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常史工作会精神汇报提纲及贯彻意见
全市党史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及我县贯彻意见
201*年5月11日,市委党史研究室在宝鸡怡和酒店召开全市党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分管党史工作的县级领导、档案局局长、党史业务工作者,市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中共宝鸡市委党史学会共200余人。会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马主持,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陈智清在会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对201*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前,市委书记唐俊昌发表书面寄语,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宝鸡市党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各级党史部门和广大党史工作者,要进一步把党史工作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实际行动,转化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丰硕成果,为推进“五大突破”、抓好“十件大事”、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作出新的贡献。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辛拴明同志、市委副书记上官吉庆同志先后做了重要讲话。我县县委副书记陈爱民同志,县档案局副局长何冰同志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主要精神1、辛栓明同志讲话
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辛拴明同志对过去一年宝鸡党史工作做出了肯定,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他指出:广大党史工作者要提高党史科学化水平,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创新工作,服务大局,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2、上官吉庆同志讲话
市委副书记上官吉庆同志的讲话立意高远,高瞻远瞩,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信念坚定的党史工作者队伍提出了几点具体意见。他指出:①广大党史工作者要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做好党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强烈的紧迫感、以坚定的使命感、做好党史工作。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担负起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根本任务。把握方向,强化服务,开展学习,扩大宣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陈智清同志讲话
这次大会,是在建党90周年之际,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会议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会议主要是学习全国,全省党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和市委8号文件,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努力开创全市党史工作新局面。摆在广大党史工作者面前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10号、9号文件为我们提供了指导思想,同时也明确了任务,要求:一、党史工作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担负起党史工作资政育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史工作,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开展党史工作,坚持以科学的定位推进党史工作,坚持以科学的方法抓好党史工作;着力强化党史资政服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扩大党史宣传普及。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切实形成党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以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真正重视、
真情关怀、真诚支持党史工作,切实做到“三个强化”。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党史工作纳入全盘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一位常委分管党史工作。各级党委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理论学习中心要有党史部门负责人参加,使党史工作“资政”有机会,“育人”有渠道。二要强化资源整合,加强党史工作资源统筹协调,形成“开门办史”的整体优势,形成党史工作整体合力。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要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理顺工人机构,配齐力量,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具体任务是①继续做好党史第一卷的编辑、润色和完善工作,有能力的县区力争出版,启动二卷本的编辑工作;②搞好党史宣传工作,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多方面搜集挖掘党史珍贵资料、图片,以制作展版、召开座谈会,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党史工作;③制定党史工作五年规划。
二、贯彻落实意见
年初省委党史工作会后,我县县委常委会议对党史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党史第一卷编辑工作领导小组,且落实部分经费,配备了设备。现就我县具体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抢时间、赶进度,继续搞好《中共眉县历史》第一卷的编辑和完善工作。
2、为庆祝建党90周年,举行党史图片资料展。经过多方面搜集历史图片,文字资料,制作展版。并邀请退休干部焦金良,展出多年收集的党史方面的图片、文字资料、邮票等,充分发挥党史资料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3、“七一”前夕,召开老干部坐谈会,对《中共眉县历史》第一卷大纲和成稿部分进行充分讨论,修订和完善。
4、会同县电视台,制作党史专题宣传片,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的革命事迹和模范人物进行广泛宣传,以颂扬他们的革命业绩。
5、制定我县201*201*年党史工作规划。
6、多方走访高龄老人,拍摄照片,挖掘抢救党史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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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汇报提纲
自201*年5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市立即组织学习、传达,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会议和《意见》精神,中共舟山市委于同年9年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并下发了《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经过五年的努力,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得到全面的落实。
一、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认真部署
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委领导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逐步从被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转到主动研究人大工作、从单一地讨论人大的某项具体工作转到全面统盘考虑人大工作计划安排、从少数领导决定转到常委会会议集体决定,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积极努力、双向互动、协调顺畅的工作局面。
(一)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委领导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完善人大工作汇报制度。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年两次以上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批复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报告,高度重视、积极采纳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大的职权范围、工作方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并加强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完善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近几年来,为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市委在本行政区域内决策重大事项、采取重大工作措施时,坚持通报制度,事先同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气,听取意见。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及重要会议的制度,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列席会议。在召开全市重要工作会议时,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委、室的负责人出席。三是完善党委领导参加人大活动制度。在市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情况下,市委主要领导都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参加人大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同时,市委还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联系人大工作。四是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全市的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党政领导一样,每人负责一个方面的联系、指导工作。对于每年的市属部门及其领导班子的考评,市里组织开展的一些重大的活动的检查、督查,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二)牢固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以个人的自觉行动积极支持人大工作。市委要求党委各部门和每一名党员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做好各项有关工作;要求党委一班人以普通代表身份自觉地、积极地参加人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多年来,市委一班人都能以普通代表的身份积极参加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评议等活动。人大同志来征求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市委一班人都能以一名普通代表的身份,畅谈个人的看法。党委不少成员还自觉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对于人大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如评议大会、视察动员大会、理论研讨会等需要市委领导参加并讲话的,都作了认真安排。
