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上半年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一、食品安全大检查
一是为落实年初“两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食品办在一季度重点开展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即元月15日至元月25日为第一阶段检查巡查;元月26日至2月15日为第二阶段对每家企业进行回访;第三阶段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或报政府取缔。
在检查巡查阶段,食品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取消节假日,检查获证企业12家、检查小作坊9家;回访企业5家、回访小作坊2家。获证企业(其中3家茶叶生产企业处季节性停产期、1家大米加工厂已报停)生产环境条件是主要问题,厂区内外环境的保持清洁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企业存在化验室未批批检定、计量器具超出检定有效期,链条建设需健全等问题。食品小作坊(其中1家已停产,4家正搬迁厂房),主要问题是加工场所卫生差,堆放乱且杂物、进货验证记录不完善。在第二阶段食品办对全部食品企业、正常生产的小作坊进行了回访,发现一阶段检查发现2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通过上半年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对整改不到位的都依法进行了处罚。日常巡查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标识、成品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检查,其中大部份企业还是做的比较到位,小作坊存在问题反复出现情况多见。
上半年,食品办立案查办案件11起,涉及4家大米加工企业、1家罐头生产企业、2家饮用水厂、4家小作坊,现已处罚到位10起,罚没收入达8.36万元,比往年同期有大幅提高,也实现了年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二、食品安全法规宣传与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将法规宣传与巡查、检查相结合,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册发放至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单位,其中12家食品生产企业还免费发放了市局食品科编印的《实用手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新出台的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新许可标志使用规定进行了宣传。
二是按照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所有获证企业在一季度先对照做好自查,并上交自查表,二季度按照市局食品科要求集中对各食品企业的台帐、相关制度、记录等进行检查,然后由食品办组织人员实地核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是食品办还按照县人大就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就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局食品办落实食品安全法组织领导、宣传、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向人大检查组做了书面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安排中,食品办人员也结合食品安全法等大力宣传了质监相关法律制度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于食品定期监督检验等其它工作
一是定检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食品办完成食品类12个样品(一季度4个、二季度8个)的抽送检,经检验全部合格,涉及大米、饮用水、罐头、蜜饯糖果等。蜜饯专项整治要求抽送一个样品寄送至省产检暂未接到报告。由于经费等问题,上半年暂未对其它未列入市定检的产品进行监督抽送样检验。
二是食品安全联动机制。上半年,会同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对“两节”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生产企业、商场等节日旺销食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端午粽子进行了专项检查。与相关执法单位联动检查基本情况良好,主要问题存在于菜市场无证加工的散装粉干、茶叶等产品。另外,食品办还会同上级对本县到期换证和年度核查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审查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督促我县食品企业整改到位并递交报告材料,如明华米厂换证、齐云山食品年度现场审查等。
三是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食品办加大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帮扶力度,指导有申办生产许可证愿望的企业(如野生葡萄酿酒、吉祥粉干厂等)改善条件办证,引导我县特色食品(如葛根粉丝、糕点)等食品加工单位申办生产许可,对前来咨询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涉及茶叶、饮用水、速冻食品、委托加工茶油等),在宣讲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解答。
崇义县质监局食品办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六日
扩展阅读:201*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利津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工作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街道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街道人民的消费安全。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作区、卫生院、党政办、工商所、药监站、计生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利津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站,具体负责全街道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二是实行责任到人。对村级食品药品信息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任命,并与63个行政村签订了《利津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将食品药品工作列入街道督查考核内容。保障了综合监管协调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管站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车辆、电脑及印机等设施;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利津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职责、监管信息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对不履行职能造
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知识讲座、设立宣传点、采取多种形式发放宣传册子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辆,设立咨询站25处。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街道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我们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办、职能部门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真正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通过对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餐饮业、药品、动物性食品、消费品等领域的专项整治,依法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农村食品药品市场
的繁荣与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履行人民政府职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要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对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及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2、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各村委会各单位签定《201*年利津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职责;严格按照《利津街道办食品药品信息员考核办法》以食品药品信息员进行考核,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农村食品“三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信息网)建设,进一步改造和规范食品流通供应网,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信息平台,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信息网。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4、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我们实际,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食品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5、加大信息上报力度。认真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传递、报送工作情况。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做好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报送工作。
6、落实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有效控制事态,查明事故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7、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各村文明一条街粉刷食品安全标语3条以上,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8、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总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从源头上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利津街道药监站二0一0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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