区科学研究基金,占到总资金的18%。中国科协在新疆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科普活动,通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加大新疆科普能力建设,面向新疆广大农村大力开展科普活动,201*以来已落实奖补资金3000多万元。(二)加强东中西协调对接,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技援疆
各省市科技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积极行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科技援疆力度,引导本地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与新疆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东部十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与新疆科技厅和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建立了“10+2”的科技合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就科技合作模式、重点领域等进行协商沟通,不断拓展科技合作领域和范围。在新疆同东部十省市科技合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完善了双方的科技合作进程、科技合作机制和科技合作内容。上海、广东、江苏、江西、四川、湖南等省市在科技计划中设立了科技支疆专项。西部省市区十三方科技部门也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各省市科技系统发挥本地研发等优势,积极引导本地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与新疆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先进实用技术向新疆的转移,为新疆特色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重要支撑。高等学校在科技援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6所部属高校全面对口支援新疆高校的85个学科建设,大幅度提升了自治区高校的科研和教学水平。
新疆作为科技援疆的受援方,积极营造环境和条件,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开展全国科技支疆行动的若干规定》,从科技投入、税收激励、政府采购、科技奖励、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了20条鼓励内地与新疆开展科技合作的优惠政策。自治区、兵团还分别设立了201*万元和1000万元的科技支疆专项,向区外开放,专门用于支持内地与新疆的科技合作。在各兄弟省市的配合下,新疆组织建立了全国科技支疆的工作联络网体系,共有27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8个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二、科技援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新疆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实际需求,各部门、各地方不断加大援助力度,积极落实重点任务,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促进了新疆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围绕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集中实施了一批科技合作项目,大大加快了新疆现代农牧业发展步伐,促进了农牧民致富增收。如棉花科技攻关项目为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建设提供了科技的支撑,为新疆棉花生产连续十多年保持七项“全国第一”作出了直接贡献。冻精配种、胚胎移植等先进技术使新疆奶牛改良周期缩短3/4,胚胎产量占全国60%,技术服务拓展到20多个省区。科技攻关大幅提升了新疆细羊毛品质,拉动全国细羊毛价格上涨30%以上。天津市与新疆合作研发的彩色CCD多功能色选机,使吐鲁番地区葡萄干品位明显提升,销售价格增长50%以上。目前,新疆的啤酒花、枸杞、葡萄、香梨、苹果、杏、石榴、核桃、红枣等特色产业成长壮大,享誉国内外。
新疆惠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与河北微生物研究所、新疆农科院微生物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院合作,筛选出了适合西北干旱盐碱土壤的菌种,在生物肥料的菌种选育、肥料配方、设备选型、市场运作等诸多方面取得长足发展,提高了生物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建成了新疆最大的复合生物肥生产基地,
新疆农垦科学院与中国农科院、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联合实施了“杂交棉强优组合选育与产业化技术集成示范”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选育杂交棉新品种4个,杂交棉制种种子单产达到198.1公斤,大面积高产示范皮棉单产达到284.5公斤。
新疆溢达所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育种研究中心、新疆农科院等单位广泛合作,研究开发了优质长绒棉、中长绒棉、超级长绒棉等新品种,对现有长绒棉品种进行良种繁育和提纯复壮。与内地科研单位合作研发的紧密氨伦包芯纱系列产品和JC350S/2赛络紧密纺纱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溢达棉”牌精梳纱线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与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达尔康公司合作,通过“滴灌核心产品数值化平台研究与示范”项目,建立了具有软件仿真加工等功能的快速开发平台,缩短滴灌产品研发周期50%以上,设计成本降低60%以上,已开发出一种新型滴灌核心产品并在生产中示范。
石河子贵航公司与中国农机院联合实施的“大型机械化采棉机采摘头研制”项目,研制的采摘头,进一步提高了采棉机国产化率,并降低了制造成本。
(二)促进了新疆优势资源转换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在国家科技计划的持续支持和新疆地方科技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风能利用、新材料、生物制药、煤与石油化工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技成果,促进了新疆优势资源的转化,带动形成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的产品和产业,造就了一批如“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众和铝业”、“中发化工”等国内外知名创新型企业。围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着力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推动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矿产加工、钢铁、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矿产地质科研项目(305项目)实施20多年来,每年吸引1200多名中高级科技人员来新疆联合攻关。通过与国内外一批院士、专家的合作,发现和圈定50多条重要矿带200余处找矿靶区和普查评价基地;提交的科研预测储量黄金950吨、铜镍900万吨、铅锌1080万吨、钾盐3亿吨,潜在价值上万亿元。
通过在石油天然气地质科研方面的联合攻关,新疆的油气开发不断有新的重大突破,201*年以来,累计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7.2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1700亿立方米,为建设新的石油天然气基地和实施国家“西气东输”工程提供了资源依据。
新疆广汇集团联合潍柴动力、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供气系统生产企业等多家科研机构和生产商,在863计划支持下,开发出了中重型LNG专用运输车,已累计推广LNG货运车辆近800辆,建设LNG汽车加注站近50余座。