(三)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党内和全社会营造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及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作为干部培训和轮训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各类培训的教学计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201*年5月,经市委原则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市人大机关和市级新闻单位认真贯彻市委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重要的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和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重大题材进行了有份量、有深度的报道,并不断改进报道的形式和方法。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专栏、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探索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同时,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二、改进领导方式,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市委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一)正确把握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市委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市委都要求按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并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组织实施。为使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市委早在1995年原则批准了《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这些年来,市委在支持人大行使决定权方面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市委的重大决策,根据内容分别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广泛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有些在市委作出决定后还宜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提交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对法律明确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例如计划、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地方荣誉称号的授予等,都依法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对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求“一府两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四是对由人大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一般都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事先向市委报告,经市委原则同意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这样做,有利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近年来,对于事关全市大局的问题,诸如关于合力兴工、大力推进大桥经济、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依法治市以及涉及全市国计民生的大事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都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如201*年的“关于大力推进大桥经济谋求舟山新发展”、201*年的“关于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都以大会议案形式作出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等。
(二)正确把握党委领导权与人大监督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在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上,着重把握以下三点:第一,认真协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市委不断强调和责成“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对重大的工作和活动及时向人大汇报,重要的会议邀请人大的领导和同志参加,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积极支持人大为改进监督工作所采取的各种新举措。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在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上作了许多探索,对此,市委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都予以积极支持。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我市海关、检验检疫、人民银行、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依法向地方人大报告执法工作;为提高监督实效,制定了相应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制度;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反馈办法等,市委都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了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对人大在监督工作中所遇到的需要党委出面解决的问题,市委都及时予以研究处理,以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如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支持下,市人大围绕和谐抓热点,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问题的监督。先后就渔农民转产转业、标准海塘建设、病危水库改造、边远小岛饮用水安全、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平安舟山”建设,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水、煤气收费价格等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正确把握党委干部管理权与人大选举任免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选举和任免干部。市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若干规定,凡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市委讨论前,都要征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驻会委员作推荐人选的说明,介绍拟任命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结果。如果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推荐的人选有不同意见,市委都认真地作出说明或重新考虑人选。在人大未审议通过之前,不对外公布,更不通知本人正式到位任职或离职。对有法定任期的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市委支持人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三、抓好队伍,改善条件,促进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方面,市委一是重视,二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一)重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在人大各项自身建设中,思想作风建设是第一位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组成人员进行一次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市委领导每次参加并作讲话。市委对调任人大任职的干部都作了认真的谈话,勉励他们做好人大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地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交心。市人大机关根据市委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多年来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作风建设活动。所有这些,对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重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组织建设。为给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良好的组织保证,市委十分重视人大的组织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每届都有增加,平均年龄每届都有下降,驻会委员比例每届都有提高,知识结构、文化程度都得到优化和提高。市委还十分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使用。在确定后备干部、举办干部培训班、下派锻炼以及抽调机关干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安排了人大的同志。对人大机关中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干部,及时给予提拔使用。按照人大工作的需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201*年,市委同意并报编办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法制、财经、教科文卫侨、渔农环资四个工作委员会;同时,将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处升格为副县处级信访办公室。201*年将综合研究室改名为研究室,代表工作室改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定海、普陀两区也增设了渔农环资工委。
(三)强化基层人大建设。市委十分重视关注基层人大建设,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和关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规定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的乡镇可设专职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党员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应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乡镇人大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列入乡镇干部编制。有条件的乡镇可设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或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同时积极支持各县区探索街道如何开展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目前,全市所有城区的街道人大联络处全部改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定海所属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乡镇人大办公室。
(四)重视人大机关的硬件建设,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市委十分重视人大机关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重视解决人大常委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地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近几年来,财政预算安排每年都有增加,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所需专项经费都给予了足额保证。还积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较好地解决了人大机关工作用车、办公自动化等问题,保证了人大开展工作的需要。
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省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有些还需要省委予以重视和解决。
1、关于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是好的。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其它重大事项,如何理解、如何把握、如何操作,还需进一步探索和明确。建议省里能给予立法界定。
2、关于人大组织建设和人员编制方面。目前,随着人大普遍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人大信访工作量的逐年增加,相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要求日益凸显。同时,乡镇人大工作人员不到位、精力不到位、待遇不到位的现象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街道人大的地位、作用、职能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明确。对这些问题,有的我们已协调解决,有的则需省里统筹考虑。
3、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方面。《监督法》对人大工作向社会公开作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如何落实《监督法》的要求,党委宣传部门和人大机关都在实践和探索,建议省里加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同时,各级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法律纳入教学培训计划方面也需统一、规范。
在新的历史时期,市委将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一是要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切实转变党的执政方式。二是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新世纪新阶段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形式,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切实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增强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四是要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水平,引导和支持人大增强大局意识、民本意识、创新意识,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各项自身建设,使之成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能够担负宪法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人民依赖的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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