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长江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201*年长江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春季禁渔在县渔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沿江乡(镇)、渔业各居委会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结合我县实际,在巩固以前春季禁渔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从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保护渔业资源环境入手,全面推动我县春季禁渔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基本达到了春季禁渔期间“江面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目标,圆满完成了今年春季禁渔各项工作。现将我县今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布置落实春季禁渔前准备工作
今年春季禁渔工作伊始,县政府召开了“春禁”工作会议,布置春禁工作任务,印发了“当涂县201*年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我站向各渔业居委会下达了禁渔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并组织了“姑孰渔业捕捞协会”的禁渔动员会,把工作落到了实处。同时我站积极配合市渔政、县农委、县工商局等部门检查春季禁渔前各项准备工作,散发禁渔期通知,申请禁渔期渔民生活最低保障。
二、加强禁渔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今年的禁渔宣传工作,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禁渔工作开门红,我站一是协调、组织渔业协会和渔业居委会开展“禁渔动员会”活动,在商业闹市区、人群聚集地、街道悬挂禁渔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同时在沿江片开展禁渔工作咨询、宣传活动,分发禁渔宣传材料,面对面的解答渔民群众提出的禁渔管理有关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县水产局、工商局等单位,深入码头、港口、餐馆、市场等对这些特定场所,并联系电视台随行,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大长江禁渔的宣传工作力度,通过这些工作,我县实施春季禁渔制度进一步得到了
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三、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春季禁渔顺利实施
为了加强对长江春季禁渔期的有效管理,我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江的方法,加大了对江面巡查、检查力度。首先建立了201*年春季禁渔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在江口设立检查岗,每天有专人负责,检查过往渔船,接受群众来电举报,快速处理违规现象。二是所有渔政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每班2人,节假日不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三是当班人员除根据工作安排出航巡查外,对当日禁渔工作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县渔政主管部门报告禁渔工作情况,使上级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禁渔动态。四是禁渔期间,所有人员上班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行为、严格依法实施管理。
四、依法严查,规范长江禁渔区秩序
为进一步落实春季禁渔各项管理任务,3月30日-4月1日,我站配合县水产局对长江当涂段进行拉网式检查。出动渔政执法大艇,清除了六处迷魂阵、20条水下张网、300条地笼。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对非法捕捞起到了震慑作用,促进了我县禁渔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在禁渔期间,为了巩固禁渔前期的成果,我站针对难点水域和夜间偷捕现象,采取了定期不定期的出江巡查和“早上班、迟下班”的方式,加强对禁渔区的监控,有效地打击了夜间偷捕行为,一经查获不仅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并取消其年度检验和享受的各种补贴的资格,此期间共总计出艇50航次,航程1200余公里,查获违规捕捞案件2起,有效地维护了禁渔期间长江当涂段禁渔区的良好秩序。
五、增殖放流,唤醒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春季禁渔工作的主
要内容之一。今年我站实施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零的突破,自筹放流经费,采购了经济类鱼苗约38万尾,并经过省水产技术部门检验检疫,于201*年4月17日上午在我县长江段放流。共放流草鱼苗约10万尾、鲢/鳙鱼苗约18万尾、鳊/鲂鱼苗约10万尾。放流过程中,邀请了市渔政站、县农委主要领导及渔业协会负责人、渔民代表、县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了放流实况。
201*年春季禁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春季禁渔秩序也明显好于往年,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是禁渔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禁渔工作深入开展。2是我县禁渔水域广、路线长,渔政基础设施缺乏,渔政执法手段落后,34408号渔政船底板腐烂,船仓进水,现已停航,34414和34421快艇机器老化,对禁渔管理带来诸多不便,满足不了禁渔工作水上快速执法交通工具和夜间检查的要求。3是三个月的禁渔期,渔民停产歇业,致使部分无其他谋业能力的专业渔民生活困难,渔民情绪抵制,给禁渔工作增添了不少压力。几点建议:一是上级部门及县政府尽快落实解决三个月禁渔期渔民的生活补助;二是人工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上级有关部门和应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确保放流工作的持续性。三是加大对渔政经费的投入。春季禁渔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在省、市有关部门和县农委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一如既往地认真工作,再创当涂禁渔工作新业绩。
当涂县渔监站当涂县渔政站二O一O年七月二日
扩展阅读:201*年布尔津县禁渔期工作总结
布尔津县201*年禁渔期工作总结
今年是额尔齐斯河流域布尔津段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六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渔业法律法规,加大了禁渔期的宣传、检查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的禁渔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责任制
为确保禁渔期顺利实施,我们成立了以水利局局长韩伟同志为组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沈持俭同志为副组长,水产、渔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禁渔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布尔津县禁渔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201*年春季禁渔期的公告》,安排部署了宣传发动、检查查处、总结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任务和人员分工,使春季禁渔工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府重视,渔政部门具体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全面实现了禁渔工作行为上升为政府的实质转变。
二、营造氛围,制造声势,大力宣传渔业法规
我们以“3〃22”水法宣传日活动为平台,采取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法规,使禁渔期制度家喻户晓。同时将禁渔公告张贴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各大桥头,并发送到渔民手中,实行了签收制度。今年,禁渔期间,全县共出动宣传执法车3次、执法人员15人次,广播
电视报道7次,发放宣传资料580余份,张贴《禁渔公告》50余张。
三、规范管理,加大督查和渔业执法力度
在督促检查阶段,我们以渔政执法人员为主的执法检查小组采取“水上查、岸上堵、市场管”等措施,在额河两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巡回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渔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决不手软,从而加大了渔业执法力度。今年,我县已进行禁渔期专项执法检查13次,出动执法车18车次,执法人员65人次,经说服教育驱散违法捕鱼人员55人次,收缴非法捕捞网具2片,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
四、认真总结禁渔经验
禁渔期结束后,我们对禁渔工作及时进行了认真总结,今年的禁渔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禁渔工作开展有序;二是多种形式宣传渔业法规,使广大渔民明确禁渔目的,自觉执行禁渔制度,支持禁渔工作;三是在禁渔期中加大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了强大的禁渔声势,确保了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禁渔工作和渔业安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上半年,我县上报地区禁渔期执法信息12份。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春季禁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全县社会各界的认同,春季禁渔秩序也明显好于往年,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我县渔政管理队伍力量有限,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因战线长、范围广,又无执法装备,使管理检查受限,存在管理空档和渔业行政执法不到位的情况。
(二)河道来水量大,且高水位持续时间长,渔业行政执法难度大。去冬今春,我县遭遇了60年一遇的雪灾,5月初到至今额尔齐斯河、布尔津河河谷大部分道路被洪水淹没,非法捕捞现象十分严重,非法捕捞者多藏身于较为隐蔽的河道中心(夹心子),使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现场取证,即使到达非法捕捞者的藏身处,也只有非法捕捞人员(妇女),无任何捕捞工具和渔获物,使取证工作难度较大。
(三)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河道执法期间人身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由于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地点多为河道,今年两河受汛期洪水影响,车辆无法到达检查地点,只有骑摩托车进行执法检查,危险系数较高,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
六、几点建议:
一是由于禁渔期较长,渔民以捕鱼为生,无其他生活来源,现渔民生活较为困难,希望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尽快落实解决三个月禁渔期渔民的生活补助;二是近几年来,两河内鱼量明显减少,为恢复渔业生态,需人工增殖放流,现我县渔政部门无资金来源,无法购买鱼苗,希望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给予资金保障。
春季禁渔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渔业法》精神,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全县禁渔期各项工作任务,再创禁渔工作新业绩。
布尔津县渔政管理站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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