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实习总结
预备法官实习总结
自今年六月份办案以来,本人共办理了10件民事案件,虽然只有区区十个案件,但使得我对于初任法官办案工作有了许多新的认识:法官办案不仅仅是经过某种固定的仪式,而是通过案件的审理发现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并通过对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充分衡量,作出判决的结果的一系列复杂的司法活动的总和。实践出真知,只有通过漫长的实践,才能熟练掌握司法活动的技能,锻炼出敏锐的职业敏感,运用法律解决案件,为当事人钝化矛盾,解决纠纷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在实习阶段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个人对本人实习阶段的所学作出如下总结:
1、审与判的关系。审判活动是人民法院所有诉讼活动的核心,从逻辑上讲,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可以理解成审明事实,另一个可以理解成判决结果。就司法活动而言,查明事实是基础,形成判决结果是法官运用法律进行裁判的过程。我以前总是将事实审理与适用法律相区别开,实则这种理解是错误。当我们初步接触一个案件的时候,我们首先得阅读诉状了解案件中原告的诉求以及支持其诉求的事实,然后根据被告的答辩状,有时可以发现相反的事实,而两者所称的事实如果相反并对诉求是否成立具有决定性作用时,那么是我们需要通过庭审调查查明的。其过程充满了运用规则的判断,从对请求权基础的剖析,再到案件事实的理解以及归纳出争议焦点等,最后确立待证事实,都是一个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思维的过程。对于案件中的事实无法查清的,则需要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对案件事实进行总结,对举证、质证过程的结果进行分配,因而,在审理事实的过程中,仍会运用到法律。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备在事实和法条自由穿插的能力,熟练掌握从大前提确定小前提所需要查明的事实,然后在庭审中查明事实,最后运用法律规则进行裁断。
2、调与判的关系。调解与判决正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有着极强的联系,又有显现出截然相反的特点。我以前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调解其实就是要让一方对于自己的诉讼利益进行让步,而判决却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一种全面保护,为什么舍弃强而有力的判决,而寻求调解解决案件呢。在实践中我知道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尚和”的理念一直影响我们到了今天,正所谓一世官司三世仇,如果有和解的可能,大部分老百姓是不愿意将官司到底的。其次,在商业活动中,很多案件虽然按照法律规则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很多利益却得不到充分的考虑,如果生硬地判决则可能产生其他纠纷,而当事人愿意在诉讼接受调解,则是其理性地衡量利益作出调解的合意,应予尊重。那么一个法官究竟在调解与判决如何选择呢?曾经看过一部关于宋鱼水法官的电影,她说调解与判决哪样有利于当事人,就选择哪样。从职业目标上讲,当代法官审理案件不能仅仅追求一个判决结果,而是应当最大可能地实现钝化矛盾,案结事了。我们在从事司法实践的时候,有时我们去当事人住处送达诉状和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时,一开始很多当事人态度都很抵触,可是当我们说我们过来是为了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当事人的态度就会发生很大转变。在中国古代,司法官员被民众称为大人,清如镜明如水的大老爷,其高尚的道德和人格能够使得争议双方都服从其司法安排,其司法智慧在今天仍有用武之地。然而调解与判决之间的关系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在实践中发现,调解要实现双方利益均衡的状态,往往需要案件的事实清楚,诉讼主张经过激烈的碰撞以后才能达成,而这都是为判决作出作准备的。那么在诉讼过程的前一部分,调解与判决的区分并不是那么明显,判决是调解达成的保证,以判决的姿态达成调解的效果可以说以司法的威严实践息诉宁事的效果。
3、庭审查勘的技巧。正如上面所说,审判审判先审后判。查明事实是基础,而我们虽为科班出生,但涉世未深,遇事经验犹显不足。查勘事实需要我们在部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发现当事人言语上的虚假,审明案件事实。经过实践我认为,庭前准备异常重要,我们通过庭前准备可以先阅读诉状,了解原告当事人的诉求及诉由,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再通过被告提供的答辩状,发掘不一致的地方。通过诉由分析,可以了解矛盾产生的基本原因,对于证据的分析,
可以印证当事人所称之事由。但是在庭前中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对案件的证明力究竟有多少,这些在庭审前大致心里有数则可以在庭审中把握大致方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证据的证明的内容进行分析,以借贷纠纷为例,欠条的内容如借款人,时间,数额以及诉状答辩状里面所称的借款形成的原因和借款本金数额变动的事实进行一一查实,一一对照印证,发现一丝疑惑都需要在庭审中发问查明。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借贷纠纷中,可能被告并不会到庭,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事实的查清,具有很高难度,一定要在庭审中就案件的证据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并在庭审笔录中加以记录,避免出错。4、正确地对待证据。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取胜的关键,是诉讼之王。那么如何对待证据,如何查实案件事实是从事审判实践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曾经办理的一起继承权确权纠纷里,因为继承之房屋有数十年之历史,无任何房屋产权证明,且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均为言辞证据,那么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依法确认原告对房屋的确权要求。从证据的证明力角度分析,当事人提供的都是言词证据,而且房屋的形成年代久远,房屋的实际建造者均已过世,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也仅能说明一个事实,无法考证,系孤证,此种证据效力较低,故法院不能支持原告诉求。后来经过我们大量的协调工作,原告与被告之间就补偿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协调工作无处不在,当诉讼过程中随着证据的出示,双方对于诉讼过程中的状态就会有重新评估,对自己诉讼结果(可得的利益)进行谨慎衡量,就有可能达成协调一致的结果。我们庭长所办理的一起行政案件中,对我也是非常有启示的:这是一起不服劳保局的工伤认定案件,原告认为劳保局未向其依法送达工伤认定权利告知书,这点对于认定劳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具有关键性作用。原告在庭审提供其所经营的金江水暖经营部已经歇业,其所从事的是安华卫浴的店面的事实,而第三人所提供的认定工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上面盖有金江水暖的印章。后来,我们经过到工商登记部门调取证据,发现金江水暖并未注销,而且每年进行年检,原告所经营的安华卫浴仅仅是产品的品牌并非有独立资质的经营部,虽然工商登记上的经营地点与原告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但是原告与登记地点的经营业主是亲戚关系,劳保局向其送达的法律文书,其亲戚已经代为转交。在证据面前,原告已经认识到谎言被拆穿,于是在行政诉讼阶段就答应给第三人工伤赔偿,主动要求撤诉。通过这两个案件我们可以认识到,证据不仅具有认定案件事实的作用,同时也是迫使弱势一方要求其作出让步达成调解的一件重要武器。以上是我在实习阶段的所学的心得,但是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仍然有诸多不足:1、实践经验较差,办案思路不明晰,拿到一个案件有时候不知从哪里下手,审查诉状不仔细,对法律关系理清不到位,没有形成固定的思维惯例,不能及时不发现问题;
