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9B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淄博市委办公室文件淄青办201*10号★关于开展201*年第三季度“走进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的通知
各团区县委,高新区、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大中专院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今年上半年,全市广大团干部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分别以“走进青年社会组织”和“走进大中学生”为主题,开展了两期“恳谈日”活动,深入了解了青年和青年组织的需求,密切了与青年社会组织、青年骨干人才的联系。按照团省委的通知要求,近期开展第三季度“走
进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恳谈日”活动的主题是:走进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青年。重点是走进新入职青年。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走进新入职青年教师或新入学学生。
二、参加人员
1.市、县(区)团委全体在编在岗(不含直属单位)团干部以及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2.各大企业团委书记、副书记,市直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团干部。
3.各高等高职院校、中专中职学校和中学团委书记、副书记。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中旬。副处级以上团干部参加本季度“恳谈日”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其他团干部不少于2天。
四、主要内容
这次“恳谈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帮助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入职青年和学校新入职青年教师、新入学学生调整心态,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进他们对团组织的亲近感和信任感,进一步巩固传统领域团的工作。
1.调查研究,深入了解青年思想意识的关键点。通过具体深入的调研,全面了解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青年关心的现实问题,找准存在的模糊认识和思想困惑,摸清青年思想意识中的关键点。
2.释疑解惑,努力帮助青年打开思想症结。紧扣调研中了解掌握的青年群体思想意识关键点,运用各类青年群体习惯的语言和逻辑,对他们的思想困惑作出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解答,对他们的模糊认识加以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打开思想症结,走出认识误区。
3.贴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引导。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的要求,针对不同青年群体实施分类引导。着重引导机关青年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教育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增长才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着重引导企事业单位青年树立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意识,教育他们把诚实劳动、不懈奋斗作为成就事业、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路径,在服务企业发展和国家建设中实现个人价值;着重引导青年教师把牢人生正确航向,教育他们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着重引导新入学学生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教育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五、有关要求
1.“恳谈日”活动由团市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工农青年部要加强对各大企业活动开展的工作指导,学少部要加强对各高校活动开展的工作指导,各区县团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所辖团组织,组织团干部认真、扎实开展恳谈活动。
2.要根据不同行业青年特点,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提前沟通、灵活设定具体恳谈时间。与基层青年和青年所在单位负责同志的恳谈交流要分开进行。
3.为掌握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于8月23日前,将《团干部参加“恳谈日”活动计划表》(见附件)报团市委相关部门(各区县、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报团市委办公室,大企业、市直机关报团市委工农青年部,高等院校报团市委学少部)。活动结束后,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9月24日前报团市委相关部门(同上)。
4.要强化对新媒体的运用,把“恳谈日”活动与博客、微博等新媒体的使用结合起来,发布活动信息,加强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及时关注团省委“恳谈日”活动官方博客(blog.sina.com.cn/kentanri),及时上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邮箱:tswbgs@126.com)。
联系人:团市委办公室,丁运华,联系电话:3182045,邮箱:tswbgs@126.com
工农青年部,张谦,联系电话:3181385,邮箱:zbgnb@126.com
学少部,徐继磊,联系电话:3180377,邮箱:zbtswxxb@163.com
附件:团干部参加“恳谈日”活动计划表
共青团淄博市委办公室201*年8月20日
附件
团干部参加“恳谈日”活动计划表
拟参加恳谈活动时间填报单位(盖章):填报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姓名单位职务拟走进单位名称(逐个列出)具体恳谈方式备注注:请在8月23日前报送团市委相关部门。
扩展阅读:(团市委)关于开展201*年第一季度“走进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第一季度“走进青年团干部恳谈
日”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有关大企业团委,各直属大中专院校团委,机关各部室:
按照团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团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年第一季度“走进青年团干部恳谈日”活动的通知》(鲁青办201*8号)要求,现将开展第一季度“恳谈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市、县(市、区)两级级团委全体在编在岗(不含直属单位)团干部;
2.有关大企业(兖矿集团、邹县电厂、山推股份、鲁抗集团)、大中专院校(济宁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技师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
此外,为推动乡镇(街道)团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团的工作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参加“恳谈日”活动。
二、活动主题
第一季度“恳谈日”活动的主题为:走进青年社会组织。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下旬至3月底。副处级以上干部为4-5天,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2-3天。活动时间可以是多次参加活动的累计时间。
四、具体任务
开展“恳谈日”活动,要认真完成鲁青办201*8号文件中规定的“五项确保完成”和“两项争取完成”的工作任务,保证活动的实际效果。为检验和展示“恳谈日”活动成果,机关干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传至少一篇信息。每名团干部在开展“恳谈日”活动过程中,要随时、及时上传信息。信息需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既要反映恳谈活动开展情况,也要体现参加恳谈活动的心得体会、建议意见等,且至少附3张电子照片。请将图片、文字编辑好后,发至邮箱jntsw@163.com,由办公室统一发表在团市委网站。
2.形成一篇恳谈报告。要系统总结“恳谈日”活动开展情况,将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工作的不足等进行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也可针对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成个案分析报告。通过撰写报告,加强理性思考,将“恳谈日”活动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起来,推动团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3.提交一批活动资料。要认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全面掌握参与“恳谈日”活动的青年社会组织情况,充分挖掘青
年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和青年骨干,填写好《机关干部参加“恳谈日”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全省青年社会组织登记表》、《全省青年社会组织人才库登记表》(所有表格见鲁青办201*8号附件),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做好统筹谋划。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恳谈日”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每名团干部都能做到“沉得下、蹲得住、谈得来”。要统筹推进,原则上每个科室的干部要分批进行恳谈,确保恳谈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提前谋划,填写《团干部开展“恳谈日”活动计划表》。团市委将根据各级各单位上报情况,做出统筹协调,保证活动科学有序开展。
2.注重实效,加强恳谈成果提炼推广。团干部参加“恳谈日”活动,要坚持就近就便原则,按照青年社会组织固有特点和活动规律,充分利用节假日或业务时间开展活动。要淡化团干部身份色彩,与青年社会组织成员坦诚沟通、平等交流。要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恳谈结果提炼推广,切实推动恳谈活动开展。要把恳谈活动同共青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逐步将其纳入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格局,形成共同推动青年工作的强大合力。
3.遵守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恳谈日”活动
是展示新时期团干部形象的重要平台。活动期间既要充分展示团干部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良好面貌,又要时刻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和团的有关纪律要求,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附件“团干部开展“恳谈日”活动计划表”请于3月7日前报办公室,县市区团委请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各部室请以部室为单位上报。鲁青办201*8号文件附件1、2、3材料、恳谈报告、调查问卷请于4月10日前报办公室。
联系人:高传龙黄岩电话:2348785邮箱:jntsw@163.com
共青团济宁市委办公室
201*年3月1日
附件
团干部开展“恳谈日”活动计划表
序号姓名单位/部室职务走进青年社会组织名称预计恳谈时间预计恳谈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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