新疆天科合达蓝光公司通过与中科院物理所的技术合作,形成年产3万片碳化硅晶片的产能,晶体合格率88%,成本仅为国际同类产品的1/8-1/10,初步建成全球第三家碳化硅晶胚规模化生产基地。
新疆大学与科大讯飞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成立了“新疆大学讯飞语音及语言联合实验室”。在国内首次将最先进的智能语音技术与维吾尔语、汉语口语学习需求相结合,开展多民族语音及语言核心技术研究,共同开发新一代具有维、哈、柯文多语言软件内核和使用界面的智能“双语”民文教学软件系统,为打造国内乃至国际上著名的“维、哈、柯、阿”语音及语言技术研究基地奠定了基础。(三)支撑了新疆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整治
围绕新疆生态环境、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重要的民生问题实施的一大批合作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如973项目“中国西部干旱区生态环境演变与调控研究”,在荒漠化治理的理论上取得突破,成果直接服务于新疆北水南调防护体系建设工程和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历时14年完成的“塔里木沙漠公路防护生态工程建设研究”,成就了世界第一条穿越流动沙漠的“绿色长廊”,使长度为436公里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成为南疆地区的大动脉;通过开展“乌鲁木齐居民慢性肾脏病及干预措施研究”,有力地减少了当地居民慢性肾脏病的发生。
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合作,在阜康市晋商重化工工业园区共同建设焦油加氢制备高清洁燃料油的示范工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煤焦油加氢制燃料油催化剂,处理不同工厂生产的中低温煤焦油,把污染环境的煤焦油变为市场紧缺的高清洁燃料油。年加工焦油20万吨,年产成品汽油2.38万吨、柴油9.9万吨、沥青5.94万吨,年销售收入约为7.8亿元。
新疆天业集团与浙江大学联合实施“大型热电机组国产化烟气脱硫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在脱硫塔设计和控制技术上进行攻关,解决了传统湿法脱硫塔易结垢、难以连续稳定运行的缺陷,打破了我国大型燃煤电站脱硫核心技术依赖进口局面,以电石废渣为脱硫剂,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和清洁生产,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
(四)提升了新疆自主创新能力
在全国科技力量的支持下,新疆科研基础条件不断改善,研发能力明显提高,科技人才综合素质显著增强。
研发实力不断增强。201*-201*年,新疆科研人员发表SCI、EI、ISTP、CSTPCD论文共计13380篇,国际论文平均每篇被引用次数2.22次,新疆的研究水平从一个低起点快速拉升到“国际论文被引用篇数增长较快的十个地区之一”。具备了申请和执行“973”、“86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到201*年底,累计取得重大科技成果8988项,获得专利授权1.45万件。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发展到40多万人,拥有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依托“西部之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和活动,积极引进人才和智力,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中科院启动了“西部之光新疆人才”特别支持计划,开展新疆紧缺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仅201*201*年,科技部及内地各省市组织的新疆科技及管理人员培训就达4000多人次,新疆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及院所骨干科技人员到内地挂职的有60多人。科技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利用多种途径大力支持新疆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依托一些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先后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达到了5个,同时,许多省市纷纷在新疆建立各具特色的科技合作基地。上海市在乌鲁木齐建立了“新疆上海科技合作基地”、在阿克苏筹建了“阿克苏上海科技活动中心”,在和田地区组建了“中科院上海生科院和田地区维吾尔医药研究开发中心”。目前,新疆上海科技合作基地已有17家科技型企业签订了入驻合同,其中14家企业已正式入驻,涉及的行业包括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天津市在乌鲁木齐建立了“新疆天津科技合作园”,在喀什地区建立了“天津海河生态园”、“津泽工业园”等;山东省在喀什地区疏勒县建立了“齐鲁工业园”;福建省在昌吉州组建了“闽昌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多方支援,新疆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五)加强了与中亚、俄罗斯和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
上合组织框架下的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在科技部的支持下,201*年7月在乌鲁木齐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第一次科技部长会议专家筹备会晤,与会代表就201*年启动科技部长会议制度以及“上合”框架下开展科技合作的原则、目标、具体方式等达成一致,将新疆同中亚及俄罗斯的科技合作纳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科技合作机制取得新进展。201*年,科技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办了“中国高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组织了国内16个省区市的120家企业参展。科技部在乌鲁木齐建立了“国家中亚科技经济信息中心”,安排新疆承担的国家科技援外项目“吉尔吉斯斯坦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环境管理”、“塔吉克斯坦农业用水资源调查及典型灌区节水示范”等取得新进展。联合东中部地区积极拓展向西开放的科技合作领域。乌鲁木齐高新区联合38家国家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成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亚市场战略联盟,共同在中亚国家举办高新技术展览。新疆充分利用地缘优势,联合内地省市积极开展与中亚、俄罗斯的科技合作,在农业、畜牧业、地震、有色冶金、地质勘探、环境保护等20多个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01*年,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科技合作与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分别在中国新疆、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地召开8次,在多个领域达成了合作共识。召开了“阿尔泰区域科技合作国际协调委员会”协调会议5次,举办科技合作培训班5期。
总结科技援疆取得的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动员全国科技力量,汇集各方科技资源,形成全国科技系统协力支援新疆的良好局面。二是紧扣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推动内地的科技优势同新疆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相结合,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三是注重人才培养和智力援疆,强化科技的“造血”功能,通过科技援疆从根本上提高新疆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探索建立充满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科技援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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