2、对于证据审查,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敏感性不强,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的联系的确定度把握不高,没有形成对证据的种类及效力分析与诉求之间联系形成固有模式。应当说,我身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但以后实践的路很长,需要慢慢去体会,慢慢去提高。
扩展阅读:预备法官培训实习总结
自我鉴定
国家法官学院***
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已经结束,现我就在法官学院的面授及在法院的实习表现作个人总结和自我鉴定。
在法官学院面授培训期间,我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课程、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认真听课、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各项讨论、主动向老师请教。面授期间,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学习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从整体上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出自己法律思维能力,树立起现代司法理念。经过培训,我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三个能力”有了较好地掌握。经过培训学习,强化了我的职业技能,初步掌握审判技能和技巧。对一审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立案、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审判实践中所出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运用相关理论的分析研究及司法解释的阐释,使我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正确把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司法解释,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基本对策,不断地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审判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在法院实习期间里,实习单位领导很重视。指定各个审判庭的庭长为我的指导老师,我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实习。
在刑事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跟随被评为“**”的**庭长学习。在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指导教师对我在办
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从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每一次庭审后,我都会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及途径,审判案件的初步思路及时地进行总结,并和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进行交流,请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作为旁听人员参与案件的庭审、合议,学习如何驽驾庭审、如何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在庭审结束后和合议庭评议之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审理报告。在评议案件我对案件发表审判意见后,指导教师对我的审理思路和审判意见进行点评,我对指导教师的点评做好记录,并对自已审理案件的过程、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进行小结。根据评议的结果,我按照裁判文书的规范样式制作裁判文书。指导教师对我制作裁定文书作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得到**庭长亲自指导。实习中,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牢固
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跟随**庭长学习。在实习中,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指导教师对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审前审查起诉材料,熟悉基本案情、明确诉讼请求、确定审理对象、归纳争议焦点、理清案件审理思路,到做好阅卷笔记。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开庭审理时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熟悉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在行政庭的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学习制作勘验笔录、学习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山林纠纷案件中如何防患于未然,如何做好安抚工作。
在执行局实习期间,我跟随**庭长学习。在这段时间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直接参与案件的执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对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包括立案、案件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执行纲要、对执行风险作出评估并做好相应预案。在执行中,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教育仍然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通过办理具体执行案件,熟悉了依法查询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机动车登记情况等财产状况信息,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执行异议组织听证,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程序,
掌握执行的技巧和艺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增强司法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责。
总之,经过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使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审判理论和审判实践及其程序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为走上审判岗位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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